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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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标准版中的航空货物运输条款详解

运输标准版中的航空货物运输条款详解

运输标准版中的航空货物运输条款详解航空货物运输作为现代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对于货物的安全和快速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航空货物的运输过程,维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制定了运输标准版(Standard Traffic Manual,简称STM),其中包含了航空货物运输的详细条款。

本文将对航空货物运输条款进行详细解析。

一、运输条款的适用范围运输标准版中的航空货物运输条款适用于所有参与航空货物运输的相关各方,包括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以及收货人等。

无论是国内运输还是国际运输,都需要遵守这些条款的规定。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建立根据运输标准版的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注明运输的起止地点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包装情况等重要信息,并约定投保运输保险的责任。

三、货物的包装要求航空货物运输对于货物的包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包装可以采用木箱、纸箱、托盘等材料,但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

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要求也需要在包装中予以考虑,并标注清楚。

四、运输的限制和责任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一些运输限制,包括禁运品、危险品和特殊货物等。

禁运品是指不得进行航空运输的货物,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等。

危险品是指对航空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货物,需要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定才能进行运输。

特殊货物则是指体积庞大、重量过大或形状特殊的货物,需要特别的运输安排。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安全负有责任。

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灭失、损坏或延误等情况时,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发货人也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如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合理的包装、支付相应的运费等。

五、运费的计算和支付运输标准版中对于运费的计算和支付做出了详细规定。

运费的计算是基于货物的重量、体积、运输距离等因素进行的。

发货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运费,并且在货物交接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付款证明。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详解导言随着国内航空货物运输的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作为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该保险条款的内容、限制和保障范围。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与要素1.1 保险合同的定义为了明确对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理解,首先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就风险转移、保险责任、保险费用等方面达成的协议,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提供经济赔偿保障的契约。

1.2 保险合同的要素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有助于理解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对保险合同负有义务的一方;-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 受益人:享受保险赔偿的一方;- 保险期限:合同有效的时间段;- 保险金额: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保障范围2.1 保险标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托运或运输中的货物。

货物可以是各类商品、物品和其他价值物品。

2.2 保险责任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航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短少等情况;-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的附带费用,如装卸费用、仓储费用等。

2.3 免责条款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免责条款,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例如,保险人可能不承担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

2.4 理赔流程和赔偿范围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还会详细说明理赔的流程和赔偿范围。

投保人在货物损失或损害时,需要尽快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理赔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理赔申请符合条款中规定的条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意义与应用范围3.1 保障货物安全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可以有效地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空运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空运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空运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哪些⽬前世界上主要的货物运输⽅式是陆路运输、⽔路运输和航空运输三种,航空运输的速度是最快的,但缺点是成本⽐较⾼,这类运输⽅式通常适⽤⽐较昂贵的商品,那么空运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空运保险合同的条款有什么空运保险合同属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受《保险法》调整,因此它的基本条款应该与《保险法》规定的条款⼀致,如下是具体内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保险⼈的名称和住所;(⼆)投保⼈、被保险⼈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保险的受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额;(七)保险费以及⽀付办法;(⼋)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合同的年、⽉、⽇。

投保⼈和保险⼈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是指⼈⾝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或者投保⼈指定的享有保险⾦请求权的⼈。

投保⼈、被保险⼈可以为受益⼈。

保险⾦额是指保险⼈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最⾼限额。

第⼗⼀条订⽴保险合同,应当协商⼀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愿订⽴。

第⼗三条投保⼈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

保险⼈应当及时向投保⼈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双⽅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也可以约定采⽤其他书⾯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的保险合同,⾃成⽴时⽣效。

投保⼈和保险⼈可以对合同的效⼒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四条保险合同成⽴后,投保⼈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后,投保⼈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不得解除合同。

第⼗七条订⽴保险合同,采⽤保险⼈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向投保⼈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应当向投保⼈说明合同的内容。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是指在空运过程中,对货物所承担的损失风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航空运输业的日益繁荣,货物运输的保险需求逐渐增加。

本文将从保险的概念、航空货物保险的种类、航空货物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以及理赔过程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以协帮相济的原则,彼此利益的相互转移,以减少风险损失的经济合同。

它是一种能够为人们提供保障的经济行为,是在风险情况下采用预防的措施,减轻预见到的损失所带来的财务困难的方法。

因此,保险机构的出现和发展,确保了人们在面对不可预测的风险时,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帮助。

二、航空货物保险的种类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按照保障范围分为两种:一是“寿险”型保险,即对货物的整损范围进行保险。

如果整个货物遭到损伤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赔付货物的整损价值。

二是“平衡”型保险,即对货物的“部分损失”进行保险。

如果货物的一部分受到损伤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受损部分的比例进行赔付。

航空货物保险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一切险”,即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除外责任,一切货物损失都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

二是“碰撞险”,即仅对货运飞机与其他航空器发生重大事故或碰撞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货物损失进行赔付。

三是“盗窃险”,即对实际盗窃、防盗设备破坏或损坏以及被盗车辆的丢失进行保险。

四是“战争险”,即对于由战争引起的货物损失进行赔付。

三、航空货物保险的保险对象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对象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货物所有人、运输人、托运人等相关人员。

保险合同应当为货物的实际所有人承保,如果合同中另有规定,也可以为承运人、托运人、购买物品的人、第三方等其他人员进行保险。

四、保险责任1.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丢失: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丢失,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所协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2.货物损坏: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单的条款,在货物运到终点之后进行检验和评价,然后按照检验评价的结果进行赔偿。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 保险范围:本保险条款适用于航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
于货物在机场、飞机上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地方。

2.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盗窃、货物
遗失或损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且不得低于货物
价值的80%。

4.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从货物离开发货地开始,直至货物到达目的地
并交付收货人为止。

5.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路线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率由保险公司提供。

6. 索赔程序:货物发生损失时,货主应在发现损失后的24小时内通
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责任免除:对于因战争、核事故、货物自然损耗、货主故意行为等
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 保险证明:货主应在货物运输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证明,并在货
物交付时出示。

9. 争议解决:本保险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0. 法律适用:本保险条款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货物运输目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与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与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与保险条款货物运输是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大量的交易与物流,在这个过程中,风险不可避免地存在。

为了保障运输中的货物安全,运输保险成为了必需的一项保护措施。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并详细介绍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和保障范围。

1.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着多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坏风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碰撞、挤压、摔落等意外损坏的风险。

(2) 丢失风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出现货物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货物无法正常交付。

(3) 延误风险:由于天气、道路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交付的时间可能会延误,这将对供应链和客户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

2.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保障。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 盗抢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盗抢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 碰损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挤压等意外导致的损坏负责赔偿。

(3) 火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火灾导致的损失负责赔偿。

(4) 水渍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潮、进水等情况导致的损失负责赔偿。

3.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而定,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起运地至目的地之间的整个运输过程,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等多种方式。

(2) 运输途中的中转、装卸、仓储等环节,以及因此造成的风险。

(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延误或运输中断的损失。

(4) 所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

4. 根据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选择保险根据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也需要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运输方式及其对应的保险选择:(1) 公路运输:对于通过公路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应选择包括碰损险、盗抢险等在内的综合运输保险。

(2) 水路运输:对于通过海运或内河运输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应选择包括水渍险、碰损险等在内的海洋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时提供赔偿的保险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航空运输是一种快速、高效的货物运输方式,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出现旨在为货主和货运代理提供一种保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一、保险的定义与范围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专门针对航空货物运输风险的保险服务。

保险的范围通常包括货物在装运、运输、卸货以及仓储等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灭失或损坏等情况。

保险公司会根据货物的价值、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二、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在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切险责任(All Risk)一切险是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损失,除了特别列明的除外责任。

货物在装载、运输、卸货以及仓储等过程中因火灾、爆炸、风灾、碰撞、盗窃等原因导致的损失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2.战争险责任(War Risk)由于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战争风险。

因此,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为货物提供战争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包括因战争、暴动、骚乱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

除了保险责任外,保险公司也会在合同中明确免责条款,列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比如货物自然灭失、瑕疵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等。

三、保险费率和索赔程序在购买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时,货主或货运代理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保险费率的确定通常取决于货物的价值、运输路线的风险程度等因素。

货主或货运代理需要提供详细的货物信息给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

当货物发生损失时,货主或货运代理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索赔程序通常包括填写索赔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查和评估等。

保险公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索赔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货物运输保险是保险公司为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或损坏而向货物运输者提供的一种保障方式。

下面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详细介绍。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二、保险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海的浪涌、海水进入船舱、闸门漏水等海事风险;3.车辆翻车、撞车、被盗等道路交通事故;4.运输航空器的意外损坏或丢失;5.突发事件或抢劫等其它意外事件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保险责任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全损险:指货物运输途中发生全损或无法找回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2.部分损失险:指货物运输途中因发生部分损失,超过一定比例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将赔付超过该比例部分的金额。

3.含磕碰破损险:指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磕碰、破损、划伤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4.综合险:指上述几种险种进行综合投保,以提高保险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四、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输保险费用是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支付的。

五、投保条件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货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合法的、合规的、合法的票据,且货物投保需在运输前进行。

2.被保险人须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问题进行仔细检查,并提出明确的保险需求和投保保险金额等要求。

3.必须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如货物所有权证明、发票、运单等。

六、理赔方式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方式通常是由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和认证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时间一般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

七、注意事项在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注意理解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以确保保险覆盖的内容符合个人需求。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保险领域,它是指旅客行李或商业货物依靠航空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货物损失、毁坏、被盗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条约规定,向受保险人赔偿其损失的一种服务。

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有一些特别的规定内容需要注意。

一、保险责任限制根据《保险法》规定,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受保金额度应该在被保险财产的真实价值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产品的销售要求,责任额度通常设定在真实价值七到八成之间。

二、保险期限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保险期限,通常分为实际运输期限、仓储期限和过渡期限。

实际运输期限是指航空公司接收货物起始时间,到货物交付给受保人的时间期间。

仓储期限是指已到达目的地、仍未被受领取的货物,投保人责任也即转变为保险公司的责任期限。

而过渡期限指的是航空公司仍然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时间,一般是从货物交付给目的地航空公司开始算起。

三、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计算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保险公司通常根据货物的真实价值以及货物所在的地区来计算保险费。

此外,不同的公司还可能会根据全保险、部分保险、个别保险等相关因素来进行计算。

四、货物保险单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货物保险单的使用方式。

货物保险单主要包括有关被保险人、承保人或代理、货物名称及数量、保险金额、所指的险种以及运输终止时间等条款。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保险单是非常重要的重要凭证,不仅可以为受保人保障权益,还可以为保险公司计算和制定赔偿方案提供有效数据。

总之,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航空公司与受保人之间的一种保险协议,用于保障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该注重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同时要注意合同各条款的明确性以及保障对方利益的公正性。

此外,货物保险单的重要性也不可低估,要仔细阅读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air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policy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invoicenopolicyno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policyofinsurancewithessesthatthepeople”sinsurancepropertycompanyofchinahere-inaftercalled”thecompany”,attherequestofhereinaftercalledthe”insured”andinconsidera tionoftheagreedpremiumbeingpaidtothecompanybytheinsured,undertakestoinsuretheu ndermentionedgoodsintransportationsubjecttotheconditionsofthispolicyaspertheclause sprintedoverleafandotherspecialclausesattachedhereon--------------------------------|标记|包装及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marks&nos|quantity|descriptionofgoods|amountinsured||------|----|----------|-------||||||||||||||||--------------------------------总保险金额:totalamountinsured保费费率航班号premiumasarrangedrateasarrangedflightno----------------------开航日期自至slgonorabtfromto承保险别:conditions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或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有内,直到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

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货运险条款详解

货运险条款详解

第二页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五页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九页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三页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页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二十一页费率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战争或军事行动;2.核事件或核爆炸;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迄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责任范围:
(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施救费用; (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批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
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W.P.A.)
英文字面意思,是“负责单独海损”。
承保范围:
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基本险 1、平安险(F.P.A)
2、水渍险(W.P.A.)
3、一切险(A.R.) (二)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注:保险责任起讫
(一)平安险(F.P.A)
英文字面解释为“单独海损不赔”。 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 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
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 of China,简称PICC)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中国保险条款又可分为: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陆运货物保险条款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邮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 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 责任。
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 6)碰损、破碎险 等
2、特殊附加险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黄曲霉素险 5)拒收险 6)战争险 7)罢工险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

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运输保险是一种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或损坏的风险的保险方式。

对于空运货物而言,由于运输方式的特殊性,其保险和责任问题需要得到重视。

本文将就空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和责任进行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空运货物的特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空运货物的特点。

空运货物的运输速度快、安全性高,适用于远程、紧急或对时间敏感的货物。

然而,由于飞机的高速运行和飞行过程中的气压变化,空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空运货物的保险类型1. 航空全险(All Risks):此类保险为最全面的保险形式,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运输途中的意外,自然灾害,劫持等。

航空全险提供货物全保额的赔付,是保护货物最为全面的方式。

2. 航空一切险(All Risks Excepted):与航空全险相比,航空一切险排除了一些特定的风险,如战争、贻误等。

航空一切险的保费相对较低,但赔付范围也更为有限。

3. 一般状况险(General Average):在货物通过空运过程中,如果发生航空事故,例如迫降或其他情况,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达目的地。

此时,航空公司可能需要采取一般平衡救助措施,分摊损失。

一般状况险提供了对此类损失的保障。

三、空运货物的保险责任1. 航空公司的责任:空运货物通常由航空公司负责运输。

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应对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航空公司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等,可能会有一定的免责条款。

2. 货代的责任:货代作为中间环节的重要一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负责代理客户与航空公司之间的运输事宜,包括保险的购买和索赔的处理。

货代有责任确保所购买的保险能覆盖货物的实际价值,并妥善处理索赔事宜。

3. 发货人的责任:发货人在货物寄送前,应对货物的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

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如果发货人未履行相应的包装和标识要求,可能会对货物的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有关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有关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有关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是指在国内货物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保险投保的文件。

它记录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相关协议和约定,明确了投保人的权利和责任。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投保人信息:包括投保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被保险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价值等。

3. 运输方式:包括货物的运输方式,如陆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4. 起运地和目的地:明确货物的起始地和目的地。

5. 保险责任和范围:说明保险公司对货物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

6. 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说明投保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7. 理赔事项:包括理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8. 保险期限:明确保险的起止时间。

9.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签字和盖章:表示双方对以上内容的同意。

投保人在填写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时需要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责任范围。

投保人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附加险种,如水渍、破碎、盗窃等附加险种。

投保人需要仔细阅读投保单的条款和保险合同,并确保自己对投保单中的内容充分理解和同意。

在投保单生效后,投保人应按时支付保险费用,并在需要理赔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

协会航空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

协会航空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

协会航空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邮递运输除外)本保险承保保险标的物毁损或灭失之一切危险;但下列第2.3和4条之危险条款规定除外。

除外事项一般除外条款2、本保险无论如何不承保下列事项:2.1 归因于被保险人之故意不当行为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2.2 保险标的物之正常漏损、重量或容量之正常减少或自然耗损。

2.3 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包装或配置不固或不当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本条款2.3所指之「包装」包括货柜或货箱内之堆放,但此项堆放以完成于本保险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所为者为限)。

2.4 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内在瑕庇或本质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2.5 由于飞机装运的集装箱或货箱不适合安全装运被保货物且被保险人在装运时知道这些不适之处所致的被保货物毁损及失灭和引起的费用。

2.6 直接由于迟延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即使此项迟延系因承保危险所致者。

2.7 因航空运载工具所有人、承租人、经理人或营运人之无力偿债或财务失信所引起之毁损灭失和引起的费用。

2.8 由于使用核子分裂或融合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能,放射性物质之武器所引起毁损灭失或费用。

3、本保险不承保下列事项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3.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颠覆或因而引起之内乱,或来自交战国或其对抗条款之敌对行为。

3.2 捕获、扣押、拘管、禁止或扣留(海盗除外)及其结果,或任何此项之企图。

3.3 遗弃之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兵器。

4、本保险不承保下列事项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4.1 由于罢工工人、停工工人或参与劳工骚扰、暴动或内乱之人所致者。

4.2 因罢工、停工、劳工骚扰、暴动或内乱所产生者。

4.3 由于任何恐怖份子或因政治动机之行为所致者。

保险期间5.1 本保险自货物离开本保险单所载地点之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经正常运送条款之运送过程,以迄下述之一时为止。

5.1.1交付与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所属或其他最终之仓库或储存处所。

5.1.2交付与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或其他由被保险人选择使用的任何之最终之仓库或储存处所;5.1.2.1正常运送过程以外之储存;或5.1.2.2货物之分配或分发;或5.1.2.3被保险货物自飞机最终卸货机场卸货完毕之日起届满30天,以上三种终止情形以孰先发生者为准。

货物运输中的空运运输特殊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空运运输特殊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空运运输特殊条款货物运输是一个关乎供应链和物流的重要环节。

在货物运输的各种方式中,空运运输因其快速、安全和高效的特点而备受关注。

然而,由于空运运输的特殊性,对于其运输条款和规定也有一些特殊要求。

本文将围绕货物运输中的空运运输特殊条款展开论述。

一、运输合同在进行空运运输之前,双方需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

运输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 运输标的:明确运输的货物类型、数量和重量。

2. 指定货物交接地点:确定货物的起始地点和目的地。

3. 运输费用:约定各方应承担的运输费用,包括航空公司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

4. 运输时间:明确货物的预计运输时间和交货时间。

5. 保险责任:确定货物的保险责任,由谁承担货物的保险费用。

二、货物包装在空运运输中,货物的包装至关重要。

合适的包装可以保护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性,减少损坏风险。

因此,在运输合同中,双方应约定以下内容:1. 包装要求:明确货物的包装要求,如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不受损坏。

2. 承担包装责任:界定包装责任的承担方,即包装的完成方。

3. 检查货物:约定货物在装运前和收货后的检查程序和责任。

三、货物运输方式空运运输有不同的方式,如航空公司直接运输、航空货代或航空速递。

运输合同中应约定具体的运输方式,以确保货物按时安全到达目的地。

此外,应注明货物的地址标记、快递费用的支付方式等。

四、货物损坏和丢失尽管空运运输具有快速和效率高的特点,但也存在货物损坏和丢失的风险。

在运输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对于货物损坏和丢失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通常,航空公司会根据航空运输相关国际规定来确定其责任范围。

五、延误和违约由于各种不可控因素,如天气、交通拥堵等,空运运输中可能出现延误的情况。

在运输合同中,应明确对于延误情况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

双方可以约定延误赔偿的金额或处理方式。

另外,双方也应就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都能遵守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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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第三章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责任起讫
第九条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十条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

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十五天为止。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十五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第五章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第七章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四)其它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

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十天内赔付。

第十八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九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

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从获悉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二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凡经航空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分别适用本条款及《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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