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库管理制度[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用火工品库管理安全,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制订本办法:

一、仓库管理

1、必须按照火工品管理规程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建造火工品仓库。库内配备必要的

防雷、消防、排水设施,地面做防潮处理,仓库内及周围严禁火种及堆放易燃物,库区无杂草、无积水。

2、火工品库要由政治觉悟高的人看守,做到每天24小时不断人,夜间仓库内保证有两

人驻守。

3、库区设安全标志,除送、领火工品人员及车辆能出入外,其他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出

入。若地方人员到仓库检查,必须有经理部领导陪同。进入库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库人员、车辆必须登记签字。

4、火工品库一旦发生险情必须立即向经理部领导和公安人员报告。

二、火工品交接制度

1、火工品进库时,必须有送料人、物资部人员、仓库看守员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质量,

手续、证件齐全,方可卸车,并互相签认收、发料单,看守人员要正确指挥卸车。

2、火工品加工必须在库区加工房进行,加工完成后要如数进仓库内保存,加工人员必须

持有爆破证。

3、每次工地使用火工品,必须持工地领工员和现场负责人的申请单到仓库领取,领料人

必须是经授权的爆破人员。火工品出库前,库管人员要按品种、数量进行登记。当天未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如数退库,看守人员也要逐项登记,做到日清日结。

4、看守人员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仓库的火工品数量,并在交接记录中注明。发现余缺要

及时报经理部公安人员和物资部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经理部安质部门及物资部门每旬对火工品库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数量、

质量、安全、及隐患要及时上报。

6、任何人在火工品的运输、加工、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藏、盗卖,一旦发现,交由公安

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要依法惩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