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保障病区内患者的用药需求,按一定的规范和流程,合理管理和使用备用基数药品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备用基数药品采购:明确采购渠道和程序,确保基数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以满足病区内患者的用药需求。

2. 备用基数药品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量,根据患者的用药情况和预测需求,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调整,防止过期和浪费。

3. 备用基数药品配送:确保备用基数药品的及时配送到病区,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药物。

4. 备用基数药品使用管理:建立患者用药清单,确保每一种基数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重复开药、滥用药物等情况发生。

5. 备用基数药品质量管理:建立药品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数药品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 备用基数药品信息管理: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确保备用基数药品的信息登记、查询和监测,方便实时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

通过建立和执行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药物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满意度。

同时,也可以降低医疗机构的药品浪费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2)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病区基数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制度,明确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包括各科室和病区仓库。

1.3 定义1.3.1 基数药品:指在医疗机构中使用频率较高、使用量较大、疾病谱覆盖范围广的药物,常见的如抗生素、抗感染药物、抗心绞痛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

1.3.2 备用药品:指病区为应对突发情况或临时需求,提前储备的基数药品。

第二部分:备用基数药品采购管理2.1 采购原则2.1.1 根据病区临床需求和医疗机构的采购政策,合理确定基数药品的种类、规格、进货量和供应商。

2.1.2 优先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病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2. 病区护理部门设有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由专业的药师负责日常管理。

3. 护士长和药师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密切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医院药事部门统一负责,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

3. 病区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严禁将备用药品存放在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四、备用药品的领用与归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由专人负责,需出示相应的手续和授权文件。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领用药品的准确性。

3. 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用药品的归还,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归还到指定位置。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与处置1. 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的临床操作规范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备用药品不得私自开封或使用,严禁将过期、损坏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使用。

3. 发现备用药品存在破损、过期等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护士长和药师,并进行记录和标注。

六、备用药品的盘点与监测1. 病区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确保药品的库存准确,数量一致。

2. 盘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3. 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监测机制,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七、备用药品的更新与报废1. 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更新。

2. 更新时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顺利更新和替换。

3. 备用药品的报废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乱报废药品,必要时需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区备用药品,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本制度,以便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1. 采购计划病区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由每个病区制定,每季度更新一次。

采购计划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求和患者的用药情况来确定,避免药品浪费和过度采购。

2. 供应商选择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是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重要保证。

病区应与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药品供应商的职责和要求。

3. 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采购流程应包括采购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药品验收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区制度执行,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1. 存储条件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方面。

存储区域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且有足够的空间来储存各类备用药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病区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并且要做好药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每种药品都能够清晰地被辨认出来。

标签上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质量状态等信息。

3. 药品保质期管理病区应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

过期药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四、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和使用1. 药品配送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仓库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准确送达和及时配送。

配送过程中,应查验药品的名称和规格,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 药品使用病区医生和护士应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使用备用药品。

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规格和剂量,避免用错药或者用药错误。

同时,还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者变质。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区药品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因存贮不当致药效降低,贮备药品过多影响成本控制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范围(一)临床常用备用药品:(二)急救药品:(三)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

贵市药品不作为备用药品。

急救药品按《抢救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管理;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等管理。

二、备用药品基数审核(一)各病区根据专科特点,以满足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由科室负责人笑字后提交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审核。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备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通过OA发给药剂科、护理部备案,本病区保留一份。

三'备用药品储存要求(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类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药品标签上清楚地标注药品的名称、规格等基本情况。

(:)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1、高危药品的标签:背景白色、字体黑色,并在标签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并有高危标识。

2、10%氯化钾在标签上红字注明“禁止静推”。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避光、温度要求等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备用药品按照效期摆放,采取“领新用旧”、“左进右出”的存取方式。

四、备用药品的日常管理(一)备用药品专人负责管理,每周进行药品质量检查一次;备用药品每班书面交接。

病区护士长作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措施。

(一)每班备用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保持备用状态。

(三)备用药物药品到有效期少于3个月要有警醒标识,到有效期少于1个月及时申请领取更换。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进行药品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医院采购预算和相关法规,严禁私自购买和接收赠品。

2.采购应与医务科室联合进行,遵守“三级审批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避免过剩。

四、备用药品的存储1.备用药品应在指定的专门储藏室内存放,确保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符合药品的保藏要求。

2.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易操作和查找。

3.备用药品的储存须有监控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出入库情况等。

五、备用药品的领用1.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凭领用单及时领取,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2.领用药品时应与出库记录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使用的准确性,发现药品错误或异常应及时上报并纠正。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患者诊疗实际需求,严禁滥用和浪费。

2.使用备用药品应按照医嘱执行,严禁超量和长期使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依赖。

3.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不明原因的异常病情,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退库1.备用药品按照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退库。

2.退库药品应仔细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附上退库的原因和出库记录,以备日后审计和查询。

八、备用药品的核算1.备用药品的核算应与财务科室进行联合,定期进行盘点和比对,确保账实相符。

2.核算应记录备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填写交接记录,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九、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退库和未标识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报废,报废药品应进行销毁和记录,严禁私自使用或出售。

2.报废药品应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和报废原因,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____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____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性,方便临床用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各病区只能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二)各病区需配备合适的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由病区提出申请,经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同意后,报医务部、分管院长审批后到药房领取。

申请表分别留临床科室和药剂科备案。

(三)各病区设立药品管理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

药品管理员每月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配合质控办或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工作。

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四)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

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账物相符。

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五)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钠、10%氯化钾、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加注统一高危药品标识。

(六)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贴有警示标识。

(七)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八)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九)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各科室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

近效期3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药品效期只余1月,应提前下架(特殊情况除外),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作报损处理。

(十)药剂科根据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向质控办、护理部汇报,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病区备用药品领用和补充流程。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020试行版)
附表1:《备用药品申请表》
附表2:《备用药品目录》
附表3:《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
附表4:《病区异常药品交接登记表》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
1、品种和基数
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治疗、临床应急和方便患者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并尽量减少非必要药品的备用。

2、申请程序
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科主任、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备
用药品申请表》和《备用药品目录》一式两份,病区和药学部各一份备案。

3、变更程序
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变动。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4、取消程序
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将药品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三、备用药品管理
1、目录管理
统一备用药品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统一药品标识,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等专用标识,标识位置醒目、便于识别。

3、储存管理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物种类和性质,分类、定位、定量、有序存放,标签清晰。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药箱堆放符合要求(离地≥10cm,离墙≥30cm)。

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药品破损、变质、失效。

避光药品应有合格的避光措施,冷链药品应符合全程闭环冷链要求,并规范记录温湿度数据(每日两次固定时间段记录)。

4、效期管理
药品摆放和领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原则,杜绝备用药品因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药品过期。

每月进行效期检查,对近效期6个月内药品进行登记,放置近效期警示标识(近6个月蓝标、近3个月红标)。

近效期3个月以上药品及时到药房更换,并填写《备用药品近效期更换登记表》(一式两份,病区和药学部各一份),近效期3个月内药品概不调换。

口服备用药品需要更换时,每月到药房进行整盒更换。

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账物管理
备用药品采用基数控制和动态管理,病区应指定专管人员,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药品使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做到账物相符,且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备用药品实行每日班班交接,全面检查药品数量、性状、效期、使用及补充情况;大输液每月盘点整理一次;麻精药品账物管理按特殊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如发现药品有过期失效、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等质量异常,无法更换、影响使用时,应将药品无偿交回药学部,并填写《病区异常药品交接登记表》(一式两份,病区和药学部各一份),经药学部、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