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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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中的推理
在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运用了精确的推理判断出了犯人的基本特征:
原文: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六尺多高,正当中年……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雷斯垂德(官方侦探)问道:‘如果这个人是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
我(华生,福尔摩斯的助手)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其妙。刚才你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像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
‘……其中一个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有八九可以从他步伐的长度上知道。……我是在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尺。’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子。小花园里的通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漆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是从上面迈过去的。’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的’”(摘自《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集第35~36页)
分析:
福尔摩斯经过推理分析,大致描绘了凶手的特征:六尺多高、中年人、手指甲未修剪、抽印度雪茄烟。这些结论,是通过演绎推理得出的。其推理过程所用的推理形式如下:
一、推断凶手的身高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有八九可以从他步伐的长度上知道。……我是在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
此处用蕴涵命题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推理:
如果知道一个人的步伐长度,就可计算出他的身高;
我量出了凶手的步伐长度;
所以,我可以计算出凶手的身高。
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尺。’
此处用三段论推断:
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时,都写在与自己视线相平行的地方;
凶手在墙壁上写了字;
所以,凶手写字的位置大致与他的视线平行。
二、推断凶手的年龄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子。
第一步,用蕴涵命题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假如一个人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子;
凶手不费力地一步跨过了四尺半(一个四尺半的水洼);
所以,凶手不是一个老头子。
第二步,用不相容析取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确定凶手年龄:
凶手要么是老年人,要么是中年人,要么是青年人;
凶手不是老年人(在前文中已经否定了凶手是青年人);
所以,凶手是中年人。
三、推断凶手的生活习惯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
此处用蕴涵命题推理的否定后件式推出凶手的手指甲未修剪:
如果一个人的手指甲修剪过,那么在墙上写字就不会刮下墙粉;
凶手用手指在墙上写字时刮下了墙粉;
所以,凶手的手指甲没有修剪。
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的
此处用必要条件推理的肯定后件式,推断凶手抽印度雪茄烟:
只有印度雪茄烟的烟灰,才是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的;
这地板上的烟灰(观察判断为凶手所吸)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
所以,这地板上的烟灰是印度雪茄烟的烟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