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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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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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应收补贴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期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它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行次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80 81 82 83 86 90 100 101 102 103 106 108 110 111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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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总计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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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68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69
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70
应收股利
4
预收账款
71
应收利息
5
应付工资
72
应收账款
6
应付福利费
73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股利
74
预付账款
8
应交税金
75
应收补贴款
9
其他应交款
80
存货
10
其他应付款
81
待摊费用
11
预提费用
8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117
其他长期资产
53
资本公积
11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
盈余公积
1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120
递延税项:
未分配利润
121
递延税款借项
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2
资产合计
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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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分类索引】
申报纳税
纳税人填报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81
待摊费用
11
预提费用
8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21
预计负债
83
其他流动资产
2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

86
流动资产合计
31
其他流动负债
9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2
流动负债合计
100
长期债权投资
34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38
长期借款
101
固定资产:
应付债券
102
固定资产原价
39
长期应付款
103
减:累计折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68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69
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70
应收股利
4
预收账款
71
应收利息
5
应付工资
72
应收账款
6
应付福利费
73
其他应收款
7
应付股利
74
预付账款
8
应交税金
75
应收补贴款
9
其他应交款
80
存货
10
其他应付款
116
长期待摊费用
52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

117
其他长期资产
53
资本公积
11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
盈余公积
1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120
递延税项: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工商税务)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工商税务)

会民非01表单位:元表单说明:1.本表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库存现金、存放银行的各类款项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且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还应当扣减“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持有的各种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短期股票、债券投资和短期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应收款项”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未收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预付账款”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或者服务供应单位等的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存货”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待摊费用”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六章负债类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六章负债类

事业单位负债的确认:事业 单位的负债应当在符合负债 定义且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 确认
该义务是事业单位未来经济 利益的流出,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
事业单位负债的计量:事业 单位负债的计量应当采用历 史成本法,即按照实际发生 的金额进行计量。同时,在 确定负债金额时,应当考虑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 。
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定义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为满足 短期资金需求而向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 借款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在偿 还借款时一并计入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应当通过“短期借款 ”科目进行核算,借入时记入 该科目的贷方,偿还时记入借 方。
02
应缴款项的会计处理
应缴款项应当在事业单位计算出 应缴纳金额时确认,并及时缴纳

04
应缴款项的报表披露
应缴税费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 独列示,以反映事业单位应缴税
费的规模和缴纳情况。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预收款项应当在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确认, 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抵减销售收入。
A 预收款项的定义
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和确认预计负债,确保及时反映和应对潜在 财务风险。
04
负债的管理与控制
负债的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负债业务的合规性、合法 性和有效性,防止舞弊和错误 。
负债业务流程控制
规范负债业务的申请、审批、 执行和记录等环节,确保业务 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明确负债业务相关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办理负债业务的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作者:李林蓓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27期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处理质量,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 2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在“大账”里进行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来说是一次重大改革。

但有的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基建项目“大账”核算方法为核心,针对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核算分析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基建项目核算方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还未要求直接在“大账”中核算,对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单独设立账套进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

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从资金筹措到项目投资建设,再到交付资产使用转入固定资产环节反映出基建项目的资金运动过程[1]。

但实际上单独账套中基建项目会计报表与事业账套中会计报表二者之间的交叉项目较少,年终决算时只是简单的通过汇总、合并报表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信息。

二、分析《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核算改革的意义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改革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自1995年起,按照国家基建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基建项目单独设账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后要求将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2];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更是将基建项目直接在“大账”中进行核算。

现行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实际上是在同一经济业务下,依据不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增加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难以避免因会计数据处理工作繁杂而导致人为失误。

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虽然能够整体反映基建业务的财务信息,但对于一些具体的资金款项明细、工程施工建设等情况却无法直接体现出来。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资产负债表会政财01 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表单说明】(一)本表反映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数字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如果本年度单位发生了因前期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还应当对“年初余额”栏中的有关项目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表中“资产总计”项目期末(年初)余额应当与“负债和净资产总计”项目期末(年初)余额相等。

(四)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资产类项目“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

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若单位存在通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的受托代理资产还应当按照前述合计数扣减“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收账款净额”项目,反映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重要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一、网上报送财务报表采用何种软件,如何获取?答:网上报送财务报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 2.0(福建版)采集,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客户端及财务报表表样请在【办税指南】-【下载中心】-【税务软件】-【网上报送财务报表软件及财务报表表样和填报说明】相应链接地址下载。

二、哪些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网上报送财务报表?答:纳税人需开通网上申报,方可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福建版)网上报送财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 2.0(福建版)暂只支持必须报送财务报表季报的纳税人(即福建省国税系统管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为准,目前总局还未下发福建省国税系统2014年第2季度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因此暂以福建省国税系统2014年第1季度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为准,请在【办税指南】-【下载中心】-【税务软件】-【网上报送财务报表软件及财务报表表样和填报说明】相应链接地址下载)进行网上申报。

暂不支持只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且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的企业(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不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及其它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

开放只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及其它开通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 2.0(福建版)报送财务报表的具体时间(仅需报送财务报表年报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 2.0(福建版)的开放时间将在2015年1月1日前),请留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通告。

三、2013版财务报表的表样有哪些?答:纳税人必须使用2013版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2013版财务报表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报表:(一)企业会计准则类报表。

我国现行国家会计制度有哪几种

我国现行国家会计制度有哪几种

我国现行国家会计制度有哪几种当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非常关键。

会计制度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基础和核心,保障投资人权益、增加社会财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种类和适用范围具体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基本准则。

它由三个层次组成:(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颁布;(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3)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由企事业单位自主设计并报批后实施。

企业会计准则基于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际财务准则,旨在引导企业合规而规范运行、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财务透明度,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人权益、增加社会财富。

二、现行会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企业会计制度我国现在并行三套企业会计制度,分别是1993年发布的分行业14个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发布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新准则和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前两者已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企业应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以行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需要。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了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和会计要素,适用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该制度对于金融企业的管理、风险控制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3.财务会计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法规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等,这些法规对企业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规范。

4.公路管理会计制度目前,我国公路事业单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由于其会计核算基础具有局限性,因此,存在许多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公路管理会计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日趋完善。

5.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

其他类型的担保企业,比照该办法执行。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资产负债表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资产负债表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资产负债表解读作者:董晓娟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8期摘要: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对相关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则、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度对应的资产负债表也有很大的变化。

本文从报表的整体结构、资产类项目、负债类项目、净资产类项目四个方面分析了新报表较原报表的不同及特点,仅供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制度对应的资产负债表(以下简称新报表)较原来的资产负债表也有很大的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整体结构有了很大的不同原来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共有五部分: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新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共分三大部分:资产类、负债类和净资产类。

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这种分类与企业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类似,也与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更接近,更协调,增加了科学性。

二、资产类项目新旧报表不同比较新报表中资产类项目共分两部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原来的报表中只有一项资产合计,这是一个不同之处。

(一)流动资产项目与原报表相比,相同的项目不再赘述,各自按对应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即可。

有变化的项目说明如下:1.“货币资金”项目。

该项目应根据单位“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在旧的报表中,这三项是分别填列的,分别为“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科目名称也有变化,新制度中的“库存现金”对应原来的“现金”,较原来更为准确。

2.“短期投资”项目。

《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减:主营业务成本
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减:营业费用
14
管理费用
15
财务费用
1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
补贴收入
22
营业外收入
23
减:营业外支出
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
减:所得税
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
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表单说明】
无。
A06156《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分类索引】
申报纳税
纳税人填报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表单】
利润表
会企0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种类、格式、说明及填报口径一、报表种类行政事业单位类会计报表共六套。

具体报表分别为:1、资产负债表(月报)2、收入支出总表(月报)3、财政性资金拨款支出明细表(月报、季报)4、资产情况表(季报)5、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季报)6、基本数字表(季报)二、报表格式具体格式见表样。

三、报表说明(一)资产负债表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等情况。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事业单位” 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

具体填列要求如下:1.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考《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2.行政单位(1 )外币存款:填列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填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下达给行政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下同)(3)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下同)。

(4)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 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

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行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贷方余额填列。

《净资产变动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

《净资产变动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

《净资产表动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分类索引】➢业务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_税费申报➢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表单】净资产变动表会政财03 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注:“——”标识单元格不需填列。

【表单说明】(一)本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项目的变动情况。

(二)本表“本年数”栏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变动数。

本表“上年数”栏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变动数,应当根据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金额填入本年度净资产变动表“上年数”栏内。

(三)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上年年末余额”行,反映单位净资产各项目上年年末的余额。

本行各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科目上年年末余额填列。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行,反映单位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对累计盈余进行调整的金额。

本行“累计盈余”项目应当根据本年度“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转入“累计盈余”科目的金额填列;如调整减少累计盈余,以“-”号填列。

“本年年初余额”行,反映经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后,单位净资产各项目的本年年初余额。

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项目应当根据其各自在“上年年末余额”和“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行对应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本年变动金额”行,反映单位净资产各项目本年变动总金额。

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项目应当根据其各自在“本年盈余”、“无偿调拨净资产”、“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使用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行对应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12.22•【文号】财会〔2021〕3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财务制度正文本解释“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会计处理”适用于2021及以后年度,“关于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中所属事业单位的确认”适用于编制2021及以后年度的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关于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抵销事项的处理”适用于编制2022及以后年度的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21〕33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财政部2021年12月22日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通常情况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参公单位应当根据其开展的经济业务事项,并结合所执行的财务制度确定应当使用的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专用会计科目见附录。

二、关于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相关会计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3号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5号准则)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现金流入小计
4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
现金流出小计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
补充资料
项 目
行次
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8
固定资产折旧Biblioteka 59无形资产摊销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64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6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7
财务费用
68
投资损失(减:收益)
6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7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73
其他
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76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8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8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

《资产负债表(合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旳单位)》【分类索引】➢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根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23〕15号)【表单】资产负债表(合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旳单位)年月日会农社01表补充资料:【表单阐明】1.本表反应合作社一定日期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 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假如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旳各个项目旳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 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旳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旳规定进行调整, 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并加以书面阐明。

3.本表“年末数”各项目旳内容及其填列措施:(1)“货币资金”项目, 反应合作社库存现金、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货币资金旳合计数。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旳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2)“应收款项”项目, 反应合作社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旳多种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款”和“组员往来”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合计填列。

(3)“存货”项目, 反应合作社年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旳各项存货旳价值, 包括多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本项目应根据“产品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科目年末余额合计填列。

(4)“对外投资”项目, 反应合作社旳多种投资旳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对外投资”科目旳年末余额填列。

(5)“牲畜(禽)资产”项目, 反应合作社购入或培育旳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旳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牲畜(禽)资产”科目旳年末余额填列。

(6)“林木资产”项目, 反应合作社购入或营造旳林木旳账面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林木资产”科目旳年末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和“合计折旧”项目, 反应合作社多种固定资产原值及合计折旧。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通知财会[]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财政部年月日附件全文:政府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会计主体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收入费用表;(三)附注。

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政府会计主体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其他政府会计主体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其他政府会计准则有特殊列报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持续运行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政府会计主体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

如果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的影响时,政府会计主体还应当披露其他必要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除现金流量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外,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办税指南-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办税指南-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一、事项名称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1.除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原则上仅需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按月报送。

3.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附报本级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附报的其他纳税资料,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报。

年度终了,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本级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附报的其他纳税资料。

4.执行《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勘探涉及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其他财政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格式报送。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全文4.《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附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全文5.《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全文6.《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会〔2015〕3号)全文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税务办理流程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税务办理流程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合并利润表》
1份
2
《合并现金流量表》
1份
3
《合并资产负债表》
1份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份
5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10.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序号 1
材料名称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的单位)》
数量 1份
《盈余及盈余分配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
5 《企业会计制度附注》
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 1份
员企业
7.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1 份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彩票机
2
1份
构)》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层医疗
3
1份
卫生机构)》
备注
除彩票机构、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 外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资产负债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
1
1份
业)》
2 《利润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 1 份
《现金流量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
3 业)》
1 份 企业外,报送条件为税务
机关要求报送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13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 1份
员企业
5.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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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
当根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设臵或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
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
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
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
(6)“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预付给商品或者劳务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 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 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 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企业)》
【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2〕22 号) 【表单】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资产
会事业 01 表
___年___月___日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 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当 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 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 1 年内(含 1 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 析填列。
(10)“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持有时间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股权和债权 性质的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 1 年内(含 1 年) 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缴税费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缴国库款
应收票据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预付账款
应付票据
其他应收款
应付账款
存货
预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投资
【表单说明】
(一)本表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
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
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
“事业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本项目应当 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 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
“经营结余”项度 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经营结余”科 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 为“0”;若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号填列)。
(11)“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 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固
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项目应当根据“累
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原价
长期应付款
减:累计折旧
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
负债合计
无形资产
净资产
无形资产原价
事业基金
减:累计摊销
非流动资产基金
待处置资产损溢
专用基金
非流动资产合计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
1.事业结余
2.经营结余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摊销”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本项目应当根据“累
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待处臵资产损溢”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待处臵资产的价值及处臵损溢。本
项目应当根据“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期 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本项
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本项
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非财政补
栏内。
(三)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
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短 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助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 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如“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为亏损数,则以“-” 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若不为“0”,本项目金额 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号填列)。
(15)“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按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待处臵资产损溢”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负债类项目 (16)“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 1 年内(含 1 年)的各种借款。 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应缴税费”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 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缴 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8)“应缴国库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 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国库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本项目 应当根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 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应付票据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 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 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按合同规定预收但尚未实际结算的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应付未付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 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 的将于 1 年内(含 1 年)偿还的长期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等科目的期末余额 分析填列。 (26)“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项借款 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 1 年内(含 1 年)到期 的长期借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7)“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 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 1 年内(含 1 年)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净资产类项目 (28)“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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