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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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电子信箱: 传真号码:(一)单位基本信息表 号:1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 ]号填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说明:1.表中101项“单位性质”应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事业单位应填写3位代码。

分类代码如下:01 国家机关02 事业单位其中:021教育事业022科技事业023 文化事业024卫生事业025体育事业026其他03社会团体2•表中102项“建筑面积”应填写办公区建筑面积,不要计入住宅区面积或附属的 宿舍楼面积。

3•表中103项“用能人数”应填写办公区实际办公使用的总人数,包括各类编外人 员。

如准确用能人数难获取,请尽量准确的估算平均人数。

(二)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号:2表制表机关:国管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 ]号填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统计时间20 年月数量乙丙元1812升190元191千焦200元201平方米202吨标煤210元211甲费用九、煤油消耗量费用十、热力耗热量费用供热面积十一、其他能源消耗量费用说明:1.表中1702、1802项“其他用油”,应填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各种油消耗量。

2•表中200项“耗热量”,如未安装热计量表,则不用填写此项数据。

3•表中210项“其他能源”应填写样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消耗量请参照相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煤。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汇总代码数量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月曰(二)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年度月份用能单位建筑面积编制人数使用人数使用公车数量汽油车柴油车。

公共机构能耗指标详解

公共机构能耗指标详解

1.1建筑通用能耗指标针对XX建筑,建筑通用能耗指标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1.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 【总建筑面积】。

【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热量】、【单位建筑面积蒸汽量】、【单位建筑面积氧气量】的计算方式同上。

【单位建筑面积标煤量】:(电折标煤+热折标煤+气折标煤+其他能源折标煤)/【总建筑面积】。

1.1.2单位人均能耗【单位人均用电量】:总用电量/ 【总人数】。

【单位人均用水量】、【单位人均用热量】、【单位人均蒸汽量】、【单位人均氧气量】的计算方式同上。

【单位职工标煤量】:(电折标煤+热折标煤+气折标煤+其他能源折标煤)/【总人数】。

其中【总人数】= 全院正式人员数+ 物业人员数+ 外单位常驻进修人员数+ 住院人数1.2医院运行相关能耗指标1.2.1单位床位日能耗1.2.1.1指标定义按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计算的单位床位日能耗。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

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

1.2.1.2对应的能耗指标以及计算公式【单位床位日平均用电量】:总用电量/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用水量】:总用水量/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用气量】:总用气量/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蒸汽量】:总蒸汽量/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氧气量】:总氧气量/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标煤量】:(电折标煤+热折标煤+气折标煤+其他能源折标煤)/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能耗费用】:总能耗费用/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单位床位日平均成本】:(总能耗费用+总其他费用)/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1.2.1.3能耗指标含义以上8项用能指标含义是每天每个开放的床位平均用能量,以及平均费用和成本。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表4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表4

汤河镇 5108788
2012 公 共 机 构 数 量 ( 个 ) 1 1 建 筑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2 0.6 电 用 能 人 数 ( 人 ) 编 制 人 数 ( 人 ) 公 车 数 量 ( 辆 ) 5
消 耗 量 ( 万 千 瓦 时 ) 消 耗 量 ( 万 立 方 米 )
年 (第 1、2季度 3.4 季度、) 原煤 天然气
代 地区名称 码
编 制 数 量 ( 辆 )
汽 油 车 辆 ( 量 )
柴 油 车 辆 ( 辆 )
费 用 ( 万 元 )
费 用 ( 万 元 )
消 耗 量 ( 万 吨 )
费 用 ( 万 元 )
费 用 ( 万 元 )
消 耗 量 ( 万 升 )
费 用 ( 万 元 )
消 耗 量 ( 万 升 )
费 用 ( 万 元 )
消 耗 量 万 ( 万 立 方 米 )
上 半年、年)报 表 液化石油 气
消 耗 量 ( 吨 ) 费 用 ( 万 元 )

人工 煤气
消 耗 量 ( 万 立 方 米 ) 费 用 ( 万 元 )汽油柴油 Nhomakorabea煤油
耗 热 量 ( 万 千 焦 )
热力
供 热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其他 能源
消 耗 量 ( 吨 标 煤 ) 费 用 ( 万 元 )
消 耗 量 ( 万 升 )
费 用 ( 万 元 )
费 用 ( 万 元 )
甲 总计
乙 01
3 489
4 75
6
7
8
9
1.3
10
0.8
11
0.2
12
0.3
13
14
15
16

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填报说明

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填报说明

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填报说明一、指标解释(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二)单位地址:即单位的通讯地址。

(三)单位性质:应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事业单位应填写3位代码。

分类代码如下:01 国家机关02 事业单位其中:021 教育事业022 科技事业023 文化事业024 卫生事业025 体育事业026 其他03 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四)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02)填写,详见附录(三)部分。

(五)建筑面积:填写办公区建筑面积,职工住宅除外。

(六)用能人数:填写统计周期的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注册)人员和各类编外工作人员。

(七)能源资源种类:包括电、水、煤、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热力以及其他能源。

(八)热力:是指使用市政或区域集中热源,通过供热输配管道,为建筑提供热量的供热形式二、统计数据采集方法(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国管局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节能网()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

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5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表式 (5)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9)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10)(二)综合表式 (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6)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7)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0)五、实施方案 (23)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

---------------------------------------------------------------范文最新推荐------------------------------------------------------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为推进我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旗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决定在全旗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明确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二、统计工作职责(一)旗直属单位主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科室,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按时上报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各苏木镇(街道)主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门,承担本地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按要求报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机构主管公共机构节能的科室,负责1/ 19本单位及下级单位能源消耗统计汇总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报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也应依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各系统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并将统计汇总结果报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统计要求(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全国统计使用。

统计表为季报表,报送时间为季后5日前。

《市-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表》是检查各单位落实自治区公共机构-年节能计划的依据,各单位主管公共机构节能的部门应认真收集、填写、上报。

河南省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河南省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河南省《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实施方案 (2)第二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19)附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22)第一部分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一、制度说明(一)目的及意义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9〕27号)。

《统计制度》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属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其中所规定的指标涵义、调查范围、调查表式、统计代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

(三)统计方式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统计方式。

我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行能耗统计工作。

统计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共机构。

二、职责分工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事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实施。

(一)省事管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省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1、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部门、各单位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省事管局负责。

2、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201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5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表式 (5)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6)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8)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9)(二)综合表式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10)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12)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4)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15)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7)五、实施方案 (20)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值及计算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综合能耗、电能、水及公务用车油耗的统计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能耗量的计算与考核,其中医院、学校按照相应的能耗限额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法,然而,鼓励根据本方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

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指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将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消耗的综合能耗。

公共机构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消耗的总电量。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公共机构人均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所消耗的电量。

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消耗的燃油量。

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百公里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每行驶百公里油耗。

报告期按年度确定报告期。

4公共机构能耗限额额限定值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见下表。

(附件)青海省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通知

(附件)青海省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通知

附件1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号:国管节能基1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06号(单位盖章): 2020 年有效期至:2022年8月001 单位详细名称:002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3 机构类型:004 行业代码:005单位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县(市、区、旗) 乡(镇)街(村)门牌号007 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008 联系电话:010 其他: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20 年 3 月27 日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需填写其中一项。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表号:国管节能基2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06号(单位盖章): 2020 年 3 月有效期至:2022年8月续表说明: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填表人指本单位具体负责填写能耗统计报表的人员。

附件3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表号:国管节能基3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单位盖章):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06号数据中心名称: 2020 年 3 月有效期至:2022年8月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说明:1.本报表由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单位,逐一对每个机房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值及计算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综合能耗、电能、水及公务用车油耗的统计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能耗量的计算与考核,其中医院、学校按照相应的能耗限额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法,然而,鼓励根据本方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3.1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

3.2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指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将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3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4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消耗的综合能耗。

3.5公共机构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消耗的总电量。

3.6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3.7公共机构人均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所消耗的电量。

3.8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消耗的燃油量。

3.9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百公里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每行驶百公里油耗。

3.10报告期按年度确定报告期。

4公共机构能耗限额额限定值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见下表。

表1 公共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kg ce/m2·a)单位建筑面积电耗(kWh/m2·a)人均综合能耗(kg ce/人·a)人均综合电耗(kWh/人·a)百公里油耗(L/100km)≤20 ≤58 ≤430 ≤2450 ≤155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5.1统计范围5.1.1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批2011年7月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基层表式 (4)1、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4)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5)(二)综合表式 (7)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情况 (7)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情况 (8)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情况 (9)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3)五、实施方案 (16)六、附录 (19)(一)台账 (19)1、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台账 (20)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21)(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4)一、总说明(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操作手册(统计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操作手册(统计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操作手册(统计员)一、系统概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是为了帮助统计员更高效地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而设计的。

该系统集成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数据分析和报告等功能,旨在提高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登录与权限1. 登录系统:打开浏览器,输入系统地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 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分配统计员的权限,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数据分析和报告等。

三、数据录入1. 数据录入界面:登录后,统计员可以进入数据录入界面,选择相应的能源资源类型(如电力、水、燃气等)进行数据录入。

2. 数据录入要求:统计员需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录入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包括消费量、消费时间、消费地点等信息。

四、数据审核1. 数据审核界面:统计员可以进入数据审核界面,对已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

2. 数据审核要求:统计员需仔细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

五、数据分析1. 数据分析界面:统计员可以进入数据分析界面,对已审核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数据分析功能:系统提供了多种数据分析功能,如趋势分析、对比分析、异常值分析等,帮助统计员更好地了解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六、报告1. 报告界面:统计员可以进入报告界面,选择相应的报告模板,能源资源消费报告。

2. 报告要求:统计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注意事项1. 数据安全:统计员需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2. 数据备份: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问题反馈: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馈,以便及时解决。

八、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为统计员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数据处理工具,希望统计员能够充分利用该系统,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系统管理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操作手册(统计员)九、常见问题解答1. 如何修改已录入的数据?答:在数据审核界面,找到需要修改的数据,“编辑”按钮,进行修改后保存。

关于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问题的探讨

关于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问题的探讨

关于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问题的探讨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采集中遇到的几种情况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表分“单位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两种报表,其中单位基本信息表主要统计建筑面积、用能人数和公车数量等指标,相对比较简单,数据采集也比较容易,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主要统计电、水、原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汽油、柴油、煤油、热力、其他能源的消耗量和费用,相对比较复杂,数据采集过程中常常遇到“是否计量和如何计量”与“是否付费和如何付费”交织形成的多种情况,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主要类型:1、计量付费。

公共机构能耗量和能耗费用能够从能源资源供应部门出具的有效票据或者计量装置上直接读取、采集,大多数公共机构能耗都属于这种类型。

2、计量不付费。

有的公共机构安装了能耗计量表,能够统计相应的能耗量,但是没有支付相关的能耗费用。

例如,某公共机构安装了水表,但是水厂免收该公共机构水费。

3、不计量付费。

有的公共机构没有安装能耗计量表,按照约定方式支付能耗费用,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一是费用包干。

有的公共机构和能源资源供应部门约定一定期限(每月、每季度或者每年)固定能耗费用而不限定能耗量,例如,某乡镇水厂向其乡镇所在地各单位每年收取固定水费而不限量供应自来水。

二是费用分摊。

主要是在集中办公区,能源资源供应部门按总表计量向某一公共机构收取费用,而这个公共机构并不是按分表计量方式(比如采取面议协商、接人头分摊或者按建筑面积分摊等方式)向其他公共机构收取费用。

4、不计量不付费。

有的公共机构没有安装能耗计量表,也没有支付相关能耗费用,主要有如下四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

有的公共机构自建能源资源供应设施,例如,许多乡镇公共机构引山泉水或者自建水井抽水作为生活用水。

二是免费使用。

有的能源资源供应部门免费向某些公共机构提供相关的能源资源。

例如,有的乡镇水厂为公益性单位,免费向当地居民和公共机构提供自来水。

三是费用转嫁。

有的公共机构将相关的能耗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支付,例如,有的公共机构直接使用下属单位的水、电或者将公车燃油发票直接交由下属单位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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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
2009年1月
目录
一、填表说明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一)单位基本信息
(二)资源消耗状况
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
填表说明
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加强能源资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报表。

一、总体要求
(一)本报表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各级公共机构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二)本报表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量。

(三)本报表统计对象:全国各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本报表统计范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五)本报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

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为基础表,由各公共机构填写,并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为综合表,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填写,并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六)报送要求:统计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以是月报、季报。

各地报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统计频率为年报,报送时间为统计年度的次年4月30日前。

(七)本报表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可根据需要,在本报表中增加个别指标,但
不得改变本报表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八)本报表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8年各地能耗统计年报使用本表。

(九)本表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指标解释
(一)单位地址:即单位的通讯地址。

(二)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三)建筑面积:按照有法律效力的数据为准,如房产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

(四)能源资源种类:包括电、水、煤、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集中供热耗热量、太阳能集热板以及其他能源。

三、相关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一)电耗数据采集方法
电耗数据采集方法有两种方式: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电耗。

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二)水耗数据采集方法
水耗数据采集方法有两种方式: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水耗,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水耗。

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四)煤耗数据采集方法
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能耗。

(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1.对天然气和集中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能耗。

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2.对分户购买的罐装气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能耗。

(六)公车用油数据采集方法
采取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个单位的油耗。

(七)热力耗热量数据采集方法
已安装有楼栋热量计量表的单位,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热计量表的单位不需填写。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一)单位基本信息
表号:1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
填表单位:
单位地址:
2005-2008年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 表中100项“单位编号”不需要填写。

2.表中101项“单位性质”应填写公共机构分类代码,事业单位应填写3位代码。

分类代码如下: 01 国家机关
02 事业单位
其中: 021 教育事业
022 科技事业
023 文化事业
024 卫生事业
025 体育事业
026 其他
03 社会团体
3.表中102项“建筑面积”应填写办公区建筑面积,不要计入住宅区面积或附属的宿舍楼面积。

4.表中103项“用能人数”应填写办公区实际办公使用的总人数,包括各类编外人员。

如准确用能人数难获取,请尽量准确的估算平均人数。

(二)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表号:2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填表单位: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 表中150项“液化石油气”体积换算成质量的折算率:1立方米=2.38千克。

2.表中1702、1802项“其他用油”,应填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各种油消耗量。

3.表中200项“耗热量”, 如未安装热计量表,则不用填写此项数据。

4.表中210项“其他能源”应填写样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消耗量请折算成吨标煤。

(折算率:1吨标煤=29.31x106千焦耳 1千瓦时=3.6x103千焦耳)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
表号:3表
制表机关:国管局行政区名称: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地(市、州、盟)_________县(区、市、旗)
9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项=2项+3项+10项 3项=4项+5项+6项+7项+8项+9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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