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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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
一、理论概述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 North)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并因此获得了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的: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
制度变迁的原则是:
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
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
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
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所谓“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所谓
“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
二、历史阶段
制度变迁理论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以凡勃伦为创始人的开创性历史时期,制度的概念得以创立并用”累积因果论“来解释制度的变迁。第二个时期是以约·莫·克拉克为代表对制度变迁理论继承和发展的时期,涉及到对资本主义企业的分析,制度与技术相互作用等问题。第三个历史时期是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和以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蓬勃发展时期,研究成果卓著。当然还应包括马克思、博弈论者、混沌经济学对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解释。
三、理论基石
诺斯早期研究也没有超出上面提到的思路范围。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经济增长是资本、劳动和技术参数的函数。热衷于用统计方法分析历史上一些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经济增长过程,试图对此进行数理化处理。诺斯发现:1600-1850年间,世界海洋运输没有发生技术进步,但此期间的效率却大大提高了。如何解释此现象。(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诺斯发现:技术没变,但船运制度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变化,导致运输成本降低,提高了海洋运输生产率。
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不完善需要“修补”。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里,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种能够对个人提供有效激励的制度是保证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其中产权最重要。“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英国的有效的产权结构、专利法的颁布。同时期的法国和西班牙由于没有建立类似的能有效保护私人财产和限制皇权的制度结构,无法对个人创新提供适当的激励而落后。作者认为当代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的相对落后都是经济组织无效率的结果。其他一些经济学家(琼斯)也认为,制度不足使技术进步的积累和潜在的巨大市场不起作用,也是亚洲没有出现工业革命的重要原因。总之,对经济增长的研究离不开对制度创新和变迁的研究。在分工不断深化的经济生活中,交易链条不断加长,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日益严重,交易成本不断上升。而制度创新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实现了日益复杂的交易活动。在日益复杂的交易活动中,人们的经济交往极大地依赖大家可信赖的、相当规律的行为模式。协调这些活动需要制度。
《西方世界的兴起》重点在于阐述不同制度变革怎样导致不同的经济绩效,没有完成对
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构建。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思提出了制度变迁的三块基石:
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
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
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
四、具体内容
1、制度变迁中的产权理论
将产权理论与制度变迁结合是诺思的一大理论贡献。诺思认为,科斯等人创立的产权理论有助于解释人类历史上交易费用的降低和经济组织形式的替换。根据产权理论,在现存技术、信息成本和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约束下,在充满稀缺和竞争的世界里,解决问题的成本最小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竞争将使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替代无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为此,人类在为不断降低交易费用而努力着。有效率的产权应是竞争性的或排他性的,为此,必须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这有助于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并从而降低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否则,将导致交易或契约安排的减少。
诺思认为,产权结构主要在以下方面推动制度变迁:
首先是依靠产权结构创造有效率的市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的有效性只有靠充分竞争。诺思研究发现,市场的有效性意味着充分界定和行使产权,它意味着创造一套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约束变量。面对信息不完全的市场,产权结构及其行使并得到确认能够降低或完全消除不确定性。诺思认为,市场无效率的根本原因是产权结构无效率,因此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产权结构的创新。另一方面,技术的变化、更有效率的市场的拓展等最终又会引致与原有产权结构的矛盾,于是形成相对无效率的产权结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调整产权结构,进行产权结构的创新。
其次是依靠产权结构推动技术进步。诺思认为,技术进步率的提高,既缘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出自发明者能获取发明收益较大份额的可能性。投资于新知识和发展新技术的盈利性需要在知识和创新方面确立某种程度的产权。如果缺乏产权,新技术唾手可得,就会丧失发明的动力。尽管发展新技术的社会收益率总是很高的,但从历史上看发展新技术的步伐却是缓慢的,问题在于“不能在创新方面建立一个系统的产权”。一套鼓励技术变革、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于社会收益率的激励机制就是明晰创新的产权。“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专利法都旨在为发明创造者提供某种程度的排他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