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流程

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流程

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流程一、概述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是为了树立优秀教育教学典型,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争做一流教师、一流学校的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典型,提高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评比工作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1.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2. 学校所在地区不发生重大事故、保卫稳定事件;3. 学校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4.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5. 具有一定的教学质量,高考率在当地同类学校中较高;6. 教师队伍较为稳定,教学设备齐全。

三、申报流程1. 填写申报表(1)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山东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表格填写。

申报表格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教师队伍情况、教学成果及取得的荣誉等。

(2)认真核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存档备查。

2. 提交申报材料(1)将填妥的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 地方复审(1)经初审合格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地方教育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2)复审主要对学校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师资队伍情况、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估。

4. 推荐上报(1)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

(2)将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山东省教育厅。

5. 省级评审(1)山东省教育厅成立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终审,确认入选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2)最终确定的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将在省级教育厅官网和山东教育报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颁奖表彰(1)省级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获奖单位开展事实核查,核查无误后,颁发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金。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

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及研究生,新生及新生班集体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2、优秀毕业生在当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评选推荐标准(一)三好学生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获得至少一次一等、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班学生评选学年度获得一次一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良好及以上或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须为优秀。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5、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社会活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五分之一,且无扣分项。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能比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评选学年度在学习成绩素质测评中排名占参评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4、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山东省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一)评选范围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2%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标准

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标准

一、评选项目1、个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2、集体:先进集体(标兵)二、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和学生集体,不包括2014级学生和学生集体。

三、评选标准1、优秀学生模范地遵守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具体表现为:(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成绩优良,过去一年奖学金二等以上(含二等)。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在过去一年“三级建家”中成绩必须为“合格学生之家”之上(含“合格之家”)。

2、校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优秀学生的所有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表现为:(1)较强的工作能力。

(2)所在班集体或学生组织在理论学习、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3、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应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表现突出者。

4、校先进集体(1)校级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学生班级。

(2)有立场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集体凝聚力强;(3)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风貌;(4)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理论学习规范,主题活动丰富;(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率高;(6)班级所在寝室在“三级建家”中成绩必须都为“合格学生之家”之上(含“合格之家”)。

5、先进集体标兵:除具备先进集体的所有条件外,集体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学院中名列前茅。

四、具体名额: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按学院评选学生总数的3%评选。

原则上每个班级体一名,若人数较多的可申报两名。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评选学生总数的3‰评选。

3、先进集体:千人以上学院2—3个,千人以下学院1—2个。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评优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年级、各班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以达到树立典型,学习榜样,表彰先进的目的。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习成绩在班内前20名,A班可放宽到前50名。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6、凡受过违纪处分且未撤销的,一票否决。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能自觉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帮助他人、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4、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热心集体事务。

5、坚持原则,有正义感,能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6、道德品质、行为举止堪称同学榜样。

7、社会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成绩突出,事事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在班级工作中有较为突出的贡献,为学校或集体做了大量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作用。

8、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异。

9、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文明标兵评选条例一、评选条件1、校文明标兵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校纪班规,遵纪守法。

(2)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

能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和教学实践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

(5)在尊重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

2、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品德等第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风。

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科成绩列班级前5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4)校三好学生必须在第一学期被评为校文明标兵基础上产生。

3、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应符合三好学生条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的学生会干部、学校团委委员、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学生干部。

(2)自觉维护班委会,团支部班子团结,为建设文明班集体做出较明显的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3)能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搞好班级工作,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揭露不良现象。

4、校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思想要求上进,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力。

(2)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地执行团纪、校纪,自觉维护团组织、学校和班级的荣誉。

(3)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在全校学生中每年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

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

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科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

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1.“三好学生”每学年在分别按当年学生总数的6%的比例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评优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年级、各班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以达到树立典型,学习榜样,表彰先进的目的。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习成绩在班内前20名,A班可放宽到前50名。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6、凡受过违纪处分且未撤销的,一票否决。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能自觉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帮助他人、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4、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热心集体事务。

5、坚持原则,有正义感,能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6、道德品质、行为举止堪称同学榜样。

7、社会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成绩突出,事事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在班级工作中有较为突出的贡献,为学校或集体做了大量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作用。

8、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异。

9、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当年毕业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习成绩在本班的前1/3名次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荣誉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个学期,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共青团、学生会或者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院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0小时。

(三)先进班集体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一、优秀学生1、思想品德好(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2)学雷锋,热心为同学服务,为集体做贡献。

(3)主持正义,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活动,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

(2)讲究学习方法,效果较好。

(3)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注意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

3、身体好(1)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心理健康。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4)体育课成绩优良。

注:掌握三好学生条件应注意以下几点: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学习好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全面考查学生的实际水平,不要单纯看分数,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文体美等方面有专长,语、数在80分以上,其它学科成绩在及格以上,也视为成绩好,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其爱好与特长。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上进。

4、既要看学生在校表现,又要看在家庭、社会上的表现。

5、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1)病、事假累计两周以上者。

(2)有旷课情况者。

(3)两次无故不参加班内及学校大型活动者。

(4)四次无故不做值日或卫生扫除者。

(5)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有作弊、帮助他人作弊者。

(6)有意违反学校学生行为规范者。

(7)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8)思想品德考核不能达优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自己所担任的工作,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与其它干部合作好,乐于帮助后进同学。

大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大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大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全校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习生活风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一、评选种类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习优秀奖、道德风尚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二、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1.班委和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协作,积极组织和带领班级同学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2.有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

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集体荣誉感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有益的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3.有互帮互学、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

班内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全班70%以上的学生平均学习成绩在75分以上(文明班级70分以上),体育成绩全部达标;4.学年班级无违纪现象,无故意欠费学生。

(二)三好学生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学年德育测评分在18分以上;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三)三好学生标兵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从三好学生中选拔产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

(四)优秀学生干部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修养;2.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学,以身作则,热心服务,同学认可,成绩明显;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4.在校内担任学生会或班团干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

(五)各类单项奖参评条件:1.学习优秀奖: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成绩排名前25%,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了促进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___制定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为在校学生,评选标准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___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诚实谦虚、身心健康等方面。

具体条件包括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研究成绩优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等。

优秀学生干部还需要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等特点。

评选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评选激励全院大学生勤奋研究、奋发成才,为学校的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评选标准注重学生的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面成长和展示自己的平台。

评选具体条件分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个方面。

三好学生需要具备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研究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等特点。

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在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等特点。

评选办法的具体条件严格要求学生的各项能力和素质,旨在选拔出真正的优秀学生。

评选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激励学生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评选榜样的力量,引领全院学生勤奋研究、奋发成才。

评选标准和具体条件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旨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评选办法的实施将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同时也为学校的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在学校和同学之间,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为维护学校稳定做出贡献。

对于在学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报“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如下:1.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积极肯干的团支部和班委会。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个人或集体,在德、智、体、美、能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作风正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重修现象。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本学年内未受学院、党、团处分。

4、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

第五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作风正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重修现象。

3、担任学生干部满六个月以上,并能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本学年内未受学院、党、团处分。

5、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方案

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方案

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方案一、方案背景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一环,评选省级荣誉是对学生个人和班级集体的充分肯定和激励。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了本方案,旨在评选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1. 省三好学生选拔标准: - 品德优良,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 - 学习成绩优秀,年级排名前列;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 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 无违纪记录。

2. 优秀学生干部选拔标准: -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 积极参与班级组织工作,能够有效地协调班级事务; - 热心助人,能够帮助他人解决问题; -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 无违纪记录。

3. 先进班集体选拔标准: - 班级团结和谐,同学之间关系融洽; - 班级整体学习成绩优秀,年级排名前列; - 班级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 班级组织能力强,能够有效协调班级内部事务; - 班级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学校教务处发布评选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评选对象、选拔标准和评选流程等;•学生个人或班级组织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审核报名材料,确认报名资格。

2.初选阶段:•由各班级推选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班主任、班级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选拔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评选,并编制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意见。

3.决选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或答辩环节,对初选名单的学生进行面试或答辩;•面试或答辩结束后,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意见。

4.颁奖仪式:•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和班级进行表彰;•颁奖仪式上,学校领导发表讲话,激励获奖学生继续努力;•获奖学生和班级代表发表感言,分享学习经验和心得。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2)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全班同学都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 评选程序及办法
(1)时间。学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
(2)数量: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2)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刻苦,肯钻研,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独创精神。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上好两课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3)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先进班集体由年级推荐、民主测评方式产生,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4)公示:将候选人、后选班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上报。
参考范本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 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和健全人格。
(2)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3.24•【字号】鲁教学字〔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7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4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各高校优秀学生数额按每校学生总数的1‰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0.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候选,各高校的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一)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形成评选工作报告,并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5-8,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
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0.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
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为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可由学校明确1个处室负责,并吸收相关处室或组织共同参与实施。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3.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4.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5.由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报省教育厅审查。

6.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公布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五)表彰和奖励
山东省教育厅每年将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并由所在学校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状,并由学校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