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版)》主要图纸(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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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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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15)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7)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18)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20)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系统规划 (32)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37)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8)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3)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5)第十六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46)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中期建设规划 (48)第十八章远景发展设想 (50)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51)第二十章附则 (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促进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6.《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国家、四川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规划设计文本】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专题研究-用地规模专题研究

【规划设计文本】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专题研究-用地规模专题研究

专题4 用地规模专题研究目录1用地现状 (2)2城市用地规模需求分析 (5)3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测算 (6)1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21 用地现状1.1 市域土地利用现状1.1.1 概况乐山市域土地总面积为1.2720万平方公里,占四川省土地总面积的2.6%。

其中已利用土地面积1225958.16公顷,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96.38%; 未利用土地面积46045.02公顷,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3.62%。

1.1.2 土地利用现状表1 2009年乐山市域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3注:数据来源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未利用地包含043、111、116、124、125、126、127七个二级类。

一级类20暂未细分为05、06、07、08、09五个标准所列一级类。

1.2 土地利用的特点及存在问题(1)人多,土地少,区域分布不均,人地矛盾突出。

全市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居全省第10位和第12位,人均土地0.36公顷,仅为全省人均0.6公顷的60%,人均耕地0.076公顷,与全省人均基本持平,但各区、市、县、自治县分布不均,特别是平坝区县、城郊人均耕地更少,夹江县仅0.062公顷,已接近国际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耕地0.053公顷警戒线,市中区仅0.044公顷,已低于此线!而人口密度分别高达461人/平方公里和629公里/平方公里,五通桥区、犍为县、井研县等丘陵区人口密度分别高达690人/平方公里、413人/平方公里和498人/平方公里。

由于耕地少,全市人均占有粮食仅366公斤,其中市中区人均占有粮食仅293公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增加,占用耕地不可避免;同时,在较长时间内人口还将持续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

(2)耕地质量不高,低产园、林、地较多全市11个区、市、县、自治县中,有6个属盆周山区,3个属丘陵区,2个属平原区,即大部分区、市、县、自治县地理自然条件较差。

规划文本规划图纸-Le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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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乐山大佛片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保护规划 (2)第三章游赏规划 (7)第四章设施规划 (9)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3)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14)第七章近期规划 (16)附表 (19)附表1-1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19)附表2-1文物保护单位表 (19)附表3-1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 (20)规划图纸图0-1 区位关系图图0-2 综合现状图图0-3 规划总图图1-1 风景名胜区界线坐标图图1-2 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图3-1 游赏规划图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图4-2 游览设施规划图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图6-2 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适应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的要求,促进风景区所在地区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其成为全国著名的风景资源保存地和展示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面积风景区东侧边界以省道305西侧为界,向西沿连接线至岷江大桥南侧,再沿岷江西岸线至肖公嘴外侧,再沿大渡河北岸向西至肖坝大渡河大桥东侧,然后向东南沿乐沙大道外侧至惠安东路,再向东南沿迎宾大道,再向东沿现状水渠南侧至岷江,然后跨岷江至省道305闭合,总面积18.46平方公里。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是以“天下第一大佛”的弥勒道场著称,以石窟造像、遗址遗迹、寺庙建筑、江河汇流、山林田园为突出风景资源特征,具有文化访古、风景游赏、休闲体验、城市公园等功能的历史圣地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区资源共有两大类、七中类、十八小类,共56个景观资源,其中自然资源19个,人文资源37个。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规划近期2018年—2025年。

乐山市犍为县土地整治规划

乐山市犍为县土地整治规划

乐山市犍为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四川省煤田测绘工程院犍为县国土资源局二○一一年十月一、前言(一)编制规划的目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四川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特制定《乐山市犍为县土地整理规划(2011-2020年)》。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编制规划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乐山市犍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1、规划目标(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简要说明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简要说明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简要说明《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简要说明一、规划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范围为乐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行政辖区,总用地面积191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一致,为2017—2020年。

二、近期建设目标、策略与行动(一)建设目标遵循“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和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总体定位,着力跨越赶超、转型升级和格局优化,努力将乐山建设成为“经济活力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特色魅力城市”。

(二)策略与行动遵循三大策略,实施十大行动:策略一:培育增长极1、实施旅游提质行动进一步提升以乐山大佛、岷江东岸和老城为主的文化休闲度假区,强化核心引领;推动峨眉河风光带、三江沿线、沙湾组团、五通桥组团旅游开发,促进全领域各行业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实现由景区主体型向区域综合型转变。

2、实施新区建设行动围绕“一城两新区”,疏旧建新、南拓西延,拓展城市框架。

重点建设苏稽新区和冠英新区,建设完善乐山高新区、青江新区、沙湾乐水小镇,合理引导各片区产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新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

3、实施产业整合行动推动制造业整合提升,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建设优化高新区总部基地、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沙湾绿色生态工业园等产业平台;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会展、文化创意两大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策略二:打造魅力城4、实施住房建设行动建立完善由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构成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施改造“十三五”所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稳步实施“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改造,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修缮改造房屋,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环境质量。

乐山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

乐山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
的基本依据,违反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
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八条综合交通体系远期总体发展目标以“完善乐山市对外交通联系,改善城市建成区道路交通环境,协调各种运输方式”为目
标,编制与《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相配套、协调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附表27:规划公交首末站一览表32
附表28:规划公交场站一览表33
附表29:中心城区规划旅游交通集散中心一览表33
附表30:中心城区规划旅游停车场一览表33
附表31:停车限制供应区与扩大供应区一览表33
附表32:乐山市新建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33
附表33:中心城区规划P&R停车场一览表34
附表34:中心城区规划大型货车停车场一览表34
第十章停车设施规划14
第十一章慢行交通规划15
第十二章物流系统规划16
第十三章交通管理第十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9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21
附录37
附表目录
附表1:交通政策分区划分及引导要求表21
附表2:市域规划主要铁路站场一览表21
附表3:市域规划高速公路一览表21
附表20:中心城区规划高速公路跨河桥梁一览表29
附表21:中心城区规划主要城市桥梁隧道一览表30
附表22:中心城区规划主要城市广场一览表30
附表23: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近、远期发展目标30
附表24:中心城区规划有轨电车线路一览表30
附表25:规划公交专用道一览表31
附表26:客运枢纽规划布局一览表32
1.城市道路系统发展目标在中心城区建设以高速公路与快速路为骨架、组团内部路网以方格网为主要形式、组团间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乐府函〔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31日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79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乐府发〔2014〕9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乐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全面落实质量强市战略部署,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凝聚先进质量文化,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实现质量成果全民共享、推动全市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乐山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聚集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

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先进消费理念,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更好地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资料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资料

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资料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本⽬录第⼀章总则 (1)第⼆章发展⽬标与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15)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7)第六章中⼼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18)第七章中⼼城区⽤地规划 (20)第⼋章中⼼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第九章中⼼城区绿地⽔系与景观系统规划 (32)第⼗章中⼼城区历史⽂化保护规划 (36)第⼗⼀章中⼼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37)第⼗⼆章中⼼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8)第⼗三章中⼼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3)第⼗四章中⼼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4)第⼗五章中⼼城区建设⽤地控制 (45)第⼗六章中⼼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46)第⼗七章中⼼城区中期建设规划 (48)第⼗⼋章远景发展设想 (50)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51)第⼆⼗章附则 (51)第⼀章总则第⼀条规划⽬的为促进乐⼭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与⾃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针,以“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保护耕地等⾃然资源和历史⽂化遗产,保持地⽅特⾊、民族特⾊和传统风貌,防⽌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1999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乐⼭市⼟地利⽤总体规划》(1997-2010);6.《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规划纲要》;7.国家、四川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件。

乐山市城市地系统防灾避险绿地

乐山市城市地系统防灾避险绿地

乐山市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绿地专项规划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12目录第一章概况 (1)一、城市概况 (1)二、自然条件 (2)三、经济条件 (3)四、城市环境状况 (4)五、主要灾害类型与分布 (4)六、防灾避险绿地现状及主要问题 (6)第二章相关规划概要 (7)一、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7)二、乐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2)第三章规划总则 (15)一、防灾避险绿地规划编制的意义 (15)二、指导思想 (15)三、规划原则 (16)四、规划依据 (16)五、规划目标 (17)六、规划范围 (17)七、规划期限 (17)第四章防灾避险绿地布局规划 (17)一、防灾避险绿地分类 (17)二、规划结构 (19)三、规划布局原则 (19)四、规划布局 (22)第五章避灾设施配置引导 (26)一、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6)二、建设机构及占地要求 (27)三、物资储备 (28)四、交通运输 (28)第六章防灾避险绿地植物规划 (29)一、防灾避险绿地植物的功能 (29)二、植物选择原则 (29)三、植物选择建议 (30)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31)一、规划原则 (31)二、规划期限 (31)三、规划目标 (31)四、规划指标 (32)五、重点建设项目 (32)第八章实施措施及建议 (34)一、健全城市防灾避险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的法规 (34)二、加强城市避灾绿地体系研究 (34)三、示范、推广城市避灾绿地建设试点 (35)四、建立监管制度 (35)第一章概况一、城市概况1、城市区位与基本情况乐山市位于四川盆地的西南部,北连成都平原,西接川南山地、东及东南跨川中丘陵。

其东邻自贡与宜宾市,南靠凉山彝族自治州,西连雅安市,北接眉山市。

市域地理坐标在东经102°50′—104°14′,北纬28°25′—29°23′之间,下辖4个区(市中区、五通桥、沙湾、金口河)、1个开发区(高新区)、4个县(犍为、井研、夹江、沐川)、1个市(峨眉山市)和2个彝族自治县(峨边、马边)。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空间布局专题研究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空间布局专题研究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专题研究专题6 城市空间布局专题研究目录1城区空间历史演变与现状分析 (2)2用地综合评价 (4)3城区空间发展策略 (5)4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7)1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专题研究报告21 城区空间历史演变与现状分析1.1 城区空间结构历史演变1.1.1 市中区发展历程乐山古称嘉州故城,北周始创,宋代开禧年间(1205—1207年)重筑,形成内城规模:东南临江,背靠高标山,两翼沿山势展开,左至拱宸门岷江边,右至高西门大渡河衅。

至清咸丰年间战乱,高北门外民居尽毁,后修筑外城,从草堂寺外的得胜门起依山势至嘉乐门、平羌门、仁和门,沿顺城街,过福泉门,止于萧公嘴。

历晚清、民国,城外民居沿江岸延伸至王浩儿,形成半边街、三圣街、惠珉街、里仁街、演武街、关帝庙、徐家碥等街巷。

直至1980年代初,面积均维持在1.5平方公里左右,1985年后扩大至7.8平方公里,1994年末增至13.32平方公里。

1949年时,城区大街小巷99条,窄短紊乱,交通不畅。

1950年代拓宽高北门、嘉乐门、水西门、高西门4处卡脖子地段,改造高北门至张公桥段9条小街,开拓嘉定南路,扩建叮咚街,打通黄家山,新辟人民南路。

六七十年代,继续扩建张公桥至牛咡桥段城北对外咽喉要道,新建环城西路。

1978至1984年翻修街道,铺筑混凝土式沥青路面,拓宽嘉定南路(长1.23公里)、人民路(长3.34公里),治理岷江河堤、港口,开辟滨江路游览道(长1.5公里,宽12米)及环城 海棠路(长5.5公里)。

1985年建市后,开辟扩建城北、城南两条干道,兴建横跨岷江的王浩儿大桥(今名乐山大桥),改善中心城区出口通道。

城北干道竣工后与嘉定南路相接,形成繁华商贸长街。

城南干道全长4532米,路宽24米,是沟通大佛、乌尤、五通小西湖景区及自贡、内江、重庆的重要通道。

同时进行了青果山路(部分)、春华路南段、致江路、人民南路黄家山段、兑阳湾路的新建、改造、扩建。

四川乐山城市规划

四川乐山城市规划
四川乐山城市规划
宏观经济环境 城市地位/经济指标/人口
城市地位突出:扼交通要道,承千年文脉。
重要城市----乐山,位于四川省西南部, 是四川 重要的工业城市、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是成都经济区核心圈层重要的枢纽城市、四川商
贸重镇和古南方丝绸之路必经之地,是全国首批 对外开放城市。

区位优越----乐山位于长江上游,地处我国沿海
产业发展
整体结构/具体发展方向
产业结构:处于“退二进三”的调整发展时期。
2005-2009乐山市产业结构走势
2009 14.80
57.1
28.1
2008
16.6
2007
18.3
2006
17.5
58.7 55.6 54.6
24.7 26.1 27.9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2005
18.3
52.4
产业结构优化----乐山依托“西部大发展”、“成渝经济区”等发展战略,依托交通条件、水能、矿产资源和现有新 能源产业基础,借助国家产业转型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 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的支柱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导产业。
人口:人口数量及人均收入稳步提升,对周边县市的吸附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
万人
年份 2006 2007 2008
乐山人口数量变动
户籍人口 350.1 352.5 353.5
非农业 89 92.2 95.7
农业 261.1 260.3 257.8
元 16000 12000
8000 4000
0 2006年
乐山人均收入及增 幅走势

(完整版)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2

(完整版)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2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一、区位:乐山古称嘉州,是四川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介于东经102°15′—104°15′、北纬28°28′—29°56′之间,乐山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坐落在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处,北与眉山接壤,东与自贡、宜宾毗邻,南与凉山相接,西与雅安连界,中心城区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仅100公里,是成渝西南中心城市、现代产业技术基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

行政区内共辖4个区(五通桥区、市中区、沙湾区、金口河区)、1个开发区(乐山国家级高新产业区)、4个县(犍为、井研、夹江、沐川)、1个市(峨眉山市)和2个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221个乡(镇)。

辖区内人口规模为346.5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80万人。

发展趋势:乐山市未来发展趋势定位为把乐山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协调的循环经济城市和生态旅游城市,将乐山、峨眉山、夹江一体化地区形成“一心、两圈、四轴”的“指状加半圆”结构。

1.一心形成以综合服务经济区为主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在规划远期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金融、办公、科技、教育、展览、旅游服务、医疗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城市中心积聚力,提升居住生活环境,保护大佛景区、城市绿心公园、三江交汇等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

2.两圈围绕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两个城市发展圈层,即紧密圈和发展圈。

紧密圈城区:包括乐北(甘江)片区、苏稽西片区、制造业功能区拓展区、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功能区。

规划功能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都市工业、临港产业、旅游休闲。

远景紧密圈城区在远期基础上更新和改造,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旅游休闲能力,发展成为现代化生活服务基地。

加强沿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旅游休闲娱乐区景观带建设,加强城区绿化水系景观和山体景观建设,提升城区生活环境质量。

发展圈城区:包括夹江城区、峨眉山城区、临江片区、沙湾-嘉农片区、空港新城片区和五通桥片区。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14)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6)第六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16)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19)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5)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水系与景观系统规划 (30)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34)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 (35)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6)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0)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2)第十六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43)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中期建设规划 (45)第十八章远景发展设想 (46)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47)第二十章附则 (4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促进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5.《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6.《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国家、四川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工程部分)

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工程部分)

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工程部分)(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交通系统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间第四章市政管线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第六章防洪与内涝防治工程第七章竖向规划第八章规划核实第九章附则附录一常用道路参考横断面图示附录二道路红线切角转弯图示附录三城市快速轨道禁建范围和控制建设范围示意图附录四道路切边绿带图示附录五综合管沟参考断面图附录六电力电器设备平面布局方式附录七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区域内的各类与市政工程有关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第1.0.3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交通设施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及雨水、污水、再生水、给水、燃气、输油、热力、通信、广播电视、电力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

第1.0.4条本市中心城区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应根据本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计划,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第1.0.5条除大型跨省域、市域的市政工程外,本市域内的市政工程建设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与西安坐标系相联系的乐山独立坐标系和高程系统。

第1.0.6条一般市政建设工程按基本地震烈度Ⅶ度设防。

第二章城市交通系统2.1 城市道路第2.1.1条城市道路分类1.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6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乐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国绿色硅谷、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峨眉山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乐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1.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10.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44.19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屏一区多廊、一核一副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西南部生态屏障保护,严格保护岷大平原粮果农业主产区,依托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及交通干线构建城镇发展廊道,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市域城镇体系。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

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文本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年)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4月乐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目标与规模 (2)第三章空间布局 (3)第四章行动部署 (4)第五章分区指引 (15)第六章实施保障 (19)附表:近期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1)附录:近期重大建设项目一览表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充分把握乐山城市发展的战略机遇,接轨成都,融入一带一路,以“四川旅游首选地”建设为引擎,带动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特开展本规划。

识别乐山当下发展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明确近期城市建设目标,对《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版)就2017-2020年间发展思路进行总体部署,合理安排近期建设行动,统筹落实近期空间布局,构建统一高效的建设管理平台。

第二条规划范围为乐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行政辖区,总用地面积为1916km2。

第三条规划期限与《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版)近期期限一致,为2017—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6)《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7)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的重要文件。

2、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1)《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2)《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沙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五通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版);(7)《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8)《乐山市市域功能分区规划》;(9)其他相关规划。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乐府函[2017]39号【发布部门】乐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5.31【实施日期】2017.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乐府函[2017]39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31日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计划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79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乐府发〔2014〕9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乐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全面落实质量强市战略部署,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凝聚先进质量文化,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实现质量成果全民共享、推动全市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为乐山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聚集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

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先进消费理念,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更好地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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