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关于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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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关于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培养方案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化,是人才培养的重要蓝图,是课程体系改革的体现,是培养学生素质和提升学生专业水平的框架,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规定学习任务的根本依据,是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的重要文本。为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按学分制教学管理的要求,对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以21世纪高等教育发展为先导,积极地吸收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构建适应社会人才多元化和学生发展多元化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学生还必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懂得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全面发展,重点是要为学生构设一个合理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为此,第一、在知识、能力、素质的关系上,要强调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要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将知识、能力内化为素质;第二、在基础教学与专业教学的关系上,要强调拓宽基础教学的内涵,改变教育内容偏窄、偏专的倾向,要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和基本素质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第三、要加强和改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教学环节,把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融合于教学的全过程之中。
(二)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关系。首先,要进行课程整合,根据培养目标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改变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防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加强同类专业课程内容和体系上统筹和协调;其次,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第三、要处理好课内教学和课外指导的关系,改变单纯重视课堂教学的倾向,通过
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育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科学地安排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的比例,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整体。
(三)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努力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大适应性,加强实践性,促进学生良好个性的发展。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要求,逐步构建起注重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为一体,富有时代特征的多样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任务为目标,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同时,结合我校各专业的办学历史、教学资源、生源质量等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地确定各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方案更具有前瞻性、地方性、适应性。为此:第一、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突出地方特色;第二、在重视各自专业教学的同时,应多关注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和训练;第三、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因材施教。要采取扩大选修课种类和数量、柔性地设置专业方向等措施,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科选修、主辅修、课外学术活动等多种教育形式和机会,促进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并达到个性发展与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第四、要增加和改进培养学生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并融于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尤其是应用型专业,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实践教学。
三、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基本内容:(1)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2)学制与学位;(3)学分;(4)课程设置(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专业实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结构比例);(5)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说明;(6)各学期周数总体安排表;(7)各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表。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文、理、工、农、经济、教育、管理等学科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专业教学、理论和应用研究及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
2、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了解和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具有艰苦务实、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良好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开拓
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能力,初步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胜任班主任工作。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能从事本学科理论与应用研究及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也能从事教学工作。
(3)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和能力,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履行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各专业可以而且应该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研究确立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并构设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体现本专业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学制与学位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专业学士学位。
专科专业学制二~三年。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
(三)课程设置、结构比例及说明
课程设置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各专业制定培养方案时应严格参照教育部的规定设置课程,其主要课程不得任意删减。
1、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四大课程模块构成:
(1)公共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军训与军事理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
(2)学科基础课程:包括一级学科平台课程和二级学科平台课程;
(3)专业方向课程:包括学科专业方向和师范类专业的教育科学专业方向课程;
(4)集中实践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设计(实践)、专业见习与实习、教育实习或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等。
在制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时,一般按四年制的进程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对同一专业目录下的不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制订,采取“2+2”方式:前两年按学科专业大类打通培养设置课程,主要安排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对相近专业可以共建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可采取“1+3”方式,第一学年集中学习共性课程;后期的课程由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专业培养要求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应体现模块式,由若干个课程链或课程组有机构成。
2、学时与学分基本要求
(1)学时总量:原则上本科文科≤2500学时,本科理科≤2600学时,专科文科≤2000学时,专科理科≤2100学时。文科类实践环节总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5%。理工科实践环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