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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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2、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3、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4、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⑴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⑵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⑶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⑷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⑸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6、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7、各种现浇混凝土板、楼梯、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混凝土构造柱,均不单独计算。
8、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9、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10、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11、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12、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内容之外的
全部工程内容:
⑴室内地坪(±0.000)以下的地面垫层、基础、地下室等全部工程内容;
⑵±0.000以上的构件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含:钢筋、混凝土搅拌和模板)及工程内容;
⑶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构件运输工程内容。
13、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14、构件运输,包括场内运输和场外运输。场外运输,系指施工单位将构件从构件预制厂运至施工现场构件堆放点的运输。
15、现浇混凝土悬挑板的翻檐,其模板工程量按翻檐净高计算,执行10-4-211子目;若翻檐高度超过300mm时,执行10-4-206子目。
16、大型机械场外运输,指大型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现场运至另一施工现场25km以内的装卸、运输(包括回程)、辅助材料以及架线等工作内容。
计价清单解释1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
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
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