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运行管理规定
银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办公区域、营业场所、数据中心、自助设备等涉及用电的场所。
三、安全用电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把安全用电放在首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节约用电,合理使用。
倡导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3. 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明确用电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用电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电力设施管理(1)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负责,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配电室、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 用电设备管理(1)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选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
(2)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用电操作管理(1)员工应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2)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力设备,需操作时,应取得相应资质。
(3)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4. 用电检查与维护(1)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临时用电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3)对用电线路、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隔离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银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银行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管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和生活用电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用电活动。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责任1.单位应当设立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全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全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用电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意识,做到用电安全第一。
第三条用电设备管理1.单位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
2.对于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和电缆线路。
4.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过载使用,做好功率分配,合理使用用电设备。
第四条用电安全监管1.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用电安全监管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用电安全隐患。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用电安全监管档案,做好用电安全的记录和台账工作。
第五条用电安全培训1.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2.对于特种工种人员和经常接触用电设备的人员,应当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用电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对于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培训中重点加强用电安全的培训。
第六条用电事故处理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用电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
2.对于发生的用电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3.对于因用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及时进行赔偿和补救工作。
第七条用电安全奖惩制度1.对于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八条监督检查1.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规定,旨在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针对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总字数约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工作环境的电气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管理要求: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人:每个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七条备案登记: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第八条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操作、违规使用、违规维修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九条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 新投运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外观无损坏,电气连接可靠,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完善的过电流、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
4.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使用:1. 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
2. 禁止在电气设备的周围涂抹易燃物质。
3. 禁止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和调试。
4.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非其定位的功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1. 电气设备的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2.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电,并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和防护设备。
3. 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零部件或组装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1. 电气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很多新的内容在我国教育中有所添加,安全用电就是我国教育近些年新增添的一项必要内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2024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气和用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为加强电气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达到生产系统经济运行。
杜绝或减少因电气设备事故造成企业员工和生产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则。
一、落实规章制度和规程1、认真贯彻落实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合理运行。
2、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维修保养制、安全操作制、电气运行管理制、临时用电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试验规程,继电保护维护规程。
4、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完善用电统计台帐,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资料,设备的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等记录。
二、电气设备的一般安全规定1、凡所用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
2、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接线盒盖应紧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检装置齐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防腐蚀、防潮、防雨雪、防日晒等环境的要求。
4、需防静电的电气设备其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连接,不得相互串联接地。
5、电气装置电气线路均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用金属制品。
电气开关及正常运行产生火源的电器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
其最小距离不应少于3米。
三、电气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专业性安全检查第三项内容。
四、安全用电管辖理1、各部门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全格,进行安全教育后持证上岗。
2、各用电部门杜绝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3、各配电室和配电柜,要防尘、防漏。
定期进行清扫,每季度要认真维护一次,并做到记录清楚,有部门领导签字。
4、安装和修理工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电气照明设备均应符合安全要求,要经常检查维修,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责。
5、在生产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线皮剥落,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6、临时用电必须申请,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技术条件,经供电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
一般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居民住宅等用电场所。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用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用电责任,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用电基本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六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七条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完成后,应当经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线路运行正常;(二)保持设备、线路的清洁,防止积尘、积水;(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四)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当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第九条用电设备、线路的接地、接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线路的运行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三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十二条用电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用电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用电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二)组织制定、修订、实施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验收、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四)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五)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用电行为;(六)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5篇)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用电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二)受理安全用电投诉,监督消除隐患;(三)监督安全用电行为;(四)查处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行为;(五)参与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用电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供用电合同约定履行安全供电义务,做好安全用电服务,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供电企业有权制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要求第五条电力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用电设备,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安全有序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用电安全。
第六条电力用户应当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用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用电设施安全运行。
第七条电力用户应当配合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用电安全检查,并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大活动场所的电力用户,应当履行安全用电义务,配合供电企业专项用电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
第八条电力用户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影响供电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应当采取治理措施予以消除。
第九条单位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受电电压等级为____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用电义务:(一)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和安全工器具;(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对用电设施进行设计、安装、试验,定期开展检修维护和预防性试验,建立用电设施基础信息档案;(三)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四)按照国家有关安全防范规定,对重要用电设施以及供电重要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编制突发停电或者涉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六)规范设置用电设施安全警示标识;(七)协助用电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最新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安全管理的管理,提高电力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保障电网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电力系统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用电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用户。
第三条用电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用电企业开展安全用电监管工作,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安全用电。
第五条电力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的是国务院发布的《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
第二章安全用电的责任第七条用电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负责安全用电工作的相关制度。
第八条用电企业应当为安全用电专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维护和使用。
第九条用电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用电档案,记录电力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事故处理情况,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十条电力用户应当按照用电企业的要求,正确使用电力设备,不得私接电线、随意改动电线等。
第十一条电力用户应当遵守国家的用电政策,不得擅自使用超过承载能力的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用户在发现电力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用电企业进行报告,并配合用电企业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用电的措施第十四条用电企业应当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用电企业应当对用电用户进行安全用电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十六条用电企业应当在用电设备安装的地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用户注意安全用电。
第十七条用电企业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电力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居民住宅、公共机构等。
第三条用电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用电单位的监管,组织协调电力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五条电力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本规定的用语解释:1. 用电单位:指直接使用电力进行生产、营业、生活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
2. 用电设备:指用电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电机等。
3. 电力设施:指电力发电厂、输、变电站、配电设施及其附属设备,以及电力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
4. 电力供应:指供应给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的电力。
5. 电力部门:指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或者委托的地方电力管理机构。
第二章用电设备的管理第七条用电单位应当设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用电单位应当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电气知识和技术能力,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十条用电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制定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用电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测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用电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试运行、试验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用电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改造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的隐患和缺陷。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通用8篇)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通用8篇)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1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司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
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公司事务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上海*有限公司20xx年10月09日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2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
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国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电力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力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家安全用电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第四条电力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电力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电力设施周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法占用、损坏电力设施。
第八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第三章电力用户安全管理第九条电力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电力使用的法律法规,合理使用电力。
第十条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用电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电力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电力设施的用途、结构或者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
第十二条电力用户发现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电力设施管理单位报告。
第四章电力设施抢修和事故处理第十三条电力设施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抢修和事故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迅速、果断、科学、安全;(二)减少损失,降低影响;(三)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一)非法占用、损坏电力设施的;(二)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电力设施用途、结构或者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的;(三)发现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的;(四)电力设施抢修和事故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的。
第十六条因电力设施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重要性凸显,为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工作。
为此,本规定将实施以下措施:
1. 严格规范用电标准,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对违反用电标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加强用电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对发现问题的设备,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防止用电火灾,加强火灾防护措施。
对各类易燃材料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减少火灾隐患。
4. 提高用电安全技术水平,加强人员培训。
规定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用电安全培训,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
5. 完善用电抢修机制,提高用电抢修效率。
对用电事故快速反应,及时维修恢复供电,确保人民生活和生产正常运行。
6. 强化用电管理监督,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用电管理监督,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维护用电秩序。
7. 加强用电信息化建设,提高用电管理效率。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优化用电管理流程,提高用电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2024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推行,不仅是对电力系统的有效保障,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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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6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6篇平安用电管理规章制度1一、通用规定1、必需严格根据电、气焊相关平安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需留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需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需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四周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平安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平安管理规定1、电焊机外壳,必需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需绝缘良好,连接坚固。
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需牢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全部地线接头,必需连接坚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实行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需戴好电焊帽,并要告知帮助人员躲避孤光。
在去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四周应去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掩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急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平安管理规定1、操作前,必需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需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篇)
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办公室的用电安全和节能减排,维护办公室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办公室电力设施和员工的用电行为。
第三条办公室电力设施包括办公室内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配电箱等。
第四条办公室员工包括在办公室工作的所有员工。
第五条用电行为包括使用电器设备、接触电力设施、插拔电源插头、调整电器设备的设置等。
第六条办公室应设立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二章用电设施管理第七条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电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办公室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的隐患。
第九条办公室电气线路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敷设和交叉穿越,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条办公室应制定电器设备的使用规范,并通过培训等方式将规范传达给员工。
第十一条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用电管理责任人。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拆除、修理,如需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办公室应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员工在用电前应了解电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并按照规定使用设备。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插座,不得使用过载、漏电等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在电器设备附近摆放易燃物、易爆物等危险物品。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电器设备工作时进行维修、清洁、擦拭等操作,以免发生电击和火灾事故。
第十九条员工不得将水或其他液体溅入电器设备或插座中。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将插销、纸片、金属等异物插入插座中。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发现电器设备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用电管理责任人。
第四章用电节能管理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应制定节能目标,并通过引进节能设备、加强宣传教育、优化用电方案等方式实施节能措施。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____元。
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明火。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____元。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____元。
4、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可以开启空调制冷,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制热,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9℃,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____元。
5、停车场、罐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关灯时间。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____元。
6、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电暖气等电器上搭载、覆盖毛巾等易燃物品。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____元。
7、公共场所的会议室、食堂、学堂、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____元。
8、员工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管理维护1、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2、公共场所的电器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检查监督办公室人员将随时巡查各部门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办公室用电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防止电力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供应与使用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发电机组、输变电站、配电设备、用电设施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全国各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电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电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电力供应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电力供应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制定、宣传和执行。
第六条电力供应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电力供应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第八条与电力供应有关的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电力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九条电力使用单位要制定安全使用电能量的规定和制度,加强对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力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电力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电力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系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
第十二条电力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电器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力从业人员要依法获取从业资格,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电力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电力从业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不得擅自操作电力设备和线路。
第十六条电力从业人员要及时报告发现的电力隐患和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调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
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
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
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____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
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小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正常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用电设施管理第四条业主、住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禁止使用非法改装、翻新的电器。
第五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公共区域、楼道、电梯间等处私自安装插座。
第六条电梯、消防设施等关键部位用电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住宅内部电气线路的改造、维修需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操作。
第八条业主、住户发现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用电措施第九条业主、住户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条使用电器时,应遵循说明书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时,应确保其安装位置通风良好,并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
第十二条严禁在床上、沙发上等易燃物品上使用电器。
第十三条严禁将电源插座插入水中,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严禁在潮湿环境下操作电器,防止触电。
第十五条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身体上,防止触电。
第十六条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安装、维修电气设备。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迅速报警。
第十八条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物品将触电者与电源隔离,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第十九条发生电气事故时,物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二十条业主、住户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未履行安全用电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住户违反用电规定,经劝告仍不改正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停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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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运行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用电运行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义盛选煤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办公室。
二.行政部职责
1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2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三.安检科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2.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3.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4.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提出考核建议
四.生产部职责
1.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4.负责本公司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五.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1.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2.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3.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4.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5.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六.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3.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
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七.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
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1.停电
1.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
严
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2.验电
1.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2.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3.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3.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八.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4.临时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检科
批准方可实施。
九.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1.电缆线路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
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
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2.配电柜
1.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