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盘箱柜检验试验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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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xxxxxxxx电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xY0.006-2007 低压盘箱柜检验试验规程

2007--发布 2007--实施

xxxxxxx电器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产品生产的制作工艺,特制订本规则,作为指导和规范低压盘、箱、柜的检验试验依据。

本规程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xxxxxxxx电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xxxxxxxx电器有限公司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xxx、xxx

低压盘箱柜检验试验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低压成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等。

本规程适用于盘箱车间产品的检验。

2 职责、权限

2.1 职责

2.1.1 原材料及元器件入库检验由电气检验员进行。

2.1.2 箱体制作、涂敷过程的检验由结构检验员进行,电气检验、调试由电气检验员进行。

2.1.3 最终产品的检验由电气检验员进行,质检组组长监督检查。

2.2 权限

2.2.1 对班组用元器件的质量负责,并对不合格元器件的使用有否决权。

2.2.2 对班组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负责,并对不合格品有权禁止流入下道工序。

2.2.3 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检查负责,并对不合格品禁止入库或出厂。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4 进货检验

4.1 进货检验和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确认检验、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试验报告等方式,其中:

4.1.1 电器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接通分断能力、短路强度等方面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应与材料计划单所列内容一致。

4.1.2 电器元件外观应完好,外壳无碰伤、凹陷、破损等情况,铭牌应平整端正、固定牢固、字迹清晰、内容符合要求,应有产品型号名称、主要技术数据,出厂编号、制造时间、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等内容。

4.1.3 电瓷部件表面光洁、无裂纹、破损,与金属接合处应无松动,胶垫、绝缘浇注应完好。

4.1.4 电镀件镀层应光亮、无起皮、剥落、发黑、生铁等现象。

4.1.5 导电部位紧固件表面应光洁有防蚀层,有防松装置,螺钉应无滑丝、生铁现象。

4.1.6 绝缘件应无受潮、霉变、老化、发脆、变质、起泡、破碎、干裂现象。

4.1.7 元件的接地端子应标示清晰,接地螺丝应无滑丝、生铁现象。

4.1.8 配套的附件、备件应齐备无丢失、差错。

4.1.9 对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原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确认检验由生产厂家按下表中规定的标准和项目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作为定期确认检验的依据;也可将每年对关键元器件的CCC认证证书通过网上查询,确认其在有效期内作为确认检验的依据。本公司保留确认检验的报告,保存期为两年。

4.1.10 属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元器件、材料,如无认证标志的一律拒检拒受;用于生产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原材料,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批准文件,否则为不合格品,应拒检拒收。4.2 一次元件检验

4.2.1 断路器

4.2.2 隔离开关

4.2.3 接触器

4.3 二次元件检验

4.3.1 控制按钮

注:带灯按钮和钥匙按钮还应分别检查指示灯是否发光及钥匙是否配套。

4.3.2 信号灯

4.3.3 互感器

4.3.4 绝缘支撑件

4.3.5 熔断器

4.3.6 继电器

4.3.7 仪表

注:送检指公司内部xx车间。

4.3.8 母排

4.3.8.1 外观检查

目测母排的表面光洁度及平整度,并测量其外形尺寸,并将外形尺寸检查数据填写在“进厂元(器)件检验记录”(附录A)的附栏内。

4.3.8.2 材质检查

由供货方提供至少包括铜(铝)排的规格、型号、铜(铝)号、铜(铝)含量、伸长率、抗拉强度、电阻率、弯度等指标在内的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

4.3.9 电线

4.3.9.1 外观检查

目测电线的表面是否有破损,制造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商标等。

4.3.9.2 材质检查

由供货方提供至少包括产品规格、型号、电压、截面、长度、护套厚度等指标在内的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

4.3.11 外购箱体

目测表面是否有破损,检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测量其外形尺寸。

4.4 进货物资的不允许特例放行。

4.5 进货物资经检验后由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进厂元(器)件检验记录”。

5 过程检验

5.1 盘箱箱体结构制造检验和试验

见《盘、箱、柜箱体制作检验试验规程》。

5.2 箱体涂敷检验和试验

见《盘、箱、柜表面处理检验试验规程》。

5.3 电气元件安装及布线检验

5.3.1 元件安装检查(目测)

依据本厂工艺文件、技术图样资料对装置内的电器元件进行检查,要求安装排列整齐美观,各元件的安装、型号规格应符合图纸的要求,元件必须选用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5.3.2 母线、导线和布线的检查(目测)

母线加工后应符合工艺要求,无毛刺、锤痕、划痕、气孔、凹坑、起皮等缺陷,母线弯曲应无裂纹或裂口,接触面平整,应采取防止电化腐蚀的措施,颜色相序排列正确。二次接线符合图样,标号清晰,布线正确,方式符合工艺要求,跨门的连线必须用多芯铜导线,并且留有足够长的裕量。

5.3.3 铭牌检查(目测)

铭牌要固定牢固、平整、端正、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内容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批准文件。

5.3.4 紧固件检查(目测)

用以固定元件的紧固件应拧紧,无打滑及损坏镀层等现象,并有防松措施,紧固后螺纹应露出1~8牙,不接线的螺钉也应拧紧。

5.3.5 接地检查(目测)

产品所有的接地部位应保持良好的接地连续性,有明显牢固的接地标志。

5.3.6 飞弧距离检查

开关器件和元件应依据元件说明书中的规定的飞弧距离尺寸进行测量。

5.3.7 检验人员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填写“元器件安装与布线检验记录”(附录B),总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且每项不得低于其满分的一半为合格,批量小于5件时,记录每件产品的实际检测结果;批量大于5件时,按生产产品数量的10%填写“元器件安装与布线检验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必须进行记录,并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附录C)。

6 成品检验

成品检验分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其中:例行检验按6.2~6.3条规定进行,确认检验按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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