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学督导聘用协议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学督导聘用协议书
甲方:
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邮政编码:201209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出生年月:
住址:联系电话: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同志(简称乙方)担任。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岗位职责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三、工作报酬
每月元,含基本工资、饭贴、交通补贴等。
乙方如因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完成相关岗位职责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发。
四、工作纪律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乙方如不能胜任甲方所聘岗位的工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不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工作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经济损失的情况,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追偿。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务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国内外权威刊物上著名期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5 篇,获批一项上海市自然科学基
金青年基金项目。具体情况见表 3、表 4。
表 2 专业教师结构分布表
教师总数(人)
15
其中:属本专业专职:13 (人) 其他:2(人)
本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合理、凸显应用型特色,建立完善的知识素养和通识教 育平台,合理设置人才培养计划,优化必修和选修课程,突出未来职业能力要求, 强调金融能力培养,适当加大统计知识运用,增加金融问题分析的比重。建立完 备的创新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育平台,包括实践实训、课堂实验、科学研究等,强 化专业方向必备能力训练,强化使用统计数据和软件获取结论的能力,保障人才 培养的质量。
本专业主要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数理统计学、国民经 济统计、经济计量学、随机过程、经济数据分析、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应用时间 序列分析、经济计量学、SAS 统计分析、商业银行管理统计、数理金融学、抽样 调查、非参数统计学、六西格玛管理、社会统计与社会调查方法、宏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等。主要课程结构如图 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2017—2018 学年)
专业名称: 经济统计学
专业代码: (020102)
专业负责人: 杨廷干 (签字)
教学院长:
车荣强 (签字)
学院院长:
杨廷干 (签字)
学院名称:统计与数学学院(盖章)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一、专业基本概况.................................................... 1 (一)专业概况...................................................... 1 (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 二、专业师资与教学条件.............................................. 2 (一)师资现状与发展................................................ 2 (二)教学条件与投入................................................ 9 (三)教学激励计划................................................. 11 三、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 12 (一)课程与教材建设............................................... 12 (二)实验实践教学................................................. 12 (三)教学改革..................................................... 13 四、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 15 (一)教学质量体系建设............................................. 15 (二)教学质量监控运行............................................. 15 (三)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 16 五、专业教学质量与效果............................................. 16 (一)学风建设情况及效果........................................... 16 (二)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17 (三)学生学习成绩................................................. 18 六、特色发展与案例................................................. 19 七、问题与对策..................................................... 20 (一)应用型专业的培养模式尚需完善................................. 20 (二)专业国际化办学的特色需进一步彰显............................. 21 (三)对策......................................................... 21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务处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会计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报到注册及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一、2016级会计学(ACCA)专业注册(松江校区)
注册时间:2017.9.18——2017.9.22
注册地点:序论大楼(原科创楼)813
咨询老师:高老师联系电Fra bibliotek:67705486
二、2016级会计学(ACCA)专业教学计划(松江校区)
教务处
2017年9月15日
课程名称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任课教师
班级
会计学原理【3学分】
周三18:00—20:30
5DM22
骆韦
ACCA
会计师与企业(ACCA)【4学分】
周日8:30—11:30
6DM21
待定
ACCA
财务会计(ACCA)【4学分】
周日13:00—16:00
6DM22
待定
ACCA
上课时间:第2周(2017年9月25日周一开始)至第16周(2018年1月7日周日结束,节假日顺延),共15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学生不予正常毕业告知书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本(专)科学生不予正常毕业告知书
同学,学号,专业
你因以下(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原因不能正常毕业:
□在基准学习年限内仍有学分未能修读完成。
□大学生体质测试不合格。
对于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以做出以下选择:
1、提出延期毕业申请。
2、申请结业[申请条件:未修读完的学分小于等于24学分者,可申请结业。
对在校期间尚有三门课程(限定12学分以内)不及格的结业生可回校参加旁听,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离校半年后、一年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但不补发学位证书]。
3、申请肄业。
院、系(盖章):
年月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本(专)科学生不予正常毕业告知书
签收回执
本人已经知晓不能正常毕业的原因,现自愿选择:
□提出延期毕业申请。
□申请结业。
□申请肄业。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__〕52号)的精神,进一步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全面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推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具有国际水平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财经教育师资队伍,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学校决定启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校围绕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对高素质应用型财经人才的培养要求,依托深厚办学基础,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学生发展为根本,加快两校区间的全要素整合,规范教师行为,促进师生互动和教师教学能级提升,优化教学组织形态,构建教师教学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师教学投入机制和环境,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教师队伍明显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大学精神文化融合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推动学校融合发展。
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瓶颈问题,以满足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为目标,引导学校不同校区间人才全过程培养要素整合。
秉承从优原则,逐步消除校区间的差异性,优化组织结构和形态,强化立信会计金融品牌特色,重塑大学精神文化。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办学模式从以半开放状态向开门开放办学的提升,教育模式从以教师为主到注重教与学双中心互动交流的提升,教学模式从以课堂为主延伸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提升。
(三)形成优良学风教风。
规范教师行为,引导学校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健全教师教学考核和职业行为规范制度,实现教师从知识传授向教书育人的转变,教师从关注自身发展向“师生共同体”协同发展的转变,形成具有诚信品质的优良学风教风。
(四)彰显教学投入激励。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2017—2018学年)专业名称:信用管理专业代码:020306T专业负责人:(签字)教学院长:(签字)学院院长:(签字)学院名称:(盖章)二〇一八年十月一、专业基本概况(一)专业概况1.专业设置时间、招收本科生时间,通过相关评估时间,取得学位授予资格时间等信用管理专业首次开设于2005年,在全国高校中较早开设该专业,同年9月招收本科生,2009年通过本科专业评估,并取得学位授予资格。
2016年两校合并后,两校的信用管理专业合并。
至2018年6月已培养信用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约700余名(十届)。
2.专业年度招生规模、一志愿录取率、生源质量情况、专业在校生人数等2017年实行金融大类招生(共招生809人),当年不直接招收信用管理专业本科生。
2018年经专业分流,有52名学生分至信用管理专业,因此年度招生规模控制在50人左右。
专业分流一志愿录取率100%,目前专业在校生人数142人。
(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1.专业建设规划,在国际、国内所处相对地位(1)专业建设规划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信用管理专业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一,积极鼓励教师继续深造并为其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教师们的学历;第二,轮流选派青年教师外出短期学习,以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第三,结合每位教师专业特长,鼓励他们进行国内外访学或讲学,提高本专业的影响力和教师的专业视野;第四,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尤其是具有国际化学习或工作背景的专业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发展后备力量。
(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在加强教材建设的基础上,优化课程结构,整合课程设置,更新课程内容,推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现代化。
目前本专业共有上海市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4门,校级重点课程3门。
我们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良好的本科专业改革和精品课程的课程建设经验,未来三年,我们将不断总结教改示范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经验,争取在2020年前将《信用分析数据采集与管理》课程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并力争将4门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成为上海市精品课程,同时,将3门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年度报告(2017—2018学年)专业名称: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代码:(070101)专业负责人:王品玲(签字)教学院长:车荣强(签字)学院院长:杨廷干(签字)学院名称:统计与数学学院(盖章)二〇一八年十月目录一、专业基本概况 (1)(一)专业概况 (1)(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二、专业师资与教学条件 (4)(一)师资现状与发展 (4)(二)教学条件与投入 (7)(三)教学激励计划 (7)三、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 (8)(一)课程与教材建设 (8)(二)实验实践教学 (9)(三)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 (11)四、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 (11)(一)教学质量体系建设 (11)(二)教学质量监控运行、评估与反馈 (12)五、专业教学质量与效果 (13)(一)学风建设情况及效果 (13)(二)学生学习成绩 (13)(三)学生课外活动 (13)(四)2018届毕业情况 (14)六、特色发展与案例 (14)七、问题与对策 (14)(一)实习基地建设与使用 (14)(二)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 (15)一、专业基本概况(一)专业概况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设置于2007年,200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2010年通过评估,取得学位授予资格,2011年第一届专业学生毕业。
自2007年开始招生以来,每年招收约40至50人,现在校学生数为176人。
在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逐步凝练学科方向。
依托学校的金融和会计等优势专业,在经济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等学科领域精选适合的本科基础课程,并开展对经济、金融、财务、风险等方面的随机模型、统计模型、模拟与实证分析等理论与实践相关内容的教学,专业教师也开展相关的应用性科研工作,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学生接受了完整与系统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教育,也适量地学习了经济和管理会计类基础课程,形成了数学学科与经济管理学科相结合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论文级别认定表
附件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论文级别认定表
级别
学术论文
认定
1.我校自定国际期刊分类中的第一类、第二类期刊论文;
2.JCR分区目录SCI一区(Q1)、二区(Q2)和SSCI一区(Q1)、二区
A级(Q2)、三区(Q3)期刊论文(以汤森路透JCR最新分区为准);
3.我校自定国内中文学术期刊A类论文;
4.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的文章(2000字以上)。
1.我校自定国际期刊分类中的第三类期刊论文;
2.JCR分区目录SCI三区(Q3)、四区(Q4)和SSCI四区(Q4)期刊论
文(以汤森路透JCR最新分区为准);
3.我校自定国内中文学术期刊B类(含B1类、B2类)论文;
4.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5.EI检索的期刊学术论文;
B级6.《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不含学术动态、论点摘编及补
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不含论点摘要、
学术信息、书评)、《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
文(不含学术卡片)发表的2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7.发表在《解放日报》、《文汇报》和《经济日报》理论版上的文章
(2000字以上)。
1.其它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论文(以南京大学最新公布的
CSSCI检索为准);
2.《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中国教育报》、《中国社
C级会科学报》、《人民论坛》上“国家社科基金”专刊发表的理论文章
(2000字以上);
3.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期刊(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以中国
科学院最新公布的CSCD检索为准)。
上海立信国际会计金融学院2020招生简章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和信用管理)、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美合作)、保险学、精算学、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本科专业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安排在浦东校区就读;
3.对采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省份,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我校在严格执行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我校重视学生的“诚信”品质,在入学后的新生资格审查环节,凡有“不诚信、不道德、违法及犯罪”记录的考生,我校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请凡有此类记录考生谨慎报考我校。
三、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对今年实行“3+3”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专业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投稿指南
2. 参考文献须与正文引用相对应,并采用“作者一出版年制”标注。基本格式如下:
(1) 专著:作者,出版年.书名[M ].出版地:出版单位:引文页码.
(2) 期 刊 :作者,出版年•题目[J].刊名,卷 (期):页码.
(3) 报 纸 :作者,出版年.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4)
学位论文:作者,出版年.题目[D ].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引
价 1 6 元,读者可向编辑部办理订阅事宜。
电话:021-64683473 由P箱 : j r x b @ li x in .e d u .c n 投 稿 :h ttp s ://j r s h .c b p t.c n k i.n e t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1 号 楼 8 楼
《上 海 立 信 会 计 金 融 学 院 学 报 》 编辑部 2021年 3 月 讓 邏
126
欢迎海内外专家、学者和金融实务工作者投稿,来稿基本规范如下:
1.
来 稿 应 为 W o r d 等 可 编 辑 的 电 子 文 档 ,并 需 附 中 英 文 标 题 、摘 要 (250〜
5 0 0 字)、关键词(5〜8 个)、作者姓名汉语拼音邮编及联系方式。
会 U *与 经 济 研 究 第 35卷第2 期 2021年 3 月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投稿指南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 C N 31-2143, IS S N 2096-6814)是由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主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主办的金融类学术期刊,创 刊 于 1989年,曾用
刊 名 《上海金融学报》 《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上海金融学院学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坚持“创新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鼓励学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毕业论文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形式与内容普通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是学术性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方案设计报告等。
1.学术性论文。
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独立研究探讨。
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综述、理论与实务分析、应用研究等。
2.案例分析。
指导学生通过专业实习,对本专业领域的实务问题,以案例形式进行描述、分析、总结。
案例分析一般包括案例的概要描述、问题提出、理论分析、解决方案与可行性等。
3.调查报告。
指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或实习,从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中选题,经过调查、分析和总结等程序,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一般包括调查目的与内容、调查方法与程序、调查结果评价与启示等。
4.方案设计报告。
文科类的方案设计报告可以是企业创业设计、企业运营策略设计、内部控制设计报告等。
内容一般包括方案设计的目的或目标、方案设计方法或策略、方案设计的分析评价、应用的范围与预期取得的成效等。
理工科类的方案设计报告可以是管理控制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网络系统设计、应用程序设计等。
内容一般包括总体方案设计与论证,相关的设计计算,试验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试验数据处理及分析等。
第三条选题与开题1.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商定。
2.毕业论文题目内容一般应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应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研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研究条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模板】
**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为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比例1.必修(考试)课程,原则上学生的平时成绩占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30%—50%,对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安排1次补考,补考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
此类课程允许学生插班重修(允许重修免听),重修免听者以卷面成绩作为重修成绩。
2.必修(考查)课程:体育类课程、短学段开设课程、实践教学类课程,原则上以学生的平时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此类课程不安排补考,允许学生插班重修(不允许重修免听);其它必修(考查)课程,参照必修(考试)课程执行。
3.选修课程,原则上以学生的平时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对总评不及格者,安排1次试卷形式的补考,补考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此类课程允许学生插班重修(不允许重修免听);实践教学类选修课程,参照必修(考查)课程中实践教学类课程执行。
4. 设期终考核的课程,期终考核成绩在40分(不含40分)以下者,总评时,该成绩即为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计平时成绩。
二、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1.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一般包括:课堂考勤、课外作业、阶段测验、期中考试、讨论发言、课程论文或案例分析、口语测试、课程实验等考核项目。
2.平时成绩占课程学期总评成绩40%及以上的课程,教师可根据课程的不同特点选定至少四个考核项目进行评定,并根据各考核项目的重要性确定合适的权重。
3.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至少应包括课外作业和课堂考勤, 3学分及以上的必修(考试)课程,应安排1次期中考试,含有实验实训的课程应将课程实验作为平时成绩的构成之一,且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
三、平时成绩的评定1.每门课程对每个学生课外作业成绩记载一般不少于总作业量的1/3,按平均成绩作为课程平时作业成绩;2.每学期每门课程课堂考勤一般不少于总课时的1/3;对学生缺旷课、病事假、迟到早退等不同情况,予以不同扣分。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模板】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毕业论文质量是衡量本科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诚信为本、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方位贯穿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财经领域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论文。
第二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本校的毕业论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按照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局管理和统筹安排,各学院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毕业论文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学校毕业论文的质量标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标准,以及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范。
(二)负责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过程管理监督。
(三)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
(四)负责组织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五)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和持续推进。
(六)负责其他校级层面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学院职责包括:(一)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二)实施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全程管理。
制订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组织和落实从动员、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初稿、定稿、检测到答辩等各阶段的工作;组织成绩评定和资料归档;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三)负责对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对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大学学生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单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单说明:1、本签收单与处分决定书同时送达被处分学生,由学生本人签收。
若非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人须为学生的家长或与其同住的其他成年亲属,送达人要在备注栏中登记代签收人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与被处分学生关系等),经代签收人审核无误,注明日期后,签名或盖章。
2、若被处分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拒绝签收,送达人须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3、本签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被处分学生(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学院和学生处留存。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单说明:1、本签收单与处分决定书同时送达被处分学生,由学生本人签收。
若非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人须为学生的家长或与其同住的其他成年亲属,送达人要在备注栏中登记代签收人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与被处分学生关系等),经代签收人审核无误,注明日期后,签名或盖章。
2、若被处分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拒绝签收,送达人须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3、本签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被处分学生(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学院和学生处留存。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单说明:1、本签收单与处分决定书同时送达被处分学生,由学生本人签收。
若非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人须为学生的家长或与其同住的其他成年亲属,送达人要在备注栏中登记代签收人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与被处分学生关系等),经代签收人审核无误,注明日期后,签名或盖章。
2、若被处分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拒绝签收,送达人须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3、本签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被处分学生(或其家长、同住成年亲属)、学院和学生处留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件立信会计金融财〔2017〕2号———————————————————————————关于印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报销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报销规定(试行)》已经学校2017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报销规定(试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1月11日—1—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务报销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活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结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按经费性质分为以下六类经费,各类经费的—2—第二章经费审批权限第三条各类不同性质经费的报销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第四条以上经费审批权限不包括(1)需按学校规定签署合同的经济业务;(2)各类薪资发放业务;(3)学生奖、助、困、勤等补贴发放业务;(4)公用事业缴费业务;(5)按规定退还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项业务;(6)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的财政预算经费(A类)各项业务。
经学校审批同意签署的合同(除无金额合同外),合同付款报销由合同发起部门(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各类薪资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困勤补贴发放、公用事业缴费转账、退换保证金、押金等往来款项业务由业务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由学校下达给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的财政预算经费(A类)实行行政负责人一支笔审批,作为二级学院重大事项的经济业—3—务,需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组织部门根据党员人数及研究项目下达给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党校、党建工作经费由教学单位书记负责审批。
第五条B、D、E、F类经费如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审批权限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由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科研单位、直属单位负责人经办的各类经济业务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由二级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经办的各类经济业务由所在教学单位书记审批。
第七条C类科研经费审批,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科研单位和直属单位负责立项的财政预算经费(A类),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为教学单位或科研单位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共同审批;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为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或直属单位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和立项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其他性质经费,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执行。
教学单位负责的各类经费原则上不得进行经费的二次拆分、立项。
第九条报销单报销人和核准人原则上不得为同一人签名。
第十条各部门(单位)经费负责人因故离校两周以上(含两周),需临时授权他人行使审批权的,需向学校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书面通知财务处备案执行。
—4—第十一条各部门(单位)须严格按照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不得故意拆分同一事项的报销业务,规避内部控制。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第十二条原始凭证的规定(一)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且要素完备;不得虚构业务、虚开发票。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须盖有发票或收款专用章,其他类型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原始凭证的抬头处应填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租车票、定额发票等无抬头的原始凭证除外)。
(四)票据总计金额须和数量、单价的乘积相符或和各项累积金额相符。
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必须正确且相符。
(五)国(境)外票据须将主要事项(开票事项内容、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翻译为中文。
(六)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或机票款发票需附登机牌方可报销。
(七)当年的票据一般应在当年完成报销,最迟应于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完成报销,同时发票的开票日期距报销日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八)票据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票据其他联次的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或收款专用章,并附经办人书面情况说明,—5—由经费审核人核实确认后,经财务处负责人同意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九)属以下任一情形的凭证或经济业务原则上不予报销:1.虚假票据或经济业务;2.各类购卡(券)或卡充值票据;3.内容为“礼品”、“日用品”等具有明显个人消费性质的发票;4.单笔报销包含同单位、同日或连号票据(限额、定额发票除外);5.注明“仅限个人使用”的票据等类似字样的票据;6.税控打印发票及定额发票上的密码和兑奖区已被刮开;税控打印发票添加手写内容等(除特定标注抬头可以手写的除外)。
第十三条报销事项的规定(一)报销凭单填报规定。
办理报销时必须根据不同经济业务在网上预约平台中选择使用相应的专用报销凭证进行填制。
部分经济业务(如学生经办的学生活动业务等),经过财务部门批准,可采用手工填制报销凭证。
(二)固定资产报销规定。
各部门(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固定资产,如有购置需求的,应按学校采购的相关规定,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购置。
办理固定资产购置报销时,按—6—规定提供原始票据和填写报销凭证,并附由资产管理处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的固定资产验收及入库单。
(三)图书购置报销规定。
财政预算经费(A类)中安排的图书购置经费所购置的图书,需经过图书馆登记入册后方可报销;其他性质经费和A类非图书购置经费所购买的图书,单笔超过200元的,需要开票单位提供的清单方可报销。
(四)合同付款规定。
依合同付款的经济业务,需根据合同条款,通过网上预约平台填制合同付款凭证,经单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办理付款。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差申请表》,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申请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报销标准,按照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报销规定1.公务接待费。
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立信会计金融办〔2016〕13号)规定执行,除财政预算经费中下达可用于工作接待的经费以外,其他无公务接待或伙食费预算项目的经费不得报销餐饮费发票。
外宾接待费报销依据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报销公务接待费时需附提供书面报销情况说明,填写包括接待事由和接待人数等事项。
2.公务出国(境)费。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报—7—销须附各类相关票据、出访公示、批文、出访小结、护照签证页复印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打印页面等资料。
因公临时出国所发生的费用开支标准依据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报销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除按经费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报销单还需报国际交流处负责人会签。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由后勤处管理部门在额度内使用。
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按市财政定点管理的要求执行。
4.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承办会议按规定开支的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依据《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4〕14号),学校承办的各类会议一般按4类会议管理,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报销须提供各类相关票据、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表等会议相关材料。
国际会议经费开支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颁布的《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2〕1号)执行。
委托(联合)承办会议经费,作为代管会议专项经费须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其经费并不得改变用途。
承办会议一般不允许采取委托外包的方式,特殊情况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会议承办的,需要学校审批同意。
(七)培训费报销规定。
列支教职工参加经批准的校外培—8—训项目所支付的学费、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学校自行举办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
参加校外培训的,报销须附各类票据、批文或培训通知等。
学校自行举办培训,依据《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4〕35号)规定执行,报销须附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等。
(八)报销附件(清单)的规定。
在报销各类经费时,按照规定条款填写和提供有效凭单外,对下列业务经费的发生,需提供发票明细清单或相关附件。
1.除学校规定定点采购资金范围以外购置办公用品、文具等,发票内容仅填写“办公用品”、“宣传品”、“资料费”字样的,单笔金额1000元及以上,须附开票单位出具的购物清单或订货单。
2.各部门(单位)及个人自行负责维修的设施设备,发票内容填写“电脑配件”、“维修费”等字样的,需附配件清单或维修清单,经资产处审核开具入库单方可报销。
3.符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认定属于低值易耗品登记范围的物品报销,需附资产处开具的低值易耗品入库单方可报销。
4.报销打印、复印、印刷、装订等相关费用。
单笔金额1000元及以上,须附开票单位出具的费用清单;单笔开支10000元及以上的,须附合同或协议。
5.报销咨询、信息服务类经济业务,须附开票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明细清单;单笔开支10000元及以上的,须附合同—9—或协议。
(九)报销单据粘贴的规定。
各类原始凭证须按类别粘贴,整齐粘贴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支付及结算第十四条报销财政预算经费(A类)支出,按照《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沪财库〔2012〕3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由学校转账支付或由职工个人使用农行公务卡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现金结算限额为200元以下。
第十五条报销其他性质经费支出,单笔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可由学校办理转账支付或银行卡支付(报销须附POS机刷卡签购单)。
特殊情况下,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使用现金支付的,发票须注明使用现金的原因并由经办人签名,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及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支出,根据当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必须报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政府采购,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
第十七条使用A类经费购买机票,购票人(及为他人购票者)必须持有有效公务卡。
购票时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进行采购,遵循政采与市场价格就低原则(如采用非政采渠道的,必须提供公务机票政采网及其他购票渠道提供的同—10—日、同一航班、同一舱位价格对比资料),以公务卡或由学校办理转账支付,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八条使用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经费(A类)日常工作经费项目购置办公用品,须根据学校规定的定点采购方式办理。
第十九条教职工各类薪资必须通过网上教职工薪资系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