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规定

合集下载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课件11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课件11

行政处罚法定义及目的行政处罚法定义行政处罚法目的修订背景与历程修订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原行政处罚法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处罚种类不全、程序不规范、执行难等,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历程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经历了多次审议和修改,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通过并实施。

新旧法规对比及变化新旧法规对比主要变化警告通报批评适用情形030201警告、通报批评类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类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情形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严厉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强制违法行为人停止生产或经营活动。

吊销许可证撤销违法行为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或资质。

适用情形适用于违法情节严重,需要给予较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人的继续违法,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其他特殊类型处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01行政拘留02适用情形03立案条件调查取证保障当事人权利集体讨论审查内容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处罚决定执行阶段程序要求执行方式督促履行结案归档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当事人基本权利保障措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制度介绍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赔偿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生命健康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

赔偿程序当事人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 3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机构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指导01建立定期巡查制度02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03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执法实践中常见问题剖析证据收集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改进建议和思考方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智能化执法手段广泛应用。

行政处罚法种类

行政处罚法种类

行政处罚法种类
一、警告: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当事人改正错误。

二、罚款: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行政规章或者政府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处罚。

罚款的数额应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定额或按日计罚。

三、责令改正:对于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责令改正的处罚。

责令改正是指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四、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对于违反法律规定,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款项、财物等,可以给予没收处罚。

没收的财物应当由政府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证照:对于需要取得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证照才能从事某项活动的行业,如果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给予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证照的处罚。

六、停产停业或者关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危及安全、卫生、环境等重大利益的行为,可以给予停产停业或者关闭的处罚。

七、行政拘留:对于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八、划定限制区域、限制人员活动范围:对于发生传染病疫情、生态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件等,可以给予划定限制区域、限制人员活动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并有行政机关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违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以处罚。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及,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采纳。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之规定履行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标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价差是,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如实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2024年行政处罚法课件

2024年行政处罚法课件

行政处罚法课件一、引言行政处罚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法,本课件将从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处罚: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主体给予的制裁措施。

2.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三、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即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程序和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不仅要制裁违法行为,还要教育违法者改正错误,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4.处罚与违法所得相当原则:行政处罚的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违法所得相当。

四、行政处罚程序1.立案: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依法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法事实。

3.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做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送达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执行处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1.当事人自觉履行: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2.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全文(行政处罚法全文内容)

行政处罚法全文(行政处罚法全文内容)

行政处罚法全文(行政处罚法全文内容)行政处罚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行政管理,并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适合本法。

第三条行政处罚依法实施,保证公正、公平、依法。

第四条行政处罚应当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处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变非法行为为合法行为。

第六条行政处罚工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行政处罚工作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主体和权限第八条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包括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授权的行政机关。

第九条法定的行政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者法律授权设立的行政机关。

第十条授权的行政机关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将自身权限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应当具有以下权限:(一) 单位行政处罚的权限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确定。

(二) 个人行政处罚的权限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确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应当遵守法定程序。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下列环节:(一) 受理。

(二) 审查。

(三) 作出处罚决定。

(四) 发出处罚决定文书。

第十四条在申请行政处罚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详细叙述违法事实、依据和处罚建议。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程序应当遵守法定程序。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限制第十八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责令住手侵害、撤销资质认定、罚没或者没收财物等。

第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情况等因素,按照法定的处罚幅度确定具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培训

《行政处罚法》培训

《行政处罚法》培训
《行政处罚法》是我国的一部行政法律法规,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方式。

培训《行政处罚法》可以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对行政处罚程序的认知和理解。

以下是《行政处罚法》培训的一些内容和重点:
1.《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介绍《行政处罚法》的
基本概念、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讲解其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等。

2.行政处罚的主体和权限:介绍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行政机
关和行政法规,讲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和行使方式。

3.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行
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听证程序、申辩权等,讲解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方式。

4.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和限制:讲解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
括合法性、正当性、程序正义等,以及对行政处罚的限制和保护措施。

5.行政处罚的具体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的行政处罚案例,
使参训人员更加深入地理解《行政处罚法》的运用和实施。

6.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讲解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和救济途径,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强调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培训《行政处罚法》的目的是使参训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在行政处罚工作中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水平,增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能力。

同时,培训还可以帮助参训人员了解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提高应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能力。

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行政处罚法是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手段。

它通过制定明确的处罚标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制裁和处罚。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利益,惩罚违法行为,促进法治环境的建设。

本文将探讨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一、违法行为的分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可以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三大类。

轻微违法行为一般指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较小,社会影响较轻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指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较中等,社会影响一般的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则表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较大,社会影响重大的行为。

二、处罚标准的制定原则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处罚标准应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危害性、犯罪动机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不能过轻或过重。

2. 公正性原则:处罚标准应公正、公平地对待不同种类的违法行为,避免歧视或不公正的判罚。

3. 预防性原则:处罚标准应具有威慑作用,能够有效地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并起到警示作用。

三、处罚标准的具体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应施加不同的处罚标准。

以下是几种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示例:1. 轻微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采取警告、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等方式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一般在5000元以下,并根据个人或单位的违法程度、经济状况、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2. 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一般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执照等方式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一般在5000元至10万元之间,并根据个人或单位的违法程度、经济状况、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3. 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一般采取罚款、吊销执照、刑事追究等方式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一般在10万元以上,并根据个人或单位的违法程度、经济状况、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同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讲解课件

行政处罚法讲解课件

03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程序
Chapter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
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实 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及 其职能部门。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 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 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 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 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 外的行政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 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 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 政处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 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 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 构制定的部门规章可以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 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 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不得实施违法行为 。
配合调查义务
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 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 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履行处罚决定义务
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行政 处罚决定,按时缴纳罚款 等。
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 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 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 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 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级别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适用条件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满足主体适格、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 确、程序合法等条件。

行政处罚法解释

行政处罚法解释

行政处罚法解释行政处罚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和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处罚法,我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和理解。

本文将从行政处罚的定义、适用范围、程序和法定原则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包括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如个人、企事业单位等。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实现法律的效力。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听证、作出处罚决定和执行等环节。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违法行为的举报或发现后立案调查。

其次,行政机关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然后,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听证程序,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证词。

最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进行执行。

三、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核心原则,它包括法定性、公正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首先,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即依法行政的原则。

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必须明确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罪名或滥用职权。

其次,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即依法平等对待所有违法行为主体。

行政机关在处罚时不能因个人恩怨或其他不正当因素而歧视或偏袒某个当事人。

再次,行政处罚必须合理,即处罚措施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

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应当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和合理。

最后,行政处罚必须适用,即处罚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要求。

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应当考虑到违法行为的特点和社会效果,确保处罚的适当和有效。

四、行政处罚的问题与挑战在实际应用中,行政处罚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行政处罚的力度和公正性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平衡。

有些行政机关在处罚时可能过于严厉,而有些行政机关则可能过于宽松。

其次,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效率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行政处罚法全文解读

行政处罚法全文解读

行政处罚法全文解读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和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惩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和教育的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其情节和危害程度适用相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无效。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程序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
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转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决定和执行等程序。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四、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救济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
的监督和制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及时受理和处理当事人的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议。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原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21.01.2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简易程序第三节普通程序第四节听证程序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处罚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行政处罚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行政处罚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1.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点: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
和行政许可、批准等行为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的强制措施,其特点包括
法定性、强制性和非刑事性。

2. 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行
政许可、行政批准、行政审批等政府行为。

3. 行政处罚的主体和对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
对象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查处、听证、处罚决定和行
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环节。

5.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具体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6. 行政处罚的量刑原则和方法:行政处罚的量刑原则主要包括法定量
刑原则、适量原则和个别化原则,量刑方法包括罚款比例、罚款数额、责令停产停业的时间等。

7.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如不服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8. 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整改:行政处罚的执行过程应当受到监督,如发
现处罚决定有错误或违法行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改正。

以上是行政处罚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人们
更好地了解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和程序,以及相关的量刑原则和方法。

行政处罚法解读

行政处罚法解读

行政处罚法解读导言:行政处罚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包括行政处罚的性质、基本原则、处罚程序等方面内容,以期对读者了解行政处罚法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惩罚违法行为并起到警示作用。

行政处罚的性质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与刑事处罚有所不同。

行政处罚并不追究行为主体的刑事责任,而是对其进行行政惩戒。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设定处罚标准或变更处罚内容。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对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和公示。

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公正、公平进行,不得有任意歧视的倾向。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依据行为主体的身份、地位、背景等因素的影响行使处罚权。

3. 违法行政处罚禁止原则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必须依据法定程序,任何未经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行为都是违法的。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

4. 合理限制原则行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予以适当限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审慎选择处罚方式和处罚程度,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适度性。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1. 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前,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取证过程应当依法进行,充分保障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结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罪名、处罚种类、处罚方式、处罚依据等要素,并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3. 陈述和申辩行为主体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表

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表

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表
摘要:
1.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表的背景和意义
2.新旧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区别
3.新行政处罚法的亮点和影响
4.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5.行政处罚法的意义和作用
正文:
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表是为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而制定的。

新旧对照表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与2017 年修正版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详细的对比,揭示了新旧法律的主要区别,以便公众在遵守法律和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够更加明确和有针对性。

新旧行政处罚法的主要区别包括:
一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了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

对于违法所得,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

二是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

三是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规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新行政处罚法的亮点和影响包括:
一是强化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了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

二是更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

三是对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新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 年7 月15 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正版)》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的。内容简介: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等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二节一般程序 第三节听证程序
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
谢谢观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图书
01
03 内容简介
目录
02 基本信息 04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基本信息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作者:法律出版社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9月 ISBN:21 开本:16开 定价:4.00元
内容简介

行政处罚处罚法

行政处罚处罚法

行政处罚处罚法篇一: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判断题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B2、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后,即使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B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4、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6、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7、举行听证时,当事人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8、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限额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规定。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B9、《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B. 对错正确答案为A10、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就应当给予行政处罚.A.B. 对错正确答案为B11、行政机关通过一般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但无需告知期限A.B. 对错正确答案为B12、行政处罚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024版行政处罚法讲义(ppt47张)课件

2024版行政处罚法讲义(ppt47张)课件

存在问题一
改进建议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处罚的标准和程序,为 行政机关提供更加明确的执法依据。同时,加大对违
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改进建议二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素养和 执法水平,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提供虚假证言、伪证等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和方式
监督机制
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方式。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 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来实现;外部监督 则通过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舆 论等渠道进行监督。
监督方式
主要有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听取汇 报、受理申诉等方式。同时,还可以 通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 督。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 为辅,注重纠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听证制度
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对 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
行申辩和质证。
告知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讲义 (ppt47张)课件
REPORTING
• 行政处罚法概述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程序 •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救济 • 行政处罚法的法律责任和监督 • 行政处罚法的实践应用和案例分析
目录
PART 01
行政处罚法概述
REPORTING
行政处罚法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处罚法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法培训课件

行政拘留:对违法 行为进行行政拘留, 以示惩戒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其他法律规定的行 政处罚种类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A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C
B
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D
社会影响:行政处罚的设定依 据社会影响和公众利益
谢谢
04
行政处罚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基本原则
01
合法原则:行政处罚必须符 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律 规定的范围和幅度
03
公开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 开进行,不得秘密进行
05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行 政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处 罚为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02
适当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 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 害程度相适应
04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 正、公平,不得偏袒任何一 方
2
行政处罚的种 类和设定
处罚种类
警告:对违法行为 进行警告,要求改 正
罚款:对违法行为 进行罚款,以示惩 戒
没收违法所得:没 收违法行为所得的 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对 违法行为进行停产 停业,以示惩戒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执照:对违法 行为进行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执照, 以示惩戒
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处罚决定
0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 0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
0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0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杰西卡项目部行政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二OO四年十一月五日行政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根据总公司《劳务队管理办法》精神和公司《综合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劳务队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行政管理,杜绝行政和安全施工责任事故,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别是本行政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

一、保证进场教育和各种证件有效落实1、所有进场队伍进场前必须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注册手续,每人罚款200元,并立即清退,凡被上级部门查处收容的其后果责任自负。

2、进场施工前,除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外,作业队应组织员工进行内部教育。

并做好教育记录。

凡没有组织教育或没有做记录的,一次罚款200元,并责令进行教育。

3、劳务队必须同本队所属员工个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每少签定一人,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签定。

4、向项目行管提交员工详细花名册,员工必须携带身份证,严禁雇佣无身份证的人员及在逃公安部通缉人员,否则处罚每人1000元,并立清退或送往当地派出所处理。

施工队必须设安全员并每天在作业前做书面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并在8时前送交项目安全负责人,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5、严禁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18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0岁以上的老弱病残者或有劣迹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每人处罚1000元。

6、施工队领导必须从意识上高度重视,了解行政管理工作在施工生产中的重要性,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安全工作,及时传达项目部的各项精神,凡通知学习开会,做到随叫随到,不无故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迟到1分钟处罚20元,早退者处罚50元,无故不参加者处罚100元。

7、严格遵守《建筑法》的内容,并按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按章办事,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二、确保施工作业和施工安全1、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一经发现,处罚100-500元。

2、必须按安全交底施工,严禁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更不许非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电器,做到班前有交底,作业中有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凡不按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发现违章各处罚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及胸卡,严禁穿拖鞋和凉鞋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凡不带安全帽及胸卡的每人处罚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20元,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和随地大小便,违者处罚20元,穿拖鞋、凉鞋者处罚50元。

4、在施工区域内不准赤背和穿三角短裤,如发现每人处罚100元,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

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其后果由作业队负。

5、高处作业的各工种,作业离去时必须将工具,材料和其他易坠落杂物带出作业面,并放到垃圾站或仓库,以防其坠落砸伤他人,玻璃工、焊工和在吊蓝内作业的油漆工人等高处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把安全带只系或只挂在不安全的地方,严禁挂在外墙架子和吊篮内。

由于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己承担,处以500元罚款。

三、严格执行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和降低噪音的规定1、施工区域码放的材料要轻拿轻放,不准摔砸,材料进场要轻拿轻卸,严禁出现人为噪音,如发现上述问题,处以500以上罚款。

并责令停止施工和装卸。

2、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如有违反,处以赌资20倍以上的罚款,并没收赌资,赌具。

3、杜绝各种盗窃行为及干扰社会的活动,如有违反按被盗物的价值的20倍予以处罚,并对该施工队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禁有扰民事项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安全,严禁打架斗殴,大声喧哗,滋生是非,在施工现场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次处罚该施工队5000-10000元,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5、各对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不服从管理,顶撞、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违者给予200-1000元以上的罚款,后果严重的造成人员伤害,必须赔偿医疗费及伤害人员工资奖金,并送当地派出所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现场机具管理规定1、须设专人管理,作业队必须积极组织好班前教育,严禁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各种机械,违章操作造成人员伤残及机械损坏的,其后果由施工队自负,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2、用电气焊及手用电动工具,临时照明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严禁非专职人员动用,违者处罚100-2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机械手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并持证上岗,每台机械由专人操作,做到定人、定机、定职责,严禁随意操作,违者处罚100-2000元。

3、施工队对机械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状况良好,严禁带故障运行,杜绝违章操作,操作手未经机械管理人员的批准,严禁随意拆卸零件,对电器设备元件未经项目部电工同意,禁止随意改动修理,如有违反者将根据实际情况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4、施工队使用的机械工具,料具等需带出现场的,必须有项目部行政、器材部门的有效出门证,否则按偷盗论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5、施工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在没有火情时严禁动用,对擅自动用,损坏污染消防器材者按实际价格的10倍进行处罚。

五、用电管理暂行规定1、电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

2、所用的电缆设备以及机电设备上的开关按扭、插座、插头、电缆、电线等要加强保护,不得随意拆装,发现异常及时找电工解决,如擅自拆装,损坏照价赔偿外,处以100-2000元罚款。

3、所敷设的供电线路以及设备的电源线未经电工允许,不得私自拆除或挪位,如有违反,处以200-1000元罚款。

4、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端子板,接线柱和防护罩要齐全可靠,二次把线双线到位,中间不能有接头,应压接牢固,一次线不得大于5m,必须有专用压接弧焊漏电保护器。

电气机械应置于干燥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用。

否则将不予送电,并处以500元罚款。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使用前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空载实验运行正常方可使用,否则处以50-200元罚款。

6、钨灯及一般照明灯具,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几灯罩应有可靠接地保护,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严禁使用。

电源线应为橡套电缆,室外灯具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高度不得低于2.4m,地下室应采用36V照明灯具,无论使用那种照明灯具均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若发现随意勾搭现象,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7、使用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头必须完好无损,电缆外皮应压入盒内,不准带负荷插接和拔下电源插头,停用设备的插头,必须放在防火干燥,防压砸的位置,有故障应找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如有违反罚款50-100元。

8、在配电箱及开关箱周围作业时,注意运输车辆及搬运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箱门必须关闭,禁止抛洒粉尘及喷水,不准将任何杂物放入配电箱内,不准涂抹箱内外各种标志,非电工不得擅自更换和调整箱内任何电器。

如有违反罚款200-500元。

9、对电动机具,设备清扫前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严禁使用水浇喷电动机具设备。

如有违反罚款100-200元。

六、加强对宿舍生活区的管理1、保证居住地的安全,不得有发生扰民问题,教育工人处理好人际关系,不准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者处罚200-1000元,并对施工队处罚2000-5000元,且承担一切后果。

2、施工队必须经常组织员工对其进行集体卫生、安全意识等教育,保持室内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宿舍及生活区。

防止各种疾病的放生。

如发现脏乱差等现象,处罚该队200-10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违禁电器取暖、做饭、烧水,不准使用灯头插座,如有发现,处罚该队200-1000元。

4、各队应在项目部直接领导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禁在禁止吸烟和使用烟火的地方用火,如有违反罚款200-3000元。

5、员工必须养成集体公共意识,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高声开放收音机和乱用别人的东西,早六点前晚十点后,凡在宿舍内大声喧哗,高声开放收音机的每一次处罚200元,更不能私自留宿非工地人员及家属,如发现一次处罚该队300元。

6、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油漆、稀料的管理规定,并专人看管,乱堆放或有重大隐患事故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六、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食堂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规定,必须专人负责食堂。

2、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禁止乱用乱换人员,无健康证者处罚100元,并立即辞退。

3、保证食堂防蝇,消毒用具齐全,生熟菜饭刀具分开使用,无明显标记的处罚200元。

4、把好食堂采购食品卫生关,不买不卖腐烂变质的食物或食用凉拌菜,扁豆等食物,防止实物中毒,如有违反处罚500元,保证开水供应,对食堂的器具要定期消毒,如不对器具定期消毒,处罚200-500元。

5、在项目部检查工作中,名次靠近的处罚500-2000元。

施工队要定期组织炊事员及员工进行传染病知识教育并定期体检,发现有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要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立即送往指定医院采取措施,防止病毒的蔓延,如违反造成后果有该施工队自己承担责任。

八、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制度,防止刑事犯罪1、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制度,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因实际情况需要外出的人员由该队领导开有效出门条,否则一律按私自外出对待,并处罚100元。

如私自外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2、施工队领导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交规及法律教育,严格遵守国家的行政法规,外出骑车、行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北京市交通法规,若有违反造成事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该队负责,并处罚500-2000元。

3、下班休息的员工,不得到处闲逛,私自离开工地,不得在居民生活区大声吵闹,严禁传看淫秽迷信的书刊和黄色录像等,绝违法违纪的行为,违者处罚300-2000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到社会上滋生事端,扰乱社会秩序,聚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行窃及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有违反处罚该队500-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九、附则1、以上各款,施工队必须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并登记,把人员签名报项目部。

2、本《行政管理及处罚标准》,施工队持一份,领取生效,解释权在项目部。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杰西卡项目部二OO四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