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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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二)s

国际经济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二)s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存在的品质不 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 市场跌落、运输延误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 工保险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哪些原因造成货物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A、交货延迟 B、被保险人的过失 C、市场行情变化 D、货物自然损耗
例题4 例题
中国公司与瑞典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 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 9月装船。199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商门检验合 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Qimen"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左右的 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 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中国方 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Qimen"轮与一 日本籍"海城丸"号发生碰撞,导致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700箱 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 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Qimen"到达目 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目的, 收货人只能按市价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 温度过高所致。
仓至仓责任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30天 其他
二、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1、陆运险 2、陆运一切险 (二)责任期间 仓至仓,60天
(三)被保险人的义务
及时提货,有损失要及时告知 对遭受危险的货物,及时保全,避免损失扩大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提供所涉单证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基础1. 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办理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业务活动。

2. 起源与发展:国际货运代理起源于15世纪的欧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

3. 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合同关系,代理人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指示办理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1. 企业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包括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船务代理公司等。

2. 设立条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办公场所。

3. 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保险、仓储、装卸、中转、多式联运等。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1. 责任类型: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包括合同责任、过失责任和严格责任。

2. 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国际公约等进行限制。

3. 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购买责任保险,以转移因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 保险类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等。

2. 保险条款: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3. 保险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1. 定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通过海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地区)运输到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运输活动。

2. 特点:运输能力大、运费低廉、运输速度相对较慢、受气候和季节影响较大。

3. 海上运输方式的分类:班轮运输、租船运输、海上集装箱运输等。

二、海运货物、海运集装箱和海运船舶1. 海运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大宗货物、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

2. 海运集装箱:标准集装箱、特殊集装箱、冷冻集装箱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As a person, we must have independent thoughts and personality.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和答案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

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请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2、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入侵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

当货物达到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

请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

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4、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课件

16.09.2020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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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范围——费用
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
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抢救以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 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
保险人对上述费用负责赔偿
16.09.2020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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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 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 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16.09.2020
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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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 (2)600箱货中已燃的40箱为单独海损,其余 560箱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 (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 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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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范围——损失
分为海上风险造成的的损失(海损)和外来风 险造成的损失。 海损按损失程度分为全部损失(全损)和部分 损失。
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 和推定全损之分。
部分损失则指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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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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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 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 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共同海损的分摊
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 失仅属于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该损失仅由各受损者单独承担。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五单元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原则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和除外责任 四、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险赔偿流程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 按一定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作 为凭证。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
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 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 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 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 赔偿损失?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2
我国出口一批货物按CIF计价,装运前向保险公司 按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开航,6月13日在 海上遇到暴风雨,至使一部分货物遭到水渍,损失 21000美元,数日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至使该批货又 损失8000美元。对这两项损失,保险公司对哪项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串味险(risk of odour)(taint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and heating) 钩损险(hook damage)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ing packing) 锈损险(risk of rust) [11种]

国际贸易-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案 例
1、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 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 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 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 2000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
2 、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 货物的货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 长下令灌水施救后,火被扑灭。事后查 明该批货物损失如下:( 1 ) 500 箱受严 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 2 ) 300 箱 已烧毁。试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下海损的 性质。
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1 办理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并交付保险费。 2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如按CIF 投保,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保险费的计算实例参见教材P41
计算实例 一批出口货CFR价为1980美元,现客户来 电要求按CIF价加20%投保海上一切险, 我方照办,如保险费率为l%时,我方应 向客户补收保险费若干?
五、代位追偿 含义: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 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 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 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为追偿权, 或称为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 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
第一节 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说明:在各种运输货物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 最久的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承保风险 (一)海上风险 分类:A 自然灾害 B 意外事故 (二)外来风险 分类:A 一般外来风险 B 特殊外来风险
二、损失和费用
(一)海上损失和费用 1 全部损失:A 实际全损 B 推定全损 2 部分损失:A 共同海损 B 单独海损 3 费用:A 施救费用 B 救助费用 (二)外来风险的损失 分类:A 一般外来风险的损失 B 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概述1.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定义、作用和分类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及组织形式3.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1.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的定义、作用和分类2.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及组织形式3.国际货物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1.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的定义、作用、分类、方式及组织形式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1.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的理解程度第二章:国际海运运输2.1 教学目标1.了解海运运输的定义、特点和组织形式2.掌握海运运输的方式及海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理解海运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2.2 教学内容1.海运运输的定义、特点和组织形式2.海运运输的方式及海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海运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2.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海运运输的定义、特点、组织形式、方式及海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2.案例分析法:分析海运运输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2.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海运运输的理解程度第三章:国际空运运输3.1 教学目标1.了解空运运输的定义、特点和组织形式2.掌握空运运输的方式及空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理解空运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3.2 教学内容1.空运运输的定义、特点和组织形式2.空运运输的方式及空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空运运输中的相关法律法规3.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空运运输的定义、特点、组织形式、方式及空运单证的作用和内容2.案例分析法:分析空运运输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3.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空运运输的理解程度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4.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3.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4.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4.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定义、作用、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4.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理解程度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合同5.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及履行方式3.理解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相关法律法规5.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及履行方式3.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相关法律法规5.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作用、组织形式、条款及履行方式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5.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理解程度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6.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及保险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相关法律法规6.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型及保险单证的作用和内容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相关法律法规6.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组织形式、类型及保险单证的作用和内容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6.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解程度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7.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的流程和操作要点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注意事项3.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巧7.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的流程和操作要点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注意事项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巧7.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的流程、操作要点、理赔程序和注意事项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中的实际案例,掌握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巧7.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的理解程度第八章: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8.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掌握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3.理解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8.2 教学内容1.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定义、作用和组织形式2.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3.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8.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定义、作用、组织形式、基本原理和方法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的实际案例,理解相关法律法规8.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理解程度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发展趋势9.1 教学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2.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3.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发展中的挑战和机遇9.2 教学内容1.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2.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3.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发展中的挑战和机遇9.3 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发展历程、现状、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2.案例分析法: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发展中的实际案例,探讨挑战和机遇9.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发展的理解程度第十章:综合案例分析与实践10.1 教学目标1.培养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能力2.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3.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思维10.2 教学内容1.提供综合案例:涉及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各个方面2.实践任务:要求学生针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10.3 教学方法1.案例分析法:讲解综合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2.小组讨论法:分组进行讨论,共同提出解决方案10.4 教学作业与评估2.课堂评估: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评估学生对综合案例分析与实践的理解程度重点解析本文档为《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案,共包含十个章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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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如果保险人自愿或 有意识地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那 么,日后不得再向保险人主张该种权利。例如 在海上保险中,如果保险人明知被保险轮船运 送的是一批走私钢材而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 视为保险人放弃了从事合法运输业务这一要求 的权利,那么,对于运送走私钢材发生的保险 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必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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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的赔偿应以被保险人遭 受的实际损失为限,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 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以此而获 得额外的利益。其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以实际 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为限,即三者之中 取最小值为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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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代位追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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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损失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
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 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 和部分损失;就货物损失的性质而言,海损又 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中的整批 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就其 损失情况不同,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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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因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海 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和邮包运输保险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一般指海上航行途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
发生的风险。它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 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风险,如海运途中因战争引起的损失 不含在内。另外,海上风险又不仅仅局限于海上航运过程 中发生的风险,它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内陆、内河、内 湖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物流》PPT课件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物流》PPT课件

5.3 我国陆运、空运与邮包运输货物保险
5.3.1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4.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 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s(By Train))是陆运货物保险的特殊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陆 运基本险的基础上方可加保该险种,目前,仅限于火车运输可以加保。 该险种承保在火车运输途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 所致的损失,以及各种常规武器所致的货物损失。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3 我国陆运、空运与邮包运输货物保险
5.3.1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3.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Frozen
Products Risks))是陆上运输货物险中的一项专门保险。其保险责任除 陆运险的范围之外,还负责赔偿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在运输途中损坏 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解冻腐坏的损失。
CHAPTER
FIVE
第5 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5.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5.1.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性质及原则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 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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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背景
保险行业的发展与重要性 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挑战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与意义 课件的编写目的与内容概述
课件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特点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流程和注意事项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程序和技巧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
协商解决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其他解决方式(如 调解、调解与仲裁 相结合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分析
案例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案例背景:介绍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的相关背景信息,如海上
货物运输的特点、风险等。
添加标题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保险公司 的责任范围,包括赔偿范围、
赔偿限额等。
保险费率:介绍保险费率的确 定方式,包括费率计算方法、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责任:详细阐述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承保风险、除外责任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保险理赔:介绍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理赔申请、调查 处理、赔偿金额等。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赔偿流程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 保险人核定损失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 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限额与赔偿原则
赔偿限额:根据保险合 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险金额和运费三 者中最高者进行赔偿, 同时还要考虑免赔额的 影响
争议解决方式
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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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1、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21) 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的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的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2、Frank 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21)被保险人( Frank P. Grande)的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他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他。

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

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

途中,船舶发生全损。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

法院认为,被保险人的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被保险人是实际的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21) 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

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的保险单是否为定值保险单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的进一步说明文字的保险单通常的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21) 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的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理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的诚信和公平交易的义务。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一般外来风险与损失
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 (非公开劫夺)、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 生锈、淡水雨淋、短少(整件短少)和提货不着、短量 (重量少)、碰损等。 2、特殊外来风险与损失 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 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主要包括:战争、罢工、因船 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以及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 或没收而导致的损失。
有下列:
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 责任。
基本险责任起讫期限的规定: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 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 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 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它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投保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 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承保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 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按照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 济上的补偿。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与损失
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 如有些货物需要转运到内陆地区,无法 在保险期限内到达的地,即可申请扩 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保险批单) 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共同海损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确实遭遇危难。必须是实际存 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不能是主观臆 测的; 第二、必须是自动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 理措施;(抛弃重货) 第三、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 施; 第四、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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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一、基本险别基本险又称主险,可以单独投保。

它包括平安险(FPA)、水渍险(WPAWA)和一切险(all risks)。

二、附加险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之分。

前者承保由于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后者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一般附加险有下列11种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Non-Delivery,简称TPND)2.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 or Rain Damage)3.短量险(Shortage)4.混杂、沾污险(Intermixture andContamination)5.渗漏险(Leakage)6.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7.串味险(Taint of Odour)8.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9.钩损险(Hook Damage)10.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11.锈损险(Rust)由于保险公司对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内,因此,投保人如己投保了一切险,就不需再加保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特殊附加险有下列8种:1、战争险(War Risk)2、罢工险(Strikes Risk)3、舱面险(On Deck Risk)4、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5、拒收险(Rejection Risk)6、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7、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Risk)8、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简称FREC)特殊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而只能在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

第三节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第四节其它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第五节保险条款的约定和进出口货物保险实务一、保险条款的约定二、进出口货物保险实务在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选择确定投保的险别后通常涉及的工作有:确定保险金额、办理投保并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单证以及在货损时办理保险索赔。

(一)、保险险别的选择易碎的玻璃器皿宜保一切险;而笨重、不易短缺、损坏的钢铁制品就不必保一切险;散装的粮食等要保短量险等。

保险险别如系海运保险,可从中国保险条款(CIC)的三种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中选择一种险别进行投保。

如采用多式联运,则应按所使用的不同方式分别选择各方式适用的险别一起投保。

(二)、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金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Insurable Value)确定的。

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按CIF、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通常还须在发票金额的基础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所谓“保险加成”,这是由国际贸易的特定需要决定的。

如合同对此未作规定,按《2000年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

这部分增加的保险金额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如国外客户要求提高加成率,也可接受,但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在原则上应由买方承担。

保险金额保留整数,不设辅币,且小数点后零以上的数都应进位。

例如:USD545.01,应写成USD546。

1.出口货物的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ClF或CIP价×(l+投保加成率)保险金额一般是按CIF或CIP价格为基础加成确定的,如我方报CFR或CPT价,客户要求改报CIF或CIP 价,则CIF或CIP价可按下列公式换算:CIF= CFR或CPT 价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为简化计算程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了一份保险费率常用表。

将CFR或CPT价格直接乘以表内所列常数,便可算出CIF或CIP价。

2.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原则上也按进口货物的CIF或CIP价格计算,但目前进口合同大都采用FOB或FCA条件,为简化手续,方便计算,一些外贸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共同议定平均运费率(也可按实际运费计算)和平均保险费率。

其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按FOB或FCA价格进口时保险金额= FOB(FCA)价格×(l+平均运费率十平均保险费率) (2)按CFR或CPT价格进口时保险金额=CFR(CPT)价格×(l+平均保险费率)这里的保险金额即估算的CIF或CIP价而不另加成。

如投保人要求在CIF或CIP价基础上加成投保,保险公司也可接受。

(三)、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出口合同采用CIF或CIP条件时,保险由卖方办理。

卖方在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时,应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填制保险单,具体列明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及标志、保险金额、起讫地点、运输工具名称、投保险别等,送交保险公司投保,并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Premium)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的费用。

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人所掌握的保险基金(即损失赔偿基金)的主要来源。

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一般由保险公司规定或者由保险双方商定。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按CIF或CIP价加成投保,上述公式可改为: 保险费=CIF或CIP价×(l+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四)、保险单据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是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法律文件,既反映保险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又是保险人承保保险责任的书面证明;保险单是赔偿依据,在保险单已定的风险发生时,被保险人就可以凭保险单要求赔偿;保险单是权利凭证,通过背书转让,被背书人可将其具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相应的诉讼权转让给受让人。

※保险单的内容及填制要求◎保险人名称(The Name of the Insurer)(1)保险公司。

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只有以公司名义注册的保险组织才能经营保险业务。

(2)保险商。

保险商是个体的保险经营人,这是英国特有的。

(3)保险代理。

有许多业务上的处理,比如检验货物、理赔等,保险公司无法自己完成,因此就签订代理合同,请海外的机构代办。

(4)保险经纪人。

指替保险公司承揽业务,并得到佣金的中间人。

保险经纪人只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受理保险业务时他签发的是暂保单,然后再向保险公司投保。

暂保单是代办保险的约定,而不是保险合同。

所以,保险经纪人所处的地位就像是运输上的运输行。

《UCP5O0》规定:除非信用证特别授权,银行将不接受保险经纪人签发的暂保单。

◎被保险人(The Insured)(1)在CIF或CIP情况下,一般以信用证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保单必须由被保险人背书,以表明该保险单的权益和义务转让给了保险单的持有人。

(2)如果信用证规定保险单作成指示抬头,即“To Order”,则在被保险人栏内照填“To Order”,且加以背书,其效果与填信用证受益人后加以背书一样。

(3)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特定方为被保险人,则在被保险人栏内填上该特定方的名称,不用背书(4)如果信用证规定“…issued to the order of ××× Bank”,则在被保险人栏内照填“To the order of ×××Bank”。

(5)有时信用证虽然没有规定被保险人,却指明“如果发生赔偿请偿付给A公司”(loss if any,pay to A Co. )。

为了做到单证一致最好仍以信用证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并背书,且在赔款偿付地点栏后填“Pay to A Co.”。

◎保险标的物(Subject Matter)货物名称、货对象数、唛头等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商品名称可用统称,但不能与信用证和发票上的名称相矛盾。

◎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最高的赔偿限额。

保险金额必须用大小写同时表示,且大小写应完全一致。

保险金额不设辅币,其货币单位以下的辅币采取进位,例如:USD474.01,则应在保险金额栏内填上USD475.00。

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额的110%投保。

◎承保条款及险别(Clauses & Conditions)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制。

◎保险的船名、航次及启航日期(Vessel Name、Voyage No.、Sailing Date)要把具体的船名和航次填在保险单上。

起运地和目的地必须与提单一致。

如果信用证要求海运至目的港、保险保到内陆,则保险单应在填完目的港后再填内陆地名。

由于保险必须在货物实际装运前办理,不一定能确定具体的装运日期,为确保万无一失,单、单一致,在保险单启航日期栏内可填写:(l)As per B/L;(2)On or about xx 月xx 日,xx年(包括前后五天)。

◎保险费(Premium)一般不打出具体数字,而是印上“Premium as arranged”。

◎赔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 /in)如果信用证规定了赔付地点,则按信用证规定填制;如果信用证未规定赔付地点,则以目的港为赔付地点。

◎出单地点和日期(Issuing Place and Date) 出单日期应早于运输单据的日期,最晚可与运输单据日期为同一天,但也不能早于发票日期。

◎保险人签字(The Signature of the insurer) 如果保险单表明所出具的正本单据是一份以上,则必须向银行提交全部正本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索赔和理赔的主要依据。

投保人通过背书将保单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提出索赔的权利转让给进口方。

(五)索赔金额的计算当被保险的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向被进行理赔。

(1)对被保险货物发生数量损失计赔。

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数量(重量)保险货物总量(2)对被保险货物遭受质量损失计赔。

保险赔款保险金额=⨯货物完好价值-受损后的价值货物完好价值货物完好价值及受损后的价值,一般以货物运抵目的地检验当时的准,如果受损货物在中途处理,不再运达目的地时,则以处理地市价为准(一般指当地的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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