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表(旅游行政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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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

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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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来源登记表2. 指定管辖通知书3. 案件移送函4. 案件交办通知书5.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6.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7.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8. 现场笔录9.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0. 询问通知书11. 询问笔录12.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13. 协助调查函14. 协助扣押通知书15.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6.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8.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19.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0. 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1. 抽样记录22.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23.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24.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25. 责令改正通知书26. 责令退款通知书27.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8. 案件审核表29.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0.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1. 听证笔录32. 听证报告33.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34.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5. 行政处罚决定书36.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8.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39. 送达回证40.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41. 结案审批表42.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43. 卷内文件目录44. 卷内备考表登记号: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来源分类□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其他监督检查人姓名所属单位姓名所属单位案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源个人姓名提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投诉人、举报人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供联系地址名称人移送、交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名称(姓名)当事住所(住址)人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案源登记登记人:处理意办案机构负责人:见年月日备注5市监〔〕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案管辖权问题,经本局研究决定:指定该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

案卷备考表

案卷备考表
备 考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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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208页,其中文字材料208张,图样材料0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文件为复印件,原件存于档案馆。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备 考 表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
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52页,其中文字材料张,图样材料52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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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 考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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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36页,其中文字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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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 考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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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32页,其中文字材料0张,图样材料32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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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 考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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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18页,其中文字材料0张,图样材料18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备 考 表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
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14页,其中文字材料0张,图样材料14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本案卷完整准确。
整理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样本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样本

卷内文件目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文罚字〔2012〕第029号当事人: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运霞住所(住址):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号首层及二层2012年9月29日22时00分至9月30日01时05分,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刘一(1)、王从(2)根据群众举报,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号首层及二层的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持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0695774,经营范围及方式:餐饮业,零售酒类。

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使用面积约260平方米。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的二楼有6间设置点歌服务设备的包间,其中“福岗”包间有2名消费者正在点唱《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富士山”包间有1名消费者正在点唱《纤夫的爱》。

该场所的现场负责人黄冬梅现场不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而该场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未包含卡拉OK点歌服务。

该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将该场所内的点歌目录本、点歌服务器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场所立印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提取了当日“福岗”、“富士山”两个包间的收款卡复印件,并对现场负责人黄冬梅及服务员姜丽娟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两份《调查询问笔录。

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2012年10月2日,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陈运霞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承认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事实。

现查明,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为陈运霞,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工商注册号为0695774,经营范围及方式为餐饮业,零售酒类。

当事人没有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已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未包含卡拉OK点歌服务。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样本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样本

卷内文件目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文罚字〔2012〕第029号当事人: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运霞住所(住址):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号首层及二层2012年9月29日22时00分至9月30日01时05分,青河市上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刘一(740620001)、王从(740620002)根据群众举报,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青河市上山区华夏街9号首层及二层的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持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24,经营范围及方式:餐饮业,零售酒类。

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使用面积约260平方米。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的二楼有6间设置点歌服务设备的包间,其中“福岗"包间有2名消费者正在点唱《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富士山"包间有1名消费者正在点唱《纤夫的爱》.该场所的现场负责人黄冬梅现场不能出示《娱乐经营许可证》,而该场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未包含卡拉OK 点歌服务。

该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将该场所内的点歌目录本、点歌服务器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场所立印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通知当事人到本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提取了当日“福岗"、“富士山"两个包间的收款卡复印件,并对现场负责人黄冬梅及服务员姜丽娟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两份《调查询问笔录。

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

2012年10月2日,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陈运霞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承认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事实。

现查明,青河市上山区明日花咖啡厅的投资人为陈运霞,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工商注册号为4424,经营范围及方式为餐饮业,零售酒类。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pdf.pdf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pdf.pdf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目录1.案件来源登记表2.指定管辖通知书3.案件交办通知书4.案件移送函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6.查封/扣押物品移送告知书7.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8.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9.现场笔录10.送达地址确认书11.证据提取单12.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13.询问通知书14.询问笔录15.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16.协助辨认/鉴别通知书17.协助调查函18.协助扣押通知书1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0.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2.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23.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4.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5.封条2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委托保管书27.先行处置物品确认书—1—28.先行处置物品公告29.抽样记录30.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31.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32.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33.责令改正通知书34.责令退款通知书3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36.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表37.行政处罚告知书38.陈述申辩笔录39.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40.听证笔录41.听证报告42.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43.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4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5.行政处罚决定书46.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4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8.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49.强制执行申请书50.送达回证51.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52.涉案物品处理记录53.结案审批表54.卷宗封面55.卷内文件目录56.卷内备考表—2—案件来源登记表《案件来源登记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及有关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时所使用的文书。

一、文书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登记的,使用本文书。

导游政策法规考试罚款表格汇总

导游政策法规考试罚款表格汇总

科目一罚款汇总一、旅行社情形责任承担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以下罚款。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的,或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3.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4.①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②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③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旅行社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6.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总局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

总局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

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1.行政处罚案件卷宗2.卷内文件目录案件调查取证阶段3.案件受理记录4.立案审批表5.现场检查笔录6.调查笔录7.笔录页8.通知书9.授权委托书10.取证单11.监督检查抽样单12.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13.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14.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6.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17.涉案物品清单18.封条19.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21.责令改正通知书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理及告知阶段23.案件初审意见表24.案件审理记录25.行政处罚告知书26.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27.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处罚决定及执行阶段28.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29.行政处罚决定书30.当场处罚决定书31.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2.行政执法建议书33.案件移送书34.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35.涉案物品处理记录36.催告执行通知书37.强制执行申请书38.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39.送达回证40.结案审查表41.备考表行政处罚案件其他适用文书42.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43.指定管辖决定书44.案件协查函45.案件通报书46.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47. 回避决定书48.行政执法委托书49.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全宗名称×××质量技术监督局档案类别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案件名称处理结果办案日期立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保管期限本卷共件页归档号立卷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卷内文件目录顺文号文件名称日期页号备注序号质量技术监督案件受理记录受理号:案件来源当事人受理时间年月日时分案情摘要拟办意见经办人: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审批人:年月日质量技术监督立案审批表案由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案案情摘要根据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提供的案件线索:我辖区内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涉嫌充装的超期液化气钢瓶,钢瓶型号YSP-50,共计39瓶销售到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使用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使用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使用
1、立案
必用文书:《立案审批表》
2、调查取证
必用文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择用文书:《行政执法通知书》、《笔录续页》、《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知书》
3、审查
必用文书:《案件处理意见书》
备用文书:《案件移送书》
4、告知
必用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择用文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执法通知书》
5、听取意见
择用文书:《陈述申辩笔录》、《听证告知书》、《听证笔录》6、审批
必用文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择用文书:《案件讨论记录》
7、处罚决定
必用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8、送达
必用文书:《送达回证》
9、执行
择用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10、结案
必用文书:《结案报告》、《结案审查表》
11、归档:
必用文书:《案卷封皮》、《卷内目录》、《备考表》。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13年2月27日国家旅游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2013年5月12日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实施旅游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旅游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五)责令停业整顿;(六)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和联合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跨地区协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共享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配合、协助其他地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地区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对在行政处罚中获取的涉及相对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旅游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第八条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从事旅游执法的机构,应当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总体说明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

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文书格式范本,结合执法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本文书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文书格式范本。

文书格式范本中“•”表示其内容可进行勾选;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

文书格式范本中的“/”表示制作文书时应在其前后内容中进行选择,同时删去其他选项。

制作、打印文书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目录1.案件来源登记表2.指定管辖通知书3.案件移送函4.案件交办通知书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7.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8.现场笔录9.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0.询问通知书11.询问笔录12.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13.协助调查函14.协助扣押通知书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6.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8.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19.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0.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1.抽样记录22.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23.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知书24.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25.责令改正通知书26.责令退款通知书27.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8.案件审核表29.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1.听证笔录32.听证报告33.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34.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5.行政处罚决定书36.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8.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39.送达回证40.涉案物品处理记录41.结案审批表42.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43.卷内文件目录44.卷内备考表1、案件来源登记表《案件来源登记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及有关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时所使用的文书。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4)听证笔录制作要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1.5分)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形成时间等)(1.5分)
3、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
3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1分)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1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评查要素
评查细则
标准
分值
具体内容
得分
结果评价
一、立案审批
(14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
2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人姓名、地址、电话。
2、有案件来源
2
注明案件是来自日常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有案情记录
2
4、有立案依据
2
引用处理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
1.5
字迹要工整、清楚
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
1.5
原则上要求按照办案过程顺序排列文书,也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放在卷首
5、卷内材料有号码
1.5
6、装订整齐
1.5
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1.5
8、卷内文字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予复印
1.5
评查结果汇总
(2)检查或调查询问所在的具体地点(1分)
(3)当事人或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1分)
(4)违法情况等)(1分)
(5)检查人员或询问人员签名(1分)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旅游主管 部门
协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共享旅游违法行为查
处信息,配合、协助其他地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本 地区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
对在行政处罚中获取的涉及相对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的内容,旅游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结果
《山西省旅游条例》
《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
旅游行政处罚“三原则”:
合法合理
“法无授权不可为”与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罚一儆百与不教而诛
公正公开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五)责令停业整顿 (六)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
责人批准。
B.案件情况复杂的,经承办机 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时间可以 延长至14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对实名投诉、举报不予立案或者撤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 销立案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 人,并说明理由。 撤销立案
第二十三条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旅游违法行为时,认为证据以后难以取得 的,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2013年5月12日签署第38号国家旅游局令, 公布《旅游行政处罚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八十五 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四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五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六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结案和归档 第八章 旅游行政处罚的监督 第九章 附则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第二十七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食药监罚〔〕号当事人:地址(住址):邮编: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2. ;3.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银行。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章)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表8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页,共页检查事由:被检查单位(人):检查地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在你单位(职务)(姓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

2018年行政执法文书登记表

2018年行政执法文书登记表

9 月 5 日危化品
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 8 月 31 日隐患排查
柳州市安达气体有限公司 9 月 12 日危化品
柳州贝丽嘉涂料有限公司 9 月 12 日危险品
序号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2018 年行政执法文书登记表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3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4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5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6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7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8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19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0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56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57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58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59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60 号
企业名
备注
烟花爆竹临时点 21 号点 2 月 13 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临时点 1 号点 2 月 13 日烟花爆竹
2018 年行政执法文书登记表
文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1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2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3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4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5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6 号
(柳南)安监管现检 [2018]027 号
柳州市诚鲜日杂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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