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案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权登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下:
1、文学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护的其他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该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受该法保护。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作者终生及死后的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的50年。
版权登记申请所需资料:
1、作品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或签字;
2、权利保证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或签字;
3、作品(音像制品)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或签字;
4、作品样本一式五份(美术作品);作品样本一式二份、原件(手
稿)一份,核实后返还(文字作品);
5、若申请者为作者(自然人),提交作者有效证件.
为什么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答:理由如下: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您软件编程水平的客观反映,国家权威部门对您编程能力的认可将使您在求职应聘时更加自信。
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 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文件;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
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委托书(可在表格下载栏下载,委托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客户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证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二、提供源程序前、后各连续40页。源程序不到60页的,应提交整个源程序。(电子文件、Word文档格式或纯文本格式可以接受)
三、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的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电子文件、Word文档格式或纯文本格式可以接受)
四、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即:权利保证书)
五、原创版本说明(适用于申请登记的软件版本为1.0以上者,如版本为1.0则不需要提交)
六、相关证明文件。(A4纸复印)
1. 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项目任务书的应提交;
3. 经原软件著作权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 如有权利转移,应提交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承受的证明。
国外软件办理
委托本公司代理品种权申请,委托人(申请人)需要按顺序做以下工作:
(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填写代理委托书、填写指示函表
(二)交纳申请阶段费用(申请费、代理费)
(三)准备并提交技术交底材料(包括纸件、软盘或电子邮件)。
※《委托代理合同》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向本公司索取
中国作家李建敏诉《后天》再审仍被枉判
中国作家李建敏诉《后天》再审仍被枉判
坚持对排除自己有效性证据和侵权行为人抗诉
李建敏自2004年5月开始诉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后天》电影,侵犯其原创作品《岁点》《陨冰》著作权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驳回了李建敏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本院对其所持作品是否与《后天》电影实质相同,无审查必要。"此前,虽然,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表明:《岁点》《陨冰》为李建敏所写。并于2002年11月份参加了第六届夏衍电影剧本文学奖评选活动。二审中,原评选活动主任王迎庆也就李建敏送交《岁点》《陨冰》作品的内容和过程,出具了证人证言。但因王迎庆本人在庭审期间因工作的特殊性未能出庭作证。
二审法院认定其证言不具有有效证据的效力。
李建敏质证《后天》与自己的两部作品有308处实质性相同。同时出具了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文学院中文系教授贾祥伦等中国文学院23名文学硕士、文学博士、专业作家的证人证
言,并且在一审中贾祥伦教授等三名证人也就李建敏《岁点》《陨冰》手稿、副本、308处相同点,出庭进行了质证。二审中,23名教授、文学硕士、博士生在认证书上具有电子签名。
但法院认为:证人证言上没有签名。在李建敏提供的证据中至二审审理终结,被一、二审法院排除的教授、文学硕士、文学博士、作家等证人已达27名。
二审期间,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代理人对李建敏的《岁点》《陨冰》手稿上标注的时间、及《岁点》《陨冰》副本文迹形成的时间,主张认为:"是李建敏自行标注的时间,不具真实性"。在质证中,李建敏要求对方就其主张提出反驳性证据,愿积极配合对方进行文迹时间鉴定,以证明对方主张的有效性。但对方拒不进行鉴定。对此,李建敏根据法院要求,向法院提出:"对《岁点》《陨冰》手稿、副本文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申请",但在法院和审委会收到李建敏鉴定申请之后,却改口说:判决结果已经决定,不再需要进行文迹鉴定。无任何依据地回绝了李建敏的鉴定申请。并认定:《岁点》《陨冰》手稿上标注的时间,没有公信力的载体证明,不具真实性。法院在被诉人无反驳性证据的前提下,排出了李建敏的证人常文友、张殿武等证明《岁点》《陨冰》手稿是2001年10月和2002年10月完成,并经常文友交付打印部打印成电子版和文印版。其后,在朋友中传阅和给《科幻世界》及夏衍电影文学评选办公室投稿的证人的证言。二审法院没有顾及这一事实,在判决中称:李建敏的证据仅有原创手稿上自行标注的时间。
此前,一审法院认定:李建敏的作品《岁点》《陨冰》,是本人所写,而且于2002年11月参加了夏衍电影文学剧本奖评选,已经"公开",但不能称为"发表"。因此,李建敏应承担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接触其作品的举证责任。李建敏在上诉中认为,自己的作品交付别人打印和传阅并参加夏衍电影为学奖评选就是公开发表的过程。对方用怎样的方式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在《后天》与《岁点》《陨冰》作品中的308处实质性相同点就是直接的证明。经过庭审质证表明,美国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所拍摄的《后天》电影银幕剧本中,不能提供被质证的这些实质性相同点的合法素材来源,就证明对方接触到了自己的作品。而且,具体是谁?在哪里?用哪些方法?进行的抄袭和剽窃,这些证据在被上诉人福克斯方面的控制之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举证规则,应有被上诉人方面负责举证责任。法院明确将不属于自己的举证责任强加给上诉人,是举证责任划分不当;是对被上诉人的偏袒。
李建敏认为:在两次庭审中,被上诉人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均使用2004年5月根据电影《后天》编写、出版的书本《未来地球超级风暴》进行质证,是利用伪证干扰司法公正,理应受到追究。对此,李建敏在咨询了公安和检察机关后,公安和检察机关均认为,应该由法院暂时中止审理,并向公安和检察机关出具《伪证案件移送函》,在公安和检察机关接收到该函之后,对其伪证行为进行审查,终结后再移交法院。为此李建敏向法院主审法官就福克斯使用伪证的行为,提出了"移交审查福克斯伪证的申请",但法院未就其伪证行为进行审查。主审法官认为:审查伪证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这一规定。
经双方庭审质证表明:2004年5月根据电影《后天》编写、出版的书本《未来地球超级风暴》书本中,没有《后天》电影中,被指侵权《岁点》《陨冰》中的台词、人物、故事情节等308处相同点。是一本科普文集。而不是小说,更不是剧本。
二审开庭前,李建敏就一审期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个别法官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主要成员的指示下参与到一审中的审判过程中的事实,要求二审主审法官和审委会相关成员,在二审中予以回避。但二审法院院长认为:"回避申请中没有指出回避人员的具体名字,理应驳回。"根据法律规定,二审开庭中,李建敏当庭要求主审法官对此《回避申请》进行复议一次。主审法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申请复议一说。在李建敏坚持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核对后,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