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花香代代传 -- 罗时宪、李润生、蔡礼德三位先生因明研究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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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罗时宪先生因明研究评述 罗公孔章,讳时宪,生于 1914 年,1993 年病逝于香港, 广东省顺德人,现代佛家唯识学大师,i有《罗时宪全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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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行世。 一、学术经历简介ii (一)广阅经论,兼修显密 罗时宪先生早年受融秋法师、茂峰法师、筏可和尚、宛清
法师等指点,始于佛法起信,遍读欧阳竞无先生著作及净土、 天台诸宗论著和因明著作,并曾受数种藏密灌顶。罗先生于 1935 年发愿皈依太虚大师,数度亲近,得传读经方法,并亲蒙 指点汲取唐贤精义之道。1939 年,罗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主 修中国语言文学,副修哲学;随后在中大文科研究院继续深造, 期间自陈竺同教授处得传佛学大家欧阳竞无先生治学精髓; 1941 年以论文《汉译佛典文学研究》自研究院毕业。迄至 1949 年赴港,历任中山大学、国民大学、广州法学院等处公职。
佛教法相学会……于 1965 年,由一代唯识学宗师罗时 宪先生创立。创会董事包括梁隐盦先生、韦达先生、叶文意 女士、霍韬晦先生、李润生先生、高秉业先生等佛教著名学 者。法相学会的宗旨是禀承支那内学院的精神与学风,提供 有系统的研习经典课程,研究佛理,培育弘法人才,印行经 籍及学术论文。xx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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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才能)立正破邪,得其规范,因此法称认为‘知识是正 确行为的先导’,这话实不我欺的!”iv在“解”之后才是“行”, 亦即“修行实践”(包括修行的根基、修行的历程和修行的方 法)。这样安排的目的,则在于“使读者可以依循正确的途径, 以达成知行合一、从闻思修到三摩地的修行证果之宗趣”。v罗 先生的这种认识,一方面基于其对量论典籍深入、全面和系统 的研究,一方面出于唯识家的眼光,再一方面则或与罗先生作 为瑜伽行者的背景有关。在其学生辛汉盛先生和王联章先生的 回忆中我们得以看到罗先生对宗喀巴大师“菩提道次第”的推 崇及其“由显入密、理在教先”的认识,vi而这也从一个侧面 揭示了他对量论因明作为觉悟与解脱之工具的定位。
罗先生关于因明的论述绝大多数保存在《唯识方隅》一书 中。他在书中指出,“量论”、“因明”与“正理”三词之所指 实为同一:“佛家量论,旧称因明。……其在外宗,则有关量 论之学说通称‘正理’(后时佛家亦用此名)。”iii
(1)因明的定位与目的 对于这个他更多地称之为“量论”的学科,罗先生置其于 唯识体系之内并将其定位于“解”这个阶段。如李润生先生在 《唯识方隅》的序中所说:“只有掌握了(量论)这个体系,
பைடு நூலகம்
(另据高永霄先生的回忆,李润生先生、霍韬晦先生等均 是在坚持参加完罗先生历时一年的《因明入正理论疏》的课程 后成为学会的创办人的。xxix)
“法相学会”成立 40 余年以来,以各种形式举办了大量 面向社会各阶层的讲座、课程,其中也包括了佛家因明的相关 课程。如在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举办的“汉文佛典证书课程” 第一期(2005 年—2009 年)有李润生先生主讲的《因明学》, xxx第二期(2010 年—2013 年)则预定有陈森田先生和蔡礼德先 生主讲的《因明入正理论》。xxxi
(2)因明的定义与性质 正是由于对量论的地位的这种认识,罗先生首先将其作为 一种知识论而非纯粹的形式逻辑学。这一点清晰得反映在其对 量及量论的界定中:
诸识对于境界之了解,有正确的与谬误的二种:正确者 吾人称之为“量”,其谬误的了解则名“非量”。……讨论获 得正确了解之方法,名为“量论”。vii
亦即所谓“量论”者,或曰“因明”,或曰“正理”,其核 心本质在于“正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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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意识之思维,为他比量则是发表思维之语言。”xii共相则是“用 有分别之意识,不论其距离之远近,抽取所缘色、声二境之共 通性,而自构成色、声之影像”,因此共相“唯名言,与境界 本身为二事”。xiii比量是“依据已知经验比知未知事物之正知”, 是间接的知识。作为间接性的知识,就必有其媒介,即“因”, 也就是“理由”:
紫荆花香代代传 ——罗时宪、李润生、蔡礼德三位先生因明研究评述
复旦大学 方岚 贵州大学 曾丽娜
引言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罗时宪先生应香海莲社之请,于夜间 在崇兰中学讲授《因明入正理论疏》为时一年,开启港人研习 因明之端。当时报名听讲并坚持到最后结业的学员仅为李润生 先生、霍韬晦先生等十四人,由此足见因明之高深艰难。而彼 时大陆正值“文革”,斯文扫地,佛家因明几入绝境,相较而 言,港地因明虽未为普及但传习不绝,已实属大幸。 按香港因明传承,均源出罗时宪先生门下,主要代表人物 包括李润生先生、霍韬晦先生、蔡礼德先生等。下文分别从罗、 李、蔡三位的学术生平、因明研究和因明贡献等三方面予以简 要介绍,以示港地因明研究及传承概况(霍韬晦先生的介绍参 见本次年会由贵州大学逻辑学专业量论因明研究方向在读硕 士杜洪义所提交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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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定是有严格限制的,“由于时间、空间不同或情势转变, 对于该种条件之是否具备无从确定者,不可得因之运用徒劳无 功”。xvi这一说法与李润生先生和蔡礼德先生等对“不可得因” 的批判有所分歧。xvii试探其原因,或在于以罗先生的瑜伽行者 的背景更能理解法称论师建立“不可得因”的事实依据和经验 来源,而李先生从形式逻辑学角度视之,则确似有进行探讨、 批判和修正的必要。
(二)为法忘躯,教化港地 1949 年,携眷抵港后,罗先生历任建华中学、培德学校、
广侨书院、香港联合书院、新亚书院、能仁学院等处公职。至 1984 年赴加拿大间三十余年,讲学不断。其中 50 年代,应香 海莲社、三轮佛学社、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等机构之请, 于夜间相继讲授《隋唐佛学》、《成唯识论述记》、《解深密经》、 《金刚经》、《因明入正理论疏》等达数十年之久,对佛法在港 之流布贡献极大。1962 年,应金刚乘学会之邀,主编《佛经选 要》,为香港佛教界掀起唯识学研习热潮。1965 年,创立法相
由有此因,即可由已知事物通于未知事物。如是之因, 必须具备三种表征,名曰“三相”。故又可说:比量者,由具 备三相之因,于所比度之事物所生之正智。至于比量之果, 亦如现量智然,此比量智之本身即是其量果也。xiv
(3)关于“不可得因”的见解 罗先生在谈到“不可得因”时指出:“当吾人运用不可得 因以建立遮诠宗时,对于所遮诠之法必须曾有经验,从经验中 得知有如是之条件则必有所遮之法出现,今条件已具足而不见 有所遮之法出现,然后可以遮之,说其为非有。”xv这意味着“不 可得因”之“不可得”绝非仅仅是逻辑层面的否定判断,而是 对判断对象之存在的实际认识,也就是上文说的“对所遮诠之 法必须曾经有经验”。亦即:首先,“遮诠宗”不是一般的判断, 而是对存在者的存在性的判断;其次,“不可得因”不意味着 判断内容的缺失,而是首先是对判断内容曾经存在的确认,然 后才是在当下时空中对其存在性的否定,也就是说“不可得因”
对于量论与西方逻辑的关系,罗先生则认为:“今时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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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者应以陈那为宗,抉择商羯罗主、窥基、法称诸家之说,旁 及西方逻辑,不菲薄古人,不徒鹜新说,庶乎得之。”viii而其 之所以区别于西方逻辑者,在“因明是求知之法,重视经验, 要从经验中,用归纳法合同去异以求知,故运作时须剔除有法”, 并表明了在两者的抉择中自己的鲜明立场:“今人往往批判因 明剔除有法为逊于西方逻辑之处,此则智者见智,吾则宁取陈 那矣!”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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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明贡献简评 (1)《唯识方隅》作为罗先生唯一长幅、系统论及量论之 作,代表了其对量论的核心观点,亦即如前所述,认为量论作 为正确行为先导的知识论可以纳入到以究竟解脱为目的的唯 识的体系当中。李润生在序中评该著作言:“今罗师不但以轻 盈的笔触,撰述‘量论’的奥义,且把陈那、法称理论的精华, 糅合成一个圆满的佛家知识论体系。”xxvi (2)罗先生关于量论因明的著作虽未为丰,但一生言传 身教、惠人无数,谈锡永先生曾评:“在香港培养佛学人才之 盛,除(罗时宪)先生外不作第二人想。”xxvii而香港治因明者, 如李润生先生、霍韬晦先生等更是均出其门下,如陈雁姿女士、 蔡礼德先生则出自李润生先生门下,为罗先生之再传弟子。 (3)罗时宪先生于因明之另一重大贡献在于创立“佛教 法相学会”,关于学会创办之缘起与宗旨,陈雁姿女士在“佛 教法相学会”的网站介绍中这样写道:
省法相学会,使唯识、法相之学说远播至北美,讲授《阿含》、 《般若》、《现观庄严论》等,十年间奔波加、港两地,弘扬佛 学,不辞劳瘁。这一时期著有《唯识方隅》、《瑜伽师地论篡释》、 《解深密经测疏节度》、《八千颂般若经论对读》等,主编《佛 家经论导读》,并撰其中《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导读》一书。
二、因明研究简述 (一)因明总论
(三)逻辑学:量式的研究 罗先生在《唯识方隅》一书中糅合陈那、商羯罗主与法称 之说,对量论中的一些核心范畴作了详细讲解。其“比量”之 下级纲目如下:
丁一 为自比量分四 戊一 概说 戊二 宗 戊三 因 戊四 喻
丁二 为他比量 丁三 似比量分三
戊一 宗过 戊二 因过 戊三 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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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支比量的界定 ①宗:所谓“宗”,是指是所尊崇,所要成立之主张。xviii ②因:所谓“因”,支持此主张之理由。xix“比量是从已知 之事,比度出未知之事,比度之方法须凭理由,此理由名‘因’。” xx因有九句,即“当吾人从事思辨之时,举因以成宗,将各种 可能之因,就其与宗同品、宗异品之关系,括为九句,而检察 其孰正孰似,此乃古代量论中之比量方法也”。xxi ③喻:所谓“喻”,是指“就吾人知识范围内所求得之证 据,足以证明因之无误者”,xxii乃征引实例以显示归纳之过程。 “喻之原意为‘见边’,意即所知之范围,或经验之极限。在 所知之范围或经验之极限中,无论何种情况下皆是如此而无例 外之事件或关系,名为见边(以后称之为喻)。将此见边在意 识中或语言上构成句子,乃成喻支。”xxiii若从量式展开的具体 过程而言,即是“先运用因三相中的‘同品定有’、‘异品遍无’ 二相从事归纳推理,然后将所得的原理之正反量方面以言陈显 示,并举实例加以证明”xxiv的过程。 (2)关于“相违决定”的见解 对于出现“相违决定”这一现象时,罗先生认为“若现量 与教义皆不能决,则宜以同喻依多少为标准,同喻依多者为胜”。 xxv这一想法后来由李润生先生量化为“因明真值量化公式”, 并由蔡礼德先生进一步应用和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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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推动港人佛学研习风气,出版的《法相学会集刊》曾刊 登多篇因明相关论文。期间罗先生著述更丰,先后有《大乘掌 中论略疏》、《唯识学之源流》、《摄大乘论疏》、《能断金刚般若 波罗蜜多经篡释》、《成唯识论述记删注》等出版。
(三)著作等身,绝学有继 1984 年,罗先生移居加拿大,并于 1989 年创立加拿大安
(二)知识论:量与因的研究 (1)现量的界定 罗先生将现量定义为“‘离分别’之纯粹感觉”,其依据有 二:第一,错乱由分别意识所生,故《杂集》所谓“无迷乱”、 《瑜伽》和法称所谓“非错乱”可归于“离分别”;第二,离 分别者,必离过去、未来之分别,故《瑜伽》所谓“非不现见” 与“非已思应思”、《杂集论》所谓“非不现前”可归于“离分 别”。概而言之,“离分别者,离一切分别”。x 罗先生定义“自相”为“境界本身之相状”,认识其“离 名言而存在”。所谓“自”,即是说“此种差异的影像,全由境 界自身所决定,非由吾人之识所决定”。xi (2)比量的界定 比量的本质乃是“第六意识上名言(概念,有分别意识之 相分)之排列;此种排列作用,谓之‘思维’。……为自比量
学会出版的《法相学会集刊》则是发表因明相关论文的重 要阵地,迄今已刊登《佛家逻辑的必然性与概然性》(李润生 著,《集刊》第 1 辑)、《因明“相违决定”的批判》(李润生著, 《集刊》第 2 辑)、《法称因明“三因说”的探讨》(李润生著, 《集刊》第 3 辑)、《对法称“否定比量分类”的评鉴》(陈森 田著,《集刊》第 4 辑)、《陈那<集量论·现量品>对佛家知识 论的建构》(陈雁姿著,《集刊》第 5 辑)、《佛家因明的理性思 考》(蔡礼德著,《集刊》第 6 辑)等论文近 10 篇,几乎每刊 均有因明相关论文,成果不可谓不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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