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产科诊疗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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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 24 规章制度

高危妊娠 24 规章制度

高危妊娠 24 规章制度
《高危妊娠 24 规章制度》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高危妊娠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高危妊娠是指孕期发生并发症,如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糖尿病、心脏病等,这些并发症会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需要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

针对高危妊娠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高危妊娠的诊断标准:明确了哪些情况下被认定为高危妊娠,比如孕妇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多胎妊娠、年龄较大等情况。

2. 高危妊娠的管理流程:规定了对于高危妊娠患者的诊疗流程,包括定期产检、血压监测、糖尿病筛查等。

3. 高危妊娠的治疗方案:针对不同的高危情况,规定了相应的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规范。

4. 孕期并发症的应急处理:规定了孕期并发症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流程,包括转诊、急救措施等。

5. 高危妊娠的生产方式:对于高危妊娠患者,规定了合适的生产方式,包括剖宫产、自然分娩等。

6. 产后随访和管理:规定了高危妊娠患者产后的随访方式和管理规定,包括产后恢复、育儿指导等。

高危妊娠的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通过标准的流程和规范的治疗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的健康风险,保障母婴的安全。

同时,医护人员也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和护理。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所负责固定高危因素和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

在孕妇建立围产保健手册时,注意筛查固定高危因素,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保健过程中及时筛查动态高危因素,于孕28、34、37周做高危评分;出现并发症随时评分。

(二)发现高危孕妇,及时填写“北京市高危孕妇报告卡”,将其贴在围产保健手册上,并在手册上做出高危标记。

(三)妇产科在医院门诊部开设高危妊娠门诊,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高危孕妇的会诊及随诊。

每周一、二、四、五全天门诊,对各社区门诊妇保科转诊的高危孕妇进行鉴定。

经鉴定可以由社区继续产前保健的转回社区门诊,须由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产前保健的根据病情给予定期检查及治疗,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孕期宣教。

(四)各社区门诊妇保科和医院高危妊娠门诊,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上。

第三条高危孕妇报告、随访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科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填写“北京市高危孕产妇报告卡”,符合标准的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会诊。

(二)高危孕妇按规定进行随访,在正常产前检查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检查次数。

预约产前检查日,对预约登记超过2周,总评分≥10分未按时返诊者,应进行追访。

对现居住地查无此人及失访者,应将高危孕妇卡片送到石景山保健院。

(三)各社区门诊妇保科接到本区或外区妇保所转来的高危孕妇卡片后,要求于接到卡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追访。

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及家属进行相关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

(四)凡有不宜妊娠者,医院高危妊娠门诊或妇产科确诊后,应及时电话通知石景山区妇保院。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科筛查出的动态高危因素10分的孕妇,应立即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会诊,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会诊。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一、对每位首次就诊的孕产妇,首诊医生应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开具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筛查有无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因素者,则根据妊娠风险的高危因素转诊至相应的高危专病门诊。

二、开设孕产妇高危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出诊
红色预警主任医师门诊
橙色预警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

紫色,黄色预警主治及以上医师门诊。

三、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对首次发现的每例高危孕产妇实行登记。

将患者信息录入高危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对“红”“橙”“紫”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延误诊治,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特别是孕产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及时上报。

橙色预警,72 小时上报
红色预警,24 小时内上报
黄色预警,每周一次上报
紫色预警,根据传染病要求上报
四、产检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高危妊娠重新评估,对病情加重的患者,应及时更改颜色预警,并将新的颜色标识覆盖在旧标识上。

如果合并传染病的孕产妇,将紫色标识贴在保健册封面的反面上。

五、高危妊娠门诊要针对每位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查,监护与
处理,严密观察病情的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产检日期,必要时转诊或收入院治疗。

每次对筛查的高危孕产妇所进行的产前检查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入《孕产妇保健手册》。

六、对未按约定时间复诊者,并进行电话追踪,对随访两次仍未复诊者要及时反饭至当地妇幼保健院,由当地妇幼保健院负责,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定期电话联系,在随访本上记录,落实随访结果。

七、适时安排高危孕产妇入院待产,由主治以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接诊,制定高危妊娠诊疗计划。

高危妊娠孕产妇急诊服务流程

高危妊娠孕产妇急诊服务流程

高危妊娠孕产妇急诊服务流程
高危妊娠孕产妇急诊服务流程
高危孕产妇就诊
急诊原则上由妇产科首诊产科门诊或门诊其他科室
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产科二线
到场救治,其他相关科室二线到场参加救治,急诊科住院配合
如需抢救,由妇产科二线负责通知本科室主任及医政部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要求参与会诊医师应具有相关专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报告医政部门
周一—周五8:00—17:00门诊办公室
夜班、周六周日及节假日、行政假日
产科主任到场指挥抢救,相关科室主任到场会诊及指导救治
工作医政部门负责协调
死亡产科住院手术室相关科室住院转院
接诊科室主管或主治医师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死亡病例报告卡》产科住院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和/或(围产儿死亡登记表)。

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流程与时限

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流程与时限

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流程与时限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的流程和时限。

高风险孕妇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存在孕期并发症或胎儿异常,需要特殊关注和及时处理的孕妇。

紧急产科服务是指在孕妇或胎儿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医务人员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流程以下是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的一般流程:1. 评估和诊断- 当高风险孕妇到达医院时,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评估和诊断。

- 医务人员应了解孕妇的妊娠期、孕周、病史、症状等关键信息,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 医务人员应根据评估和诊断结果,确定孕妇是否需要紧急产科服务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团队组织与沟通- 医务人员应及时组织相应的团队,包括产科医生、麻醉师、实验室技术人员等。

- 团队成员应充分沟通,确保了解孕妇和胎儿的情况,并制定出有效的紧急产科服务计划。

3. 紧急处理- 在获得评估和诊断结果后,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 如果孕妇存在生命威胁,应立即进行紧急剖宫产手术。

- 如果胎儿有异常情况,医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4. 监测和护理- 医务人员应对孕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护理,确保其生命体征的稳定和恢复。

- 医务人员应密切关注孕妇和胎儿的状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

时限以下是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的基本时限要求:1. 评估和诊断:应在孕妇到达医院后的30分钟内完成。

2. 团队组织与沟通:应在评估和诊断完成后的15分钟内完成。

3. 紧急处理:应在评估和诊断完成后的60分钟内完成。

4. 监测和护理:持续进行,直至孕妇病情稳定和恢复。

以上时限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紧急产科服务流程,实际时限可能因具体病情而有所调整。

医务人员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加快紧急处理的速度,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结束语高风险孕妇紧急产科服务的流程和时限是保障孕妇和胎儿安全的重要指导。

医务人员应熟悉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进行操作,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处理。

高危产科诊疗常规

高危产科诊疗常规

早产【概论】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叫早产儿,体重在1 000—2 499g,各器官发育不够健全,出生孕周越小,体重越轻,其预后越差。

【诊断】(一)妊娠28足周至不满37足周(196~258天)出现子宫收缩较规则,间隔5-6分钟,持续30秒以上,伴随宫颈管短缩≥75%以及进行性扩张≥2cm时,可诊断为早产临产。

如单纯出现至少10分钟一次的规则宫缩,而无宫颈的进行性退缩与宫口扩张,为先兆早产。

(二)部分患者科伴有少量阴道流血或流液。

(三)以往有晚期流产、早产史及产伤史的孕妇容易发生早产。

(四)查体1.全身检查:注意身高、体重及甲状腺情况;2.产科检查:宫高、腹围、骨盆测量、胎方位、胎心音、阴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尤其注意有无宫缩,其强度、规律性、持续时间以及有无伴随宫颈管短缩及进行性扩张。

【辅助检查】1.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2.中段尿常规;3。

五项联检+肝功4.心电图检查(必要时);5.产科B超;6.胎心监护(≥34周);7.胎儿心电图检查(必要时);【治疗原则】若胎儿存活,无胎儿窘迫,胎膜未破,应设法抑制宫缩,尽可能使妊娠继续维持.若胎膜已破,早产已不可避免时,应尽力设法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

1.一般治疗:精神安慰,增加营养,左侧卧位,卧床休息,胎动计数、吸氧等.2.抑制宫缩药物:(1)羟苄羟麻黄碱:150mg溶于5%葡萄糖500ml,稀释为0。

3mg/ml溶液静脉滴注,保持0.15~0。

35mg/min滴速,待宫缩抑制后至少维持滴注12小时,再改为口服10mg每日3次,注意孕妇主诉及心率、血压及宫缩变化;(2)硫酸舒喘灵:每次2。

4~4。

8mg口服,每6~8小时重复使用一次;用药时注意心率。

(3)硫酸镁:用10g,溶于10%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滴速在1.5g/每小时,直至抑制宫缩后继续滴注2小时.每日总量不超过30g,用药过程密切注意呼吸、膝反射及尿量.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预防,分娩前给孕妇地塞米松5mg肌注q12h,连用2天,紧急时可静脉注入地塞米松10mg;4.产时处理:临产后慎用吗啡、度冷丁等抑制新生儿呼吸中枢药物,产程中应给孕妇氧气吸入,分娩时可行会阴切开以防早产儿颅内出血,有剖宫产指征者可行剖宫产。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产科诊疗常规
1、坚持首科首诊负责制,严格值班交接制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及时询问病史,按规定书写病历,及时审签病历,按时归档。

3、执行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不少于二次,主治医师每日不少于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1-2次,并做好三级查房记录。

4、遇有疑难病例及时认真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5、科主任、主治医师、床位医师对疑难病例及有关手术必须进行讨论,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6、遇有疑难病例,及时申请会诊(按会诊制度执行)。

7、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参加危重病人抢救,重大抢救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分工协作,抢救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8、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查对制度,以防差错事故发生。

9、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坚持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10、做好门急诊工作,定期安排人员上门诊,解决门诊疑难病例。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高危妊娠诊疗常规
孕妇有以下情况时应在高危门诊随访和检查,进行系统监护,并针对各种不同的病因进行治疗,必要时与相关科的医生共同处理。

1. 合并症这些疾病影响孕妇本身的健康和胎儿发育,如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血液病、肝病、精神病等。

2. 不良分娩史如早产、死胎、死产、产伤史、新生儿死亡、难产、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等。

3. 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母儿血型不合、羊水过多或过少、多胎妊娠、性传播疾病、宫内感染等。

4. 估计有分娩异常的可能,身高<150cm,体重<45kg或>85kg,胸廓、脊柱畸形,胎位异常,瘢痕子宫,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等。

5. 其他包括各种不利的社会、经济及个人文化、行为等因素。

高危妊娠筛查技术规范

高危妊娠筛查技术规范

高危孕产妇筛查技术规范一.定义及范畴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组织掘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二、妊娠高危因素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三、高危孕产妇的诊断凡符合高危孕产妇范畴的都可以诊断为高危孕产妇。

通常可从孕妇的病史、临床检查、特殊检查获得所需要的诊断依据(一)孕早期筛查1.一般情况询问及体格检查通过一般情况询问及体格检查可筛出以下高危因素(1)年龄<18岁及>35岁者(2)身高<1.45米(3)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4)胸廓脊柱畸形(5)家庭贫困(6)孕妇或丈夫为文盲或半文盲(7)丈夫长期不在家(8)由居住地到卫生院需要一小时以上。

2.询问病史通过询问病史可筛出以下高危因素(1)自然流产>=2次(2)人工流产>=2次(3)早产史>=2次(妊娠不足37周分娩)(4)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早期新生儿为出生后七天内的新生儿)(5)死胎、死产史>=2次(6)先天异常儿史1次(先天异常为各类出生缺陷及先天性聋哑儿等)(7)先天异常儿史>=2次(8)难产史(9)巨大儿分娩史(分娩过体重大于等于8千克的新生儿)(10)有产后出血史者。

(指产后出血大于400毫升,进行特殊止血处理者)(11)活动性肺结核(12)肺心病(13)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14)慢性肾炎(15)原发性高血压或慢性高血压;(16)心脏病,特别是有心衰史或紫绀型心脏病(17)糖尿病孕妇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18)妊娠早期接触可疑致畸药物(19)妊娠早期接触物理化学因素及病毒感染等(三)产科检查通过产科检查可发现以下高危因素。

1.骶耻外径<18cm、坐骨结节间径<=8cm。

2.畸形骨盆(四)辅助检查通过辅助检查可筛出以下高危因素1.贫血血红蛋白<100g/L 进行血常规检查2.乙肝病毒携带进行乙肝五项检查(代表体内病毒情况)(1)HBsAg(表面抗原);(2)HBsAb(表面抗体);(3)HBeAg(E抗原);(4)HBeAb(E抗体) ;(5)HBcAB(核心抗体) 。

高危孕产妇质控制度

高危孕产妇质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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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质控制度
1.门诊常规产检发现高危妊娠者进行常规高危登
记。

2.门诊设高危专职登记人员,负责对高危病人进行
登记、帮助运转、预约、追踪转归。

3.高危门诊由主任凭医师或高年主治医师负责主
持,并建立专案登记。

4.对高危孕妇的诊治按我院高危妊娠常规进行。

5.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由高年主治医师或住院
总医师决定各种治疗方案。

疑难、危重病例由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主持治疗。

6.由科室质控小组定期对高危妊娠病例进行质量检
查。

产科高危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高危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高危门诊治理轨制
一.早孕建档时筛查高危身分,根据北京市高危身分分级表进行分级建档.未发明高危身分的妊妇和具有一般高危身分的妊妇可以在本院建档.无高危身分的妊妇在通俗产科门诊进行产前保健,具有一般高危身分的妊妇转入产科高危门诊进行产前保健.
二.产科高危门诊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专人负责,实时对转入的高危妊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产检表首页做好高危标识,赐与诊断,治疗,监护,随访及转归.预约下次就诊时光,对未实时复诊者德律风追访,对掉访者上报丰台区产科质量办公室,接洽地点社区上门追访.
三.高危妊妇恰当增长产检次数.
四.高危妊妇在孕12周,28周,37周转入主任专家门诊,进一步筛查高危身分,评估孕期,产时可能的风险,如本院无收治才能,则填写北京市高危妊妇门诊转会诊三联单,转往丰台病院南院持续产检临蓐.
五.高危妊妇就诊进程中,高危门诊医师完美相干化验检讨,实时发明动态高危身分.对新消失的高危身分根据北京市高危身分分级表进行分类,肯定为一般高危身分者持续在本院产检,对轻微高危,极轻微高危和不宜怀胎者进行分级有序转诊.
六.对高危妊妇和家眷做好宣教工作,使妊妇和家眷懂得高危怀胎对母婴的伤害,进步依从性.对依从性不好者,实时上报丰台区产科质量办公室,与其地点社区接洽,上门宣教.
七..根据病情制订诊疗计划,合时收入院终止怀胎,包管母婴安然.。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孕前、围生期保健水平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

一级预防---防发病,二级预防---防意外,三级预防---防死亡。

一、危重孕产妇管理、抢救的措施开通对孕产妇及新生儿市、县、区的三级转诊抢救通道,一旦矿区医院无法抢救,立即转县市级医院,提高急救效率。

接诊病人后必须无条件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卫生局→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处→妇幼保健所完善的网络:市妇幼保健所→区县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中心二、孕产妇死亡讨论:1.每半年进行一次2.专家组成:二级医院产科资深专家3.讨论形式:讨论每一例死因确定、死亡的分类/提出4.反馈三、加强孕产妇监护的重要性1、妊娠期孕妇机体所具有的特殊生理变化特殊生理变化及分娩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发生决定了孕产妇这一高危人群易发生出血、休克、DIC,甚至是多脏器功能障碍、衰竭导致死亡。

据统计,产科意外导致DIC占DIC发病总数8.6%-20%,常见的原因:产后出血、羊水栓塞、胎盘早剥、重度子痫前期子痫、死胎、子宫破裂、剖宫产、感染性流产、大月份引产。

促发DIC发生的因素:1.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和肝脏清除功能受抑制2.高凝状态指血液中凝固性增高而抗凝功能降低所造成的一种病理状态。

3.纤溶系统过度抑制4.DIC的启动阀下降见于酸中毒、血流缓慢瘀滞、脱水致血液浓缩,营养状况差等。

妇产科MODS的发病机制及预后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是指在严重感染、创伤、大手术、休克、出血、DIC、心肺复苏后等状态下,机体同时或相继发生2个或2个以上器官功能损伤或衰竭的临床综合征。

MODS发病机制1.循环障碍- 创伤、出血、或感染致休克,有效循环血量不足,使心、脑、肺、肾等重要脏器缺血缺氧。

2.组织细胞代谢障碍3.细胞因子及炎症介质过度释放4.肠道细菌与内毒素易位所有妇产科医务人员对产科休克、DIC的认识和临床处置水平,并及时发现和诊断MODS,在器官功能障碍初期,进行早期治疗、干预,才能降低危重孕产妇的死亡率。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和睦佳妇幼医院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孕产妇的高危征象是影响母婴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孕产妇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应做好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通过详细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时在手册上做好高危标记。

2、医院妇产科门诊应加强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医院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的发放宣教卡片,对已经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3、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时,应及时填写“高危孕妇报告卡”,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定期进行追访。

4、高危孕产妇追访管理,产科门诊应积极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妇幼保健院协助追访,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者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家属进行相关的孕妇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5、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管理,医师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较多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监护,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特长的医疗机构,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a。

高危孕产妇诊疗常规

高危孕产妇诊疗常规

高危孕产妇诊疗常规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定义】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

【分类】1.妊娠期高血压(1)血压≥140/90mmHg(2)妊娠期首次出现,产后12周恢复正常(3)尿蛋白(一)(4)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下降(5)产后方可确诊2.子痫前期(1)轻度·血匪≥140/90mmHg·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2)重度·血压≥160/110mmHg·微血管病性溶血(IDH升高)·AST或ALT升高·持续头痛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血小板减少·尿蛋白≥5g/24h·少尿·肺水肿、脑血管意外·凝血功能障碍·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3.子痫(1)子痫前期孕妇抽搐(2)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3)产前子瘸、产时子痫、产后子痫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1)高血压孕妇20周前无蛋白尿,出现尿蛋白≥300mg/24h(2)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下降。

(3)产后12周高血压仍持续存在。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1)血压≥140/90mmHg(2)孕前或20周前诊断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注意:(1)水肿不作为诊断标准和分类依据,但须严密观察。

(2)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I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

【诊断要点】1.病史、临床表现、体征、辅助检查。

2.重视门诊产前检查(体重、水肿、血压、尿蛋白)。

强调:注意体重的异常增加。

3.辅助检查1)、血常规2)、尿液检查3)、凝血功能检查4)、血生化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5)、眼底检查6)、心电图7)、胎儿宫内情况检查:B超、NST、脐血流、生物物理评分、胎儿成熟度。

高危孕产妇门诊工作规范

高危孕产妇门诊工作规范

高危孕产妇门诊工作规范
1.定期开放高危门诊,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师诊治。

2.对就诊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产科常规检查外,应考虑全身综合因素,结合辅助检查进行认真分析。

3.严格按照孕期保健管理常规执行。

4.产检时新发现的高危因素,在保健本上更改无色标志并及时上册登记,对高危需24小时内报妇保科,对重症高危的2小时内上报妇保科。

5.对辖区高危孕妇按规定时间复查,对高危孕妇随时追踪管理。

6.做好高危门诊,围产期保健册及专案管理登记本的登记整洁,字迹清楚。

7.需转送上级医院的高危孕妇,必须逐级上报,同意后方可转送。

8.做好优生优育,围产期保健,母乳喂养等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孕妇妊娠高危妊娠的危害,掌握孕期自我监督,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

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4。

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2。

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

高危孕产妇的诊疗方案一、定义与范围1.1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或产褥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的孕妇。

1.2 高危孕产妇的范围:孕产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属高危妊娠范围:(1)年龄≤16岁或≥35岁;(2)体重过轻(BMI < 18.5)或过重(BMI ≥ 28);(3)身高≤145cm;(4)有急症和妊娠并发症的孕妇;(5)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多胎、胎儿生长受限等异常生育史的妇女;(6)怀孕期间有前置胎盘、羊水过多或过少、巨大胎儿、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7)患有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糖尿病、血液病等基础疾病;(8)有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9)受孕前接触过有害物质,如射线、毒物等;(10)其他可能导致高危妊娠的因素。

二、诊断与评估2.1 诊断:通过对孕妇的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诊断。

2.2 评估:根据孕妇的危险因素,对孕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孕妇的风险等级。

三、治疗与干预3.1 治疗原则:根据孕妇的危险程度,实施个性化、全方位、多学科协作的诊疗方案。

3.2 干预措施:(1)健康教育:加强孕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妇对孕期保健的认识,指导孕妇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戒烟、戒酒、合理饮食、适量运动等;(2)定期产检:根据孕妇的风险等级,制定合理的产检计划,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3)多学科协作:高危孕产妇的诊疗需涉及多个科室,如产科、内科、外科、儿科等,通过多学科协作,为孕妇提供全面、专业的诊疗服务;(4)孕期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人专案管理,密切监测孕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5)分娩管理: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娩计划,确保母婴安全;(6)产后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随访,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确保母婴健康。

四、分级管理4.1 高危孕产妇分级:根据孕妇的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四个等级。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

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围产期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点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检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或分娩,并在《围产期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2、高危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3、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保科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零报告制度。

4、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踪笔录。

5、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该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妇产科高风险技术目录

妇产科高风险技术目录
阴道缝合术
二类技术
三级手术
四级手术
麻醉技术
腔镜技术
介入技术
阴道小肠疝修补术
外阴病损切除术
外阴肿瘤切除术
会阴病损切除术
会阴肿瘤切除术
阴蒂切除术
阴蒂部分切除术
女性盆腔病损切除
女性盆腔肿瘤切除
女性盆腔脓肿切开引流术
胎儿穿颅术
毁胎术
腹膜外剖宫产术
二类技术
三级手术
四级手术
麻醉技术
腔镜技术
介入技术
子宫撕裂修补术,产科近期
腹腔镜输卵管结扎术
腹腔镜下输卵管通液术
经腹阴道骶棘韧带固定术
腹腔镜输卵管结扎术
腹腔镜输卵管切除
腹腔镜下输卵管襄肿摘除术
宫腔镜Ⅱ型粘膜下肌瘤切除术
腹腔镜输卵管切除
腹腔镜下输卵管再通
腹腔镜下输卵管造口术
宫腔镜下子宫内膜切除术
腹腔镜下输卵管再通
腹腔镜下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胎术
子宫颈肿瘤切除术
宫腔镜下子宫腔异物取出术
会阴撕裂修补术,产科近期
阴道撕裂修补术,产科近期
子宫镜检查
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剥除术
子宫镜检查
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剥除术
宫腔镜下子宫肌瘤摘除术
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剥除术
宫腔镜下子宫肌瘤摘除术
腹腔镜下宫角切开取胎术
宫腔镜下子宫肌瘤摘除术
腹腔镜下宫角切开取胎术
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
腹腔镜下宫角切开取胎术
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
腹腔镜下阴式子宫切除术
经阴道宫颈肌瘤摘除术
腹腔镜下阴式子宫切除术
腹腔镜下输卵管通液术
腹腔镜下输卵管襄肿摘除术
宫腔镜下粘连分离术
腹腔镜下输卵管襄肿摘除术

医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门诊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2.产科门诊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及管理工作。

3.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筛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6.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7.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8.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9.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

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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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论】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间分娩者。

此时娩出的新生儿叫早产儿,体重在1 000 —2 499g,各器官发育不够健全,出生孕周越小,体重越轻,其预后越差。

【诊断】(一)妊娠28足周至不满37足周(196〜258天)出现子宫收缩较规则,间隔5-6分钟,持续30秒以上,伴随宫颈管短缩》75%以及进行性扩张》2cm时,可诊断为早产临产。

如单纯出现至少10分钟一次的规则宫缩,而无宫颈的进行性退缩与宫口扩张,为先兆早产。

(二)部分患者科伴有少量阴道流血或流液。

(三)以往有晚期流产、早产史及产伤史的孕妇容易发生早产。

(四)查体1 .全身检查:注意身高、体重及甲状腺情况;2 .产科检查:宫高、腹围、骨盆测量、胎方位、胎心音、阴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尤其注意有无宫缩,其强度、规律性、持续时间以及有无伴随宫颈管短缩及进行性扩张。

【辅助检查】1 .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2 .中段尿常规;3. 五项联检+肝功4 .心电图检查(必要时);5 .产科B超;6.胎心监护(》34周);7 .胎儿心电图检查(必要时);【治疗原则】若胎儿存活,无胎儿窘迫,胎膜未破,应设法抑制宫缩,尽可能使妊娠继续维持。

若胎膜已破,早产已不可避免时,应尽力设法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

1 . 一般治疗:精神安慰,增加营养,左侧卧位,卧床休息,胎动计数、吸氧等。

2 .抑制宫缩药物:(1)羟节羟麻黄碱:150mg容于5晰萄糖500ml,稀释为0.3mg/ml溶液静脉滴注,保持0.15~0.35mg/min滴速,待宫缩抑制后至少维持滴注12小时,再改为口服10mg每日3次,注意孕妇主诉及心率、血压及宫缩变化;(2)硫酸舒喘灵:每次2.4~4.8mg 口服,每6〜8小时重复使用一次;用药时注意心率。

(3)硫酸镁:用10g,溶于10咐萄糖500ml静脉滴注,滴速在1.5g/每小时,直至抑制宫缩后继续滴注2小时。

每日总量不超过30g,用药过程密切注意呼吸、膝反射及尿量。

3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预防,分娩前给孕妇地塞米松5mg肌注q12h,连用2天,紧急时可静脉注入地塞米松10mg4 .产时处理:临产后慎用吗啡、度冷丁等抑制新生儿呼吸中枢药物,产程中应给孕妇氧气吸入,分娩时可行会阴切开以防早产儿颅内出血,有剖宫产指征者可行剖宫产。

早产儿可转新生儿科。

多胎妊娠【概论】一次妊娠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的,称为多胎妊娠。

【诊断】(一)家族中有多胎妊娠史,此次妊娠前接受过促排卵药物治疗等。

(二)产前检查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多胎妊娠可能。

1. 子宫增长较快,明显大于相同孕周单胎妊娠者。

2 .腹部检查可触及多个肢体及两个胎头;或发现单个胎儿偏小,与妊娠子宫不成正比。

3.在不同部位可闻及两个频率不同的胎心音,相差10次/分以上。

【辅助检查】1. B超:孕早期宫腔内可扫见两个孕囊;妊娠13周以上即可活楚显示两胎头光环。

2 .多普勒胎心仪:妊娠12周以上即可用此仪在孕妇腹壁探及两个不同频率的胎心。

【治疗原则】(一)妊娠期:定期产检,及早确诊,增加营养,补充铁、钙剂,预防贫血及妊高征。

孕30周后多卧床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减少早产率及降低围生儿死亡率。

(二)分娩期:由第一个胎儿的胎方位决定分娩方式。

如经阴道分娩时,应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及胎心变化,做好输液、备血、抢救新生儿准备工作。

若子宫收缩无力时,可给予0. 5%〜1 %缩宫素(催产素)静滴,并有专人观察。

当第一个胎儿娩出后,立即断脐,并阴道检查了解第二个胎儿先露,助手则应在腹部固定第二个胎儿为纵产式。

此时应勤听胎心、观察阴道流血情况,一般相隔15-20分钟第二个胎儿自然娩出,必要时可行阴道助产术。

(三)产后:1. 第二个胎儿娩出后,腹部应置沙袋或腹带紧裹腹部,以防腹压骤降引起休克。

2. 应给予宫缩剂防止产后出血。

3. 胎盘娩出之后检查胎盘、胎膜是否完整,仔细检查胎囊间的中膈判断双胎类型。

4. 产后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概论】前置胎盘妊娠28周后,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甚至胎盘下缘达到或覆盖宫颈内口处,其位置低于胎儿先露部,称为前置胎盘。

【诊断】(一)症状:妊娠晚期无诱因、无痈性、反复性阴道流血,常在不知不觉中,流血量多少不等。

出血时间的迟早和出血次数、出血量的多少,与前置胎盘的类型有关。

1 .完全性(中央型)前置胎盘,出血早且量多,在孕28周左右即可出现。

2 .部分性前置胎盘,在孕33周左右出血。

3 .边缘性或低置性前置胎盘,多在孕37周以后出血,出血量亦较少。

(二)全身检查:注意有无贫血体征,失血状态与失血量一致;(三)产科检查:子宫软、无明显宫缩、无压痈,可闻及胎心音,胎位活楚,但先露局浮,有时在耻骨联合上方可闻及胎盘血流杂首。

(四)超声检查:膀胱充盈后B超断层显像可活楚了解宫颈、胎盘、胎先露的位置,确定前置胎盘类型。

此法安全、可靠,已基本取代了其他诊断方法。

(五)产后检查胎盘及胎膜:胎膜自然破口处与胎盘边缘距离<7cm前置部位的胎盘母面有黑紫色血块附着。

(六)本病应与胎盘早期剥离、帆状胎盘前置血管破裂、胎盘边缘血赛破裂及宫颈息肉、糜烂,甚至宫颈癌相鉴别。

【辅助检查】1 .化验检查:血常规、血型、出凝血时间,失血过多者行DIC有关检查;2. 器械检查:B超检查;3. 特殊检查:产后检查胎盘及胎膜,胎膜破口距胎盘边缘<7cm则为部分性前置胎盘。

【治疗原则】1 .配血备用,必要时抢救休克;2 .期待疗法,适用于妊娠<36周或胎儿体重估计<2300g,阴道出血不多,产妇一般情况良好,胎儿存活者。

方法:绝对卧床,观察出血量,抑制子宫收缩、止血、纠正贫血、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促胎儿生长及肺成熟;在期待治疗中,若阴道流血增多应随时终止妊娠。

3 .适时终止妊娠(1)经阴道分娩仅适用于边缘性前置胎盘,枕先露、流血不多,产妇一般情况良好,宫口已开,估计在短时间内能结束分娩者;(2)剖宫产是目前处理前置胎盘的主要手段,适用于完全性前置胎盘,活动性阴道出血量多,不能短时间内结束分娩或反复少量出血、及胎龄>36周、胎儿存活者;4 .防治产后出血,及时应用子宫收缩剂,手法按摩子宫,热盐水纱布局部压迫等均为有效,发生胎盘植入者,需行子宫切除术;5 .纠正贫血、预防感染。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论】妊娠高血压疾病(PIH )发生丁妊娠20周以后,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

发生率约为9.4%,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是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

【分类及临床表现】分类临床表现妊娠妊娠期高血压BP >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丁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广后方可确诊子痫前期轻度BP> 140/90mmHg^ 20 周以后出现;尿蛋白A 300mg/24h或(+)。

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痈等症状重度BP> 160/110 mmHg 尿蛋白2.0g/24h 或(++);血肌酎〉106卜mol/L;血小板<100 X 109/L;微血管病性溶血(血LDH^高);血活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痈或其它脑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使性局血压并发于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300mg/24h;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突然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X 109/L妊娠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BP > 140/90 mmHg孕前或孕20周以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局血压并持续到广后12周后*通常正常妊娠、贫血及低蛋白血症均可发生水肿,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之水肿无特异性,因此不能作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及分类依据。

*血压较基础血压升胃(30/15 mmHg但低于140/90 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须严密观察。

*体格检查1 .全身检查:尤其是注意基础血压测定及有无隐性水肿(体重每周超过0.5Kg);2 .产科检查:宫高、腹围、骨盆测定、宫缩、胎方位、胎心音,必要时行肛查及阴查了解宫颈、宫口、胎先露及胎膜和内骨盆情况。

【辅助检查】1 .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2 .中段尿常规、尿比重、24小时尿蛋白定量;3 .电解质;4 .肾功能;5 .肝功能;6 .血液流变学(重度妊高征者);7 .有关凝血功能测定(重度女壬高征者);8 .血气分析(重度妊高征者);9 .心电图,必要时行超声心电图检查;10 .眼底检查;11 .产科B超,彩色超声;12 .胎心监护;【治疗原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和原则是争取母体可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可成活,以对母儿影响最小的方式终止女壬娠。

(一).女壬娠期高血压1. 休息,尤其是左侧卧位休息。

2. 镇静3. 合理饮食4. 问断吸氧5. 密切监护母儿状态应酌情增加产检次数,防止发展为子痫前期重度,防止子痫发生。

(二) .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的发生。

治疗原则是休息、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儿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1 .解痉:首选药物为硫酸镁。

硫酸镁用药指征:1控制子痫抽搐及防止再抽搐;2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发展成为子痫;3子痫前期临产前用药预防抽搐。

用药方法:首次负荷剂量25%硫酸镁20ml + 25% GS 20ml / iv (不少于10min),继以25%硫酸镁60ml + 5% GS 1000ml / ivdrip (滴速以1g/h 为宜, 最快不超过2 g )每日用量15 ~ 20 g,不能超过30 g 。

注意事项:硫酸镁过量会使呼吸及心肌收缩功能受到抑制,故在使用硫酸镁时应观察:膝反射存在;呼吸不少于16次/分;尿量不少于600ml/24h或不少于25ml/h;治疗时须备钙剂作为解蠹剂。

2. 镇静:(1) 安定:具有镇静、抗惊厥、催眠和肌松弛作用。

口服5mg 一口3次,重症者可采用10mg静脉慢推。

(2) 冬眠药物:因对胎儿不利,以及药物对肝脏有一定损害,现已少用。

但对硫酸镁不敏感或治疗效果不佳者,仍可使用。

冬眠I号(度冷丁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容于10%葡萄糖液500血内静滴,紧急情况下,冬眠I 号1/3量溶于25%葡萄糖液20ml内静脉慢推(不少于5分钟),余2/3量溶于10%葡萄糖液250ml内静滴。

3. 降压:适用于血压过高,特别是舒张压过高。

一般舒张压》110mmH我mABP 140mmHg可应用降压物。

所选用药物以不影响心搏出量、肾血流量及子宫胎盘灌流量为宜。

(1) 硝苯地平(nifedipine) 乂称心痈定,用法:10mg 口服,3次/ d, 一天不超过60mg 目前不主张舌下含服。

(2) 拉贝洛尔(labetalol): 拉贝洛尔50 mg +5的萄糖250ml静滴,根据血压调整滴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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