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申办组织人员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前四部委联合下达的通知来看,曾经打擦边球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规范自己机构首要任务就是先申请办学许可证。但很多校长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下面咱们就聊聊办学资质申办组织人员的要求吧。
举办者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
学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组织机构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机构。其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
一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教育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证》,并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人员
1、专职管理人员(包括校长)不得少于3人;
2、会计:持有会计证(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注册资金
培训中心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在验资报告上体现);
以上是中科为带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将定期推荐相关内容,你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实时为您解答,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项目可以进入我们官网了解,你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也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及时回复您。
中科为集团旗下设有深圳市中科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为上市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第一阶段帮助客户完善企业资质认定,规范管理;第二阶段帮助客户获得政府扶持,银行贷款;第三阶段帮助客户推向资本市场,融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