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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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政府收入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筹划方案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

下面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筹划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方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改善和维护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而征收的一种税种。

下面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方案的具体内容:1. 设立税源为了筹集足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首先需要设立充足的税源。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设立税源:(1)土地出让收入税: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增值税的一部分来征收,可以在土地交易环节直接征收税款,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收入。

(2)房地产税:设立房地产税可以通过对房屋的出租和销售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以此来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收入。

(3)车辆购置税和使用税:通过对私人和企业购置车辆和使用车辆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收入。

2. 提高税率为了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收入,可以适度提高税率。

但是需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税率,避免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过大的负担。

3. 加强税收征管为了提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效率,需要加强税收征管。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系统,加强税收征收监管,提高税收收入的入库率。

4. 合理使用税收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收入应该合理使用,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需求。

可以将一部分税收收入用于改善城市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教育费附加是指为了改善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征收的一种费用。

下面是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的具体内容:1. 设立税源为了筹集足够的教育费附加收入,首先需要设立充足的税源。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设立税源:(1)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可以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一定比例作为教育费附加来征收,以此来增加教育费附加的收入。

(2)教育财政拨款:可以将教育部门的财政拨款中的一部分作为教育费附加来征收,以此来增加教育费附加的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第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立法依据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第二章:计税依据与计税方法2.1 计税依据2.2 计税方法的确定2.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2.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方式第三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优惠政策3.1 免税项目3.2 减免税项目3.3 特定行业的优惠政策3.4 优惠政策申请和办理流程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4.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提4.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支付4.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退还4.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第五章:教育费附加概述5.1 教育费附加的定义5.2 教育费附加的立法依据5.3 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5.4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实例6.1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计税实例6.2 进口货物的计税实例6.3 出口货物的计税实例6.4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计税实例第七章: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实例7.1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计税实例7.2 进口货物的计税实例7.3 出口货物的计税实例7.4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计税实例第八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与缴纳8.1 申报期限与程序8.2 申报材料的准备8.3 缴纳税款的途径与时间8.4 非居民纳税人的申报与缴纳特殊规定第九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与违规处理9.1 税务检查的形式与程序9.2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9.3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9.4 税务争议的解决途径与方法第十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信息化管理10.1 税务信息化的基本概念与意义10.2 税务信息化的实施与应用10.3 电子税务局的使用与操作10.4 信息安全与保密措施的落实第十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收筹划11.1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与方法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税收筹划的策略11.3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实例11.4 税收筹划的风险与管理第十二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12.1 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12.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要求12.3 合规性管理的实施与监督12.4 合规性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应对第十三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国际税收处理13.1 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与原则13.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在国际贸易中的处理13.3 跨国企业的税收筹划与合规性管理13.4 国际税收争议的解决途径第十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未来发展趋势14.1 税制改革对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影响14.2 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14.3 绿色税收与可持续发展14.4 未来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第十五章:综合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15.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综合案例分析15.2 税收筹划与合规性管理的实战演练15.3 国际税收处理的真实案例分析15.4 未来税收发展趋势的应对策略与实战演练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教案涵盖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概念、计税依据、优惠政策、会计处理、计算实例、申报与缴纳、税务检查与违规处理、信息化管理、税收筹划、合规性管理、国际税收处理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及计税依据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及计税依据教案
教师讲授,学生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宣传法制意识。
5分钟
25分钟
教 案
教学环节
教学内容
师生活动
时间分配
新课讲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税率
【例题·单选题】(2014年)位于县城的甲企业2014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50万元,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530万元,包括位于市区的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30万元,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为( )万元。
4.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纳税地点:一般为缴纳“二税”的地点
1.扣缴“二税”:代扣代收地税率。
2.跨省开采的油田:油井所在地税率。
3.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税率。
4.无固定纳税地点:经营地税率。
40分钟
板书设计或授课提纲
城市维护建设税
1.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2.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教 案
教学环节
教学内容
师生活动Βιβλιοθήκη 时间分配复习回顾新课引入
新课讲解
提问:消费税的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一、城建税税率(★★)
1.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提示】按纳税人所在地规定税率执行。
1.查补“二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二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二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在财政领域的两项重要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教育费附加是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别是税收的征收对象和标准、税收征收方式、税收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改进方案。

首先,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城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并按照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税额。

征收标准可以根据居民收入、单位经济效益等来确定,以保证公平合理。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也是根据单位或者个人经济收入来确定税额。

其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方式都是按照税务登记纳税人实施即时退税。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纳税申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税款,并在纳税申报中填写相关信息。

税务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缴税情况核对,确定退税额度。

再次,税收资金的使用管理非常重要。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使用应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保障等方面。

教育费附加的使用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包括改善教育设施,提高教师待遇,加强教育质量等。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税务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用于合理的用途,并建立透明的资金流向,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根据目前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

在征收方面,可以通过提高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增加税负的透明度,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在使用方面,应加强对税务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真正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财政领域的重要税收,对于城市维护和建设以及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税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持续改进税收征收和使用方案,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二)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 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 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 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 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 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三)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 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 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
(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 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 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 建税。
(四)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建税和教育 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与教育费附加
学习要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而征 收的一种税,具有附加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 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 税额的计算及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并能根据企业的实 际正确计算和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还要求 掌握教育费附加的相关内容。
◆ 纳税地点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所以,纳税人缴 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 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 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 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税法学课件:第五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会计处理

税法学课件:第五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会计处理

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
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
一并缴纳城建税。

③对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两税”在经营地缴纳。

2.纳税期限
❖ (1)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日、3
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 (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不缴纳城建税;
❖ (2)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建税。
❖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
镇5%;不在市区、县城的建制镇1%。 ❖ 有两种特殊情况: ❖ 1.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两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
附加税,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势必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应发 生税收减免。 ❖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缴的“两税”税额计征。 ❖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 (3)“两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 (4)对“两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退(返)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 要求: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1解:
❖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两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 税率计算代收代缴的城建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
❖ =【(40000+5000)/(1-36%)】×36%

=25312.5(元)
❖ 代收代缴城建税=25312.5×5%=1265.63(元)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第五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 及教育费附加 (二)征税范围 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除税法 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同时缴纳城建税。 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同时缴纳城建税。 (三)城建税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7%。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5%。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者镇的,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 税率为1% 1%。 税率为1%。
第五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 及教育费附加
五、纳税申报与账务处理 (一)纳税申报 城建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城建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纳税人应按期 申报纳税,并如实填写《 申报纳税,并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 申报表》 申报表》 (二)账务处理 企业缴纳城建税,应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企业缴纳城建税,应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直接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者“ 直接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者“其他业 务支出”等科目列支。 务支出”等科目列支。
第五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 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 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一是由受托方代征代 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 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二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 地缴纳“三税” 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按经营地适用的税率 执行。 执行。 思考5 【思考5-2】某市甲企业委托某乡村乙企业加工一批烟 则甲企业应适用的城建税税率是( )。 丝,则甲企业应适用的城建税税率是( )。 A. 7% B.5% C.1% D.0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会计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会计
(一)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五、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 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 间的比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 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 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 建制镇的,税率为1%。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 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
城建税的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实际 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 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即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 人(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人员 外)。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 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而需进行退库的,城建 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 税的,不征收城建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 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 教育费附加会计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 算及会计处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建税属于特定目的税费,具有两个显著 特点:
1.它属于一种附加税费,附加于三个主要 的流转税,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纳税人 和征税对象。
2.它属于一种特定目的税费,所筹集资金 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的维护 建设或发展教育事业。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第一章:引言1.1 目的使学生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和作用,掌握其财务处理及计算方法。

1.2 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许多企业和财务人员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及计算方法尚不清晰,本教案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第二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2.1 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Urban M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Tax,UMCT)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需要,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一种地方性税种。

2.2 法律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3 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根据城市等级不同,税率分为三档:一类城市为7%,二类城市为5%,三类城市为1%。

第三章:教育费附加概述3.1 定义教育费附加(Education Surcharge,ES)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基础上,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加征的一种专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附加费。

3.2 法律依据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3 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全国统一,为3%。

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4.1 计算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教育费附加税率4.2 举例假设一家企业当期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为100万元,所在城市为二类城市,则: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万元×5% = 5万元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100万元×3% = 3万元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5.1 会计处理企业应按照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纳费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统称外资企业)征收教育费附加。
三、与城建税的异同点
1、共同点:
(1)纳税人相同。都是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以实际缴纳“三税”为计税依据。关键在于在于确定三税。
(3)申报、税收优惠基本相同。
A、随“三税”减免而减免;
B、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C、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4)账务处理相同。
2、不同点:
(1)税率不同
(2)是附加费,而不是“税”,只是由税务机关代征,不加收滞纳金。
税率不同。
例:某市区的一家内资企业在税务检查时发现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计税依据P205
1、城建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在申报“三税”时,同时申报。并填报《地方税通用申报表》。
六、账务处理P206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应该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建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建税。
(二)会计处理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应该缴纳的城建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账户。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财务处理及计算教案第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立法背景与意义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第二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申报2.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法2.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销售额的确定2.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优惠政策2.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与缴纳第三章:教育费附加概述3.1 教育费附加的定义3.2 教育费附加的立法背景与意义3.3 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3.4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与计税依据第四章: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4.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4.2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销售额的确定4.3 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4.4 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与缴纳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5.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科目5.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5.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报表列报5.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信息披露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6.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机关6.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制度6.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环节6.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方式第七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7.1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机关7.2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度7.3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环节7.4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方式第八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8.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内容8.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程序8.3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方法8.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务检查处理第九章: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9.1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内容9.2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程序9.3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方法9.4 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检查处理第十章: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要求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风险防控10.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策略10.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合规性管理实践第十一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筹划策略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意义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方法1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案例分析11.4 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的风险控制第十二章:教育费附加的筹划策略12.1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意义12.2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方法12.3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案例分析12.4 教育费附加筹划的风险控制第十三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信息化管理13.1 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13.2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选择与实施13.3 信息化管理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13.4 信息化管理的风险控制与信息安全第十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案例分析14.1 城市维护建设税案例分析14.2 教育费附加案例分析14.3 综合案例分析14.4 案例分析的启示与总结第十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培训与考核15.1 培训的目标与内容15.2 培训的方法与组织15.3 考核的方式与标准15.4 培训与考核的持续改进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计算、征收管理、税务检查以及合规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税法》(第二版)课件: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法》(第二版)课件: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 费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1 第一节 2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内容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 收的一种附加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 区。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税。代征、代扣、代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单位,同时 也要代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没有代扣城市维护建 设税的,应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率表
(二)计算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 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 款。 2.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消费税额+营业税额) ×适用税率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 位减半征收。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一)一般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 + 营 业税)×征收比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申报
• (3) 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 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 业税。所以, 其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 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 (4) 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应随同“三税”在经 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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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的申报
•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比较, 具有以下的特点。 • 1.税款专款专用, 具有受益税性质 • 2.属于附加税 • 3.根据城市建设规模设计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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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的基本内容
• 4.征收范围较广 •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 具体包括城市、县城、镇, 以及税
×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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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计算方法
• 1.计税依据 •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分别与
“三税”同时缴纳。 •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 • 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 •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三税”税额×征收比率
工作任务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基本内容工作任务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项目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 计算与申报
• 工作任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基 本内容
• 工作任务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 税额的计算
• (一)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 1.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核算与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核算与申报
工作情境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 费附加的核算与申报
教学目的 教学目标 任务布置 4.1 任务导入 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法律知识 4.3 任务分析 4.4 任务拓展 4.6 任务凝练
教学目的
熟练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能进行基本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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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一、技能目标 1.能准确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2.能对相关税票进行妥善管理。 3.能妥善办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的核算、申报和缴纳
工作。 二、知识目标 1.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税范围。 2.熟悉其计算方法,掌握其纳税申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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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布置
【任务布置】 任务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业务计算与核算 任务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业务申报 子情景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Tax for tnainlaining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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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布置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 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年2月15日和3月22日,财 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执行日期 等问题的通知》《关于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 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 发布了一些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办法,这些构成厂 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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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任务导入
[账务调整] (1)补提企业20X X年少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9 000
货: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 000 (2)补缴企业20 x 6年度及20 x 7年1 }9月少缴纳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 000 货:银行存款21 000

实训十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训

实训十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训

实训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训一、企业基本概况企业名称:友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股份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天泰企业办税员:张雪企业地址及电话:长江市黄河路96号87549612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长江分理处1921356487913156467纳税人识别号:432156458971268二、实训资料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于次月7日申报缴纳。

20×8年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12月5日,进口一批原材料,以银行存款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额为12万元,消费税额为4万元;2.12月8日,在国内销售甲产品应缴纳增值税额36万元,另因违反增值税法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3万元。

3.12月17日,对外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额为8万元,另外查补上月的营业税额2万元。

4.12月21日,销售产品应缴纳消费税额10万元,另外还缴纳了消费税滞纳金1万元。

5.12月25日,出口产品一批,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6万元,消费税额3万元。

6.12月30日,代扣代缴消费税额9万元,营业税额4万元。

三、实训要求1.计算友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编制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记账凭证。

3.填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如表10-1、10-2所示)。

四、实训材料1.记账凭证(自备);2.应交税费明细账5页;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附表10-1: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附表10-2:教育费附加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实训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训答案1.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需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60 000×7%=25 200(元)应交教育费附加=360 000×3%=10 800(元)违反税法罚款不需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202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202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一、前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渠道,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年,我们将制定一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旨在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筹划方案1. 税基范围扩大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基范围扩大至房产、土地、车辆等所有权归属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以增加税收收入。

同时,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享有的土地、房产、车辆进行全面清查,确保税基的准确和完整。

2. 税收征收方式创新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税务,实现纳税人在线申报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建立起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管理和征收监管体系,提高征收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3. 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中的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实行差别化税收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的税收征收和减免机制,确保税负合理,减轻社会负担。

4. 加强税收宣传和监管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同时,加强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偷漏税行为,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三、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1. 教育费附加比例适度提高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教育经费需求,适度提高教育费附加的比例。

确保教育经费的稳步增长,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2. 教育用地供应和利用优化加大对教育用地的供应力度,确保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容。

同时,鼓励学校进行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成本。

3. 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的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对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加强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4. 教育公益性项目扶持加大对教育公益性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教育改革和创新项目的发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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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还“三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梧州职业学院教案
单位
梧州职业学院
姓名
蔡巍
授课科目
国家税收
课时安排:1学时
教学类型:理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实践课□其它□
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七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教学目标:
1、了解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概念、特点、征收管理等内容。
2、掌握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和减免税规定。
(二)特点(P203)
1、征税范围较广。因为以“三税”税额为税基,征税范围比其他任何各种的征税范围要广。
2、属于一种附加税,附加于三个主要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它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纳税人、征税对象。随“三税”同征同减免。
3、属于一种特定目的的税费,所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一)概念P203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了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对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的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附加税。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及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位于南京市区的宏伟制药公司2010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试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案例分析及解答】关税不属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适用7%。
应缴纳城建税=(562-102)×7%=32.2(万元)
2、违反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例:某市一建筑公司隐瞒收入40万元,补查补交营业税,并处以3倍罚金,则应查补扣和处罚的城建税是多少?
学生思考:该题的城建税税率是多少?营业税税率是多少?补交的罚款是多少?
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计税依据P205
1、城建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3、掌握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
教学重点: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我国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台了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为当时城市建设和扩大教育经费提供了有效来源。近年,随着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的目标,中国政府先后将税收中存在的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税负不平等现象一一进行改革。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被列入财政部2010年工作要点中,终于在2010年最后一个月得以实施。
解析:城市税率7%,建筑业的营业税率为3%
补交营业税=40×3%=1.2(万元)
补交城建税=1.2×7%=0.084(万元)
补交城建税罚金=0.084×3=0.252(万元)
应查补扣和处罚的城建税=0.084+0.252=0.336(万元)
五、申报与缴纳P205
(一)减免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4、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它不是根据纳税人的利润水平、经营特点来设计,而是根据纳税人所在城镇的规模及资金需要设计的。城镇规模大的,税率高一些;反之,就低一些。
5、属于地方税,所筹集收入归地方管理和使用。
二、纳税人P204
城建税纳税人,是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城建税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也纳入征收范围。
(四)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建税。
2、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如果没有代扣城建税的,应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3、各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就地缴纳。县以上各级银行直接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由各级银行分别在所在地纳税;县和市区的市,由县支行或区办事处在其所在地纳税,而不能分别按所种营业所的所在地计算纳税。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2010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的通知,这份通知意味着中国终于完全实现了税收制度内外统一。
此前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中国先后统一了车船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和房地产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是中国税制内外统一的最后一关。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概念、特点
三、税率P204
1城建税的税率,适用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四)对铁道部应纳的城建税,税率统一为5%。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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