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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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截至2015.12.31)

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截至2015.12.31)
2002-04-08
2002-06-01
8
GBZ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2002-04-08
2002-06-01
9
GBZ 11-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2014-10-13
2015-03-01
10
GBZ 12-2014
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2014-10-13
2015-03-01
35
GBZ37-2015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
2015-12-15
2016-05-01
36
GBZ38-2006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
2007-01-04
2007-07-01
37
GBZ39-2002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
2002-04-08
2002-06-01
38
GBZ40-2002
职业病诊断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备注
1
GBZ3-2006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2006-03-13
2006-10-01
2
GBZ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2002-04-08
2002-06-01
3
GBZ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2002-04-08
2002-06-01
2010-03-10
2010-10-01
90
GBZ94-2014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2014-10-13
2015-03-01
91
GBZ/T157-2009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案例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案例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案例2005年8月11日,海宁市某蔬菜有限公司在清洗菜窖过程,发生一起1死3伤的中毒事故,海宁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卫生监督人员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流行病学调查1 事故经过8月上旬因今年第9号台风“麦莎”影响,该蔬菜公司淹菜车间屋顶部分瓦片被台风刮落,屋顶瓦片及杂物掉入菜窖。

为清理菜窖,8月10日,该公司请来2名临时工承包清理4只菜窖。

至8月11日下午15时已顺利清理了3只菜窖,未有异常情况发生。

在下午16时开始清理第4只菜窖,由于窖内积水,先由1人下窖,用潜水泵把窖内积水抽干,不料下窖2分钟左右倒在窖中,另1工人以为“触电”,立即切断潜水泵电源,并在呼救的同时下窖救人,不料下窖后也倒在窖中。

听到呼救声随即赶来的公司老板及另1名职工看到2名帮工倒在窖中,立即下窖救人,不料在下窖后也分别倒在窖底。

随后赶到的老板哥哥即意识到中毒事故的发生,遂叫人呼救“120”、“110”救助,同时在众人及随后赶到的“110”民警协助下,采用屏住呼吸下窖将中毒人员拖上地面,至16时40分4名中毒人员均已救起,其中最先中毒者已神志不清停止呼吸。

现场人员立即给他们人工呼吸,并由随后赶到的“120”救护车将4名中毒人员送往市人民医院急救。

至17时30分,最早下窖中毒的1名工人死亡,其余3人获救。

2 现场卫生学调查淹菜车间面积约200m2,室内通风良好,共有相邻排列的9只菜窖,池壁为砖头混泥土砌制。

每只菜窖容积28·6m3左右,其中有2只盛满已淹制4个月的榨菜。

8月10已清理好的2只菜窖池壁完整,池底清洗无积水,发生中毒的菜窖与盛满榨菜的2只窖相邻,两侧池壁有明显菜卤渗漏的痕迹,窖底已有8cm深的菜卤积液,窖口可以明显闻到“臭鸡蛋”气味,事故发生后2h现场检测H2S、CO2、CO浓度见表1。

表1 菜窖及淹菜车间空气有害物质检测结果表(mg/m3)二讨论蔬菜腌制有机物腐败过程中可产生H2S、CO2、NH3等有害物质,由于中毒菜窖中有菜卤积液,H2S等有害气体挥发沉积在窖底,现场检测中毒窖池H2S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倍,是其它已清洗无积液菜窖的25倍,所以结合中毒人员症状确定本次中毒事故为急性硫化氢中毒。

急性硫化氢中毒健康宣讲

急性硫化氢中毒健康宣讲

5.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注意 事项
5.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注意事项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设 备和排气系统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注意逃生路线:熟悉工作场所的逃生路 线和应急设施,并随时牢记。
6. 结束语
6. 结束语
急性硫化氢中毒是一种严重的中毒事件 ,我们必须加强预防意识,采取正确的 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急性硫化氢中毒健康宣 讲
目录 1. 硫化氢中毒的介绍 2. 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症状 3.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措施 4. 若发生硫化氢中毒时的急救措施 5.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注意事项 6. 结束语
1. 硫化氢中毒的介绍
1. 硫化氢中毒的介绍
什么是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是一种具有 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吸入过量可引 发中毒症状。 主要危害: 硫化氢中毒可能对呼吸系统 、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造成损害 。
1. 硫化氢中毒的介绍
高危职业: 某些职业如污水处理工、矿 工、化工工人等接触硫化氢的风险比较 高。
2. 急性硫化氢中毒状: 呼吸急促、咳嗽、喉咙 痛等。 神经系统症状: 头晕、头痛、意识丧失 等。
2. 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症状
心血管系统症状: 心慌、胸闷、心律不 齐等。
谢谢您的观赏 聆听
3.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措施
3. 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硫化氢有关知识 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意识,增强预防意 识。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在高风险环境中必 须佩戴合适的呼吸器、防护面罩、防护 服等。
4. 若发生硫化氢中毒时的 急救措施
4. 若发生硫化氢中毒时的急救措施
迅速撤离:立刻离开污染现场,到空气 流通处呼吸新鲜空气。 呼叫急救:拨打急救电话,告知发生硫 化氢中毒事件,寻求专业医疗救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本规范由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批准。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德鸿、江朝强、王祖兵、余晨、王佩丽、徐孝华、周伟民、刘移民、杨磊、王建新、李霖、齐放、侯强、卢伟。
附录B(规范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中医学常规检查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附录D(资料性附录)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验方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
GBZ94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healthsurveillance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科普知识

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科普知识

预防硫化氢中 毒
预防硫化氢中毒
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及时 清除积聚的硫化氢气体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 具、防护手套等
预防硫化氢中毒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直接接触硫化 氢
急救注意事项
急救注意事项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告知医生症状 和状况 给予患者吸氧和抗过敏药物,以缓 解症状
急救注意事项
急性硫化氢中 毒的科普知识
目录 了解硫化氢 急性硫化氢中毒症状 应急处理措施 预防硫化氢中毒 急救注意事项
了解硫化氢
了解硫化氢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臭 味的有毒气体 在工业生产和一些自然环境中都可 能存在硫化氢
了解硫化氢
硫化氢主要通过吸入进入人体,也可以 通过皮肤接触吸收
急性硫化氢中 毒症状
急性硫化氢中毒症状
呼吸系统症状:呼吸困难、喉 咙疼痛、咳嗽等 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 恶心、呕吐等
急性硫化氢中毒症状
眼睛和皮肤刺激:眼睛红肿、皮肤瘙痒 、发红等
应急处理措施
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离开中毒地点,并迅速到达通 风良好的地方 若呼吸受阻,需进行人工呼吸或使 用呼吸设备
应急处理措施
若有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受 影响部位

3.1.7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1.7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ICS 13.100C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05月14日发布,自2014年10月0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 188—2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5.2.2、5.4.4、5.5.5、5.6.5、5.7.4、5.8.2、5.9.4、5.10.2、5.12.2、5.13.2、5.14.2、5.15.2、5.17.2、5.22.2、5.24.2、5.25.2、5.27.2、5.29.4、5.34.2、5.36.2、5.37.2、5.38.2、5.43.2、5.46.2、5.47.2、5.48.2、5.49.4、5.51.2、5.52.2、5.55.2、5.58.4、6.1.4、6.2.4、6.3.5、6.4.4、7.4.5、8.2.2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GBZ 188—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删除原总则中“责任与义务”;——将离岗后医学随访改为离岗后健康检查。

增加了焦炉逸散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离岗后的健康检查,删除了三硝基甲苯离岗后的健康检查。

离岗后的健康检查修改为推荐性;——取消了原标准中有关化学物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的各项检查,原则上修改为:有慢性肝脏毒性的化学物质,上岗前实验室检查项目中必检肝功能,选检肝脾B超;相应增加在岗期间的生物学监测频次,即项目中每半年检查肝功能1次,健康体检每年1次;——进一步严格职业禁忌证的范围,特别是只有急性中毒的化学物的职业禁忌证;——部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为推荐性的,健康检查周期由2年改为3年;——增加接触焦炉逸散物和有机粉尘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删除原附录C、原附录D,增加附录C(规范性附录)粉尘作业人员胸部数字X射线摄影(DR摄片)技术要求;——增加附录E(资料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编制指南。

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

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

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
*导读:本文向您详细介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常用的急性硫化氢中毒检查项目有哪些。

以及急性硫化氢中毒如何诊断鉴别,急性硫化氢中毒易混淆疾病等方面内容。

*急性硫化氢中毒常见检查:
常见检查:职业病检查项目、血液硫化血红蛋白、血红蛋白、血常规
*一、检查:
1.血液中硫化氢或硫化物含量增高可作为吸收指标,但与中毒严重程度不一致,且其半减期短,故需在停止接触后短时间内采血。

2.尿硫代硫酸盐含量可增高,但可受测定时间及饮食中含硫量等因素干扰。

3.血液中硫血红蛋白(sulfhemoglobin,SHb)不能作为诊断指标,因硫化氢不与正常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硫血红蛋白,后者与中毒机制无关;许多研究表明硫化氢致死的人和动物血液中均无显著的硫血红蛋白浓度。

*以上是对于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方面内容的相关叙述,下面再来看看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如何鉴别诊断,急性
硫化氢中毒易混淆疾病。

*急性硫化氢中毒如何鉴别?:
*一、鉴别:
事故现场发生电击样死亡应与其他化学物如一氧化碳或氰化物等急性中毒,急性脑血管疾病,心肌梗死等相鉴别,也需与进入含高浓度甲烷或氮气等化学物造成空气缺氧的环境而致窒息相鉴别,其他症状亦应与其他病因所致的类似疾病或昏迷后跌倒所致的外伤相鉴别。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就是为您介绍的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做哪些检查,急性硫化氢中毒如何鉴别等方面内容,更多更详细资料请关注疾病库,或者在站内搜索“急性硫化氢中毒”了解更多,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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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诊断标准GBZ 71-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GBZ 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GBZ 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4-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GBZ 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78-2002 职血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GBZ 79-2002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GBZ 80-2002 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GBZ 81-2002 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GBZ 82-2002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 83-2002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GBZ 84-2002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GBZ 85-2002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 86-2002 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GBZ 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 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GBZ 89-2002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 89-2007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 90-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 91-2002 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GBZ 92-2002 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GBZ 93-2002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 96-2002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97-2002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0-2002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GBZ 101-200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2-2002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3-2002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 113-2002 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13-2006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14-2002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2006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 116-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7-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 119-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1-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22-2002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23-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2-2002 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5-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GBZ 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44-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计GBZ 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GBZ 147-2002 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GBZ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计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Z 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Z 150-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GBZ 152-2002 γ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标准GBZ 153-2002 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GBZ 154-2002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GBZ 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Z 15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及内容GBZ 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GBZ/T160.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GBZ/T160.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GBZ/T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GBZ/T160.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镉及其化合物GBZ/T160.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钙及其化合物GBZ/T160.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GBZ/T160.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GBZ/T160.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GBZ/T160.1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GBZ/T160.1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GBZ/T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GBZ/T160.1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GBZ/T160.1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GBZ/T160.1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GBZ/T160.1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GBZ/T160.1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GBZ/T160.1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GBZ/T160.1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GBZ/T160.1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GBZ/T160.2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GBZ/T160.2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GBZ/T160.2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锡及其化合物GBZ/T160.2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GBZ/T160.2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GBZ/T160.2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GBZ/T160.2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锆及其化合物GBZ/T160.2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硼及其化合物GBZ/T160 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160.2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3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GBZ/T160.3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GBZ/T160.3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氧化物GBZ/T160.3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160.3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GBZ/T160.3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GBZ/T160.3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160.3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8—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160.39—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160.4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混合烃类化合物GBZ/T160.4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苯类化合物GBZ/T160.4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4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4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GBZ/T160.4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160.48—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160.4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GBZ/T160.5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GBZ/T160.5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160.51—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160.5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160.5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160.5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GBZ/T160.5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160.54—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160.5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GBZ/T160.5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GBZ/T160.5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GBZ/T160.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羧酸类化合物GBZ/T160.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GBZ/T160.6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基卤类化合物GBZ/T160.6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160.6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3—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GBZ/T160.6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GBZ/T160.6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GBZ/T160.68—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GBZ/T160.6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胺类化合物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GBZ/T160.7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硝基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GBZ/T160.7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杂环化合物GBZ/T160.7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GBZ/T160.7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氯农药GBZ/T160.77—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氯农药GBZ/T160.7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GBZ/T160.78—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拟除虫菊酯类化合物GBZ/T160.7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GBZ/T160.8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醚类化合物GBZ/T160.83—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铟及其化合物GBZ/T160.84—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钇及其化合物GBZ/T160.8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碘及其化合物GBZ/T160 汇总GBZ 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2-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GBZ/T 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GBZ 165-200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GBZ 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 168-2005 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GBZ 170-2006 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 171-2006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T172-2006 牙釉质电子顺磁共振剂量重建方法GBZ 173-2006 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GBZ 174-2006 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5-2006 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6-2006 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 177-2006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8-2006 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79-2006 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180-2006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 181-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GBZ/T 182-2006 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GBZ/T 183-2006 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GBZ/T 184-2006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 185-2006 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GBZ 186-2006 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7-200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正式版)图片版本:word版本:PDF版本:GBZ189.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超高频辐射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激光辐射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微波辐射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紫外辐射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7-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手传振动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10-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189.1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时的心率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89.2-189.11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标准WORD版本(正式版)GBZ/T 189.1-2007 作业场所物理因素测第一部分:超高频辐射(正式版) GBZ/T 192.1-2007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正式版) 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二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三部分:粉尘分散度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四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2.5-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五部分:石棉纤维浓度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3-2007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正式版)GBZ/T 195-2007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正式版)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7-2007 职业病危害控评导则(正式版)图片版本:word版本:GBZ/T 198-2007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正式版) GBZ/T 199-2007 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正式版)GBZ/T 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图片版本:GBZ/T 204-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图片版本: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图片版本:GBZ/T206-2007 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GBZ 207-2008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T208-2008基于危险指数的放射源分类富不贵只能是土豪,你可以一夜暴富,但是贵气却需要三代以上的培养。

硫化氢危害与防护

硫化氢危害与防护

硫化氢中毒与防护全世界硫化氢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在我国,硫化氢中毒排职业急性中毒的第二位,仅次于一氧化碳中毒。

理化性质:硫化氢是含硫有机物分解或金属硫化物与酸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气体。

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有臭鸡蛋味,但极高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

相对密度1.189(气体),比空气重,易挥发。

职业接触:硫化氢很少用于工业生产中,一般作为某些化学反应和蛋白质自然分解过程的产物以及某些天然物的成分和杂质,而经常存在于多种生产过程中以及自然界中。

如采矿和有色金属冶炼。

煤的低温焦化,含硫石油开采、提炼,橡胶、制革、染料、制糖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

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粪池、污物沉淀池、城市下水道内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在以上地方作业时,应特别警惕硫化氢中毒。

还有天然气、火山喷气、矿泉中也常伴有硫化氢存在。

硫化氢可溶于水及油类中,有时可随水或油类流至远离发生源处,而引起意外中毒。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MAC(最高容许浓度)---10 mg/ m3毒作用机理: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临床表现:按吸入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临床表现轻重不一。

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

1.眼粘膜刺激:双眼刺痛、流泪、畏光、结膜充血、灼热、视力模糊、角膜水肿等。

2.神经症状:头痛、头晕、乏力、动作失调、烦躁、面部充血、共济失调、谵妄、抽搐、昏迷、脑水肿、四肢绀紫以及惊厥和意识模糊。

3.呼吸道症状:流涕、咽痒、咽痛、咽干、皮肤粘膜青紫、胸闷、咳嗽剧烈、呼吸困难、有窒息感。

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肺炎、喉头痉挛和呼吸麻痹。

4.重度中毒症状:血压下降、心律失常、心肌炎、肝肾功能损害等。

还有人可有神经衰弱和前庭器官功能障碍等后遗症。

5.“电击样”中毒:部分患者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硫化氢浓度极高(1000mg/m3以上)的环境中,如地窖、下水道等不通风的地方时,还未等上述症状出现,即可象遭受电击一样突然中毒死亡。

职业卫生部分(几种常见化学物中毒临床分析)

职业卫生部分(几种常见化学物中毒临床分析)

剧毒类 LD50
小于10
甲拌磷 久效磷
对硫磷
内吸磷
高毒类 LD50
10-100
甲胺磷 甲基对硫磷
敌敌畏 氧化乐果
中毒类 LD50 甲基内吸磷
100-1000 乐果
敌百虫
低毒类 LD50 稻瘟净
1000以上 马拉硫磷 杀螟松
有机磷中毒临床分析
有机磷杀虫剂可以经呼吸道、消化道、完整皮肤和黏膜进入 人体
急性中毒
接毒24小时之内发病
亚急性中毒
接毒介于24小时——3个月之间 发病
慢性中毒
接毒3个月以上发病
3 按临床表现、生物标志物浓度、预后分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总论
中毒临床特点与严重程度的决定因素
1 毒物种类
2 剂量-效应关系
3 靶器官受损程度
4 个体特质
年龄 性别 遗传
免疫力
5 防护意识
总论
四 中毒的预防 1 加强毒物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2 加强毒物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多环节科学管理 3 加强毒物市场监管 4 早发现、早识别、早报告、早治疗
少见
口腔-牙龈炎
多见
肾脏损害
少数有
脱发
可见
常见重金属中毒
诊断依据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 中度中毒 重度中毒 慢性中毒 轻度中毒 中度中毒 重度中毒
GBZ
89-2007
常见重金属中毒
鉴别诊断 口腔疾病 帕金森综合征
常见重金属中毒
尿汞测定——尿汞反映近期汞接触水平
正常人尿汞参考值
常见重金属中毒的处置
汞中毒 急性中毒者,尽快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 口服汞盐中毒者,尽快口服牛奶、豆浆、蛋清 但不能洗胃 服汞者可以用0.2%-0.5%活性炭洗胃,50%硫酸镁导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硫化氢防护管理规定一、总则1.1目的为做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

1.3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3.4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1.3.5 GB 8789—1988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3.6国家安监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1.3.7国家安监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1.4术语和定义1.4.1硫化氢中毒:是指在生产环境中长时间或短时间接触硫化氢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身体器官发生不适或疾病。

1.5工作职责1.5.1 HSSE部1.5.1.1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硫化氢个人防护的安全教育培训。

1.5.1.2负责硫化氢防护的检查监督管理。

1.5.2生产厂(中心)1.5.2.1负责各岗位硫化氢个人防护的安全教育培训。

1.5.2.2负责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的使用管理。

1.5.2.3负责硫化氢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5.2.4负责现场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的使用管理。

二、工作规定2.1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1.1存在硫化物的生产装置、生产厂(中心),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在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动态硫化氢分布图,掌握硫化氢分布点、浓度和流量。

2.1.2加强脱硫、硫回收装置的安全管理,保证脱硫和硫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严禁无组织排放,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防止硫化氢泄漏对岗位员工及周边村民造成伤害。

2.1.3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做燃料。

加热炉、锅炉所用燃料油(气)应控制硫含量在设计水平以下。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A.3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分级以主要靶器官中枢神经系统和吸呼系统的临床表现作为主要依据,意识障碍的分级参照GBZ76。因为硫化氢可以引起多脏器损害,在中、重度中毒,除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外常可伴心脏的损害或肝脏的损害,特别是心脏的损害近年报道较多,主要表现为心电图出现ST下移和T波低平或倒置、束支阻滞、室性早搏、I-Ⅱ°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伴窦性心动过速、少数“心梗”图形,以及心肌酶谱异常。当出现心脏或肝脏的损害时其诊断分级与治疗,参照GBZ74和GBZ59处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医院(职业病防治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医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葫芦岛市锦西炼化总厂医院、安庆石化总厂卫生处职业病防治所、茂名石化公司医院。
在接触硫化氢的职业活动中可引起急性中毒。为保护接触者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急性硫化氢中毒,曾发布了GB8789—1988。
修订后的标准突出了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特点。根据硫化氢毒作用的主要靶器官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程度进行了诊断分级修改,对硫化氢引起的其他常见脏器如心、肝的损害列入标准的附录A。标准也肯定了高压氧对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治疗作用,特别是有中、重度意识障碍的病人。按GB/T16584.2—1997《职业病诊断标准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作文字与结构的改动。在诊断体系上与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5部分:急性职业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4《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6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疾病诊断标准》和GBZ78《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4部分: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相衔接,使诊断更明确、合理,便于应用。

职业中毒诊断新标准

职业中毒诊断新标准

2 GBZ68-2008 职 业 性 苯 中 毒 诊 断 标 准 2008-12-1 2008-12-1 (代替.GBZ68-2002)
3 GBZ91-2008 职 业性 急性酚 中毒诊 断标 2008-6-6 2008-6-6 准(代替.GBZ91-2002)
4 GBZ92-2008 职 业 性 高 原 病 诊 断 标 准 2008-12-1 2008-12-1 (代替.GBZ92-2002)
1、磷中毒 2、慢性砷中毒 3、急性砷化氢中毒 4、工业性氟病 5、急性氯气中毒 6、急性光气中毒 7、急性氨中毒 8、急性氮氧化合物中毒 9、急性二氧化硫中毒 10、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1、急性硫化氢中毒 12、急性磷化氢中毒 13、 二硫化碳中毒
4
有机化合物中毒(24)
1、苯中毒 2、急性甲苯中毒 3、慢性正己烷中毒 4、急性溴甲烷中毒 5、急性二氯乙烷中毒 6、急性四氯化碳中毒 7、氯乙烯中毒 8、急性三氯乙烯中毒 9、慢性氯丙烯中毒 10、急性氯丁二烯中毒
01
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 2009 -03- 2 00 8 - 11-
准(代替.GBZ51-2002)
16
01
职 业 诊 断 名 词 术 语 ( 代 2009-03- 2008-11-
替.GBZ157-2002)
16
01
16
三、学习常用的职业中毒诊断 新标准
替.GBZ70-2002)
16
01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 2009 -03- 2 00 8 - 11-
系 统 疾 病 诊 断 标 准 ( 代 16
01
替.GBZ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 2009 -03- 2 00 8 - 11-

国家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大全

国家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大全

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一览表GBZ 39-2002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GBZ 40-2002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 42-2002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 43-2002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GBZ 44-2002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GBZ 45-2002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GBZ 46-2002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GBZ 47-2002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GBZ 48-2002金属烟热诊断标准GBZ 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50-2002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 51-2009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 52-2002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GBZ 53-2002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GBZ 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 55-2002职业性座疮诊断标准GBZ 56-2002棉尘病诊断标准GBZ 57-2008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GBZ 58-2002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GBZ 59-2002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 60-2002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GBZ 61-2002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GBZ 62-200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GBZ 63-2002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GBZ 64-2002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 65-2002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GBZ 66-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GBZ 67-2002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GBZ 68-2008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GBZ 69-2002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GBZ 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GBZ 71-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GBZ 72-2002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GBZ 73-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4-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GBZ 75-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7-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78-2002职血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GBZ 79-2002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GBZ 80-2002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GBZ 81-2002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GBZ 82-200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 83-2002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GBZ 84-2002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GBZ 85-2002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 86-2002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GBZ 87-2002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GBZ 88-2002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GBZ 89-2007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GBZ 90-2002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 91-2008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GBZ 92-2008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GBZ 93-2002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 95-2002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 96-2002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97-2009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GBZ 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 99-200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0-2002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GBZ 101-2002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2-2007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3-2007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4-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02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 107-2002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8-2002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GBZ 109-2002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GBZ 110-2002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 111-2002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GBZ 112-20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5-2002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 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8-2002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 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1-2002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22-2006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放射防护标准GBZ 123-2006汽车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4-2002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9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9-2002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 131-2002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2-2008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33-2009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4-2002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5-2002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36-2002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 138-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9-2002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40-2002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GBZ 141-2002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2-2002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 143-2002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T 144-2002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T 145-2002个人胶片剂量计GBZ/T 146-2002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GBZ/T 147-2002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GBZ/T 148-2002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计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Z/T 149-2002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Z/T 150-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T 151-2002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GBZ/T 152-2002γ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GBZ/T 153-2002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GBZ/T 154-2006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GBZ/T 155-2002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Z/T 156-20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及内容GBZ/T 157-2009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60.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GBZ/T 160.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GBZ/T 160.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GBZ/T 160.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GBZ/T 160.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镉及其化合物GBZ/T 160.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钙及其化合物GBZ/T 160.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GBZ/T 160.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GBZ/T 160.1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GBZ/T 160.1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GBZ/T 160.1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GBZ/T 160.1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GBZ/T 160.1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GBZ/T 160.1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GBZ/T 160.1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GBZ/T 160.1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GBZ/T 160.1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GBZ/T 160.1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GBZ/T 160.2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GBZ/T 160.2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GBZ/T 160.2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锡及其化合物GBZ/T 160.2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GBZ/T 160.2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GBZ/T 160.2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GBZ/T 160.2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锆及其化合物GBZ/T 160.2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硼及其化合物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 160.2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 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磷化合物GBZ/T 160.3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GBZ/T 160.3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氧化物GBZ/T 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 160.3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GBZ/T 160.3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GBZ/T 160.3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 160.3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 160.3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39-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烯烃类化合物GBZ/T 160.4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混合烃类化合物GBZ/T 160.4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GBZ/T 160.4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 160.4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苯类化合物GBZ/T 160.4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 160.4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4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GBZ/T 160.4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 160.4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类化合物GBZ/T 160.5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GBZ/T 160.51-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酚类化合物GBZ/T 160.5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醚类化合物GBZ/T 160.5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GBZ/T 160.54-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 160.5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 160.5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GBZ/T 160.5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GBZ/T 160.5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GBZ/T 160.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羧酸类化合物GBZ/T 160.6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GBZ/T 160.6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基卤类化合物GBZ/T 160.6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 160.6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GBZ/T 160.6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GBZ/T 160.68-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腈类化合物GBZ/T 160.6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胺类化合物GBZ/T 160.7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乙醇胺类化合物GBZ/T 160.7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GBZ/T 160.72-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GBZ/T 160.7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硝基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7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GBZ/T 160.75-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杂环化合物GBZ/T 160.7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GBZ/T 160.7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氯农药GBZ/T 160.7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拟除虫菊脂类农药GBZ/T 160.7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GBZ/T 160.8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GBZ/T 160.8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GBZ/T 160.82-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醇醚类化合物GBZ/T 160.8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铟及其化合物GBZ/T 160.84-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钇及其化合物GBZ/T 160.85-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碘及其化合物GBZ/T161-2004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162-2004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GBZ/T163-20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GBZ/T164-2004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GBZ 165-200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6-2005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GBZ 167-2005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 168-2005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9-200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GBZ/T 170-2006 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T 171-2006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T 172-2006 牙釉质电子顺磁共振剂量重建方法GBZ/T 173-2006 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GBZ 174-2006 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5-2006 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6-2006 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 177-2006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8-2006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卫生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 181-200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GBZ/T 183-2006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GBZ/T 184-2006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 185-2006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GBZ 186-2007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7-2007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 189.2-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 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4-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T 189.5-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T 189.6-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 189.10-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 190-2007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GBZ/T 191-2007 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G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3-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5-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 石棉纤维浓度GBZ/T 193-2007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硫化氢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硫化氢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当心中毒注意防火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戴防护镜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
(臭蛋味)。

溶于水。

与碱
发生放热中和反应。

气体相对密度:1.19
爆炸极限:4.0%~46.0%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应急处理

护措施标准限值:MAC 10mg/m ³
工作场所存在硫化氢,对身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硫化氢
密闭作业,局部抽风排毒,佩戴防毒面罩。

大量使用时应着防护服,有溅出危险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尽量减少皮肤接触。

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明火。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危害因素分类:化学因素类(高毒)。

侵入途径: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健康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支气管肺炎,意识障碍等。

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
肿、心肌损害、多脏器衰竭。

眼部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

高浓度
(1000mg /m ³以上)吸入可发生猝死。

危害后果: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

易燃气体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举报电话: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

职业病中毒与急性职业病中毒的急诊

职业病中毒与急性职业病中毒的急诊

急性氨中毒继发感染:
氨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使组织蛋白变性,脂肪组织皂化,导致组织溶解性坏死,极易引起继发感染,严重者导致肺脓疡,败血症,是死亡的重要原因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是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后,引起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临床表现包括胆碱能兴奋或危象、及其后可能发生的中间期肌无力和迟发性神经病三类全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彻底冲洗污染的眼和皮肤。 保持呼吸道通畅:可给予支气管解痉剂、 早期防治肺水肿:可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 合理氧疗。 积极预防控制感染,及时、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继发症。 眼、皮肤灼伤治疗
急性氨中毒皮肤灼伤: 氨能溶解蛋白质和胶元,并能皂化脂肪,使组织脱水,皂化时产生热量,使深层组织继续坏死,通常在深2度以上。溶解性坏死使创面加深,创面更易感染。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毒性特点: 无色无味无刺激,任何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均可产生 由呼吸道吸入,通过肺弥散 一氧化碳的体内储存:正常人HbCO浓度为5%-10% 内源产生:红细胞自然凋亡分解 外源产生:汽车排放废气,燃气热水器事故,矿井事故,洞库内中毒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
有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接触史 ◆临床表现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轻重与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接触时间长短、患者的健康情况有关,通常分为三度:
抢救、治疗原则以对症及支持疗法为主,积极防治脑水肿、肺水肿,早期、足量、短程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对中、重度中毒,有条件者应尽快安排高压氧治疗。
迅速脱离现场,吸氧、保持安静、卧床休息,严密观察,注意病情变化。
急性硫化氢中毒现场救助
急性硫化氢中毒猝死率高,救助者应注意自身防护,避免发生多人急性硫化氢中毒或猝死。 救助者应避免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硫化氢中毒临界值

硫化氢中毒临界值

硫化氢中毒临界值
硫化氢中毒的临界值取决于暴露时间和浓度。

根据美国职业安全
与健康管理局(OSHA)的标准,硫化氢的可接受暴露限值(PEL)为10 ppm(每百万份气体中的份量)。

在短期暴露情况下(不超过15分钟),PEL为15 ppm。

然而,硫化氢的中毒临界值可以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在高浓
度硫化氢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以下症状:
1. 10-50 ppm:轻度刺激性症状,如眼睛刺痛、咳嗽、喉咙痛。

2. 50-100 ppm:中度刺激性症状,如严重喉咙痛、咳嗽、气喘、气短、胸闷、头痛、恶心、呕吐。

3. 100 ppm以上:高浓度下,症状会迅速恶化,可能导致眩晕、昏迷、呼吸困难、心脏停跳等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确保安全,会议厅、实验室、化工厂等存在硫化氢泄
漏风险的场所一般会采取措施,例如提供通风系统和仪器监测装置,
以确保硫化氢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度。

硫化氢中毒与控制

硫化氢中毒与控制
影。
硫化氢中毒的临床表现〔续〕
4.重度中毒:接触浓度700mg/m3以上,接触时间15-60 min,即可发生急性重度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 病症最为突出,出现各种类型临床表现。
● 中毒数秒或数分钟后发生头痛、心悸,进而出现谵妄、骚动、抽搐,很快进入昏迷状态。抽搐和昏 迷可持续数小时,有时可反复发作。最后可因呼吸停顿或心脏麻木死亡。
8·医药:磺胺类药、发酵法抗生素、氨苯硫脲、维生素B1 、硫酸锌等消费过程中,均可产生大 量硫化氢气体。
9·制酸:盐酸和硫酸在精制时,需向酸中通入硫化氢,以形成重金属盐沉淀,从而除掉酸中金属 离子,此过程中常逸出大量硫化氢。
10·煤气工业: 在粗制的煤气中可有大量硫化氢气体产生。
〔二〕来自石油工业
● 肺水肿; ● 碎死;
● 多脏器衰竭。
〔五〕硫化氢对人体的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废硫化氢可致嗅觉减退,关于是否引起慢性中毒尚有争论。有人认为可引起慢性中毒 。有人认为是细微的急性或亚急性中毒。
1.神经系统病症:主要为头痛,头晕、乏力、易疲倦、易怒、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神经衰弱综 合症。尚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的可能,如感觉障碍、多汗、手掌潮湿、持久的红色皮肤划痕等。
● 发生中毒性细支气管炎或肺水肿,出现严重气急、胸闷、紫绀,咳粉红色泡沫痰。
● 假设吸入极高浓度〔› 1000mg/m3 〕时,可立即导致呼吸中枢麻木。吸入者几秒钟内突然倒地,瞬 息间呼吸停顿〔心脏仍可再搏动数分钟〕,即“电击样〞死亡。
● 少数病例在急性病症消失后不久〔1周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或眩晕、呕吐、眼球震颤、平衡失 调等病症。一般持续不长时间后消失。
12. 制定卫生平安操作规程;易发生H2S中毒的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 道和泄险区;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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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急性硫化氢中毒猝死率高,现场救助参照GBZ78处理。救助者应注意自身防护,这对避免多人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或发生猝死非常重要;中毒致呼吸停止者应尽量采用人工呼吸器,救助者应避免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以防止救助者发生中毒。
A.5治疗原则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可参照GBZ76和GBZ73处理,但有高压氧条件的地方,强调尽快同时作高压氧治疗。高压氧疗对防治脑水肿、肺水肿、促进昏迷病人的苏醒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病情“反跳”,高压氧治疗需要与支持、对症治疗相结合,其中早期、足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至关重要。
4接触反应
接触硫化氢后出现眼刺痛、羞明、流泪、结膜充血、咽部灼热感、咳嗽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表现,或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神经系统症状,脱离接触后在短时间内消失者。
5诊断分级标准
5.1轻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明显的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并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
b)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为主的多器官损害的全身性疾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A.3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分级以主要靶器官中枢神经系统和吸呼系统的临床表现作为主要依据,意识障碍的分级参照GBZ76。因为硫化氢可以引起多脏器损害,在中、重度中毒,除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外常可伴心脏的损害或肝脏的损害,特别是心脏的损害近年报道较多,主要表现为心电图出现ST下移和T波低平或倒置、束支阻滞、室性早搏、I-Ⅱ°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伴窦性心动过速、少数“心梗”图形,以及心肌酶谱异常。当出现心脏或肝脏的损害时其诊断分级与治疗,参照GBZ74和GBZ59处理。
6.1.3对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待呼吸、心跳恢复后,有条件者尽快高压氧治疗,并积极对症、支持治疗。
6.2其他处理
急性轻、中度中毒者痊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经治疗恢复后应调离原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16180附录)
GBZ59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54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
GBZ78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74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疾病诊断标准
3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吸人较大量硫化氢的职业接触史,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类似表现的疾病,方可诊断。
A.6动物实验证实,4-二甲基氨基苯酚(4-DMAP)对急性硫化氢中毒有解毒作用,但临床病例报道少,是否使用4-DMAP不作统一规定。
A.7接触硫化氢后出现急性眼结膜炎、角膜炎参照GBZ54处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医院(职业病防治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医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葫芦岛市锦西炼化总厂医院、安庆石化总厂卫生处职业病防治所、茂名石化公司医院。
GBZ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Hydrogen Sulfide Poisoning
自2002-5-1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8789—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本标准适用于接触硫化氢气体所致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并需注意与一氧化碳、氰和氰类化合物、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急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和脑血管意外等鉴别。
A.2引起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现场浓度如果无法测定,只要是患者所处环境的生产工艺流程可产生硫化氢,其后测得硫化氢气体,或患者当时闻到臭蛋味,此后出现神经系统症状,眼和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要考虑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可能性。
在接触硫化氢的职业活动中可引起急性中毒。为保护接触者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急性硫化氢中毒,曾发布了GB8789—1988。
修订后的标准突出了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特点。根据硫化氢毒作用的主要靶器官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程度进行了诊断分级修改,对硫化氢引起的其他常见脏器如心、肝的损害列入标准的附录A。标准也肯定了高压氧对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治疗作用,特别是有中、重度意识障碍的病人。按GB/T16584.2—1997《职业病诊断标准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作文字与结构的改动。在诊断体系上与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5部分:急性职业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4《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6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76《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疾病诊断标准》和GBZ78《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第4部分: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相衔接,使诊断更明确、合理,便于应用。
5.2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意识障碍表现为浅至中度昏迷;
b)急性支气管肺炎。
5.3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
b)肺水肿;
c)猝死;
d)多脏器衰竭。
6处理原则
6.1治疗原则
6.1.1迅速脱离现场,吸氧、保持安静、卧床休息,严密观察,注意病情变化。
6.1.2抢救、治疗原则以对症及支持疗法为主,积极防治脑水肿、肺水肿,早期、足量、短程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对中、重度中毒,有条件者应尽快安排高压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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