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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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筑府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20〕2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贵阳市启动并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制定工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68号)要求,现将《贵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重要意义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贯彻落实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对构建和谐、阳光、透明的征地环境,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认真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同时停止执行,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国有农用地补偿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一)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92%。

(二)关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一)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一)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一)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引言•贵州是我国主要的果树种植区之一,征地对果树种植户来说是一项重大挑战。

•本文将介绍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帮助果树种植户了解自己的权益。

征地标准1. 征地范围•征地范围包括果树种植区、果树种植户家庭住房及周边设施。

2. 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由征地部门根据当地政策和相关规定确定。

•补偿费用包括果树补偿、住房补偿及其他设施的补偿。

果树补偿标准1. 补偿对象•补偿对象为果树种植户拥有的果树。

2. 补偿计算方式•补偿金额根据果树种类、树龄、果树个体尺寸等因素进行计算。

•补偿金额可按照果树实际价格或者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确定。

住房及设施补偿标准1. 补偿对象•补偿对象为果树种植户家庭住房及周边设施,包括土地、建筑及其他设施。

2. 补偿计算方式•住房补偿费用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结果进行计算。

•其他设施的补偿根据实际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补偿程序1. 提交申请•果树种植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征地部门提交征地补偿申请。

2. 审批程序•征地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估,并进行补偿金额的确定。

3. 补偿支付•征地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程序支付补偿费用给果树种植户。

结论•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的执行,保护果树种植户的利益,确保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

•果树种植户需要了解相关的征地补偿政策和程序,以便在征地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对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果树种植户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征地挑战。

贵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贵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在贵州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房屋拆迁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贵州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规范和保障农村房屋拆迁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贵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帮助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政策。

一、拆迁补偿范围。

根据《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范围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和其他附加补偿。

其中,房屋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款、搬迁补助费等;土地补偿包括土地征收款、土地补偿款等;其他附加补偿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

二、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根据《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款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款和土地补偿款。

土地征收款按照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确定,土地补偿款按照土地肥力、地形、地貌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其他附加补偿标准。

其他附加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和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拆迁后,对于需要临时安置的农民进行的一次性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拆迁后,对于需要过渡期生活补助的农民进行的一次性补助。

三、补偿程序。

根据《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程序主要包括评估、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等环节。

在整个补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补偿标准的调整。

补偿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当地政府会根据房屋、土地等因素的变化,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总的来说,贵州省政府出台的《贵州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农村房屋拆迁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农村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都拉乡、沙文镇 牛场乡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16800 6720 13300 5320
520115000 520115001
观山湖区
金岭社区的新寨村、金华镇的 金华村
除金华镇金华村和金岭社区新 寨村外的所有土地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30000 12000 30000 12000
520181001 清镇市
19840
二、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更新标准(市、县)
区域编号
区域范围
统一年产值标 准(元/亩)
征地类型
合计 (倍)
土地 补偿 (倍)
安置补偿 (倍)
综合补偿标 准(元/亩)
修 52012310
文 1

全县
耕地
24 10
14
43200
建设用地 11
4
1800
其他农用地 11
4
7
19800
7
19800
燕楼镇、马铃乡
耕地
1
54200
其他地类 0.4
54200 21680
520111008
黄河社区、三江社区、小孟社区、
耕地
1
121000
金竹社区、花孟社区
其他地类 0.4
121000 48400
1
520112001
顺新、新天、振新、创新、
耕地
1
100000
12002 520112003
1
520181001 清镇市 三星村,新岭社区管辖的青龙村、 49600 其他地类 0.4
中心村,站街镇莲花村青龙二组
100000 40000 76000 30400 68100 27240 54200 21680 81000 32400 68100 27240 54200 21680 111700 44680 81000 32400 49600

最新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If you treat every day in your life like the last day in your life, your life will be more exciting.(页眉可删)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贵州位于高原之上,地质环境较差。

所以在原先交通设施建设技术弱后的时候,贵州的交通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在。

不过,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在贵州建设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

不过,由于地质条件的因素,在高速公路的选线上会占用人民使用的土地。

那么,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贵州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随着贵州经济的不断发展,贵州的城市建设速度也不断加快。

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拆迁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其中,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又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今天,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贵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吧。

一、贵州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贵州拆迁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贵州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贵州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贵安新区是贵州省的重要发展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是关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
益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贵安新区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首先,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贵安
新区政府将按照土地的类型、土地面积、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政府将充分考虑土地的肥沃程度、地理位置、土地利用价值等因素,确保农民得到公平的补偿。

其次,对于被征地农民的房屋补偿,贵安新区政府也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政府
将根据被征地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政府还将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顺利安置,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工作。

此外,贵安新区政府还将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设施、果树、水产等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顺利转产转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严格的、合理的,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
的合法权益。

政府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相信在贵安新区政府的努力下,征地补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为贵安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贵州省的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地上果树赔偿和土地恢复三个方面。

下面将针对这三个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内容。

一、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条例》,农村建设用地征收时,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1. 土地补偿费: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费用。

其中,合理成本费用包括草原的平均等级、坡度等因素;合理利润费用一般为合理成本费用的15-30%。

2. 基本农田补偿费:将征收区划为基本农田后,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费用计算。

其中,合理成本费用包括基本农田地的补水成本、调水成本等因素;合理利润费用一般为合理成本费用的15-30%。

3. 筹备期补偿费:对于农田或其他农业资源影响较大的项目,在征收前开始筹备的,可以给予筹备期补偿费。

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二、地上果树赔偿标准:1. 成活果树补偿:对于成活的果树,按照果树种类、龄期以及产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补偿。

2. 拆迁果树补偿:对于需要拆除的果树,按照果树种类、龄期以及产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补偿。

如果拆迁后果树无法继续种植,应按照果树的实际价值进行全额补偿。

3. 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果树市场价格以及果树本身品种、年限、现行标准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费用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土地恢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土地的标准进行恢复。

具体标准如下:1. 垦殖土地:对于垦殖土地的恢复,应当进行基本的土地平整、疏松、排水等工作,恢复良好的耕地使用状态。

2. 林地:对于被征用的林地,应当进行植树造林、草种播种等工作,恢复原有的林地生态环境。

3. 特殊土地:对于河湖滩涂等特殊土地,应当进行相应的整治和恢复工作,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贵州征地房屋补偿标准

贵州征地房屋补偿标准

贵州征地房屋补偿标准
贵州省是一个资源丰富、风景秀丽的地方,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征
地房屋补偿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合法权益,贵州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地房屋补偿标准,以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首先,针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贵州省规定了按照被征地土地的等级和用
途进行补偿。

对于耕地,按照土地等级、土地利用年限、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宅基地,按照土地等级和宅基地的实际用途进行补偿。

此外,还应该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和就业安置。

其次,对于被征地居民的补偿标准,贵州省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对于自建房屋
的居民,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租赁房屋的居民,按照租赁合同的期限和租金等因素进行补偿。

同时,还应该给予居民相应的搬迁补助和生活补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此外,贵州省还规定了征地房屋补偿的程序和方式。

在征地过程中,必须进行
公开、公正的评估,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在补偿过程中,必须尊重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意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总的来说,贵州省的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基本生活。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这些补偿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26000元,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24000元。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经常会占用到农民的土地。

这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当地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会发一笔补偿款。

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定,那么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黔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26000元,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24000元。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由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政府确定后,提交市国土部门。

在确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时,对宅基地在征地范围内,承包地被部分征收或未被征收,但因耕作不便等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经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同意并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该户家庭中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作为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

被征地农民应从市公安部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中的被征地村民小组成员中产生,并由市公安部门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增减、安置情况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青苗补偿费按附表确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区政府调整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订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

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和补偿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特别是在贵州这样的山地省份,果树和土地赔偿问题更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焦点。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贵州征地果树及地赔偿标准,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贵州征地果树赔偿标准1.果树种类及价格贵州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种类、品质、种植年限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常见的果树如苹果、梨子、桃子、李子等,其赔偿价格在每株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此外,珍贵果树如银杏、桂花等,赔偿价格更高。

2.赔偿计算方法赔偿计算方法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根据果树的实际产量、市场价格和种植面积进行计算;另一种是根据果树品种、生长年限等因素,参考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3.赔偿金额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征地果树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补偿总额的30%。

此外,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金额需参照当地政策。

三、土地赔偿标准1.土地类型及补偿金额贵州土地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地理位置、土壤质量等因素制定。

一般来说,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补偿金额较高,而荒地、未利用地等补偿金额较低。

2.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土地征收:政府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用。

(2)土地评估: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补偿金额。

(3)签订补偿协议: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4)支付补偿款:政府按照约定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款。

四、案例分析以某市为例,某农民的5亩果树地被征收,果树种类包括苹果、梨子等。

经过评估,苹果树每株赔偿1000元,梨树每株赔偿800元。

土地补偿金额为每亩1万元。

最终,该农民获得了5万元果树赔偿款和5万元土地补偿款。

五、维权途径当土地征收和赔偿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农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当地政府提出书面异议。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六、土地登记费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1、党政机关、团体(含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1、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地,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1.55%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收取。
省政府(黔府办发[2001]105号)
(二)实行半包征地方式
贵州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对象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征用土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2、征用旱地的补偿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3、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收益金(土地租赁费)
按不低于政府确定的地价招标、拍卖、招租方式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九、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
按国家规定的具体标准数缴纳。全省6-15倍等,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1999]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贵州省林地征地补偿标准.doc

贵州省林地征地补偿标准.doc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1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克志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标题修改为“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二、将条文中的“征、占用”、“占用或者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

三、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临时征用林地的,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对被临时征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按照临时征用林地的年限和当地耕地年产值予以补偿;对林木造成损害的,应当对被临时征用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支付林木补偿费”。

四、将第七条修改为:“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五、将第八条第(五)项单列成第二款,修改为:“苗圃地苗木补偿标准:利用林木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生产的胸径5厘米以下的苗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同树种同规格苗木市场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的总价值予以补偿;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参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

六、删除第九条。

七、将第十条调整为第九条,并修改为:“征收、征用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规定标准2倍收取;林木补偿费应当高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用该标准乘以2”。

八、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

九、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省、市(州、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二、二、六比例分配,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收、征用林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贵州省位于我国的中部,是我国的⼀个农业⼤省,近年来贵州省在发展⼯业⽅⾯取得了很⼤的成就,进⾏⼯业建设时就需要对⼟地进⾏征收,那么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就相关的知识进⾏解答。

⼀、贵州省征地统⼀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地补偿费1、征⽤稻⽥、菜地(鱼塘、藕塘)的⼟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10倍。

2、征⽤旱地的⼟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地年产值的6⾄8倍。

3、征⽤其他⼟地的⼟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旱地年产值的2⾄4倍。

⼟地年产值,由县级⼈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民政府审核,报州、市⼈民政府或地区⾏政公署批准。

(⼆)安置补助费1、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数,按照被征⽤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单位⼈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不得超过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其他⼟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耕地安置补助费的⼀半。

3、征⽤未利⽤⼟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被安置⼈员个⼈或者征得被安置⼈员同意后⽤于⽀付被安置⼈员的保险费⽤。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被征⽤⼟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县级⼈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的⼟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2022贵州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2贵州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贵州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法律规定第一章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三条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严格按照《黔南州人民**关于公布全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南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

第四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第五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六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

第七条征收耕地的由县人民**按每亩11161元的标准统筹社保资金,专户管理,不发至个人。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三章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第九条县人民**建立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

1、以户为单位,失地50%以上(含50%)的本村在册18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采取自愿的方式,可以申请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2、被征地农民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按属地管理实行县级统筹。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由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

养老保障资金统筹专户按11161元/人承担,每个参保对象自行承担23399元。

3、具体参保对象和方法按照黔南劳社局复〔2008〕19号文件批复的《独山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执行。

花溪区征收补偿标准

花溪区征收补偿标准

花溪区征收补偿标准花溪区位于贵阳市南部,是贵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贵阳市的发展重心区域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花溪区的土地资源变得愈发宝贵,因此征收补偿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征收范围。

花溪区征收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建设等。

征收范围的确定需经过严格的规划和评估,确保征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征收补偿对象。

征收补偿对象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人、承包经营者、农户、居民等。

在征收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补偿过程中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

三、征收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标准。

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按照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土地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征收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 房屋补偿标准。

对于因征收而导致房屋被拆除或搬迁的情况,应按照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同时,还应考虑到被征收者的居住需求,确保其在征收后能够得到合适的安置。

3. 生产设施补偿标准。

对于因征收而导致生产设施被拆除或搬迁的情况,应按照生产设施的价值、使用年限、产出效益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到被征收者的生产经营需求,确保其在征收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四、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实物置换、安置补助等方式进行,以满足被征收者的不同需求。

在补偿方式确定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收者的实际情况,确保补偿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被征收者的合理需求。

五、补偿程序。

征收补偿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充分听取被征收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补偿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同时,还应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现象。

六、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征收补偿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收补偿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贵阳年产值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贵阳年产值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贵阳年产值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贵阳年产值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征求、汇总各区、市、县意见的基础上,现就征地补偿新、老标准衔接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新、老标准执行衔接问题各区、市、县、开发区和金阳新区要立即对所有正在实施征地和即将实施征地的项目进行清理,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对新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新、老标准执行的衔接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2017年1月1日以后报批的建设用地,一律按照新标准制订征地补偿方案和实施征地补偿。

2.2017年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但还没有实施征地的,一律按新标准进行补偿。

3.2017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完成征地的,一律不再按新标准补差。

4.2017年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并已实施征地但未完成的,按老标准补偿。

二、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价补偿标准中未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对青苗补偿,一市三县范围内按照统一年产值(1500元/亩)的1倍补偿;六区(含金阳新区)范围内按照筑府通[2002]52号文确定的年产值标准的1倍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筑府报[2017]146号意见,由各区、市、县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关于国有农用地补偿问题国有农用地补偿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关于土地补偿费集体和个人所得的比例划分问题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的,土地补偿费的80%以上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参照上述比例,实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的.,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不低于区片价的92%。

五、关于社会保障资金缴交问题在用地报批前,用地单位(批次报地的用地单位为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单位)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部门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将社保资金缴入当地县级财政专户,缴费凭证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费用标准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省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给我省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但一些地方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批先用土地、滥占耕地和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征用土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我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加强我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我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决防止和认真治理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现象,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程序,控制征地规模,尽量避免被征地农民失地,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村的生计,在努力提高资源对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同是时,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粮食安全。

二、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重要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做好用地预审。

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参加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

对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按法定程序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项目设计要充分体现节约用地和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的原则。

对已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可行性研究阶段已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的重点建设项目,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为其办理单体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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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
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林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占用苗圃地、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6-8倍;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2-5倍;
(三)征、占用宜林地的为耕地(旱地)年产值的1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林木补偿费标准:
(一)用材林:
1、幼龄林(包括未成林的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材产值的0.5倍。

木材产值按当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杂木各自平均销售价乘以林木蓄积量;
(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标准的2倍。

(三)经济林:
1、尚无收益的经济林为实际造林、抚育、管护全部投资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
3、收益盛期的经济林为上一年度年产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本条第(一)项第1目幼龄林的全部投资。

(五)苗圃地苗木为当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市场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株数总价值的2倍。

(六)竹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子产值的2倍。

竹子产值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平均销售价乘以总株数。

(七)零星树木为当地上一年度实际销售价。

(八)其他附着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

第九条安置补助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征、占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其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和林木补偿费应高于同类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标准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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