天然气管理制度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使用管理,保障天然气安全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
第四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天然气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事故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确保天然气站场安全。
第十一条非天然气使用单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天然气危险区。
在天然气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第十二条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
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专用,严禁私自拆卸、安装天然气设施。
第十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让用户了解天然气的特性和使用方法,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监督第十六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天然气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
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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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管理制度(5篇)1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管网部分1.1巡视检查内容:1.1.1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
1.1.2调压站(箱)2、巡视检查要求:2.1对巡视内容要求的外管网、庭院管线及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处,每两个月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普查一次。
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管线,用打钎法检测。
2.2巡线员每天要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调压站运行情况、管线有无塌陷、有无占压管线、管线周围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并对所辖区域的全部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每周一次;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进行检测,以确定有无天然气泄漏,每月一次。
阀门每年检修两次,雨后所有低洼处阀门打开检查,有水者及时抽掉。
2.3雷诺式、fk式、sn式调压站(箱)等每天要巡视一次,并注意观察压力状况及其它运行情况。
楼栋式调压箱每月巡视两次,观擦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测有无泄漏。
2.4巡线人员对检测出的泄漏点,如泄漏点的浓度超过1000ppm,要就地进行监测、警戒,立即逐级汇报。
并立即通知抢险人员进行处理,对低于1000pm的泄漏可在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派人进行分析、检测、处理。
如未能及时处理,巡线员要对泄漏点进行每日追踪、测试,将结果及时反馈。
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管线、缸、井等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做出处理。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天然气使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以及燃气供应企业。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确保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天然气供应企业管理第十一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
第十二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加强管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燃气供应企业应严格执行燃气泄漏报警、切断、通风等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及时解决用户在天然气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天然气使用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天然气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燃气供应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天然气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天然气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天然气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天然气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天然气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第五条天然气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储存企业、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管理员。
第六条天然气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天然气质量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监督、指导、检查下级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四)对违反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五)向上级单位报告天然气质量安全状况。
第三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天然气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天然气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天然气储存企业应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条天然气储存企业应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运输与销售第十一条天然气运输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天然气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天然气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天然气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渠道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天然气销售企业应定期对销售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五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城市天然气管理规定(5篇)
城市天然气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三条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改动燃气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燃气设备等相关单位及个人。
所有涉及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行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五条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天然气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用气安全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处理,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建立和落实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天然气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天然气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天然气企业应当充分挖掘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确保事故的及时预警和处理。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5篇)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一、燃气表间及管线管理1、定期对管线及表间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保持燃气表间通风良好,定期除尘清理。
3、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4、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二、单位燃气使用管理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
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____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火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合理、安全、高效地利用天然气资源,保障天然气供应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1. 供应管理制度:明确天然气供应商的权责和义务,规定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履行供应责任,保障用户的用气需求。
2. 监管制度:建立天然气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运行,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3.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天然气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包括天然气检测、泄漏报警、事故应急等,确保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4. 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天然气价格机制,确保价格透明、公正,避免价格过高或过低,保护消费者权益。
天然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5.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天然气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5. 协助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天然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天然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天然气安全生产负总责;2.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天然气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 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全公司天然气安全生产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天然气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 违反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根据事故或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加强天然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以下内容:1. 天然气的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2. 天然气设备的操作规程;3.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天然气居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天然气居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村天然气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居民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天然气灶具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定1、每次操作灶具前,使用人员应负责对现场安全环境、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须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开灶。
2、严格执行开灶操作顺序,具体顺序为:开燃气管道阀门→开燃气设施阀门→小开灶燃气阀门→点燃灶头后加气调节火焰。
点火生灶一定要“火等气”,坚决不能“气等火”。
3、使用灶具时,如有一段时间不需要使用灶具时,操作人员应关闭灶具开关;如较长时间不需使用灶具时,应关闭管道阀门开关。
4、灶具使用结束关闭时,必须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关燃气灶阀门。
关灶时,要防止出现关而不紧现象。
5、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发现停气现象时,应按关灶顺序和要求关闭各道开关和阀门。
6、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出现故障,须立即报修,并挂上类似“禁止使用”标识。
二、燃气管道、灶具的日常安全管理规定1、使用的灶具应选用符合国家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合格的天然气专用灶具。
2、严禁私拆私改和随意安装燃气灶具。
如需改装灶具或安装、维修天然气管道设施,必须要有管道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3、无架灶具应安装在耐火灶台上,灶下禁垫可燃易燃材料,并安装在避风的地方。
灶具不得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水平间距不应小于____毫米,气表距地面为____米左右。
4、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____公分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或发烫)。
软管正常使用中,一年内必须更换,如软管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更换。
5、严禁将燃气管道当作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6、严禁在天然气管道上晾晒衣物,堆压各类物品,以防止管道外部受力,管道接口松开或脱落,天然气外泄造成事故。
7、严禁在燃气管道四周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8、严禁用金属敲打管道,用脚踢管道阀门、灶具上的开关。
管道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5篇)
管道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5篇)天然气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对设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设备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指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用于公司城镇燃气及cng的生产、经营、维修等的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各级岗位责任制,推行设备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加强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度,加强修理费用的使用管理,充实加强各单位设备工作的实际内容和管理机构的力量,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公司层面的指导监督力度,为公司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保驾护航。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
通过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指导思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预保为主,保修结合”,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发展。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原则维护与检修(常规修理、项修、大修)相结合;精心操作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相结合;分级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技术、方法和维修技术。
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生产运行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天然气使用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天然气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掌握天然气使用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制定天然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报警装置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使用规范第十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天然气设施安装、改造、拆除,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天然气设备。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确保燃气设备、管道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严禁在燃气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燃气设施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第二十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天然气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天然气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确保天然气安全运输和使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天然气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四条天然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天然气运输和使用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天然气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七条天然气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影响,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任务。
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和防护装置。
第九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
生产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第十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质量监测体系,确保生产的天然气符合质量标准。
对天然气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天然气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储存制度,确保储存过程安全可靠。
储存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和防护装置。
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天然气用户,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天然气使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气使用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应设立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天然气设施安装与改造1. 天然气设施安装、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天然气管道敷设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管道不得穿越建筑物、地下设施等。
3. 天然气设施安装、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天然气设备使用与维护1. 用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备,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结构。
2. 用户应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用户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天然气泄漏处理1. 用户发现天然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
2. 用户不得使用明火、电器等设备,防止发生火灾爆炸。
3. 用户应迅速撤离泄漏现场,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热线报修。
第十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 各级单位应定期开展天然气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用户在首次使用天然气前,应接受燃气公司提供的免费安全培训。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天然气使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天然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预防天然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个人应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进行安全监管,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天然气设施与设备。
第八条天然气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天然气设施与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操作与维护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使用天然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天然气积聚。
第十二条使用天然气灶具时,应按照“火等气”的原则操作,严禁先开气后点火。
第十三条使用天然气热水器、壁挂炉等设备时,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天然气设施与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关闭总阀门,切断天然气供应。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个人应定期对天然气设施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六条各单位、个人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天然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天然气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十八条从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应急第十九条发生天然气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5篇)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
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
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
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天然气安全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应急管理等。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风险控制。
安全生产责任是指明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并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系列要求。
安全管理体系是指建立和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框架,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是指制订和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办法,保障天然气供应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他们正确的工作态度和安全行为习惯。
事故应急管理是为了应对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和应急措施,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天然气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天然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天然气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安全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天然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二)制定、修订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天然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定期开展天然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对天然气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二)对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三)加强天然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对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严格执行天然气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六)加强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一)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天然气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消防设施等;(二)禁止在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附近进行明火作业;(三)禁止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悬挂物品,禁止在管道上缠绕电线;(四)禁止将天然气管道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杂物在天然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六)禁止私自改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指定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班组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燃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第八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燃气安全检测仪器、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遵守燃气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设施的维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燃气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燃气设施和遵守燃气安全管理的义务。
第二章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第十二条燃气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生产工艺和设备;(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质量检测手段和设施;(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设施。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生产设备、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培养和营造安全文化,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以天然气安全管理为目标,以天然气安全责任制度为基础,以营造安全环境、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手段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天然气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外包人员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天然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二)组织天然气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三)开展天然气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四)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五)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组织安全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七)制定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天然气安全工作;(八)开展其他与天然气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所有相关部门要配合天然气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念,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岗位员工是安全操作的执行者,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天然气的性质、危害和防范措施;(二)天然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三)事故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四)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知识。
第十二条员工进入岗位前,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4篇
天然气管理制度最新4篇1.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内的所有机械设备与生产区建筑物必须保持整体接地良好,不得有任何绝缘部位。
接地电阻每年应测试两次,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不合格应及时进行检修。
2.天然气生产运行部重要生产部位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不得同时接地、接零。
3.对电器设备的接地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及暖气系统水管做地线。
4.为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在生产运行部内严禁用铁器互相撞击、碰撞。
5.雷雨天气条件下禁止对天然气进行装卸作业。
6.运输天然气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静电接地链必须接地,如有磨损及时更换。
7.运输天然气车辆装卸时,应将车的静电接地设施与装卸台的地线网接牢。
8.天然气生产运行部现场应经常检查测量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当达到警戒浓度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特指定本办法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职责第二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的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与监督处是工程监督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
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监督中心)是工程监督技术支持和业务管理的机构。
油气田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钻井监督是油田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
油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钻井正监督和钻井副监督岗位。
第四条钻井监督实行聘任制。
第五条本办法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实行。
第二章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在钻井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制订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规章制度。
2、负责股份公司的钻井监督培训、考核、注册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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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制度
一、天然气的特性
天然气是蕴藏地层内的可燃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不含有毒的一氧化碳;天然气的热值 兆焦 标方( 大卡 标方);天然气的爆炸极限为 — ,极易爆炸;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为了便于发现漏气,已经过加臭处理。
二、供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 室内的各种用气设备,安装完毕使用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 每天用气设备使用完毕后或者因生产、经营等因素需要暂停使用设备的,关闭设备进气阀门和燃气的进气总阀门。
、 建议用气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进行巡检,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处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 供气设施不能作为其它设备的接地线使用,一旦发生漏电或感应电传到燃气设施上,会对燃气设施尤其是燃气表等电子设备造成严重的损害,严重的有可能造成燃气泄漏,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因此,燃气设施严禁做接地使用。
、 在安装其他设备时,请不要将室内原有的燃气设备作为其它设备的支撑物,因为燃气设施的安装要求是比较严格的,燃气设施突然受到较大外力的时候,容易对燃气设施的接口等部位造成严重的损害,严重的可能造成漏气事故。
、 供气设施严禁封包、暗埋或私自改动。
、 工期设施被封包或暗埋,形成了密闭的空间,一旦燃气泄漏,不容易发现极易积聚成爆炸性气体,从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供气设施封包或暗埋,也不便于安全检查和维修。
、 因生产或用气设备需移位而需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改动的,应联系工业营业厅,由营业厅具体负责进行燃气设施的改动或迁移;供气设施的施工是一项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作,对施工质量有较高的要求,所以,供气设施如需改动的请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对施工质量也有保障;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引发的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三、用气常识
、发生燃气泄漏后,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
( )迅速切断起源;
( )杜绝火种。
严禁在室内开启任何电器设备;
( )换气通风。
应该及时打开门窗,切忌开启排风扇,以免产生电火花引燃室内混合气体,造成爆炸;
( )如果身着化纤服装严禁在室内脱下,以免由于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 )应立即拨打 小时抢险电话: 。
严禁在泄露的室内打电话。
、为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应遵循以下规定:
( )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与所用燃气不匹配或已达到
报废年限的供气设施和燃气设备;
( )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设备;
( )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堆放杂物、住人及使用明火;
( )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 )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
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严禁动用明火,并应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
报修;严禁用气单位开启燃气官道上的公用阀门;
( )连接燃气设备的胶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 )应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抢修工作;
( )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燃气设施上;
( )室内燃气设施严禁踩踏,搭载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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