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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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空调器/监视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见附件)。

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附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9种)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2001年12月10日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三、混凝土防冻剂第三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一、入侵探测器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2.振动入侵探测器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二、防盗报警控制器三、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四、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各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各有关实验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关系的决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交叉。

对低压电器等17种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见附件1)。

同时,对食品电烤炉等6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见附件2)。

以上决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的部分项目目录。

2、部分需明确范围的产品目录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1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的部分项目目录1、低压电器生产许可证审批2、广播电视接收机生产许可证审批3、家用音响生产许可证审批4、通讯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5、轮胎生产许可证审批6、电熨斗生产许可证审批7、荧光灯生产许可证审批8、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审批9、防盗报警器生产许可证审批10、安全玻璃生产许可证审批11、空调器生产许可证审批12、防爆照明灯具生产许可证审批13、微机系统生产许可证审批14、矿灯生产许可证审批15、煤电钻生产许可证审批16、医用诊断X线机及防护装置生产许可证审批17、中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附件2部分需明确范围的产品目录1、食品电烤炉类:家用电烤箱产品(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2、内燃机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3、电线电缆类:“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家强制认证CCC产品目录

国家强制认证CCC产品目录

第一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9种)低压电器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 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出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心电图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器、人工心肺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橡胶避孕套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需要实施强制性CCC认证管理。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年第60号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适用范围,根据《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年公告第33号)及____年海关通关业务系统《商品综合分类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_lt;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_gt;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
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二○○二年七月一日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
说明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中分四个栏目,其中第2、3栏目即;HS编码;及;商品名称及备注;是依照____年海关通关业务系统《商品综合分类表》作为对产品适用范围的初步快速识别;第4栏目即;认证适用范围;是对产品适用范围的进一步细化说明,应以该栏目判定此产品是否属于认证范围。

如果一个HS编码同时对应整机产品和组成整机产品的零部件,则该编码对应的认证适用范围是指整机产品。

;同左;是指与HS编码描述完全相同,该编码对应的所有产品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不适用于;是指此类范
围的产品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仅限于
;是指只有此类范围的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

本目录未经许可,不得翻印。

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认证的起源与发展
认证的发展过程,大体可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战之前,一些工业化国家建立起以本国技术 法规、标准为基础的国家认证制度,只对本国市场上流通的 本国产品实施认证制度; 第二阶段:二战之后至20世纪70年代,本国认证制度逐步 对外开放,从国与国之间认证制度的双边、多边互认开始, 进而发展到区域标准或技术法规为依据的区域认证制度,如 欧共体国家的CE标志制度;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各国开始在几类产 品上实施以国际标准和规则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如电工 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国家为规范本国认证机 构的行为分别建立了本国的国家认可制度,以便对认证机构 和认证从业人员的行为加以约束,为更加有效地推动贸易, 减少贸易的技术壁垒,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 可组织(ILAC)启动以承认认可结果为前提,进而承认认可 的认证证书的认可制度的国际互认制度。
产品认证的性质
产品认证的性质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
产品认证 。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或颁布强制 性指令等方式,对一些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 护、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产品,由第三方机构实 施的证明其满足相关要求的评价活动。 自愿性产品认证遵循且自愿申请的原则,通常 是依据标准对产品与标准符合性进行评价。自 愿性产品具有指导消费者选购商品,增强企业 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提高企业 持续稳定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作用。
体系和产品认证的异同
式。 (3)证明的使用。 (4)审核的依据。
体系和产品认证的异同
联系点
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仅仅依据产品技术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作出 认证合格的结论是不够全面的,不科学的,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这是由 于: (1)质量的形成与完善是和产品形成全过程密不可分的。从市场调研、 设计控制到产品的生产、交付发运,每一过程的输入和输出都在影响着 产品质量。 (2)质量的形成和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行为有关,这些人员 素质的高低,行为的失误与否,都会影响到产品质量的优劣。 (3)由于标准本身的局限性、滞后性,不可能把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 素都反映在标准内。而以标准为依据的检验试验又受到抽样方法等多方 面随机性的制约,即使按标准检验试验,也未必能反映全部产品的质量 状况。 (4)第三方认证最重要的目的在于使购买者购买的产品的质量真正可靠, 这就需要解决证明产品质量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方法,方法之一就是检 查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503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50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3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订。

1.0.4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规定的原则编制的,执行本规范时应与之配套使用。

1.0.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0.1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与通风、变配电、照明、给排水、热源与热交换、冷冻和冷却及电梯和自动扶梯等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

本规范所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此条通用。

2.0.2 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 network system通信网络系统是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设施。

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可实现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综合业务数字网、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和实现信息共享。

2.0.3 信息网络系统(INS)information network system信息网络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

借助于这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应用业务。

2.0.4 智能化系统集成(ISI)intelligent system integrated智能化系统集成应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火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等各子分部工程的基础上,实现建筑物管理系统(BMS)集成。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文件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产生日期: 2001-12-03发布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见附件)。

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附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二OO一年十二月三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9种)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 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 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报检的时限

报检的时限

报检的时限1. 境快件在其运转工具离境4小时后,运营人应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2.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3. 境动物产品的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应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报检;需做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4. 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5. 出口玩具的发货人应在货物装运前7天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玩具必须逐批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6.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7.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8.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9. 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持贸易合同或演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信用证到出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10.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11. 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事宜的作自动撤消报检处理主管机构1.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2.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的初审及检验工作3.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涂料的检验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涂料实施检验4.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观赏鱼的检疫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观赏鱼的检疫和监督工作5.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的检验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备案及日常检验监管工作。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6批)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6批)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一、电线电缆(共5种)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三、低压电器(共9种)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六、电焊机(共15种)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无线局域网产品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三、混凝土防冻剂第四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入侵探测器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2.振动入侵探测器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二、防盗报警控制器三、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四、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第五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童车类二、电玩具三、塑胶玩具四、金属玩具五、弹射玩具六、娃娃玩具第六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三、汽车行驶记录仪;四、车身反光标识;五、汽车制动软管;六、机动车后视镜;七、机动车喇叭;八、汽车油箱;九、门锁及门铰链;十、内饰材料;十一、座椅;十二、头枕。

解读中国CCC认证与CQC认证的区别

解读中国CCC认证与CQC认证的区别

解读中国CCC认证与CQC认证的区别目前在我国销售的电子产品上常见到CCC认证标志和CQC认证标志,可很多人却分不清这两种认证标志的不同,笔者在本文对这两种认证进行比对,希望大家在购买时能够对产品的安全和品质有进一步的认识。

中国强制性CCC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十九大类一百三十二种。

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

其后,又先后公布了五批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认证标志的式样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基本图案如下:基本图案中“CCC”为“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

目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C+S,安全认证标志;C+EMC,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C+S&E,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C+F,消防认证标志。

CCC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需要注意的是,CC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它的某些指标代表了产品的安全质量合格,但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性能也同样优异,因此购买商品时除了要看它有没有3C标志外,其他指标也很重要。

中国自愿性CQC认证CQC标志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

2010报检员入境货物报检特殊要求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0报检员入境货物报检特殊要求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0报检员入境货物报检特殊要求试题及答案解析单选题1.印度尼西亚是禽流感的疫区,我国禁止从该国进口()。

A.动物产品B.禽类及其产品C.动植物产品D.动植物及其产品【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国禁止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

印度尼西亚是禽流感的疫区,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禁止从该国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

2.以色列是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的疫区,我国禁止从该国进口()。

A.动植物产品B.动植物及其产品C.活动物D.牛及相关产品【答案】D【解析】牛海绵状脑病,即疯牛病,是牛的一种神经性、渐进性、致死性疾病。

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禁止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

题目中,以色列是疯牛病的疫区,我国禁止从该国进口量牛及其相关产品中。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

A、标明全部营养成分B.标明全部营养成分含量C.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D.标明水分、脂肪【答案】C【解析】《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须注明名称、规格、含量、生产日期等事项外,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A.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B.准确记录食品销售流向。

C.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D.食品的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答案】A【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119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11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7号《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勇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

第六条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第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基本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制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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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一、电线电缆(共5种)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三、低压电器(共9种)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六、电焊机(共15种)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
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 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
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
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
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
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
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无线局域网产品
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
型木器涂料)
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
第四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入侵探测器
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二、防盗报警控制器
三、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四、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第五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童车类
二、电玩具
三、塑胶玩具
四、金属玩具
五、弹射玩具
六、娃娃玩具
第六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二、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驶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动车后视镜;
七、机动车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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