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轨法规之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检修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规范DBXX/ XXXXX—XXXX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2)5 车辆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5)6 供电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11)7 通信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16)8 信号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24)9 自动售检票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31)10 乘客信息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35)11 环境及设备监控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38)12 屏蔽门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40)13 综合监控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42)14 电梯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44)15 通风空调及给排水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45)16 低压动照系统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52)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54)18 安检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要求 (5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规范1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工作的一般要求和各系统具体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备预防性维护检修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27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5208.1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2486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GB/T 24001/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 25201 建设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 5038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490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CJT 236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DB11/T 418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T 814 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运营指标体系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预防性维修 preventive maintenance为保持或恢复设备处于能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按预定时间间隔或按规定准则所进行的所有技术、监督活动。
交通运输部发布四个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管理办法
月读.政策 / Monthly reading . Policy40交通运输部发布四个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管理办法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四个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9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0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共5章26条,包括总则、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要求、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二是规定了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三是明确了监督检查要求。
《办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共6章30条,包括总则、设施设备运行监测、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改造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
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明确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基本要求。
二是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三是更新改造管理要求。
《办法》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明确办法适用范围。
二是明确演练内容、方式和频率要求。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演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正文共14条,并以附件列出了主要运营险性事件清单。
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运营险性事件定义与内涵。
二是明确信息报告要求。
三是明确技术分析工作要求。
四是明确总结评估和提升要求。
五是列明主要运营险性事件。
《办法》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地铁轨道交通项目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地铁轨道交通项目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1.1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1.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4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1.5 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
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1.6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1.7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1.8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
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1.9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1. 10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11机械翻斗车时速不超过五公里,其方向盘、制动器、灯光要灵敏有效。
行车中严禁带人,往槽边、坑、沟等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
1.12 蛙式打夯机设两人操作,操作人员戴好绝缘手套和穿好绝缘胶鞋。
操作手柄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1.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分均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1. 14 砂轮机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的砂轮。
1.15平面刨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安全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方案方针(终稿)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运营维保方案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公司简介 (1)1.1 公司概况 (1)1.2 城市轨道交通维保概况 (5)1.2.1 城市轨道交通维保发展历程 (5)1.2.2 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发展概况 (6)第二章轨道设备运营维保管理方案 (8)2.1 方案编制主要依据 (8)2.2 轨道设备运营维保工作概况及内容 (9)2.2.1城市轨道交通工务专业分类 (9)2.2.2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工作分类 (9)2.2.3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保主要工作内容 (10)2.2.4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保工作周期 (11)2.2.5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护结合部管理规定 (11)2.3 组织机构设置和生产组织模式 (13)2.3.1维保机构设置原则 (13)2.3.2维保机构设置 (13)2.3.3 生产组织模式 (16)2.4 工机具、材料和车辆配置 (30)2.4.1 工机具配置 (30)2.4.2 材料配置 (33)2.4.3 车辆配置 (42)2.5 轨道维保生产技术管理 (42)2.5.1 轨道维保生产技术管理控制点 (43)2.5.2 设备检查 (44)2.5.3综合维修技术措施 (52)2.5.4重点保养技术措施 (53)2.5.5临时补修技术措施 (54)2.6轨道探伤生产技术管理 (54)2.6.1轨道探伤工作控制点 (54)2.6.2 轨道探伤工作周期 (55)2.6.3轨道探伤计划 (55)2.6.4探伤计划实施 (56)2.7抢修管理 (57)2.7.1故障抢修处理原则 (57)2.7.2组织机构 (57)2.7.3 岗位职责 (58)2.7.4 处理流程 (59)2.7.5 常见故障应急预案 (60)2.8 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65)2.8.1安全保证体系 (65)2.8.2 质量保证体系 (78)2.8.3生产环境和文明施工 (81)第三章委托管理情况 (83)3.1委托界面 (83)3.1.1委托设备界面 (83)3.1.2委托责任界面 (83)3.2维保合同主要条款 (85)3.3委托设备工作量核算依据 (86)3.4维保合同费用 (87)3.4.1 费用构成 (87)3.4.2 费用测算 (88)3.4.3费用支付 (89)3.5 其他 (90)第四章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90)4.1目前存在的问题 (90)4.2建议 (91)第一章公司简介1.1 公司概况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铁电化运管公司)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从事轨道交通运营维护管理的专业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日,总部设在北京。
浅谈轨道交通设备运行维护安全管理
浅谈轨道交通设备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摘要:轨道交通系统由车站、隧道、办公生产用房等土建设施和各设备系统组成,土建设施相对稳定,而各设备系统时刻处于运行的动态变化中,因此,设备维护安全管理是确保轨道交通安全、准点、舒适的关键。
本文主要对如何做好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进行了简要讨论。
关键词:轨道交通、设备运行维护、安全管理设备维修的概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一些零部件发生磨损和消耗,造成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从而直接影响到设备的性能、精度或者效率,严重者会造成设备停止运行,因此,必须对设备进行适时的维护和修理,简称维修。
即设备维修是指为保持或尽快恢复设备规定功能而采取的技术活动。
设备运行维护采取的管理手段2.1设备系统接口管理轨道交通设备系统由车辆、轨道、电力、通信等多个子系统构成,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多个接口,要想做好设备维护管理首先要梳理确定各子系统间的接口。
通过理清接口明确各专业管理范围和“边界”,从而确定各专业职责分工。
2.2建立设备台账和履历并完善建立设备台账是做好设备维护的基础,只有建立准确细致的设备台账,才能合理安排人员对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检修。
设备履历就是设备的“病例”,在设备维护管理中需要为设备建立详细的“病例” 。
在日常工作中将设备故障记录、维修记录、更新改造情况等详细计入设备履历,为设备资产管理、摸索规律、升级改造、总结经验,积累可追溯的材料。
2.3编制并修订检修规程在设备维护管理中要结合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要求编制各系统设备的检修规程,确定“什么时间,要对设备进行什么维护检修工作”。
同时随着设备使用年限的增加、运行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应该结合设备表现、维护经验定期对检修规程进行适时的修订,通过及时修订检修规程使设备维护工作适应设备运行要求。
2.4定期进行设备运行质量分析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在所难免,因此减低设备故障率、预防设备故障发生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
设备运行质量分析就是对一定时期内的设备故障进行逐项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的设备维护和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的设备维护和管理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十分迅速,越来越多的城市相继建设轨道交通,方便了人民的出行。
然而,作为高科技设施的轨道交通线路和车辆也需要不断的维护和管理,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文就城市轨道交通的设备维护和管理进行探讨。
一、轨道交通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轨道交通设备,主要包括轨道线路、车辆、信号系统、软件系统等。
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需要不断的维护和保养,以下是其中一部分设备的维护方式:1.轨道线路的维护:轨道线路是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维护直接关系到系统的运行安全和舒适性。
轨道线路的每周巡视和月度维护保养工作非常重要,包括检查轨道的平整、固定、弯曲程度和附属设备的工作性能等。
2.车辆的维护:轨道交通车辆的维护主要包括车体、轮对、牵引系统、制动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车门系统等各部分的检查和保养。
车辆每天的保养工作是必要的,将日常保养工作做好,有利于延长轨道交通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3.信号系统的维护:轨道交通的信号系统是保证运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定期检查每个信号灯、信号机、道岔等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信号系统的可靠性。
在信号系统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排查和修复。
二、轨道交通设备的管理措施轨道交通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技术管理、安全管理、预防性维护、应急处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1.技术管理:技术管理是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管理的核心,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
技术管理不仅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还包括数据管理、技术标准管理和技术保障等方面。
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技术研发和技术知识培训,是保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必备条件。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最基本的要求,对于保障乘客的安全至关重要。
轨道交通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3.预防性维护:预防性维护是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条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的协调发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效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路基、轨道、隧道、桥梁、车站、通道、通风亭、车辆段及控制中心、站场、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开发、设施设备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本市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先发展、集中管理、安全运营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市发改、规划、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公安、城市管理、消防、卫生、环保、国资委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范围内公共场所的运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应急处置等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第二章规划、投资和建设管理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设施规划,划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布局配置,信息化建设以及资金安排、用地保障等配套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与管理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与管理方案咱们每天在城市里穿梭,地铁、轻轨这些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可帮了大忙。
它们风驰电掣,把我们快速又安全地送到目的地。
但您有没有想过,这背后得有一套厉害的设备维护与管理方案,才能保证一切都顺顺当当的呢?就说我有一次坐地铁的经历吧。
那天我上了车,正准备靠着车门打个盹儿。
结果,车子启动的时候突然晃了一下,把我给晃醒了。
这一晃让我心里犯起了嘀咕:“这是咋回事儿呢?”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轨道设备有点小毛病,影响了行车的平稳性。
从那以后,我就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格外关注。
首先,咱们得有一支专业过硬的维护团队。
这些人可不能是半吊子,得是真正懂行的行家。
他们要熟悉各种设备,从列车的动力系统到信号设备,从轨道的铺设到供电设施,样样精通。
而且,还得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让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最新、最前沿的水平。
比如说,每个月组织一次内部的技术交流分享会,让大家把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解决方法拿出来说一说,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设备的日常巡检那可是重中之重。
不能走过场,得实实在在地检查每一个零部件。
就像医生给病人做体检一样,细致入微。
每天早上,巡检人员要拿着专门的工具,沿着轨道一步一步地走,查看轨道有没有裂缝、扣件有没有松动。
对列车的检查也不能马虎,看看车门的开关是否顺畅,车内的空调、照明是否正常。
有一次,巡检人员发现了一节车厢的空调制冷效果不太好,马上进行了维修,要不然在这大热天里,乘客们可就遭罪啦。
设备的保养也不能落下。
就跟咱们保养自己的爱车一样,要定期给设备做做“美容护理”。
轨道要定期打磨,去除表面的锈迹和磨损;列车要定期清洗,保持外观的整洁。
还有那些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线路是否老化,及时更换老化的部件。
记得有一回,因为没有及时更换一个老化的电气部件,差点导致列车的控制系统出故障,幸好发现得及时,才避免了一场大麻烦。
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也很关键。
每一台设备从“出生”到“退役”,所有的信息都要记录在案。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环保的公共交通方式,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各类设备的良好状态,因此,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种类繁多,包括车辆、轨道、供电、信号、通信、通风空调等多个系统。
这些设备不仅技术含量高,而且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任何一个设备出现故障都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此,设备维护管理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首先,车辆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核心设备之一。
车辆的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修、故障维修等工作。
日常检查主要是对车辆的外观、内饰、制动系统、牵引系统等进行简单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一些小问题。
定期检修则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拆解、检查、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
故障维修则是在车辆出现故障时,迅速诊断并修复故障,恢复车辆的正常运行。
轨道是车辆运行的基础,其维护工作也不容忽视。
轨道的维护包括轨道几何尺寸的测量和调整、钢轨的打磨和更换、扣件的检查和紧固等。
同时,还要对道床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轨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供电系统是为城市轨道交通提供动力的关键设备。
供电系统的维护包括变电站设备的检修、接触网的检查和维护、电力电缆的巡查等。
保证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是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
信号系统是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高效的重要设备。
信号系统的维护包括信号设备的检测、调试、软件更新等工作。
及时发现并处理信号系统的故障,对于保障列车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信系统在城市轨道交通中起着信息传递的作用。
通信系统的维护包括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设备的维护,确保列车与控制中心、车站之间的通信畅通无阻。
通风空调系统为乘客和工作人员提供舒适的乘车和工作环境。
通风空调系统的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检修、制冷剂的补充等,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管理中,预防性维护是一种重要的策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4.07.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我司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4年7月10日附件: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与管理计划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与管理计划城市轨道交通作为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
然而,要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至关重要。
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设备维护与管理计划,不仅能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还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乘客提供更优质的出行体验。
一、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概述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种类繁多,包括车辆、轨道、供电、信号、通信、车站设施等。
这些设备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系统。
车辆是城市轨道交通的核心设备之一,包括车体、转向架、牵引系统、制动系统、空调系统等。
轨道则是车辆运行的基础,包括钢轨、轨枕、道床等。
供电系统为车辆和其他设备提供电力,包括牵引供电和车站供电。
信号系统负责指挥列车的运行,保障列车的安全间隔和运行秩序。
通信系统用于实现列车与控制中心、车站之间的信息传输。
车站设施包括站台、扶梯、电梯、检票闸机等,为乘客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设备维护与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运营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关键。
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可能会导致列车晚点、停运,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威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服务质量良好的设备状态能够为乘客提供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乘客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降低运营成本科学合理的设备维护与管理能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成本,降低运营成本。
4、提高运营效率设备的稳定运行能够减少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列车的准点率和运行效率,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的整体运营水平。
三、设备维护与管理的目标1、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通过定期的检查、维护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的故障和隐患,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采取有效的维护措施和合理的使用方法,减缓设备的老化和磨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包括地面机务设施、地下设施、接口设施、公共信息化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和设备。
二、运行维护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
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以安全为最高原则,确保该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导致安全危害的原因。
2.生产运行原则。
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确保其稳定性,降低故障率,提高综合运行效率,满足轨道交通生产运行的要求。
3.健康法规原则。
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其健康运行,确保运行环境安全、均衡发展。
4.及时维修原则。
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性和正常性,避免对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三、维护管理任务1.编制维护计划,制定维护管理程序,根据具体环境和条件作出调整,加强维护管理工作。
2.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加强安全检查,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3.组织检查,调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对部分重要部件采取定期更换等措施,有效防范设施设备的损坏。
4.加强预防维护,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施设备故障率。
5.建立数据库,登记设施设备的情况,记录主要部件的更换时间,明确保养间隔,有效管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状况。
四、相关措施1.聘用技术人员.建立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专注于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并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2.建立维护资金.建立专门维护资金,及时投入使用,保障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3.加强督促.对管理者、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职责分工,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结束语本办法规定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的原则及相关措施,旨在保证其安全运行,提高效率,服务乘客和客运单位,我们必须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以此保障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一、总则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都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高效运营,提升乘客出行体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规划和建设1. 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 设计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确保线路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乘客出行便捷。
三、设施设备管理1. 轨道线路轨道线路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线路安全畅通。
2. 车辆管理轨道交通车辆的保养、维修、更换工作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3. 车站管理轨道交通车站的设施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清理站台、车站内部和出入口,确保乘客安全出行。
4. 信号与通信轨道交通的信号与通信设备需定期检测和维修,以确保运营安全和正常通讯。
四、运营管理1. 运营计划制定和实施轨道交通的运营计划,合理安排列车发车间隔和运行速度,提高运输效率。
2. 乘客服务乘客服务是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一环,应提供便利的购票方式、清晰的乘车指引和舒适的乘车环境。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乘车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保护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4. 应急处置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5. 运营数据分析运营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助于优化运营管理,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五、监督检查1. 监管机构设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包括车辆安全、运输质量、乘客满意度等。
2. 定期检查对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营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乘客提出的投诉,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法律责任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高效运营的重要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
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法规8: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单选题(共70题)1.桥梁、混凝土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3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钢桥、钢混组合桥梁、钢混混合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3.桥梁墩台基础沉降与梁体竖向变形等在交付运营后的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次/6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4.桥梁墩台基础沉降与梁体竖向变形等在交付运营后第二、三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次/年,第三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5.隧道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6.隧道结构变形、联络通道等地下区间附属设施变形等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次/6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7.隧道结构变形、联络通道等地下区间附属设施变形等第二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次/年,第二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8.轨道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周[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9.对轨距、水平、高低、三角坑等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的监测频率不应低于()次/3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0.路基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11.对路基本体、排水设施以及防护加固设施的检查频率不应低于()次/年[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2.接触网巡查频率不应低于()次/月[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3D、4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3.车辆系统列检间隔时间不超过()天[单选题] *A、15(正确答案)B、16C、17D、18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4.车辆系统月检间隔时间不超过()个月[单选题] *A.3(正确答案)B.4C.5D.6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5.车辆系统架修间隔不超过()年或80万车公里[单选题] *A.5(正确答案)B.6C.7D.8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6.车辆系统大修间隔不超过()年或160万车公里[单选题] *A.10(正确答案)B.9C.8D.7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7.车辆系统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年或480万车公里[单选题] *A.30(正确答案)B..20C.10D.5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8.信号系统维护间隔时间不超过()天[单选题] *A.7(正确答案)B.8C.9D.10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19.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年[单选题] *A.20(正确答案)B.15C.10D.5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0.运营线路每天非运营时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施工预留时间不宜少于()小时[单选题] *A.4(正确答案)B.5C.6D.7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1.车辆系统架修间隔不超过5年或()万车公里[单选题] *A.80(正确答案)B.70C.60D.50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2.车辆系统大修间隔不超过10年或()万车公里[单选题] *A.160(正确答案)B.150C.140D.130答案:(A)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3.车辆系统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30年或()万车公里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80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70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60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0[单选题] *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出题人/岗位:赵博/变电工程师24.在轨行区等重点区域施工的,运营单位应安排()旁站监督。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唠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这档子事儿。
你想想,城市轨道交通就像是城市的大动脉,那一辆辆列车就是流淌的血液,而设施设备就是保证这一切顺畅运行的关键。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要是这些设备出了啥岔子,那可就好比人身体不舒服一样,整个城市的运转都可能受影响呢!咱先说那些轨道吧,它们就像列车的跑道,得时刻保持平整光滑。
要是轨道上有个坑洼或者啥异物,那列车跑起来不就踉踉跄跄的啦?就像咱走路,路上有个石头,是不是得绊一下呀?所以对轨道的维护可不能马虎,得经常去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啥问题。
还有那些供电设备,那可是列车的动力源泉啊!要是供电出了问题,列车不就成了没油的汽车,只能趴那儿了。
这就好比咱人没吃饭,哪有力气干活呀!所以对供电设备得精心呵护,定期保养,让它们一直都能稳定供电。
信号设备呢,就像是交通信号灯,指引着列车该怎么走。
要是信号出了错,那列车不就乱套啦?说不定就会撞在一起,那可不得了!这就像我们过马路,要是红绿灯坏了,那得多危险呀!所以信号设备得时刻保持灵敏准确。
再说说那些车辆本身吧,它们每天跑来跑去的,也得好好照顾。
定期做个“体检”,看看这儿有没有毛病,那儿需不需要修理。
就像咱自己的车子,也得按时保养不是?不然开着开着出问题了,多麻烦呀!这些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可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那得是一个团队呢!有专门负责检查轨道的,有管供电的,有盯着信号的,还有照顾车辆的。
大家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才能让城市轨道交通这条大动脉健康地跳动。
咱普通老百姓可能平时不太会注意到这些幕后英雄们的工作,但他们真的很重要啊!他们默默地付出,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安全、快捷地乘坐轨道交通出行。
你说,要是没有他们的细心呵护,这城市的交通还不得乱了套呀?所以呀,我们得感谢这些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默默奉献的人们,是他们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第八章 城市轨道的维护及管理
2.线路大修 线路大修的目的是更新线路设备,消灭由于列车通过而积累 下来的线路永久变形。由于运量增长,列车轴重增加,行车 速度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原有设备不能满足运输需 要时,则要用新型设备来替换原有的线路设备。线路大修的 周期,主要取决于钢轨的使用期限。线路大修的基本任务, 是根据运输的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周期性地、有计划 地对损耗部分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设备强度,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恢复和增强轨道承载能力。经过大修后的线路质 量,完全恢复原有设计标准或达到新的更高的标准,以保证 线路适应不断增长的运输需要。 线路维修与线路大修有着密切关系,搞好线路维修就能延长 线路大修的周期,而良好的完成线路大中修,亦可减少线路 维修的工作量。
第二节 城市轨道设备检查 线路设备检查是线路维修工作的主要环节。它是获 得线路设备状态信息,掌握线路设备变化规律,编 制维修作业计划和分析设备病害的主要依据。 为了掌握线路状态,提高线路质量,及时地发现线 路病害,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和有计划的安排维修工 作,必须对线路状态进行经常的检查。 根据线路设备变形的特点,线路设备检查分为静态 检查和动态检测两种。静态检查与动态检测结合, 才能较全面地掌握线路设备状态。
第四节 城市轨道线路维修与验收评定 影响线路和道岔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质量的好坏既与 作业质量有关,也与采取的维修方式、作业项目和维修周期 有关,同时,也与道床、轨枕和钢轨的技术状态密切相关。 要想保持线路、道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就必须在检查设备 的前提下,根据设备状态和运量情况,适时地进行线路大中 修,合理地安排综合维修周期,确定综合维修、经常保养、 临时补修和重点病害整治的比例。在每日作业中,还必须保 证当日各项作业质量符合要求。 线路维修验收是考核作业质量和维修、大中修工作的重要手 段,同时,也为改善作业与管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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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单轨、磁浮、有轨电车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投入运营的土建设施及附属软硬件监测设备,包括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是指投入运营的各类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系统,包括车辆、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门禁、站台门、车辆基地检修设备和相关检测监测设备等。
第三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应当贯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全生命周期,遵循安全第一、动态监测、规范管理、标准作业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负责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制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第五条运营单位应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的发布、修订及废止应经充分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
操作手册应至少包括启用前的状态检查、启停程序、操作流程、异常情况处置程序、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实际,合理制定设备运行计划。
每日运营前,应对轨行区行车环境,车辆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站台门等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的设备,以及其他重新开机启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营。
鼓励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状态检查。
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密切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对于设备异常情况报警,应进行分级分类,及时检查确认并处理。
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停运抢修并尽快恢复运营。
可继续维持运营的,应视情采取区间限速、添乘检查、安全防护等措施,尽快完成故障修复。
其他不影响运营的故障,应明确故障修复方案,在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故障处理。
第八条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桥梁、隧道、轨道、路基等设施进行巡查和监测工作,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桥梁。
混凝土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钢桥、钢混组合桥梁、钢混混合桥梁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
桥梁墩台基础沉降与梁体竖向变形等在交付运营后的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6月,第二、三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第三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
(二)隧道。
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
隧道结构变形、联络通道等地下区间附属设施变形等第一年内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第二年之后频率不应低于1次/3年。
(三)轨道。
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周,对轨距、水平、高低、三角坑等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的监测频率不应低于1次/3月,定期对轨道动态几何尺寸、车体垂直振动加速度和横向振动加速度等进行监测。
(四)路基。
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对路基本体、排水设施以及防护加固设施的检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年。
(五)接触网。
巡查频率不应低于1次/月,定期对接触网导高、拉出值、磨耗等进行监测。
设施存在病害、遇不良地质地段、发现变形较大地段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并加密监测次数。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利用车辆、供电、信号等设备自有的监测和诊断功能,对以下关键部位进行实时监控:(一)车辆。
牵引系统、制动系统、受流装置、走行系统等。
(二)供电。
断路器、继电保护装置、干式变压器、再生储能装置、UPS电源等。
(三)通信。
电源、传输设备、网络设备等。
(四)信号。
应答器、转辙机、电源系统等。
(五)机电。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站台门等。
运营单位认为有必要、确需在运营阶段增设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经过充分论证、评审后加装,但加装的设备不得影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站台门等存在接口关系的设备系统时钟进行监测和校准,确保各系统与主时钟服务器同步。
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做好下列设施设备的运行测试、管理和安全防护,具体包括:(一)对区间消防电话、应急照明、区间联络通道、区间疏散平台、车站、区间人防门(防淹门)和区间防排烟系统和风阀等设施设备,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功能测试。
(二)对信号系统降级功能、接触网(轨)单边供电和大双边供电功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三)设有备用控制中心的,应定期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倒切测试。
(四)对列车门紧急解锁装置、站台紧急停车按钮、站台门应急解锁装置以及电扶梯紧急停梯按钮等紧急操作设备,运营单位应通过粘贴警示标签、视频监控、安排巡查等方式加强防护。
第三章设施设备维护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组织编制设施设备维护规程。
维护规程的发布、修订、废止等应经充分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
设施设备维护规程应至少包括设施设备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流程、维护工艺及技术标准、质量与安全控制要求、维护验收等内容,对关键工序的作业程序、注意事项及检查标准等应作详细规定。
其中,车辆、信号等关键设备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车辆系统列检间隔时间不超过15天,月检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架修间隔不超过5年或80万车公里,大修间隔不超过10年或160万车公里,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30年或480万车公里。
(二)信号系统维护间隔时间不超过7天,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20年。
第十三条运营单位应根据维护规程编制设施设备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正线或车辆基地咽喉区关键道岔、正线接触网(轨)、正线轨道、车辆关键部件等重要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应严格按照维护计划执行。
运营单位应合理制定运营计划,保障设施设备维护工作时间,运营线路每天非运营时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施工预留时间不宜少于4小时。
第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做好设施设备维护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施工区域管理、请销点登记等制度,加强安全防护和质量监控。
轨行区等重点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施工作业应有专业人员监督。
施工过程中动用其他设施设备的,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原本状态并进行检查确认。
由外单位进行施工作业的,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由运营单位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轨行区等重点区域施工的,运营单位应安排专人旁站监督。
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备品备件及周转件管理制度,明确备品备件采购、存放、验收、领用和维护保养等要求,并结合设施设备故障统计分析情况,合理配备备品备件,避免因存放过久导致功能失效。
运营单位应将维修返回的周转件与备品备件区分管理,建立周转件履历资料,对其维修和流转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第十六条运营单位应建立维护使用的工具、装备、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对工具、装备、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校准和保养。
禁止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具、装备、仪器仪表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涉及强制检定的工具、装备、仪器仪表等设施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更新改造管理第十七条更新改造是指以新建、新购固定资产替换需报废、拆除的原固定资产,而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重大技术措施,以及对既有固定资产进行系统性技术改造、改良的升级更新。
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一)对原有设备进行的综合性技术改造和采取的技术措施;(二)为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而进行的技术改造;(三)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购置或新建;(四)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节能、综合利用原材料等需要添置的设备和相应的土建工程。
第十八条运营单位应按年度编制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方案,包含可行性论证、设计文件、运营组织调整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运营单位更新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监督,以满足安全运营需求。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应根据设施设备使用年限、运行状况监测评估结果、备品备件供应以及维护成本等情况,确定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
对于车辆、供电、信号等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设备,到达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新。
未经充分技术评估论证,不能确保运行安全的,不得延期使用。
未达使用年限,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施设备,可提前更新:(一)故障率较高,严重影响运营安全和客运服务的;(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维修后仍无法消除的;(三)原设计功能、性能与当前运营要求严重不符的;(四)产品或设备供应商已退出市场,无法保障备品备件供应或服务质量的;(五)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规定淘汰或功能需要提升的;(六)遭受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不具备维修价值的。
第二十条对于购置列车或转厂生产的首列车,应先行开展型式试验验证车辆性能。
新购置列车均应开展动态功能测试,测试应先在试车线进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满足冲突点防护、车门与动车互锁、溜车防护和超速防护等安全功能要求后,方可进行正线测试。
测试合格后,应开展不少于2000列公里的不载客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营。
正线测试应在非运营时段施行。
测试期间发现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待故障或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信号系统整体更新前,运营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对更新工程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新信号系统的选型能与车辆、供电、通信、综合监控、站台门、乘客信息系统等原有设备接口兼容,尽量减少对原接口设备的升级改造。
信号系统整体更新应在非运营时段进行,运营单位应实施全过程监控管理,确保既有信号系统在过渡期间正常运行,并对设备的安装工艺和标准进行卡控。
新旧信号系统兼容运行的,在对两列列车进行升级并上线试用不少于1个月后,方可开展对其他列车分批次更新升级。
新旧信号系统倒切前,应在非运营时段开展不少于3次的实战演练,新信号系统经过累计不少于144小时的不载客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十二条对于关键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软件安全隐患或缺陷,运营单位应及时组织供应商升级修复。
对于新增功能或其他优化性的软件升级需求,应对功能变化和其它功能模块受影响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方可施行。
软件升级前,运营单位应要求供应商在实验室进行充分试验,并进行技术交底。
升级时应组织供应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