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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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比赛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小区居民健身活动方案,推动全民健身的深入开展,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游泳竞技水平,增进居民的身心健康。
二、比赛时间:2011年9月25日上午9:00
三、比赛地点:学府苑会所
四、参赛人员
锦绣苑、文兴苑、学府苑业主及公司员工。
五、比赛项目
个人单项:男子50m、女子25m;
团体:男子4×50m接力、女子4×25m接力;
(游泳姿势不限)
六、报名办法
1、以中心为单位,于9月20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公司职能中心。
2、团体项目各服务中心员工、业主可各报一队,单人项目不限报人数。
3、各中心报领队一名,负责本单位报名、比赛等具体事宜。领队不能参加比赛。(报名表附后)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熟悉水性,身体健康,符合游泳项目运动要求,凡有高血压和其他传染病等不能参加激烈运动者严禁参赛,如隐瞒病史,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2、下水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安全第一,比赛第二,游泳运动时应量力而行,在水下感到不适时须立即上岸,放弃比赛。
3、每场比赛安排救生员,确保比赛安全,有序。
4、参赛选手泳具自带。
八、组织机构
组长:段旭东
副组长:吴红红、姜吉春
起点裁判:姜吉春
终点裁判:吴红红
计时员:曹雪飞、韩彩霞、刘万源、段晋生
记分员:卫文斌
场地器材:段晋生
九、奖项设置
1、个人项目奖励前三名;
2、团体项目奖励前两名。
十、比赛规则
1、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按竞赛规则游完全程,否则即算犯规。
2、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3、由于某运动员犯规而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参加下一组比赛或补测成绩。如在决赛中发生上述情况应令该组重新决赛(除犯规运动员外)。
4、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不得在池底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5、比赛中不允许拉分道线,否则即算犯规。
6、比赛中不允许陪游、带游,不允许速度诱导或采取任何能起速度诱导作用的方法,否则即算犯规。
7、每一个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接力比赛中任何一名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8、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
9、运动员全部到达终点后要尽快离池,否则即算犯规。接力比赛前三棒运动员游完后,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尽快离池。
10、游泳的出发口令:“各就位”,“鸣枪”。运动员在鸣枪前出发,应判抢码犯规,发令员将用哨声召回,重新组织运动员出发,第二次无论谁抢码犯规均将取消比赛资格。
游泳比赛报名表
参赛部门:
项目
男子50m 女子25m 男子4×50m 女子4×25m 姓名
注:在报名项目对应的表格内划“√”。
领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