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场内影响路基回填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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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基回填土的处理方案的报告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霞经济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捞刀河路建设指挥部:
我公司承建的捞刀河路一标段现已进入回填区填土阶段,根据挖方段(K0+980-K1+480)段地质勘测报告和湖南五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及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土样检测报告,对我标段挖方段的两种土质进行了取样检测,土工检测结果如下:
第一种土样为泥质板岩,土工检测结果显示其液限,塑性指数等主要指标均达不到《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后附CBR检验报告)。
第二种土样为细粒式粘土,土工检测结果显示其液限指数接近不合格指数,塑性指数合格。但现在我部回填土施工正处在雨季,回填土的含水量大,现已回填K1+460~840段,已回填至污水管底标高,至路面约3.5米。根据2016年6月7日(之前已晴四天,回填土已晒四天)湖南五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现场回填土进行了压实度试验,4组试验结果,回填土含水量均大于30%,压实度为80%(后附压实度原始记录)。这样的土质,如此的天气,若继续原土回填,不采取处理措施,对今后路基压实度会造成严重的质量影响,对以后道路质量将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目前工程已处于自然停工状态。由于本项目工期特别紧,回填工程量大,又正值逢雨季施工,且根据天气预报的天气分
析,今年的雨水较往年严重偏多,天气情况不容乐观,分析认为今年可能会出现超98年的大洪水,后期的天气情况不容乐观(后附近4年天气统计表)。鉴于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天气因素影响、工期的迫切要求,为确保工期与质量,我部提出五种解决方案供建设方及相关部门讨论决定。
一、为便于方案的造价对比分析,土资源的数据分析如下:
场内原地貌总挖方20.58万立方(不含填方段的软土),挖方区0.8米厚表土的不能利用量约2.4万立方,不符合回填要求风化岩类的土约6.1万立方(清单内),则场内可利用粉质颗粒土约20.58-2.4-6.1=12.08万立方,K1+480-820段已回填约3.0万立方,目前场内剩下可利用的粉质颗粒土约12.08-3=9.08万方(后附分析示意图)。
场内总填方按目前测量的底标高计算为22.2万方(即含填方段的换填量),其中96区需要填土4.93万方。94区以下需要填土17.27,在K1+480-820段已回填约3.0万方,94区以下还需填14.27万方,则需要外借土量14.27-9.08=5.19万方。总借土量为4.93+5.19=10.12万方,清单已考虑计算借土9.4万立方,预算少算约7000立方。即实际借土比预算预计多7000方。二、我部现提出五种解决方案及造价分析如下:
方案一:对场内的粉质颗粒土掺30%的碎石采用路拌机进行路拌施工,风化岩全部进行外运,换填优质外借土。需要增加造价:
碎石材料费:90800*30%=27240m3*127.3元/m3=346.76万元;
增加路拌机械费90800*4.5=40.86万元,
增加风化岩外运费52000*(52-29.5)=117.00万元,
减少外借土费用-90800*25%+7000=(-22700+7000)*42.6=-66.88万元;
合计增加346.76+40.86+117-66.88=437.74万元。
此方案优点是施工方法及质量都可以控制,工期可以得到保证;缺点是工程造价较高。
方案二:对场内的粉质颗粒土掺配5 %的石灰进行改良,风化岩全部进行外运,换填优质外借土。
按掺5%计算,需要石灰90800*0.05=4540m3*1.2t/m3=5448吨,则增加生石灰材料费5448*380元/t=207.02万元,
拌和机械费用90800*3.5=31.78万元;
增加风化岩外运费52000*(52-29.5)=117.00万元,
增加外借土7000*42.6=29.82万,
合计增加约207.02+31.78+117+29.82=385.62万元。
此方案的优点是工程造价较低,缺点是不便于雨季施工,工期难以保证。
方案三:将场内全部外运,换填优质外借土。
增加借土费90800*(38-16+42.6)+7000*42.6=616.39万元;
增加风化岩外运费52000*(52-29.5)=117.00万元。
合计增加造价616.39+117=733.39万元。
该方案优点是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缺点是土方调配难度大,工程造价高。
方案四:将场内的粉质颗粒土利用,利用晴天天气,土方进行摊开翻晒,土质达到回填含水率要求后再进行铺筑。风化岩全部外弃,再借土回填。
增加增加风化岩外运费52000*(52-29.5)=117.00万元;
增加借土7000*42.6=29.82万元
合计增加117+29.82=146.82万元。
此方案的优点是工程造价较低,缺点是质量及工期都难以保证。
方案五:将场内的粉质颗粒土和风化岩全部考虑利用,将土方进行摊开翻晒,土质达到回填含水率要求后再进行铺筑。
增加翻晒费(90800+52000)*3.5=49.98万元;
优点是基本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增加的费用也不多,但缺点是雨季施工,完成翻晒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那么不可能达到建设方制定的目标工期要求。
上述五种施工方案,无论采用哪种施工方案,我部都拟在回填至污水管顶标高50cm处采用蓝派冲击强夯,强夯以后即进行污水管道的施工,然后再进行上部的回填工作。根据标高计算需蓝派强夯的面积为33500m2(后附蓝派强夯面积图、蓝派强夯施工方案)。
则蓝派强夯增加造价为33500*12=40.2万元。
上述施工方案,请建设方组织社会专家及相关各方召开会议研究并尽快给出答复,为我部快速、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捞刀河路创造条件。在回填方案确定之前,为保证工程质量,我部将暂停不合格土质的回填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