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年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要点 精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要点

2019年,普查中心要紧紧围绕省局186统计工作新要求和市局8项重点工作,在省普查中心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平台塔建、队伍建设和协调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统计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府发〔2019〕19号,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全力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和管理一切实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

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全面落实政府行为、依法统计和有效保障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名录维护管理组织体系、名录更新维护统计标准体系、名录维护更新规范化工作流程制度、名录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管制度、名录资料共享制度、名录工作机制、名录开发应用制度等七大制度机制,规范名录管理工作,深度开发应用资料、促进名录持续发展,力争三年全面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任务。

根据规划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3月份拟在巴州区召开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019年巴州区继续巩固提升,县、恩阳区完成达标验收,2019年县、县完成达标验收,2019年经开区完成达标验收。

二严格执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更新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强化与民政、编制、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妥善处理关闭、破产、注销企业,准确认定三新调查单位,及时将符合统计标准的单位纳入名录库,杜绝未经实地调查、直接将工商部门资料导入名录库,确保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不重不漏。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现行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新机制,为各项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提供准确的抽样框。

三全面提升名录数据质量。

一是扎实做好2019年定报工作。

全面收集部门行政资料,及时组织开展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的调查工作,彻底修改逻辑审核错误,努力提高名录单位数据质量,规范上报基础数据和报表

说明。

二是切实加强在库单位信息审核。

加大名录库单位信息与部门资料比对、网上查询力度;加强法人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组织结构调查、排重审核和关联审核,消除法人单位之间、法人与产业活动单位之间,以及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重复隐患,建立法人与其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关联关系,进一步提高名录库单位的准确性。

三是开展名录库单位清查。

8月份为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清查月,按照省普查中心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认真开展单位清查。

清查对象为名录库中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内容为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指标数据是否客观准确;清查方式采取单位一览表方式分社区、村进行;清查工作由县级名录库管理机构定期统一组织实施。

由县级名录库管理机构导出分村、社区的单位一览表全指标或主要指标、易变指标资料,层层发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

社区、村名录维护人员逐户上门核实,填报漏统单位基本情况表,纠正有错指标数据。

社区和有条件的村或乡镇、街道根据核实纠错后的一览表及其他资料,登陆平台对名录库进行维护更新。

同时将全部清查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四是认真开展名录库单位质量核查。

按照《省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核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的名录库核查制度,继续采取区县自查、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新纳入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和名录库的现场核查工作,落实调查单位相关专业监管责任,确保单位真实存在。

市级抽查,7月至8月,对辖区内的县区进行一次名录库单位的核查工作,核查方法采取抽取被核查县区的1~2个乡镇、街道进行名录库全库单位或重点单位的实地核查。

县级自查,每年自查的乡镇、街道不低于30%。

四继续推进名录库管理向基层延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