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一 时间取样自然观察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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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一时间取样自然观察实验
一.实验目的与要求
1.1实验目的
运用时间取样自然观察法观察儿童的行为特点
1.2实验要求
找到被试所在的班级,确定被试,了解被试的基本情况,观察被试。二.实验内容与原理
2.1实验内容
主试了解和记录被试基本情况,确定观察的时间段根据固定时间间隔观察儿童的行为并记录,最后整理分析。
2.2实验原理
观察是指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有目的、有系统的持久知觉过程。自然观察法是指对儿童不加任何控制,研究者直接到自然的情境或现场中去观察感兴趣的儿童行为。
观察什么和如何观察取决于问题的性质和任务要求。观察要取得成效要满足下列条件。
(1)观察的目的要明确,即事前要确定观察的项目。
(2)要制定观察计划。要认识一种现象,了解一个人的真实行为,就不能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而要进行系统的观察。如确定一周去幼儿园观
察几次,每次去观察的时间、地点。要观察的时间、地点,要观察的事
件或目标人物,以及每次观察的时间长短等或者涉及观察的时间、事件
的取样问题。
(3)要选择合适的观察方法。这包括是否要现场录音、录像,制定所观察项目的编码手册,以利于现场记录或事后分析之用。通过观察,统计
每种行为发生的频率。
(4)要保证观察的可靠性。观察时最好有两人同时进行,事后可计算观察结果的一致性,以保证其信度。
时间取样法即为观察者仅在设定的时间内以规律性间隔或随机性间隔,观察和记录所选择的行为,并且观察时间的长度、观察的空间以及间隔观察的次数都是事先设定的,为的是确定目标行为具有代表性。某些特定行为经常被事先选定为观察的目标。并且要求测量行为的发生频率。通常有符号系统和类别系统两种方法。其特色为选择性程度较采样记录法高,观察一开始就做推论或解释,运用统一而标准的时间间隔。
三.实验方法与步骤
3.1实验方法
3.1.1实验对象:幼儿园小班苗苗2班的儿童,其中男孩12个,女孩3个。
3.1.2实验材料:笔、记录纸
3.2实验步骤
3.2.1主试确定要观察的行为维度(利他行为、攻击性行为等),并对这一
行为进行具体化,选取可以观察的、与观察目的相关的事件进行编码,并设
计出行为观察记录表。
观察记录表见实验数据记录和处理
3.2.2 主试来到幼儿园根据班级花名册选择了被试,在正式观察之前,先在被试所处的环境待一段时间,让被试习惯主试的存在。实验过程中,主试之间不要交流,或发出异常声响以及任何吸引被试注意的动作。考虑到隐私问题,下面的儿童姓名用编号表示。
3.2.3 了解和记录被试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和姓名,为下面的观察做准备。
3.2.4观察一段时间
3.2.5 整理分析观察记录,得出该行为出现的频率。
四.实验记录
五.实验处理
因为实验第一次所以没有进行系统的观察,所以实验没有数据可以处理。六.讨论
1.自然观察法的优劣
观察法较方便易行,所得结果较真实。观察法可以提供儿童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情况,回击了对心理学研究描述性不强的批评。观察法具有较
高的生态效度,避免了实验室实验中实验变量的操纵可能遇到的伦理问
题。
但从观察者方面来看,不仅有生理局限(感官功能的局限)和知识、经验或理论方面的局限,而且也有来自观察仪器认识功能的局限,因为
心理发展的大部分特点无法在观测仪器上显示出来。从被观察者方面来
看,由于被观察者是人,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会使外在的言行和内部
心理活动存在着差距。而观察所获取的经验事实,往往是被观察者外在言行的材料,这势必无法兼顾内部心理活动的探究。
观察法是一门专门技术,一个完善的观察要求研究者必须注意到:明确目的,了解意义;情景自然,客观进行;翔实记录,便于整理;正确理解,由表及里的分析。
2.学前儿童有哪些特点?有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
学前儿童行为的特点:
1.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被其他事物吸引,以无意注意为主,有意注意较少。
观察中发现性格内向的儿童对于环境刺激较性格外向的儿童更为敏感。
在正式观察前,为使被试习惯主试存在,主试在被试所处环境待一段时间以使被试转移注意力,性格内向的儿童需要时间较长,而性格外向儿童需要时间较短。另外,对于老师的提问和进行游戏,性格外向儿童反应较快,内向儿童表现得有些心不在焉。可能是:性格外向儿童控制注意力的能力强于性格内向儿童,但是同时过于集中的注意力又使得对于非注意力集中方向的周遭刺激的敏感度下降。
2.健忘。被试常常出现重复发生某一特定类型的违纪行为的情况,可能部
分原因就在于健忘。如在幼儿园老师反复强调了不要大声喧哗后,被试仍旧出现了此类违纪行为,而且在男女、性格内向与否水平上无差异。
3.自我中心主义。皮亚杰认为学前儿童仅从自己的角度去表征世界,不认
识别人具有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并相信任何人的观点、想法和情绪体验都是和自己一样的。本次实验中,当儿童发生违纪行为时,被试并不能感受到幼儿园老师的情绪体验,只有当老师主动说出真实感受(例如“你们太调皮了,老师很生气”)时,被试才能认识到并加以改正。
考虑到所有被试皆为同一年级幼儿,年龄差别很小,如要分析违纪行为频次在不同年龄的差异,需要其他年级的被试数据方可。但是各个主试观察记录的行为定义不同,所以本次实验只能局限这5名被试的数据,因此无法判定年龄的差异。
3.学前儿童行为观察的适用范围。
观察的行进路线总是从观察者到被观察者。观察者总是主动的,而被观察者是被动的。观察是由观察者的感知觉、注意力、解释力三部分组成。有时对同一现象,不同的观察者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观察结论,这主要是各人的认识、经验、理论、背景知识、思维方式不同所造成的。
因而,观察法运用得好坏主要取决于观察者自身的科研素质。观察法要求观察者既要具备有关目标行为的足够知识,不抱任何偏见,保证收集资料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又要具有准确的推论能力,对观察结果作出合理的、科学的解释。一般来说,实施观察法要求具备以下几点:1.具有明确的观察目的 2.具有说明行为现象类型的指标体系3.具有具体、合适的观察方法4.具有明确的观察对象5.具有一定的观察地点6.具有确定的观察时间7.具有简明的观察记录表和合适的观察工具8.具有一定的处理和分析材料的方法
时间取样法在学前教育研究中应用较广,它适用于经常发生的行为和外显的宜于观测的行为,如儿童遵守纪律情况、儿童分享行为、儿童依赖行为、师生交往活动类型等。儿童不常出现的行为、不易观测的内在行为不适用此法,如儿童的同情心、成功、失败等。时间取样法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