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矛盾及其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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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矛盾及其解决途径
摘要:对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一些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对城市现代化进程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房屋拆迁,补偿,产权,规划
引言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地房屋拆迁规模不断扩大,呈快速增长趋势。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发生在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有关房屋拆迁的矛盾不断。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直接影响城市的现代化进程,而且还会导致一系列其他严重后果。因此,对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矛盾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一些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对城市的建设进度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1.1拆迁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引起的矛盾由于各地拆迁的具体情况不同,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规范拆迁过程的法律,目前仅有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从施行至今已有几年了,但有些地方还没真正落实,还是按照以前的规章办事,未能及时修改及健全地方的配套规定,使得新法规普及较慢,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2拆迁安置及补偿方式等问题引起的矛盾按照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实现货币补偿,也可以实现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依据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这样的制度设计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但在实践中往往有不少因“低估”而产生的矛盾。有时在拆迁过程中政府的安置政策做得不够到位,拆迁补偿不合理,这些都会引起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有关房屋拆迁的矛盾。但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关于安置和补偿等问题,其中被拆迁人的某些行为也会产生矛盾。例如,有的人将房屋拆迁当作是难得的发财机会,于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1.3拆迁规划考虑不全面引起的矛盾城市建设时,规划不全面,随意性大,拆迁不当。有的地方各级部门包括各级领
导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忽视了城市拆迁的可承载度,导致拆迁总量失控;有的地方规划调整过于频繁,朝令夕改,左右摇摆不定。换一任领导,就要调整一次规划.
1.4拆迁违约引起的矛盾由于拆迁人不能按双方签订协议时约定的安置时间安置被拆迁人,致使一些被拆迁人无家可归、长期在外租住房屋周转过渡,或拆迁人不能按时发放周转过渡补助费和增发超期过渡费, 或不能按签约的户型和面积安置被拆迁人,这些情况是由于有的拆迁人诚信观念淡薄,出尔反尔,与被拆迁人达成的协议不兑现, 不信守承诺引起的,当然也有一些被拆迁人不信守承诺,签好拆迁协议后不履行等,这些都会引起拆迁矛盾.
1.5拆迁补偿评估机制不健全引起的矛盾由于拆迁矛盾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金额的多少,而拆迁评估是确定拆迁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拆迁补偿金额与拆迁评估直接相关,因此,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已经成为当前拆迁矛盾的焦点目前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非市场化的拆迁评估行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制定补偿标准,干预拆迁评估; 2)一些地方政府未根据城市房价变化及时调整基准价格,造成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3)拆迁评估混乱无序,有的地方不具备拆迁评估资格的机构也在做评估;4)有的城市拆迁评估搞独家经营,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缺乏有效的调查处理机制.
1.6拆迁工作人员的素质、方法和态度等引发的矛盾按有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拆迁单位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必须对拆迁单位的拆迁人员进行各项培训。然而有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没有注意到拆迁培训的重要性,他们为了减少自己的工作麻烦,草率地给拆迁单位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不顾这些拆迁单位的拆迁人员是否接受过拆迁培训,使得部分拆迁人员素质不高。此外,拆迁现场没有严格按照拆迁法规的要求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结果,透明度不够,这样都会引起拆迁矛盾.
2房屋拆迁矛盾的有效解决途径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为了适应城镇住房新制度的需要,2001年11月和2005年12月分别颁发了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然而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仍不能有效遏止和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近几年反而愈演愈烈。这主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规定中还存在过多的行政干预等因素。目前,许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大障碍,应该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的拆迁法规,以促进城市建
设稳步、快速发展。2)科学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对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按照被拆迁物业的公平市价进行补偿,确保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在补偿方面得到共识,避免出现拆迁人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条件和标准苛刻,被拆迁人难以接受,或被拆迁人提的要求过高,拆迁人不能违背拆迁法规的原则满足他们的过高要求。为切实体现拆迁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不让老实人吃亏,就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坚守政策底线。要“软硬兼施”,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的被拆迁户给予奖励,对漫天要价、提不合法和无理要求的钉子户,要选准典型,进行行政强制拆迁。3)坚持量力而行原则,确定合理的拆迁规模,科学制定规划。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情况作进一步规定,确保拆迁规模合理。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诸多关系,科学预测、合理安排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杜绝城市“形象工程”建设。4)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协议。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双方当事人根据拆迁法规和拆迁补偿方案,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在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拆迁协议,这种行为应视为拆迁活动“终”了,也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的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因此,双方都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毁止协议。如果出现单方违约引发协议纠纷,管理部门要做好调解、疏导、解释工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应该按协议办事,拆迁人应按双方签订协议时约定的安置时间安置被拆迁人,并按时发放周转过渡补助费和增发超期过渡费。5)要全面推行拆迁补偿评估机制市场化。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不应由政府单方指定,而应由多家不同的机构可供被拆迁人选择。选择的方式可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在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时,政府不能设置任何障碍,不能对评估机构进行地域限制。要继续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方法,防止房地产评估机构同拆迁人互相串通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行为。对于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思想不端正,人为压低或抬高评估价格的情况,一经查实,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教育。各级、各地拆迁主管部门要迅速清退从事拆迁执法的临时工、合同工。严格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岗位培训等形式,组织拆迁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系统掌握房屋拆迁、房屋估价、建筑、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有关法规,让其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经常性地对工作作风开展自查自纠,牢固树立起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思想.法律论文
3结语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加速发展阶段,城市房屋拆迁量大。为了不影响城市现代化进程,必须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