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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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11•【文号】银监发[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04]12号2004年3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业的一次全新改革实践,意义重大。

为确保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成功,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目标是:紧紧抓住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绩效这几个中心环节,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两家试点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条两家试点银行通过改革,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方面,应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第二章公司治理改革第四条两家试点银行应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

两家试点银行应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以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第五条两家试点银行应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两家试点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要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还应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银监会监管理念变化

银监会监管理念变化

银监会监管理念变化如何适应监管思路的转变,加强内控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现阶段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2003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在成立后的短短十个月间,银监会相继出台了包括《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等一系列新的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初步构建了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制度体系,同时也反映出银监会监管的新理念,即“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04年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新的监管理念,积极推进监管工作机制的“五个转变”,即由合规监管为主向以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相结合转变;由“分割式”监管向注重对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由“一次性”监管向持续监管转变;由侧重监管具体业务向注重监管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的有效性转变;由定性监管向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转变,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

这“五个转变”可以理解为“风险性、整体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它为银监会今后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思路,也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指明了方向。

推进“五个转变”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要有机结合银监会明确把监管重点从合规监管为主转变为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相结合,这表明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重心发生了重大转变。

这种监管重心的调整和转变,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系统风险的日益显现和扩大,已经威胁到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健康运行;同时,也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的不断深化和监管层次的逐步提高。

合规监管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传统上采用的一种监管模式,它以复核式监管和检查为特征,是一种事后的静态监管,对具体业务环节和总体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点缺乏动态的预警和分析,无法真正在事前、事中揭示被监管机构经营管理中的各项风险。

风险监管是近年来国际上流行的一种监管理念,它是在合规监管的基础上,强调对风险的预警功能,即强调过程中的风险发现和预防。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4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

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2019年1月1日前全面达标。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稳健性乃至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

为推动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一)总体目标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根据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构建面向未来、符合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业监管框架,推动银行业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银行业稳健性和竞争力,支持国民经济稳健平衡可持续增长。

(二)指导原则1.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完善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

基于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行之有效的监管实践,借鉴《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提升我国银行业稳健标准,构建一整套维护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

2.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

统筹考虑我国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设计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并合理确定监管要求,体现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要求,充分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单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银行管理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不属于向中央银行借款业务的是()。

A.再贴现业务B.中期借贷便利C.购买国债D.常备借贷便利【答案】 C2、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薪酬管理体制,说法错误的是( )。

A.董事会负责全行薪酬制度和政策的审议B.经营管理层作为薪酬制度执行机构C.监事会负责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D.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全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实施【答案】 A3、2015年末,A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25000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为66000万元(短期贷款55000万元),长期贷款130000万元,固定资产为7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70000元(活期存款165000万元),定期存款1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958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35000万元。

资本公积为2500万元,盈余公积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

年末,该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

该公司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指标是()。

A.不良贷款率B.流动性比例C.存贷比例D.权益乘数【答案】 A4、证券投资的基本目标是在一定风险水平下()。

A.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B.追求利润最大化C.使投资收益最大化D.追求高收益【答案】 C5、对卖方比较有利的促销组合策略是( )。

A.品牌策略B.拉引策略C.渠道策略D.推动策略【答案】 B6、《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分别强调对()利益的保护。

A.股东、存款人、投资者B.投资者、股东、存款人C.存款人、投资者、股东D.存款人、股东、投资者【答案】 D7、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列选项中,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理财业务人员可以有的行为是()。

A.将商业银行自有财产混同于理财产品财产从事投资活动B.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承诺收益C.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提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D.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答案】 C8、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前预测卷(二)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前预测卷(二)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前预测卷(二)51.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指的是()。

A.会计资本B.核心资本C.经济资本D.监管资本52.利率变化直接带来的风险是()。

A.市场风险B.操作风险C.流动性风险D.信用风险53合同成立需要具备要约和()阶段A.执行B.承诺C,协商D.登记54.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常采用的还款方式为()。

A.按月偿还贷款本息B.利随本清C.按月结算利息,到期一次还本D.按年偿还贷款本息55.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承受。

A.代理人B.被代理人C.第三人D.相对人56.以下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的是()。

A.以自制人民币换取真币B.出售自制人民币C.在不知是假币的情况下使用了假币D.帮助朋友运输了假币,但数额较小57.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从重处罚。

A.购买假币罪B.使用假币罪C.购买、使用假币两罪重罚D.出售假币罪58.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导致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归属于()。

A.人民法院B.抵押权人C.债务人D.抵押物登记机构59.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法终止其经营资格的法律活动。

A.主要债务B.到期债务C.长期债务D.银行贷款60.下列关于“法人账户透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人账户透支属于短期贷款的一种,B.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陛资金需要C.申请办理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借款人需在经办行有一定的结算业务量D.一般情况下,对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及担保要求要低于普通流动资金贷款61.代理国库属于()的业务。

A.代理政策性银行B.代理中央银行C.代理商业银行D.代理国家银行62.某商业银行运用其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造成重大亏损,这一做法()。

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行业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确保资本金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等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具体包括:
1. 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本金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银行要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业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证资本金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2. 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流动性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银行要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保持足够的现金流,并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在极端情况下也能够保持流动性。

3. 加强资产质量管理,有效控制不良资产风险。

银行要建立科学的不良资产管理机制,通过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等手段控制风险,确保不良资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4. 完善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规范。

银行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信息披露方面要遵守监管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对外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和业务信息。

5. 提高银行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银行要加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风
险管理与内控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新银行监管全概念梳理

最新银行监管全概念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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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
●国际银行监管机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1974年西德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 1974年西德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 国民银行倒闭,令国际银行界非常震惊,当时的 “十国集团”和瑞士、卢森堡12国中央银行在 十国集团”和瑞士、卢森堡12 12国中央银行在 国际清算银行发起下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 会(Basel 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总 Supervision,BCBS)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总 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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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 ◆ 金融管制放松、金融创新与市场竞争加剧、金融机 构综合化经营扩大、金融控股集团发展,使金融监管面 临新挑战,相应地掀起了新一轮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出现了功能监管的趋势。 ◎ 英国等国家出起了Super Regulators(“超级监 英国等国家出起了Super Regulators( 管者” 管者”),一个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所有金融活动。 ◎ 澳大利亚实行“双峰”式监管,审慎监管者(澳大 澳大利亚实行“双峰” 利亚审慎监管局)监管银行和保险公司;行为监管者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监管证券市场和其它公 开交易工具的发行。 ◎ 美国银行监管改革倡议 。
新银行监管
1
◆ ◆ ◆ ◆ ◆ ◆ ◆ ◆ ◆
银行监管的涵义 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 中国银行业监管改革 银行监管方式 监管干预手段 市场退出监管与安全网建设 有效银行监管环境 大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 监管者的专业素质
2
一.银行监管的涵义
(一)监管的定义 ◆ Regulation 是规范和管制的意思 《新帕尔经济学大辞典》对管制的定义是: 新帕尔经济学大辞典》 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生产和销售决策而采 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 力制止不充分尊重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 20年前关于银行监管的文献不多,更多的 20年前关于银行监管的文献不多,更多的 是关于产业管制。银行监管或金融监管是一个 较新的话题,还没有较成熟的理论体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指中国政府为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维护公众利益而制定的法规。

下面将围绕该法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银行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金融安全和稳定,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出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该法从金融监管和稳定的角度出发,着眼于解决银行业存在的问题,规范银行业各种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二、法规内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具体包括16章101条,这些条款以维护金融安全为核心,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监管机构:该法规定了央行和银监会是银行业的两大监管机构,分别负责管理市场和监督机构。

2.银行经营:通过规范银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利益。

其中包括:银行机构的设立、资本金的认定、资产负债管理等。

3.监管责任:该法规定了银行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和职责。

4.监管措施: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撤销银行执照等。

三、法规应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它在实践中的应用有以下几点:1.严格监管银行机构。

根据该法规定,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的监管更加精细化,细致化,保证银行机构经营合规,规范化。

2.加强银行内部风控措施。

该法律的实施,需要银行机构加强自身内部风控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避免出现金融风险,增强了银行金融稳健性。

3.保障公众利益。

该法规定银行机构必须优先维护公众利益,保障用户利益,保证资金安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四、结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实施,提高了银行机构监管的精准性,增强了银行金融稳健性,保障了公众利益,维护了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银行机构应该严格执行该法规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内部风控建设,为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银行管理(监管概述)模拟试卷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银行管理(监管概述)模拟试卷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银行管理(监管概述)模拟试卷1(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4,分数:48.00)1.为规范监管行为,检验监管工作成效,银监会提出了良好监管的六条标准,以下( )不属于监管标准。

(分数:2.00)A.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B.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C.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D.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解析:解析:为规范监管行为,检验监管工作成效,在总结国内外银行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银监会提出了良好的六条标准,包括: (1)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2)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3)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4)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5)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6)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2.( )就是实施法人监管,注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分数:2.00)A.管法人√B.管风险C.管内控D.提高透明度解析:解析:所谓“管法人”,就是实施法人监管,注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3.下列最能体现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的是( )。

(分数:2.00)A.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跟踪、监控风险,及早发现、预警、控制和处置风险B.建立与完善有效率的内控机制C.建立系统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D.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解析:解析: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四项新理念,即“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所谓“管法人”,就是实施法人监管,注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4.下列最能体现银监会“管内控”的监管理念的是( )。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原则23—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一整套及时采取纠改措施的工具。

这些工具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吊销银行执照或建议吊销银行执照。

(一)非现场检查是指监督管理机关通过对金融机构上报的财务报表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分析、稽核来进行检查监督。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现场检查指监督管理机关派专门的检查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三)监管谈话《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原则20—监管技术: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应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银行监管当局必须与银行管理层经常接触。

监管谈话制度就是保持经常接触的重要手段。

监管谈话一般是指有权监管部门对被监管对象的违规或者涉嫌违规等行为进行批评或者规劝的行为。

监管谈话是介于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之间的重要监管手段,它有利于监管部门在两次现场检查之间实际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预测其发展趋势,使监管部门可以持续跟踪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

新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监管问题探讨

新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监管问题探讨

挑 战 ,根 据 建 立适 应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现 代
金 融体 系 和全 国金 融 工作 会 议 确 定 的 三 年 整 顿
和 改革 的 目标 与 任 务 ,这 一 期 间的 金 融 监 管 目
标 首 先是 健 全 金 融监 管体 系 , 即逐 步 建 立 以金 融 监 管 当局 的 监 管 为 主 , 行 业 组 织 自律 、 金 融 机 构 内控 、社 会 监 督 相 配 合 的 监 管体 系 ,构 筑 全 方 位 、 多层 次 的监 管体 系。

改善 信 息披 露 制 度
改善 信 息披 露 已成 为 国际银 行 业加 强 监管 、 提 高监 管有 效 性 的 一个 重 要措 施 。在 我 国 ,银
行 信 息披 露 方 面 至少 有 两个 突 出的 问题 ,一 是
对社会 公 众 信息 披 露 不透 明。在 我 国, 除深 发 、
损 益表 、 内控 系统 等 ,确 保 银 行 机 构 财 务 记 录
和 会 计 核 算 的真 实合 法 。
二 、健 全市 场 退 出机 制
在 市场 经 济 条 件 下 ,在 一个 公 平 竞 争 的 环 境 中 , 市场 退 出机 制 ,是 使 高 风 险或 危 机 金 融 机 构 退 出 市场 的过 程 ,是 强 化 市 场 纪 律 惩 罚 经 营 管理 不善 者 和 促 进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的过 程 。 如 果 金 融机 构 经 营 管理 不 能 接 受 市 场 的监 督 、选
关 键 词 :金 融市场 体 系 监 督体 系 中图 分类 号 :F 3 3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 9 0 【 0 2)0 — 0 2 0 8 2. 1 040O 20 603—2

银行对银保监监管工作的认识

银行对银保监监管工作的认识

银行对银保监监管工作的认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挂牌成立,即迅速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向国际监管标准靠拢,更新监管理念。

特别是200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后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实施,为银行业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被监管机构多、监管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更新理念,转换观念,抓住机遇,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监管、依法行政,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又注重不断借鉴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接轨的发展道路,银行业监管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工作业绩。

但在加强银行业监管工作中还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之间的理念。

银监会是依据法律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国务院事业单位,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在各省、市、县基本上设立了派出分支机构,并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的垂直领导和管理,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特别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规的修订,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已经成为银监会工作的主旋律。

按科学发展观应将依法监管与日常工作中倡导的监管理念有机结合。

依法监管理念与“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监管理念是辩证统一的。

依法监管是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履行监管责任,“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是依法监管的一个方面,是任务的具体化。

( 二) “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依法监管的部分具体形式和内容。

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概念对监管方和被监管方都有理性的约束与概括。

有计划的、有步骤的、持续不断的开展法律知识、执法意识、遵法意识、守法意识教育应是银行业监管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是银监会系统干部的“天职”,也是工作的出发点、工作的原则。

只有秉公执法、守法执法、按法律法规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解读作者:薛勇秀发布时间: 2003-12-29 09:33:24中国法院网综合报道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于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银监法》以法律形式,系统地建立了对政府机构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次立法创新。

这部法律明确了银监会的监管对象。

法律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关于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

关于监督管理职责,法律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银监法》有两大特点:一是大量吸收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2.30•【文号】银监发[2005]87号•【施行日期】2005.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7号)各银监局:银监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监管工作,对强化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督促各行健全内控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起到了良好效果。

但在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暴露出改革滞后、管理不严、内控薄弱等问题。

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接连暴露大案、要案,涉案金额大,情节恶劣,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给银行信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监管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派出机构片面理解法人监管理念,放松对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风险预警处置滞后、查处问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督促各家银行全面推进改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银监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银监局要认真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监管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充实国有商业银行监管队伍,督促指导辖内监管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管信息收集、反馈、报告要求,规范建立监督检查、监管通报、座谈、质询、风险提示、戒勉谈话等监管制度,在系统内部建立动态跟踪、上下联动、渠道畅通、反应迅速的持续监管工作机制,整体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 第2章 银行业监管

金融监管理论与实务 第2章  银行业监管
第二章>>第三节
三、流动性监管
(一)对银行机构的流动性监管的内容
(1)银行机构的流动性应当保持在适度水平; (2)监测银行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 (3)监测银行机构的资产变化情况,包括对
银行的长期投资、不良资产和盈亏变化的监 督。
第二章>>第三节
三、流动性监管
(二)中国衡量银行机构流动性的监管指标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
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根据《银监法》有关监管审批时限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审批时限为6个月内。
第二章>>第二节
二、审批注册资本
(二)《银监法》的主要内容 《银监法》从法律上明确了银监会负责对全 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 理的职责,规定了银监会监管的目标,监管 的原则,监管的职责,强化了监管措施,切 实解决了当前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特别 是监管手段薄弱的问题,有效解决了银监会 履行职责的法律授权问题,为银监会依法履 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证。
5.损失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 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二章>>第三节
二、资产质量监管
(二)资产质量监管的主要内容
1.分析各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以及
各类不良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
2.监测银行机构对单个借款人或者单个相
关借款人集团的资产集中程度,又称为大 额风险暴露。
9.法律、行政法规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年银行纪检工作总结

2022年银行纪检工作总结

2022年银行纪检工作总结2022年,是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国金融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中国银行监管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和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准确把握中国金融业发展新机遇新挑战,从宏观政策角度夯实健全金融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完善信息共享、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审计检查等一体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银行纪检工作。

2022年,中国银行纪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先,银行业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把风险高度纳入企业合规管理的整体考虑范围,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技术装备,制定安全防护规则,全面提升银行安全管理能力。

其次,银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通过智慧金融、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改善客户体验。

此外,银行业强化内部控制,增强了各类风险的规避和控制能力,实现了整体风险的防控,把客户资金更安全的管理,减少了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同时,银行业加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稳定的关系,构建更友好的合作关系。

2022年的银行纪检工作在实施中取得了重要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存在检查能力不足、检查不够深入、规章制度建设不够及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

同时,金融反腐败斗争中存在要克服的突出问题,如“三重一大”问题、投资变现问题、资金挪用问题等。

为此,中国银行监管机构将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提升检查能力,增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以发展市场秩序维护安全稳定金融秩序,进一步完善银行纪检工作。

2022年,中国银行纪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银行业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应继续加强合作,重视法治建设,健全反腐败体系,不断提升金融安全管理水平,形成高水平的信用秩序,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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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银行业监管理念
监管理念,是监管工作中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的工作思路。

监管理念源于监管实践,是对监管实践经验的总结、归纳和凝练,又是银行业监管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用于指导银行业监管实践。

监管理念是一个开放、动态的体系,而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早在2003 年 4 月银监会成立之始,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银监会要以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机制开创银行业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在监管理念、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所进步,有所创新。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银监会在认真总结我国经验,并借鉴国际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四项新理念,即“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

(一)管法人1.“管法人”的含义所谓“管法人” ,就是注重对法人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指标集中于法人,银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效果取决于法人,各类风险最终由法人承担。

因此,必须“管法人” ,必须实施法人监管,注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强调管法人,就是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各级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

监管不再是分割式监管,而是集中精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合规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经营能力,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管控能力。

管法人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要。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整体经营理念出现偏差,偏离科学的发展方向,即使一些分支机构经营不错,也难免全局性的灾难。

只有管好法人,才能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管理,才能纲举目张,事半功倍,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银行业监管目标。

(二)管风险所谓“管风险” ,就是以风险作为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围绕信用、市场、操作等项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不断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努力管控银行业风险,促使银行体系稳健经营。

之所以要管风险,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风险监管是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责。

二是风险与银行业的经营将长期并存。

三是管风险与合规监管相辅相成。

银监会坚持风险监管,强化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不断提高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手段,加强对风险的日常监测和管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管控措施,改进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和控制银行业风险。

(三)管内控所谓“管内控” ,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一定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

在此基础上,监管者的任务主要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改进内控水平和效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长期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着依赖心理,过分依靠监管部门的检查来帮助其寻找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事实上,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关键。

如果银行缺乏有效的内控,不能管控自身经营发展中的风险,监管力量再大、监管成本再高,都难以取得良好的管控效果。

要促使银行业经营和管理理念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同时,内控能力要有同步的建设。

(四)提高透明度所谓“提高透明度” ,是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让公众方便地获取有关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等重要信息,以加大市场约束力度。

同时,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提高履行职责的透明度,规范监管行为,接受公众监督。

银监会重视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将提高透明度作为银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理念。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损害自身及客户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充分、真实、规范地披露信息,促进市场参与者合理决策,加强公众对银行业的了解和监督,增强监管效果,更好地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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