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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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报警上下限设置要求

心电监护仪报警上下限设置要求

成人心电监护仪报警范围参考值设置——数值设置1.心率:(1)生命体征稳定在正常范围以内的患者设置正常范围即可,60-100次/分(2)生命体征异常的患者:心率快于正常者,报警上限设置自身心率增加5%~10%,下限减去20%-30%;心率慢于正常者,报警上限设置自身心率增加20%~30%,下限减去5%-10%。

2.血氧饱和度(SP02):(1)Ⅱ型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85%以上;(2)没有Ⅱ型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95%以上;(3)高流量吸氧者SPO2仍低于95%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数值下浮5%作为报警下限。

下限不得低于85%。

3.血压:(1)报警值的设置根据医生医嘱要求的血压范围设定。

(2)如果没有具体要求,在正常范围以内的患者设置正常范围即可,正常范围设定收缩压(SBP)90-140mmHg,舒张压(DBP)60-90mmH,平均动脉压(map)70-110mmg(3)如病人为异常血压:血压高于正常者,报警上限设置自身血压增加5%~10%,下限减去20%~30%。

血压低于正常者,报警上限设置自身血压增加20%~30%,下限减去5%~10%。

4.呼吸:一、报警值的设置在其自身值的基础上±20%,低限不得低于8次。

二、常规必须把报警处于开通状态,包括心率已经设定的心律失常分析、血压、血氧饱和度、呼吸,其他数据根据具体情况及医生要求。

三、起搏器安置术后在使用监护仪时需打开监护仪的起搏开关,避免造成误报警而延误患者的病情。

四、当监测的生命体征数值超出报警高低设置限时应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分析原因,而不能盲目地调节报警参数。

五、对于特殊患者生命体征到达报警高值或低值时汇报医生无处理意见时,报警应在安全范围内适当调节,心率的安全范围在45-65次/分之间,否则易引起血液动力学障碍。

血压的安全范围在160/100mmHg。

儿童可参照执行。

1.Ⅰ型呼吸衰竭PaO2<60mmHg PaCO2正常或下降 2.Ⅱ型呼吸衰竭 PaO2<60mmHg PaCO2>50 mmHg监护仪报警参考值。

监护仪报警界限设置

监护仪报警界限设置

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1.目的:提醒医护人员及时关注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及处理突发危及生命的事件。

2.报警范围设置原则: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报警范围并及时调整,避免漏报及无效报警,满足病情观察及诊疗的需求。

3.在备用状态时,使用监护仪自身设置的正常范围:打开电源,监护仪设置在“ProfileAdult”模式下,50次/分≤HR≤120次/分、90mmHg≤Sap≤160mmHg、90% ≤SpO2≤100% 、 8次/分≤RR≤30次/分,超出范围即自动报警。

4.在监护状态时:与医疗相结合,个性化的设置允许的最低安全范围。

1)心率:在病人实际心率值的基础上±5~20次/分。

实际心率值<60次/分 60~69次/分 70~120次/分>120次/分上限+20 +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5 -10 -20 -202)血压:①当设置收缩压为报警参数时,在病人实际收缩压的基础上±10~20 mmHg实际收缩压<100 mmHg 100~160 mmHg >160 mmHg上限+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10 -20 -20②当设置舒张压为报警参数时,在病人实际舒张压的基础上±10~20 mmHg实际舒张压<70 mmHg 70~90 mmHg >90 mmHg上限+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10 -20 -203)呼吸:一般10~30次/分,当病人RR>30次/分时,上限酌情+5~10次/分。

4)血氧饱和度:对低氧血症的病人,以病人实际血氧饱和度值下降5%作为报警下限,但最低限度不小于85%。

5. 报警音量设置:根据现场环境,适当调节报警音量,夜间酌情降低,减轻对病人及工作人员的干扰。

6. 做好家属及病人的沟通工作,解释其重要性及必要性,禁止自行调节,消除其恐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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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2020等级评审-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

【实用】2020等级评审-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

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心电监护报警管理,确保护理人员能及时处理并排除生命征象的异常,增进病人的生命安全及照护质量,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科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

3心电监护使用指征
凡是病情危重患者需要进行持续不间断的进行心率/节律、呼吸频率、血压、经皮血氧饱和度(SPO2)等监测。

4使用规范
4.1 心电监护仪报警声响:心率/节律、血压、血氧浓度、呼吸频率;
4.2 对于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培训教育其陪伴家属心电监护仪使用的注意事项及当心电监护仪发出报警声音如何按床旁呼叫器紧急呼叫护士;
4.3 对于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护理人员按一级护理巡视病人,每30分钟1次,评估病人外观及生命征象;
4.4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安置在过渡病房或距离护士站最
近的病房,利于病情观察。

4.5.当护理人员接到心电监护使用患者的报警铃声时,由值班护士1 分钟内员到达该病人床旁,评估病人外观及生命征象,检视警示信息内容,处置或排除病人或生理监视器的警示异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
4.6每班要在交班时进行警示范围确认设定。

按照病人生命征象前八小时(最大值和小值)相加的平均当基准:血压建议以基准的上下 20%设定为警示范围;心率常见标准为60-120 次(故警示范围可以按照病人状况>20%);SPO2 设定的范围常见以 90 为基本值。

5、医护人员不得将报警声音调整为静音,如调整为静音必须有医务人员在病人身边进行抢救,抢救结束后必须调整为报警状态。

6、流程图。

心电监护报警设置

心电监护报警设置

监护仪报警规范设置
一、报警范围设置原则:
1.根据病情及监护需要调整主要监护参数报警上下限,并随时调整设置,避免漏报及无效报警。

2.根据医疗设定目标值。

3.根据正常值,调定允许的最低安全范围。

生命体征异常者:根据病情、异常值、医嘱设置。

报警限不是正常范围而是安全范围。

二、心电监护报警设置方法
(一)心率报警设置
1.正常心率(60-100 次/分),若无特殊情况,以现有的心率值上下限各上浮及下浮10%-20%,一般以上限不超过100次/分和下限不低于60次/分为宜。

2.异常心率:心率过快或过慢时,上限为当前值加5%;下限为当前值减5%;
(二)血压设置
1.正常血压(90-140/60-90mmHg),若无特殊情况,以现有的血压值上下限各上浮及下浮10%-20%,一般收缩压上限为140 mmHg,下限为90 mmHg ;舒张压上限为90 mmHg,下限60mmHg 为宜。

收缩压、舒张压高者:收缩压、舒张压上限为目前血压值加5%
低血压者:收缩压、舒张压下限为目前血压值减5%
2.高血压患者,应询问平时血压控制范围,根据医嘱调节报警限。

3.需要严格控制血压或使用血管活性药的患者(如主动脉夹层、液体
复苏过程),根据医嘱调节报警限。

4.如治疗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血压无法维持在正常范围,根据医嘱调节报警限。

(三)呼吸设置
呼吸:下限12次/分,上限24次/分;
呼吸过快时,上限为当前值加5%;呼吸减慢时,下限为当前值减5%
(四)氧饱和度设置
氧饱和度常规设置上限为100%,下限为90%,如某些原因无法维持在90%,
下限为当前值减5%;或根据医嘱调节报警限。

心电监护报警值设置原则

心电监护报警值设置原则

心电监护报警值设置原则1.个体化原则:报警值设置应充分考虑每个患者的病情特点和临床状态,根据患者的基础疾病、心脏病情及其他生理因素进行个性化设置。

不同患者的心电显示正常值及异常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报警值设置时,应结合患者的基础状况进行调整。

2.安全优先原则:报警值设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及时发现和提醒,预防和避免患者发生危急情况。

因此,在设置报警值时,首先要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将报警值设置在保护患者免受严重心电异常的范围内。

3.根据监护设备性能:心电监护设备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可能会因感知到干扰信号或其他异常情况而触发误报警情况。

报警值设置时,需要充分考虑设备的特性和潜在误报警问题,避免过于敏感的设定,减少误报警频率。

4.可调性原则:心电监护设备通常具有可调性,可以根据需要对报警值进行设置。

在报警值设置前,需要对监护设备的特性和功能进行了解,确保了解如何调整报警值的方法和范围。

灵活的可调性能够满足不同患者的监护需求。

5.联动警报原则:心电监护设备通常可以与其他监护设备进行联动,进行多参数监测。

在设置心电报警值时,需要与其他监测设备的报警值相协调,确保不同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以达到全面监护患者的目的。

6.专业知识原则:报警值设置需要有临床心电监护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支持。

医务人员需要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心电监护仪的基本原理、心电异常的临床意义,以及不同心律失常的特点和处理方法。

只有在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下,才能科学合理地进行报警值设置。

综上所述,心电监护报警值的设置原则包括个体化、安全优先、设备性能、可调性、联动警报以及专业知识原则。

合理设置报警值能够提高监护仪的监测效果,减少误报警率,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心电监护报警设置相关内容

心电监护报警设置相关内容

心电监护报警设置相关内容关于心电监护仪使用及记录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合理使用心电监护仪,特对其使用及记录作如下管理规定:一、根据医嘱合理使用心电监护仪,选择监护工程,操作流程熟练、标准。

禁止出现因未给患者安装电极,显示屏上出现“一条线〞现象。

二、保持报警开关〔含ARR分析开关〕翻开状态,根据需要调节报警音量,但不得设为零。

三、合理设置报警参数,病情变化时需动态调整参数,班班交接参数及本班报警事件。

四、发生报警时,护士应及时查明报警原因,排除干扰因素,假设确因病情变化引起,需立即通知医生处理。

五、根据病情及时评估血压测量处及脉氧血饱探头指端皮肤情况,至少每2-4小时放松袖带一次;使用指夹式脉氧探头每1-2小时更换一次部位,对水肿、糖尿病、末梢循环差等病人应缩短更换时间。

六、监护记录做到客观、及时、完整,护理记录与监护仪显示结果均一致。

附件一:监护仪常见的参数设置附件二:监护仪常见故障及处理措施护理部二〇一四年五月二日附件一:监护仪常见的参数设置一、滤波方式诊断:显示未经过滤的ECG波形监护:过滤可能导致假报警的伪差手术:减小来自电外科设备的伪差与干扰只有在“诊断〞方式下,才干提供未经处理的实在波形,在“监护〞或“手术〞方式下,ECG波形会发生分歧程度的畸变,对S-T段分析成效也会有较大的影响。

在手术方式下,ARR分析成效可能会有局部影响,因此,建议在干扰较小时,尽可能接纳“诊断〞方式对患者监护。

二、增益选择“自动〞时,由监护仪自动调治增益。

“手动〞选择根据情况调治增益大小,普通为×1。

三、报警参数设置1、心率〔HR〕〔1〕普通患者:上限100次/分,下限60次/分〔2〕心律失常患者:报警值根据医嘱设置,一般窦速:100-150次/分〔上限150次/分,下限60次/分〕窦缓:45-100次/分〔上限100次/分,下限45次/分〕房颤:100-160次/分〔上限160次/分,下限60次/分〕传导停滞、窦房结功用停滞者:〔上限100次/分,下限35-50次/分〕对于上列心律失常患者,发作期间,可参照上述要求设置上下限,但必须加强监护,一旦转复,立即调节参数。

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

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

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提醒医护人员及时关注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及处理突发危及生命的事件。

2.报警范围设置原则: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报警范围并随时调整,避免漏报及
无效报警,满足病情观察及诊疗的需求。

3.在备用状态时,使用监护仪自身设置的正常范围:打开电源,监护仪设置在“Profile Adult”
模式下,50次/分≤HR≤120次/分,90mmHg≤SAP≤160 mmHg,90%≤SPO2≤100%,8次/分≤RR≤30次/分,超出范围即自动报警。

4.在监护状态时:与医疗相结合,个性化的设置允许的最低安全范围。

1)心率:在病人实际心率值的基础上±5~20次/分.
2)血压:
当设置收缩压为报警参数时,在病人实际收缩压的基础上±10~20 mmHg
当设置舒张压为报警参数时,在病人实际舒张压的基础上±10~20 mmHg
3)呼吸:一般10-30次/分.当病人RR>30次/分时,上限酌情+5-10次/分.
4)血氧饱和度:对低钾血症的病人,以病人实际血氧饱和度值下降5%作为报警下限,但最低不小于85%。

5. 报警音量的设置:根据现场环境,适当调节报警音量,夜间酌情降低,减轻对病人及工作人员的干扰。

6. 做好病人及家属的沟通工作,解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禁止自行调节,消除其恐惧心
理。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
心电监护仪的报警界限并无明确规定,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基础血压心率,监护后的数值等结合起来,设置合适的高低限报警值,现将临床通常的设置介绍如下(仅供参考):
1..心率报警值的设置: 若为窦性心律上下限通常为患者所测心率的
±20%;如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 根据发作时心率的次数来设置心率的上限, 调至大于150 次/ 分钟,房室传导阻滞患者根据血流动力学改变下限, 调至35~50 次/分钟, 心房纤颤患者上限调至100 次/分钟。

2.血氧饱和度报警值的设置: SpO2正常值98~100%(吸空气时SpO2测得值≥95%~97%),通常报警低限的设置应高于90%(SpO2<90%为轻度低氧血症,SpO2<85%为重度低氧血症)。

3.血压报警值的设置: 正常收缩压11.99~18.67kPa (90~
140mmHg), 舒张压7.99~11.99kPa (60~ 90mmHg)。

根据患者病史、病情适当调整报警值的范围,通常调节收缩压、舒张压报警的高低限为患者所测血压的±20%。

4.呼吸报警值的设置:通常为患者呼吸的±20%;但最低限为8~10次/min;最高限为35次/min。

在呼吸报警中还有呼吸暂停时间的报警,通常应小于20秒。

心电监护仪报警值设置

心电监护仪报警值设置

心电监护仪报警值设置心电监护仪是一种自动化、智能型仪器,它主要是用来监护病人的体质参数,在保障危重病人的生命安全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心电监护仪也是医院使用科室和数量最多的电子设备。

但各种监护仪都有它本身不能克服的缺点,所以它不能完全代替医生和护士,使用过程中需要由医护人员严格按要求操作,正确设置参数,才能保证物尽其用。

一、监护仪报警设定原则1、保证病人的安全。

2、不允许关闭报警功能,除非患者处于临终状态,家属要求放弃抢救及治疗;正在抢救时才可以暂时关闭。

3、报警范围的设定不是正常范围,而应是安全范围。

4、报警范围应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至少每班检查一次设置是否合理。

交接班时,接班者按要求调节报警上下限。

5、转运过程中,转运监护仪上的报警设定必须与床边监护仪相同。

二、心率报警设置1、正常心率(60-100次/分),若无特殊情况,上限设100次/分,下限设60次/分。

2、异常心率:参考平时心率维持的范围,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待。

(1)心动过速:上限上浮5-10%,最高不超过140次/分;下限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2)心动过缓:上限上浮15-20%,下限根据血流动力学情况,可调至45-50次/分,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3)有心脏起搏器的心率:上限上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下限设置起搏器下限的频率。

三、血压设置1、正常血压(90-140/60-90mmHg),若无特殊情况,收缩压上限设140mmHg,下限设90mmHg,舒张压上限设90mmHg,下限设60mmHg;2、高血压:应询问平时血压的控制范围,以基础血压上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3、需要严格控制血压或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的患者(如主动脉夹层、液体复苏过程),遵医嘱设报警限。

4、血压高于正常:上限设在现有血压上浮5-10%,下限设在现有血压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5、血压低于正常:上限设在现有血压上浮10-20%,下限设在现有血压下浮5%;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心电监护各项报警参数及设置、使用注意事项

心电监护各项报警参数及设置、使用注意事项

心电监护各项报警参数及设置、使用注意事项心电监护报警参数设置及使用注意事项为确保心电监护的有效性,需要设置各项报警参数。

下面是心电监护报警参数设置对照表:实际心率(次分)小于60心率上限(数值):+20下限(数值):-10实际收缩(mmHg)收缩压上限(数值):+20下限(数值):-20实际舒张(mmHg)舒张压上限(数值):+20下限(数值):-20备注:1.基础生命体征在正常范围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值的20%-30%计算。

2.不正常范围的心率下限不得低于40次分,上限不得高于150次/分。

3.血氧饱和度设置一般下限为95%,呼吸衰竭病人设置可以为85%。

4.异常血压和心率在用药治疗后,连续三次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数值后,及时重新设置报警参数。

5.特殊病人按医嘱设置。

如何设置各项报警值?1.心率参数设置先检查心率来源是PLETH(体积脉搏图)还是ECG。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酌情预先调整好测量值的上、下报警限,若为窦性心律上下限一般在自身心率上下的30%。

特殊情况下根据心电监护波形走速调整。

ECG设置提醒:心电监测分为心律监测和心率监测。

危重病人ECG监测,是对心脏节律监测最有效的手段。

通过监测,可发现心脏节律异常,各种心律紊乱,如房性、室性早搏,心肌供血情况、电解质紊乱等。

2.RESP(呼吸)参数设置左下和右上的电极片是呼吸的感应电极片。

病人如果以腹式呼吸为主,可以把左下的电极片放在左侧腹部起伏最明显处。

注意呼吸报警上限设置不能高于30次/分,下限设置不能低于12次/分,否则不安全。

RESP设置提醒:胸廓的运动、身体的非呼吸运动都会造成呼吸阻抗值的变化。

因此,当病人出现严重而又持续的身体运动时,呼吸率的测量及波形显示可能会不准确。

SpO2参数的正常设置为吸入空气时测得值≥95%,低于90%为轻度低氧血症,报警低限应高于90%。

对于COPD病人、ARDS病人以及肺部感染病人,应根据病情进行设置。

需要注意的是,将SpO2报警上限设为100相当于关闭上限报警,因为高氧水平会对早产儿造成晶体状后纤维组织症。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规范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规范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规范
一、目的:提醒医护人员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及处理突发危及生命的事件。

二、报警范围设置原则:
(一)心率在自身心率上下的10%-20%。

(二)血压根据医嘱要求、病人的病情、基础血压设置。

(三)氧饱和度根据病情设置。

(四)报警的音量设置必须保证护士工作范围之内能听到。

(五)报警范围应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至少每班检查设置是否合理。

现将具体设置介绍如下:
1.心率: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病人实际心率基础上波动10%-20%。

2.血压:根据患者基础血压、病情、医生医嘱设置上下限,在病人实际心率基础上波动10%-20%,严重低血压患者尤其收缩压低50-60mmHg时,无创血压监测无法连续显示瞬间的血压变化,需改用有创血压监测,对病人的血压进行实时监测。

3.呼吸:通常为患者呼吸的10%-20%;注意最低限不能低12次/分;最高限不超过30次/分。

4.血氧饱和度:对于低氧血症的病人,以实际血氧饱和度下降5%为报警下限,但最低不可低于85%。

5.对于危重病人或一些特殊病人,需与医管床生共同协商报警值设置范围。

6.报警音量设置:根据现场环境,适当调整报警音量,夜间酌情降低,最低不小于2。

7.报警分类:一级报警(红色):如病情变化、须立即处理
二级报警(黄色):相对可暂缓处理
8.做好患者的沟通工作,解释必要性,禁止自行调节,消除恐惧心理。

9.严禁关闭监护仪报警。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屏幕显示相应参数旁边出现打叉的警铃屏幕显示相应参数旁边出现打叉的警铃不再有不再有任何报警提示任何报警提示但相关的技术报警仍会在屏幕上但相关的技术报警仍会在屏幕上显示显示只是没有声音只是没有声音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神经内科
刘平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4.内容。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3.血压: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及医嘱要求的血压范围设定,如 果没有具体要求,根据正常范围设定SBP90-140mmHg, DBP60-90mmHg。 4.呼吸:根据患者病情、年龄设定,成人正常16-20次/分。
5.血氧饱和度: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85%以上,无呼吸衰竭患 者设定在95%以上,紫绀型先心病患者根据病情设定。
6.报警音量:根据周围环境设定,要求音量必须设定至病区内 的医务人员在正常工作状态时能够听到,建议报警音量晚 上大于30分贝,白天大于75分贝。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③心电监护仪的报警管理
1.床边护士接班后,必须常规检查报警设定根据需要重新设 定报警参数、上下限、音量,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已 设置报警范围”。 2.报警发生后,监护室护士在15秒内处理,非监护室护士及 时处理,分析引起报警原因。如分析报警原因为导联脱落、 接触不良时,予以重新连接导联或重新测量,如经过护理 上的处理报警仍持续存在,应该及时与医生联系;如报警 原因为患者病情变化、恶性心律失常,立即报告医师,按 照《患者病情早期识别及处置制度》处置。 3.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在转运监护仪上的报警设定必须与床 边监警声音: 1.红色报警音调较高,每秒钟重复一次。 2.黄色报警音调较低,每2秒钟重复一次。 报警关闭: 屏幕显示相应参数旁边出现打叉的警铃,不再有 任何报警提示,但相关的技术报警仍会在屏幕上 显示,只是没有声音。 报警消音: 屏幕上报警声音、指示灯均消失,信息显示及数 字闪烁仍然存在,一旦正常,可自动复位。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

监护仪报警管理制度1、目的:提醒医护人员及时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及处理突发危及生命的事件。

2、报警范围设置原则:(1)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及医疗目标,科学设置报警范围并随时调整,避免漏报及无效报警,满足病情观察及诊疗的需求。

(2)在备用状态时,使用监护仪自身设置的正常范围:打开电源,监护仪设置在“Profile Adult”模式下,60次/分≤HR≤100次/分、90mmHg≤SAP≤139mmHg、96%≤SpO2≤100%、16次/分≤RR≤20次/分,超出范围即自动报警。

(3)在监护状态时:与医疗相结合,个性化的设置允许的最低安全范围。

①心率:在患者实际心率值的基础上±5~20次/分。

实际心率值<60次/分60-69次/分70-120次/分>120次/分上限+20 +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5 -10 -20 -20②血压:当设置收缩压为报警参数时,在患者实际收缩压的基础上±10~20mmHg。

实际收缩压<100mmHg 100-160mmHg >160mmHg上限+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10 -20 -20 当设置舒张压为报警参数时,在患者实际舒张压的基础上±10~20mmHg。

实际舒张压<70mmHg 70-90mmHg >90mmHg上限+20 +20 +10安全范围下限-10 -20 -20③呼吸:一般16-20次/分;当患者RR>20次/分时,上限酌情+5-10次/分。

④血氧饱和度:对低氧血症的患者,以患者实际血氧饱和度值下降5%作为报警下限,但最低限不小于85%。

(4)报警音量设置:根据《国家噪音验收标准》及现场环境,适当调节报警音量: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减轻报警噪音对患者的干扰。

(5)做好患者的沟通工作,解释报警原因及其重要性、必要性,消除其恐惧心理。

对心电监护仪报警范围设置参考值

对心电监护仪报警范围设置参考值

对心电监护仪报警范围设置参考值
1、心率(HR)报警值的设置一般依患者实际心率值±30% 范围作为上下限;下限不得低于45 次/ 分,上限不得高于150 次/ 分。

2、血氧饱和度(SPO2)报警值的设置将Ⅱ型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85% 以上,没有Ⅱ型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95%以上,氧气高流量吸入,SPO2 仍低于95% 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数据下浮5% 作为报警下限。

下限不得低于85%。

3、血压(Bp)报警值的设置根据医生医嘱要求的血压范围设定,如果没有具体要求,根据正常范围设定收缩压(SBP)90-140 mmHg,舒张压(DBP)60-90mmHg,平均动脉压(MAP)70-110mmHg。

如病人为异常血压,应结合患者的病史、病情灵活调整报警的范围,一般为患者血压值的±20-30mmHg,并尽量与血压安全范围160/100mmHg 接近。

4、呼吸(R)报警值的设置一般设置10-30 次/分钟,低限不得低于8 次。

心电监护仪报警上下限设置规范标准[详]

心电监护仪报警上下限设置规范标准[详]

心电监护仪报警上下限设置规范
一、监护仪报警设定的原则:
1 保证病人的安全。

2 报警音量的设置必须保证护士在工作范围之内能够听到。

3 不允许关闭报警功能,除非患者处于临终状态,家属要求放弃抢救及治疗;正在抢救时才可以暂时关闭。

4 报警范围的设定不是正常范围,而应是安全范围。

5 报警范围应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至少每班检查一次设置是否合理。

交接班时,接班者按要求调节报警上下限。

6 转运过程中,转运监护仪上的报警设定必须与床边监护仪相同。

二、报警参数
1心率:自身心率上下的10%-20%。

下限不得低于40次/分,上限不得高于150次/分。

波速25mm/s。

2 血压:根据医生医嘱要求的设定范围,如果没有具体要求,根据正常范围设定SBP90-140mmHg,DBP60-90mmHg,MAP70-110mmHg。

例:高血压.颅脑手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根据医生医嘱进行设置。

波速25mm/s
3指脉氧饱和度:报警上下限设为90%~100%;或根据病情设置。

例:COPD患者设为85%~100%。

波速25mm/s。

4呼吸:自身呼吸上下的10%—20%。

呼吸正常者,下限不得低于8次/分,上限不得高于30次/分。

波速6.25mm/s。

三、注意:
1) 3导联心电监护可以获得I.II.III.导联心电图。

2)5导联心电监护可以获得I.II.III.A VR.A VF.A VT.V导联心电图。

3) 最常用的是II导联心电图。

4)感知呼吸的电极I导联时:RA和LA;II导联时:RA和LL。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

心电监护的报警界限设定心电监护仪的报警界限并无明确规定,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基础血压心率,监护后的数值等结合起来,设置合适的高低限报警值,现将临床通常的设置介绍如下(仅供参考):1..心率报警值的设置: 若为窦性心律上下限通常为患者所测心率的±20%;如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 根据发作时心率的次数来设置心率的上限, 调至大于150 次/ 分钟,房室传导阻滞患者根据血流动力学改变下限, 调至35~50 次/分钟, 心房纤颤患者上限调至100 次/分钟。

2.血氧饱和度报警值的设置: SpO2正常值98~100%(吸空气时SpO2测得值≥95%~97%),通常报警低限的设置应高于90%(SpO2<90%为轻度低氧血症,SpO2<85%为重度低氧血症)。

3.血压报警值的设置: 正常收缩压11.99~18.67kPa (90~140mmHg), 舒张压7.99~11.99kPa (60~ 90mmHg)。

根据患者病史、病情适当调整报警值的范围,通常调节收缩压、舒张压报警的高低限为患者所测血压的±20%。

4.呼吸报警值的设置:通常为患者呼吸的±20%;但最低限为8~10次/min;最高限为35次/min。

在呼吸报警中还有呼吸暂停时间的报警,通常应小于20秒。

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文案外文名称Copy目录1发展历程2主要工作3分类构成4基本要求5工作范围6文案写法7实际应用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实用】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等级评审】

【实用】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等级评审】

心电监护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心电监护报警管理,确保护理人员能及时处理并排除生命征象的异常,增进病人的生命安全及照护质量,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科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

3心电监护使用指征
凡是病情危重患者需要进行持续不间断的进行心率/节律、呼吸频率、血压、经皮血氧饱和度(SPO2)等监测。

4使用规范
4.1 心电监护仪报警声响:心率/节律、血压、血氧浓度、呼吸频率;
4.2 对于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培训教育其陪伴家属心电监护仪使用的注意事项及当心电监护仪发出报警声音如何按床旁呼叫器紧急呼叫护士;
4.3 对于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护理人员按一级护理巡视病人,每30分钟1次,评估病人外观及生命征象;
4.4使用心电监护仪的患者,安置在过渡病房或距离护士站最
近的病房,利于病情观察。

4.5.当护理人员接到心电监护使用患者的报警铃声时,由值班护士1 分钟内员到达该病人床旁,评估病人外观及生命征象,检视警示信息内容,处置或排除病人或生理监视器的警示异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
4.6每班要在交班时进行警示范围确认设定。

按照病人生命征象前八小时(最大值和小值)相加的平均当基准:血压建议以基准的上下 20%设定为警示范围;心率常见标准为60-120 次(故警示范围可以按照病人状况>20%);SPO2 设定的范围常见以 90 为基本值。

5、医护人员不得将报警声音调整为静音,如调整为静音必须有医务人员在病人身边进行抢救,抢救结束后必须调整为报警状态。

6、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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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2.黄色报警:分为三种, 一种为黄色心律失常报 警;一种为黄色超出数 据上下限设定范围的报 警;一种为技术报警, 如导联脱落、脉搏血氧 饱和度探头接触不良等。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报警声音: 1.红色报警音调较高,每秒钟重复一次。 2.黄色报警音调较低,每2秒钟重复一次。 报警关闭: 屏幕显示相应参数旁边出现打叉的警铃,不再有 任何报警提示,但相关的技术报警仍会在屏幕上 显示,只是没有声音。 报警消音: 屏幕上报警声音、指示灯均消失,信息显示及数 字闪烁仍然存在,一旦正常,可自动复位。
心电监护仪能24小时监测患者的生理 参数:心率、心律、血氧饱和度、血压、 呼吸等。如果超出设定的正常值时发出警 报,是保证急危重患者生命安全必用的仪 器。心电Biblioteka 护仪报警管理规定4.内容:
①报警信息显示; ②心电监护仪的报警设定;
③心电监护仪的报警管理。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①报警信息显示
报警种类: 1.红色报警:为最高级别 的报警,包括心搏停止、 窒息、室颤、室速、压 力监测连接中断。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神经内科
刘平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4.内容。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发现监护 仪的监测信息及相关仪器的操作信息,
保证使用中的监护仪器有效报警。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2.范围:
全院医务人员。
3.定义:
6.报警音量:根据周围环境设定,要求音量必须设定至病区内 的医务人员在正常工作状态时能够听到,建议报警音量晚 上大于30分贝,白天大于75分贝。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③心电监护仪的报警管理
1.床边护士接班后,必须常规检查报警设定根据需要重新设 定报警参数、上下限、音量,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已 设置报警范围”。 2.报警发生后,监护室护士在15秒内处理,非监护室护士及 时处理,分析引起报警原因。如分析报警原因为导联脱落、 接触不良时,予以重新连接导联或重新测量,如经过护理 上的处理报警仍持续存在,应该及时与医生联系;如报警 原因为患者病情变化、恶性心律失常,立即报告医师,按 照《患者病情早期识别及处置制度》处置。 3.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在转运监护仪上的报警设定必须与床 边监护仪相同。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3.血压:根据患者病情、年龄及医嘱要求的血压范围设定,如 果没有具体要求,根据正常范围设定SBP90-140mmHg, DBP60-90mmHg。 4.呼吸:根据患者病情、年龄设定,成人正常16-20次/分。
5.血氧饱和度:呼吸衰竭患者设定在85%以上,无呼吸衰竭患 者设定在95%以上,紫绀型先心病患者根据病情设定。
心电监护仪报警管理规定
②心电监护仪的报警设定
常规必须把报警处于开通状态的数据包括:心率、 心律、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其他数据根据 患者病情及医嘱设置。
1.心率:根据患者的实际心律上下20%作为上下限。成人下 限不得低于40次/分,上限不得高于150次/分;儿童根据 年龄或病情设置上下限,下限不得低于60次/分。 2.心律: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设定心律失常分析,一旦设定, 所有心律失常单项报警应处于开通状态,有起搏器患者, 应设定相应项目。
请各位老师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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