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城市用地的建筑物所占用的空间与地面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容积率的含义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用来反映建筑物对地面的利用程度。
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物对地面的利用程度越高,建筑密度越大。
2.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之和,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用的面积。
3.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进行:总体计算法和分层计算法。
总体计算法是指将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相加,然后除以占地面积;分层计算法是按照建筑物的每层进行计算,然后再将各层的容积率相加。
4.容积率的计算单位容积率是一个无单位的纯数字,通常用百分数表示,例如容积率为200%,表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是占地面积的2倍。
5.容积率的影响因素容积率的大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政策、建筑设计标准等。
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区域的容积率会比较高,而郊区的容积率会比较低。
6.容积率的作用容积率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可以反映城市建设的紧凑程度和高效性。
合理的容积率设计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建筑物的层数,减少土地占用面积,满足人口密集的城市需求。
7.容积率的限制高容积率并不意味着就是好的设计,过高的容积率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如建筑物过于密集,阳光和通风不畅,人口密度过大等。
因此,在制定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平衡利用和人居环境的关系。
8.容积率的调整容积率可以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当城市用地需求增加时,可以适度提高容积率,以增加建筑物的层数和容纳更多人口;相反,当城市用地供应充足时,可以适度降低容积率,以保持城市的宜居性。
总之,容积率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其计算规则包括计算公式、计算方法、计算单位等。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是指一个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与该地块面积的比值,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常见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算法和细致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简易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筑的总体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 建筑总体积 ÷ 地块面积其中,建筑总体积包括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总层数。
例如,一栋建筑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有5层,那么这栋建筑的总体积为1000 * 5 = 5000立方米。
细致计算法细致计算法是指通过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第n层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其中,第n层建筑面积是指该层建筑的实际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可能需要剔除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只计算纯住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规则也会因地区或者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容积率的应用场景容积率是评价城市规划合理性和建筑设计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场景。
建筑设计与规划容积率是建筑设计与规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精准计算和控制,可以实现对建筑密度、楼层高度、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合理布局和城市形态的重要指标,能够帮助规划师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交通路网等。
不动产估价在不动产估价中,容积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动产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地块的容积率来确定其价值,容积率越高,不动产价值也会相应提高。
房地产投资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容积率也是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容积率越高,房屋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就越低,从而也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控制,可以实现对城市形态、建筑密度、不动产价值等多个方面的影响。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新版16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新版1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新版16
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通常分为建筑物总楼面面积和建筑物净使用面积两种。
(1)建筑物总楼面面积:
建筑物总楼面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楼板面积之和,包括地下室、一、二、三...等楼层,但不包括阁楼和屋顶花园等。
计算公式为:
总楼面面积=地下室面积+一层面积+二层面积+三层面积+…+顶层面积(2)建筑物净使用面积:
建筑物净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以进行正常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非使用空间。
计算公式为:
净使用面积=总楼面面积-非使用空间的面积
2.容积率的计算规则: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占地面积与总楼面面积之比,用于衡量建筑物所占用的城市用地以及建筑物的密度。
计算公式为:
容积率=建筑物总楼面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建筑物总楼面面积指的是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一、二、三...等楼层的总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地下室。
根据城市的规划要求和用地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有不同的容积率限制。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建筑物越密集,利用率越高。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定的建筑类型,如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容积率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具体的项目中,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计算。
总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是衡量建筑规模和城市用地利用的重要指标。
其计算规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计算和控制。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则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报审方案文本中应明确标注底板结构层标高,不得按照垫层标注标高。
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时,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50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其建筑面积应按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部分的结构外围长度占结构外围周长的比例计入容积率。
其中地下室功能为单一性的(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应整体计算,有明确功能分区的,按照功能分区实际情况计算。
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利用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以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主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应超过4.50米,并应南侧设置(附图一)。
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双向设置的,地下室面积计入容积率(附图二)。
(二)住宅住宅结构层高宜为2.80米不应超过3.30米。
当住宅结构层高大于等于3.30米且小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住宅建筑结构层高大于等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应按层高与2.2的整数倍数与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乘积计算。
当住宅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计入超高范围,但该部分面积不得超出本层建筑面积的20%,超过20%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住宅公共门厅、大堂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三)办公建筑1、办公建筑的公共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但应满足《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容积率计算公式
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是衡量城市建筑密度和土地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容积率的合理控制对于保障城市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建筑物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衡量建筑物利用率的重要依据,下面我们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及其应用。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面积;地块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基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的用地面积。
通过这个简单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建筑物在特定土地上的利用率,进而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规划者和设计者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利用和布局,确保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和建筑物的合理布局。
在城市规划中,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避免过度密集的建筑布局,减少城市空间的压迫感,提高居住和工作的舒适度;在建筑设计中,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确保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和布局,避免浪费土地资源和建筑空间。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和规划者合理规划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建筑布局,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避免城市建设过度密集,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例如,在城市中心区域,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以适应密集的城市建设和高效的土地利用;而在郊区和新城区,可以适当降低容积率,以保障城市空间的舒适度和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通过合理调整容积率,可以更好地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规划者和设计者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利用和布局,确保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和建筑物的合理布局。
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避免城市建设过度密集,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
容积率计算规则暂行规定容积率计算规则的制定,一般是根据城市当地土地资源环境状况、市场需求、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过科学分析和实地调查,制定出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应的容积率标准。
以下是容积率计算规则的暂行规定,用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一、容积率计算方法1.计算单位:容积率的计算单位为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数或小数表示。
2.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建筑总面积/用地面积。
3.建筑总面积:指所有建筑物及用地上的主要建筑的总建筑面积。
4.用地面积:指用于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地面积。
二、容积率标准1.不同用地性质的容积率标准: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制定相应的容积率标准。
一般而言,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等用地性质的容积率标准会有所差异。
2.地块周边环境因素的影响:在确定容积率标准时,要考虑地块周边的交通、生态环境、设施配套等因素的影响。
3.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容积率标准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避免资源浪费。
4.保护生态环境:容积率标准应符合生态环境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
5.人口密度控制:容积率标准不仅要考虑土地利用效益,还要合理控制人口密度,避免因过高的容积率导致人口过密。
三、容积率管理与控制1.容积率控制范围:容积率的管理与控制范围应包括整个城市范围内的各类用地。
2.用地规划与建设:在用地规划和建设时,要按照容积率计算规则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
3.用地审批与监管:对符合容积率计算规则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定期进行监管和评估。
4.不合理用地整改:对不符合容积率计算规则的用地进行整改,保证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容积率调整与优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规划要求,对容积率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暂行规定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计算和控制容积率,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计算公式怎么算
容积率计算公式怎么算
许多小伙伴想知道容积率怎么算,那么容积率计算公式是什么?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容积率计算公式怎么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容积率计算公式怎么算
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容积率就是指小区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比例。
对于开发商而言,容积率直接决定了地价成本在房屋中所占的比例;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容积率的大小与生活的舒适度是息息相关的。
通常情况下,高层住宅的容积率不能超过5,多层住宅的容积率不能超过2。
容积率很高的住宅代表着小区内房子的建筑十分紧密,而这样的住宅肯定会带来高密度的居住人口,最终导致小区居住的舒适度大大下降。
并且高密度的居住环境还会对小区的儿童活动区域、小区内的健身场所、消防通道的形成产生很大的压力。
同时频繁使用这些设备也会加快这些设备的老化,所以在购买高密度容积率的小区时一定要注意这方面。
拓展阅读: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关系
建筑面积越大,产品出售额就越大,获的利润也就越大。
在地块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容积率就是控制建筑面积的直接指标,两者正比关系。
建筑面积的增加需要建筑层数的增高,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牺牲建筑密度来达到建筑高度增加的目的,这个时候需要协调的就是建筑面积的增加,带来的建筑密度的减小是否合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建筑密度的降低带来的是土地利用的不充分,也就是对土地成本的浪费,建筑面积的增加带来的是回收款的增加,二者的矛盾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点、均衡点,来实现在土地尽量不浪费的基础上,使建筑面积最大化。
容积率计算规则(报会)
开封市建设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草案)为进一步明确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方法,规范建筑设计行为,解决建筑容积率计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我市规划审批实践,制定本规则。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计算规则》之外按照本规则执行。
一、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得大于4.2米,且不得低于2.6米。
二、根据城市景观建设需要,需建设坡屋顶的项目,其坡屋顶起坡高度不超过1.2米时,坡度不超过33°的,坡屋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三、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变电房、热力交换站、燃气调压站、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等市政配套设施,无论设置为地上或地下的,均不计入容积率;按规划要求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四、办公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0米,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以1.5倍计算。
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5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
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8.8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0倍计算。
五、普通商业建筑的层高不得大于5.1米。
六、计算有阳台建筑的容积率时,阳台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1/2)计算。
每套住宅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等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
七、建筑底层布置高大于等于2.2米的架空层部分时,其水平投影面积(层高小于2.2米计1/2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八、地下、半地下、地上车库和阁楼不计入容积率。
但非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地面使用功能延续至地下空间的地下面积需计入容积率。
九、本规则未涉及或难以界定的情况,规划部门可以组织论证,并将论证结论作为计算依据。
容积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建筑密度和空间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建筑设计等多个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容积率的定义、法律规定、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容积率的定义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具体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体积 / 用地面积其中,建筑物总体积包括建筑物本身、附属设施、地下空间等;用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三、容积率的法律规定1.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2)第二十条: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城市、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建设时序、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内容。
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城市、镇的容积率。
(3)第二十三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内容。
2.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四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2)第五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浪费土地。
(3)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法规,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安全。
(2)第四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容积率计算规定
容积率计算技术规定1 名词解释1.1 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2 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3 建筑系数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4 绿地率居住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5 层高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6 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7 设备平台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1.8 装饰性阳台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1.9 入户花园在入户门与客厅门之间设计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花园,起到入户门与客厅的连接过渡作用。
1.10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1.11 地下室指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其四面应为土层围合的地下空间。
1.12 半地下室房间底面低于四周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1.13 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
1.14 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
1.15 低层住宅为一至三层的住宅。
1.16 错层住宅一套住宅内的各种功能用房在不同的平面上,用30-60㎝的高差进行空间隔断,错开之处有楼梯联系。
1.17 公寓一般指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通常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1.18 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
1.19 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
1.20 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不含厨房设备)的办公建筑,按办公建筑处理。
1.21 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什么是容积率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容积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对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中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和规范。
在中国,容积率计算规则已经在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
容积率计算的基本原则在容积率的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用地面积:指规划用地范围内开发的地块总面积,包括建筑、道路、绿化和其他基础设施的用地面积。
2.建筑面积:指在用地面积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及地下的建筑面积。
3.容积率: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用于表示用地的开发强度。
4.建筑物高度:建筑物的最高点与用地面积平面之间的距离,是限制建筑物高度和容积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几种:1.单位面积容积率法:按照建筑物所处的用地类型和不同的城市规划要求,计算每个用地面积的容积率标准。
2.总容积率法:按照规划区的总面积和总建筑面积,计算规划区的总容积率标准,然后针对每个地块的容积率进行细分。
3.分块容积率法:按照规划区划分为不同的块,针对每个块的用地类型和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计算。
4.重点区域容积率法:针对城市规划中的特殊区域,如历史保护区、城市中心区等进行特殊的容积率计算。
容积率计算规定在中国,容积率计算规定已经被纳入到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最小容积率: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制定最小容积率标准,确保用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稳步推进。
2.最大容积率: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制定最大容积率标准,避免城市建设过度密集化,导致城市交通、环保等问题的严重影响。
3.容积率调整: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过程中,容积率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避免对城市自然和环境的破坏。
开封市城市规划管理
开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联系人:.王书增主任李亚安科长汪敏华开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工程规划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四章规划设计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六章建筑物退让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第八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九章城市交通工程第十章特定区域第十一章城市市政设施第十二章城市抗震防灾第十三章公共配套设施第十四章附则第十五章附表:一、附表一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二、附表一2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三、附表一3 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三、附表一3 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四、附表一4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第十六章附录一、附表一1 名词解释二、附表一2 计算规则三、附表一3 计算规划图示四、附表一4 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五、附表一5 有关高层建筑规划技术方面规定六、附表一6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七、附表一7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八、附表一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九、附表一9 《划拨用地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机关规范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一9 O)》、《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1 8 O一9 3》、《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1-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
第1-3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容积率面积计算公式
容积率面积计算公式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率。
在建筑规划和房地产领域,容积率可是个相当重要的指标。
那容积率面积到底怎么计算呢?这就来给您详细说说。
咱们先来说说公式,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容积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这看起来好像挺简单,可实际操作中,这里面的学问可不少。
就拿我之前参与的一个小区规划项目来说吧。
那是一个挺大的地块,开发商想要在这块地上建出既美观实用,又能符合各项规定的小区。
当时我们拿到这块地的相关数据,净用地面积那是清清楚楚标在规划文件上的。
可这地上总建筑面积,就得我们一点点去核算。
首先得把每栋楼的建筑面积算出来。
这可不是简单地量量长和宽就完事儿的。
不同的楼层高度、户型设计,都会影响建筑面积。
比如说,有的户型有飘窗,这飘窗面积在计算的时候就有特别的规定;有的楼有底商,底商的面积计算方式又和住宅不一样。
然后还有公共设施的面积,像小区的配电室、泵房、垃圾站等等,这些都得算进去。
而且,这些公共设施的位置和面积还得合理规划,不能影响居民的生活。
在计算的过程中,那真是得小心翼翼,一个数字出错,整个容积率就不对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算完了一版数据交给同事审核,结果被他发现我把一栋楼的底商面积少算了一半。
哎呀,当时我那个懊恼呀,赶紧重新算,重新核对。
还有啊,不同地区对于容积率的规定也不太一样。
有些地方为了保证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对容积率有严格的限制;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适当放宽一些。
所以在计算之前,还得把当地的规划要求搞清楚。
总之,计算容积率面积这事儿,既需要细心,又得了解各种规定和实际情况。
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准确可靠的结果,为小区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通过我的这些讲解,您对容积率面积的计算公式能有更清楚的了解。
可别小看这小小的公式,它背后可是关系着咱们居住环境的质量和舒适度呢!。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Plot Ratio)是指城市建筑用地上可建设建筑面积与同一地块上的土地面积的比值,也称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起着重要的作用。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容积率,另一种是相对容积率。
绝对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绝对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用地面积。
例如,某地块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000平方米,则绝对容积率为2000/1000=2。
相对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相对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地块面积。
例如,某地块地块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则相对容积率为4000/2000=2。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是基于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或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的大小与城市的发展密度有关,一般来说,容积率越大,表示土地利用率越高,城市发展密度越大。
容积率的高低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有着重要的影响。
较高的容积率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紧凑发展。
然而,过高的容积率也可能导致城市的拥堵和环境问题,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
因此,在确定容积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规划目标、交通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城市的空间效益。
在实际应用中,容积率的计算方法需要结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考虑到具体地块的特点和城市的发展需求。
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计算和控制容积率,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的空间优化。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应该科学合理地确定容积率,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开封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开封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明确容积率指标计算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计算规范》之外按照本规则执行。
1、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2、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的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部分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3、住宅建筑屋顶为坡屋顶的,其顶层建筑层高小于4.8米时,顶层与坡屋顶通高时,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4、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层高大于等于5.2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会议室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空间除外。
5、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1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6、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1/2)计算;但当阳台挑出(凹阳台进深)尺寸大于1.8米且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容积率指标核算1、以下情况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①住宅阁楼坡屋顶坡度不超过33°,阁楼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②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变电房、热力交换站、燃气调压站、公厕及垃圾收集等市政配套设施,以及按规划要求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③建筑物顶部有维护结构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以及室外专用消防楼梯等,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规则
开封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明确容积率指标计算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计算规范》之外按照本规则执行。
1、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2、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的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部分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3、住宅建筑屋顶为坡屋顶的,其顶层建筑层高小于4.8米时,顶层与坡屋顶通高时,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4、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层高大于等于5.2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会议室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空间除外。
5、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1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6、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1/2)计算;但当阳台挑出(凹阳台进深)尺寸大于1.8米且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容积率指标核算1、以下情况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①住宅阁楼坡屋顶坡度不超过33°,阁楼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②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变电房、热力交换站、燃气调压站、公厕及垃圾收集等市政配套设施,以及按规划要求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③建筑物顶部有维护结构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以及室外专用消防楼梯等,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开封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开封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封市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开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开封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异地设计单位应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到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资质备案,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单体建筑设计.第三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古城区内、滨水区域、文物保护范围内、其它重要城市景观节点用地在1公顷以上的;建筑单体面积在 2万㎡以上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编制不少于两个方案,报市城乡规划局按程序审定.第四条对开封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规划设计项目,适用本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建设工程.第二章建筑间距第六条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防灾、消防、环保、国家安全、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建筑节能、视觉卫生以及空间环境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第七条住宅建筑间距除应满足第二十一条的日照标准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多、低层住宅间距1.多、低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1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日照间距为在多低层区域内按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控制.多高层混合区域内按南侧建筑高度的1.42倍控制.2主朝向为东西向时,按南北向间距控制.3北侧建筑底层或下部为无日照要求的用房时,南侧建筑间距计算时仅扣除北侧建筑物底层层高,最多扣除高度不超过4米,东西向布局建筑参照本条执行.2.多、低层住宅建筑垂直布置1最小控制间距:应按较高建筑高度的0.7倍的要求控制,同时应保证消防、管线敷设等要求.2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建筑山墙宽度必须小于等于13m;大于13m的,其间距按照平行布置的正面间距要求控制.3.多、低层住宅建筑并列布置侧面的最小控制间距为6m.二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的间距1.高层塔式住宅与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按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不得小于表2-1所列要求: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表2-12.高层板式住宅与高层板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按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不得小于表2-2所列要求:高层板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表2-23.高层板式住宅与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不得小于表2-3所列要求: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表2-3垂直布置的高层住宅山墙宽度应小于等于16m,大于16m时其间距按平行间距要求控制.4.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并列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板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20.0米,塔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25.0米.板式高层住宅与塔式住宅并列布置时,间距按照塔式高层住宅间距执行.5.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平行布置1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新建高层住宅位于南侧时,除应满足相关退界要求及日照要求外,建筑物间距应满足表2-2规定.2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新建高层住宅位于北侧时,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控制建筑物的间距,最小间距低层不得小于15米,多层不得小于20米.6.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不得小于表2-4所列要求,并应满足日照要求.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表2-47.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并列布置时,山墙间距不少于15m 并同时满足消防要求.第八条住宅建筑与非住宅建筑之间间距除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住宅在北侧,按住宅建筑标准执行;二住宅在南侧,多低层住宅对多低层非住宅时,建筑间距计算时仅扣除高度4米,且间距不少于12米.多低层住宅对高层非住宅时,建筑间距计算时仅扣除高度4米,且间距不少于15米.高层住宅与北侧低层非住宅时,间距不小于12米;高层住宅与北侧多层非住宅时,间距不小于20米;高层住宅与北侧高层非住宅按住宅标准执行.第九条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与各种层数住宅建筑的最小控制距离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核定.第十条本节规定以外的建筑类型和布置形式的建筑间距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核定.第三章建筑物退让第十一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城市绿地、河渠道、铁路两侧及电力线路、文物保护区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环境保护等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节规定.第十二条沿用地边界建筑物,其退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当退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控制.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建筑用地界线起计算退界距离,退界距离不得小于表3-1所列要求:各类建筑退地界表3-1二界外为住宅建筑,除应满足表4-1退界距离规定外,应同时满足本章中建筑间距的有关要求.三地下建筑物的退相邻用地边界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深度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最低不小于3m.基坑维护设施不得超出用地界线.四在相邻双方产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后,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退界距离可适当调整.第十三条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表3-2所列要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表表3-2一退线距离以建筑最外轮廓投影线起算.不区分主次朝向,主次朝向退线距离保持一致.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应相应加大后退距离,具体标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三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属设施,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5m.四商业步行街、老城区小街巷两侧的建筑,退让距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详细规划确定,但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历史街区沿街建筑按实际情况确定第十四条当规划地块位于城市绿线、蓝线的东、西、北侧时,最小距离不应低于2m,在建筑底层设有商业时退绿线、蓝线的距离不小于5m;当规划地块位于城市绿线、蓝线的南侧时,应按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执行.第四章日照分析技术规定第十五条日照分析是指规划高层建筑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及规划已经确定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程度的分析,以及其它高层建筑对规划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程度的分析.第十六条日照分析应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的日照分析软件.日照分析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编制.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设计单位或规划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负责日照分析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日照分析报告承担技术责任.第十八条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一地理位置:开封市区,河南开封,东经114°20′,北纬34°50′.二有效时间段:冬至日当年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大寒日当年上午8时至下午16时.三时间统计方式:累计.四最小连续时间:10分钟.五时间间隔: 5分钟.六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0米.七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距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第十九条日照分析主要资料一覆盖所有遮挡与被遮挡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三已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四已确定的遮挡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五规划地块内的模拟日照分析遮挡建筑资料室内地坪标高、建筑控制高度.第二十条日照分析报告的内容与深度要求一文本内容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地点、用地范围.2.拟建日照分析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3.根据拟建日照分析遮挡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日照分析客体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4.参与叠加遮挡的其它日照分析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5.上述日照分析遮挡、被遮挡建筑的资料来源说明提供资料的单位应盖章确认.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7.日照分析的依据.8.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9.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说明.10.分析结论:列表说明不满足日照标准窗台的所属建筑、层次、编号、受影响类型及受影响程度.对其中的现状日照分析客体,还须列出建设前后的比较分析表,分别载明各采样点建设前后的日照时数及所处时段,并计算差值,对其中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采样点,应按不同的受影响类型填充不同的颜色.二附图1.日照分析遮挡、被遮挡建筑范围图比例:1:1000-1:2000.应详细标明各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位置坐标、编号、室内地坪标高、檐口高度及有效时段的阴影范围.2.窗台日照时数分布图.应标明各日照分析客体的各日照分析采样点的日照时数,对受影响窗台则应按受影响类型分别标注不同颜色的条状色带.第二十一条日照标准要求应符合表4-1中的规定.各类建筑日照标准表4-1第二十二条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建设权益,体现土地有效公平原则,对未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邻地块,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下述要求进行模拟日照分析:一、规划地块东、西两侧应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做镜像模拟分析.二、规划地块北侧为居住用地时,其大寒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过北侧用地边界线12.5米.三、规划地块北侧为老年人住宅、幼儿园、教育及医疗卫生有日照标准要求的用地时,其冬至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过北侧用地边界线9米.四、规划地块北侧为无日照标准要求的用地时,大寒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过北侧用地边界线20米.五、拟建地块北侧为城市规划主、次干道时,当道路红线宽度≤40米时,大寒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出北侧道路红线;道路红线宽度>40米时,大寒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出北侧道路中心线;六、拟建地块北侧为城市公园绿地及水体时,其大寒日2小时日照阴影区不得超过北侧绿地及水体宽度的1/3.第二十三条建筑应确定日照分析的主朝向.一、文教卫生类建筑及条式住宅建筑分析对象只有1个日照主朝向;点式住宅建筑分析对象日照主朝向最多不应超过3个.二、东西向布置的条式住宅建筑,当东向偏南时,以东向为日照主朝向;当西向偏南时,以西向为日照主朝向;正东西朝向的建筑,以居室较多的朝向为日照主朝向.第二十四条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应兼顾实际遮挡情况、可操作性及相关利害人的要求进行.第二十五条当相邻建筑所处场地有地形高差时,日照影响分析中应增加或减去地形相对高差.第二十六条高层建筑日照分析应符合开封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要求.第五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二十七条建筑物高度除应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抗震、人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节规定.第二十八条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广播电台、电视台、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及重点安全防护区域周围的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古城区建筑高度及景观设计应符合宋都古城风貌保护的要求.在涉及文物保护的区域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形式、高度的控制应符合文物和历史、古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住宅建筑长度多层不宜超过80m,高层不宜超过60m,且宜采用坡屋顶形式.第三十一条行政办公、科技研发、商业设施和各类公共场所应取消沿路围墙围栏设置,宜采用绿篱、花池等作为隔离形式.其他项目除特殊安全要求外,应采用透空围栏设置,其高度不得超过1.8m.确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如油库、煤气罐站、水源厂、部队营房等,可建封闭式的围墙,墙高应符合其相应规范要求,一般不超过2.2米.围墙饰面及外观应进行合理设计,有利于形成城市景观.第三十二条居住小区的围墙后退道路红线不应小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第三十三条工业建筑门卫及围墙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第六章绿地第三十四条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指标,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一并交付使用.各类新建建设项目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二单位庭院绿地不低于30%,其中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不低于35%;三商业商务、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应小于25%;四工业项目绿地率不得超过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应依据环评要求设立防护林带.前款二三项所列建设工程属于旧区改建项目的,其绿地率指标可适当降低.第三十五条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人,居住区含小区域组团不少于1.5㎡/人.第三十六条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在新建项目中,公共绿地宜集中设置.绿化占地比例不得小于70%.第三十七条满足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建筑屋面地栽绿地面积每块不得小于100㎡折算成地栽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为:F=M×N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建筑屋顶地栽绿地面积,N—有效系数见表6-1屋顶绿化折算系数表表6-1注:H为建筑裙房高度第三十八条室外停车场车位以植草砖等形式进行绿化设置时,其停车面积的30%计入绿地面积.第三十九条公租房项目,以户均100㎡建筑面积折算户数再进行相关指标计算.第七章商业设施控制第四十条古城区以外区域,严格控制在主干道设置分散的商业设施,住宅区配套商业宜集中独立设置.第四十一条为了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新建影剧院、医院、体育馆、学校、大型商业设施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临城市道路设有车行或人行出入口的主体建筑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距离,退主干路应不小于20m,退次干路应不小于15m,退支路应不小于10m.红线外有辅道控制的,后退辅道红线距离应不小于10 m.上述情况还应同时满足规划管理其他相关退线要求.第四十二条道路交叉口及临城市道路的大型商业设施的规划布局,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第八章停车设施控制第四十三条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严格限制地面停放机动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20%.居住区配套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应单独设置,独立使用.各类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应符合表8-1的规定,并按照地上25-30㎡/ 辆,地下40-45㎡/ 辆进行面积核算.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表8-1第四十四条为方便居民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宜在组团入口处、组团内或靠近组团设置非机动车存车处.各类建筑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应符合表8-2的规定,按照地上1㎡/ 辆,地下1.6㎡/ 辆进行面积核算.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表8-2名词解释1.古城区:指城墙以内区域;2.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低层住宅为一至三层.3.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m,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多层住宅为四层至七层.4.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m的建筑体育馆、影剧院等单层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特殊建筑除外,高层住宅为七层以上不含七层.5.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高度小于等于24m,大于24m的按高层建筑处理.6.高层塔式住宅:指主要朝向长度小于等于40m次要朝向宽度大于等于16m的高层住宅.7.高层板式住宅:指主要朝向长度大于40m次要朝向宽度小于16m的高层住宅.8.大型商业建筑:单层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的商业建筑.9.建筑间距的计算1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的最小的垂直距离.2建筑物有每处不超过3m长含3m的凸出部分如楼梯间,凸出距离不超过1m,且其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一面建筑外墙总长度的1/4者,其最小间距可忽略不计凸出部分.居住建筑阳台累计总长度突出于山墙面之外或转弯到山墙面上的阳台长度可不计不超过同一建筑外墙总长度1/2的含1/2,其最小间距仍以建筑外墙计算;超过1/2的,应以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10.退界距离的计算退界距离指建筑临地界外墙面距离用地界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具体计算方法同上建筑间距的计算.11.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计算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建筑临道路外墙面距离道路规划红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具体计算方法同上建筑间距的计算.12.建筑高度的计算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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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明确容积率指标计算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计算规范》之外按照本规则执行。
1、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2、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的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部分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3、住宅建筑屋顶为坡屋顶的,其顶层建筑层高小于4.8米时,顶层与坡屋顶通高时,建筑面积按单层面积计算。
4、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层高大于等于5.2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会议室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空间除外。
5、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1米,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0倍计算;
在此基础上,建筑层高每增加2.2米,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增加一倍。
6、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
/2)计算;但当阳台挑出(凹阳台进深)尺寸大于1.8米且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容积率指标核算
1、以下情况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①住宅阁楼坡屋顶坡度不超过33°,阁楼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②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变电房、热力交换站、燃气调压站、公厕及垃圾收集等市政配套设施,以及按规划要求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③建筑物顶部有维护结构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以及室外专用消防楼梯等,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④建筑底层为架空层,且符合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⑤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地上、地下、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地下空间用于商业、旅馆、办公等经营性用途的,其经营性设施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储物间等非经营性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规划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三、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开封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