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添加物使用标准列表(2009年3月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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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団法人 日本食品化学研究基金会
厚生労働省行政情報
1996/05/23-食品添加物列表 2009/03/02 更新
日本食品添加物使用标准列表
添加物使用的一般标准
1、除非另作说明,如果添加物制剂中包含了已建立使用标准的添加物,那么该添加物的使用标准 视为该添加物制剂的使用标准。 2、下表中含有第 1 栏列举添加物的第 2 栏列举食品,如果使用在第 3 栏列举食品的制造或加工过 程中时,视同第 3 栏列举食品中使用了第 1 栏列举的添加物。
日本黄酱的腌渍物
所有的添加物
所有的食品
乳及乳制品的成分規格等 相关省令(昭和 26 年厚生省 令第 52 号)第 2 条中规定的 乳、乳制品(冰激淋类除外)
(2004 年 1 月 20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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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及保存标准(2009 年 3 月 2 日修订)
异戊酸异戊酯
异戊酸乙酯
人造奶油中,和山梨 酸、山梨酸钾、含有山 梨酸或山梨酸钾的制 剂并用时,以苯甲酸计 的使用量及以山梨酸 计的使用量之和 <1.0g/kg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成品前去除。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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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厚生省告示第 370 号 食品、添加物等の規格基準》中摘录)
品名 次氯酸钠
一氧化二氮 己二酸 亚硝酸钠
L -抗坏血酸
分类
漂白剂 杀菌剂
*“可使用的食品及其他”栏空白,表示没有目标食品的规定。
使用标准
可使用的食品及 最大使用限量 其他*
使用限制
柑橘类果皮(仅 限糕点制造中用 的物品) 樱桃 款冬(山蕗) 葡萄 桃
用于其他食品中时,不 可用于抗氧化以外的 目的。
保存标准:存于避光、 充满惰性气体的密封 容器中,阴冷处保存。
以钙计 1.0%(特殊用 仅限用于食品制造或
途食品除外)
加工过程中必不可少
的场合和营养强化目
的。
成品前应中和或去除。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防霉剂 成膜剂
以邻苯基苯酚计的 最大残留量
柑橘类
0.01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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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抗坏血酸钠
钙化醇(维生素 D2)
氯化铵 氯化钾 氯化钙
氯化铁 氯化镁
盐酸 丁字香酸(丁子香酚) 辛醛 辛酸乙酯 邻苯基苯酚 邻苯基苯酚钠 油酸钠
其他食品
強化剤
膨張剤 調味料 強化剤 豆腐用凝 固剤
強化剤 豆腐用凝 固剤 製造用剤 強化剤 製造用剤 香料
鱼子酱
2.5g/kg
人造奶油
1.0g/kg
软饮料 果汁(糖汁) 酱油
0.60g/kg
(以下、只能用苯甲酸钠)
点心制造中用的 1.0g/kg 果酱(果实经粉 碎或用筛网过滤 后得到的糊状 物) 点心制造中用的 果酱汁(包含浓 缩果汁)
氨 紫罗兰酮
製造用剤 香料
离子交换树脂
製造用剤
异戊醇
香料
异丁子香酚(对丙烯基邻 甲氧基苯酚)
和羧甲基纤维素钙、 羧甲基纤维素钠、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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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胡萝卜素
着色料 強化剤
甲酸异戊酯
香料
甲酸香叶酯
香茅醇甲酸酯
稀释过氧化苯甲酰
面粉处理 面粉 剂
木糖醇
甜味剂
D-木糖
甜味剂 製造用剤
5' -鸟苷二钠
調味料
愈疮木脂(guaiac gum) 抗氧化剂 油脂 黄油
調味料 香料
甘油三松香酸酯(松脂 口香糖基 口香糖
胶)
础剂
酯类
香料
2-乙基-3-5 二甲基吡嗪 和 2-乙基-3- 6 二甲基吡 嗪的混合物
乙基香兰素
2-乙基-3-甲基吡嗪
乙二胺四乙酸钙二钠 (EDTA 钙钠)
抗氧化剂
以 EDTA 钙钠计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二钠)
罐藏或瓶藏的软 0.035g/kg 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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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油磷酸钙 甘草酸苷二钠 葡糖酸内酯 葡糖酸 (葡糖酸液) 葡萄糖酸锌
葡萄糖酸钾 葡萄糖酸钙 葡萄糖酸亚铁
葡萄糖酸铜
葡萄糖酸钠 L -谷氨酸 L -谷氨酸钾 L -谷氨酸钙 L 一谷氨酸钠 L -谷氨酸镁
強化剤
甜味剂 酸化剂
酱油 日本黄酱
以钙计 1.0%(特殊用 不可用于营养以外目
水果及果菜的表 皮
仅限作为成膜剂使用。
过氧化氢 过氧化苯甲酰
漂白剤 殺菌剤
面粉处理 面粉 剂
酪蛋白酸钠 过硫酸铵
羧甲基纤维素钙 羧甲基纤维素钠
製造用剤 面粉处理 面粉 剂 增稠剂
0.30g/kg 2.0%
成品前应分解或去 除。 过氧化苯甲酰应与明 矾,磷酸钙盐,硫酸 钙,碳酸钙,碳酸镁和 淀粉中的一种以上配 合、稀释后使用。
(鲑鱼、鳟鱼等 的)咸鱼子 咸大马哈鱼子 鳕鱼子
強化剤 抗氧化剂
0.005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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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抗坏血酸 2 -葡萄糖苷 強化剤
L -抗坏血酸硬脂酸 L -抗坏血酸钠
強化剤 抗氧化剂
L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L -天冬氨酸钠
原文出处: http://www.ffcr.or.jp/zaidan/MHWinfo.nsf/a11c0985ea3cb14b492567ec002041df/a7a4d029abcade6649256f780007a85e ?OpenDocument http://www.ffcr.or.jp/zaidan/MHWinfo.nsf/a11c0985ea3cb14b492567ec002041df/8aa11687a2aaf0c4492570650018d5ba ?OpenDocument
柠檬酸
酸化剂
柠檬酸异丙酯
抗氧化剂 油脂 黄油
柠檬酸一钾 柠檬酸三钾 柠檬酸钙
柠檬酸亚铁钠 柠檬酸铁 柠檬酸铁铵 柠檬酸三钠 甘氨酸
甘油 甘油脂肪酸酯
調味料
強化剤 製造用剤 強化剤
調味料 調味料 強化剤 製造用剤 乳化剤
0.30g/kg
甲基淀粉钠、淀粉磷 酸钠、甲基纤维素,一 种以上并用时使用量 之和<2.0%
0.50g/kg
乙醛 乙酰乙酸乙酯 苯乙酮 丙酮
香料
其他食品
0.35g/kg
製造用剤 巴西可可豆 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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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批准的特殊应用没 有此限制。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仅限用于制造巴西可 可饮料时巴西可可豆 的成分提取及油脂成 分的分离目的。 成品前去除。
第1栏
第 2栏
第 3栏
亚硫酸钠,亚硫酸 甘纳豆,虾,酒,干果(不包括葡萄干。)、干土豆、第 2 栏列举的以外食品 钠,二氧化硫,焦亚 葫芦干、蜜制樱桃(去核的樱桃经糖渍或结有糖 硫酸钾和焦亚硫酸钠 霜或是用糖浆处理过的制品)稀释 5 倍以上供飲 (下称“亚硫酸盐”) 用的天然果汁、魔芋粉、杂酒、明胶、法式芥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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茴香醛(对甲氧基苯甲 醛) 戊醇 α−戊基肉桂醛 DL -丙氨酸
亚硫酸钠
香料
調味料 強化剤
漂白剤
防腐剂 葫芦干
抗氧化剂
干果(葡萄干除 外)
葡萄干
魔芋粉
干马铃薯
明胶 法式芥末
以二氧化硫残留量 计 <5.0g/kg <2.0g/kg
<1.5g/kg <0.90g/kg <0.5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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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精氨酸 L -谷氨酸盐
藻酸铵 海藻酸钾 海藻酸钙 海藻酸钠 丙二醇藻酸酯 苯甲酸 苯甲酸钠
酸化剂 強化剤
粘稠剤 粘稠剤 粘稠剤 粘稠剤 粘稠剤
防腐剂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
香料
用的啤酒花、果 酒用的果汁、酒 精体积含量 1% 以上的果汁及其 浓缩汁除外)
1.0%
以苯甲酸计
糖化用木薯淀粉、糖浆、煮豆、淀粉糖浆和冷冻 生蟹
糖精钠
面酱类(Flour paste)(指以面粉、淀粉、坚果或 菓子 其加工品、可可、巧克力、咖啡、果肉或果汁作 为主要原料,加入砂糖、油脂、奶粉、蛋、面粉 等,加热杀菌后的糊状物,注入面包或糕点中、 或者供涂抹食用的物品。)
山梨酸和山梨酸钾 日本黄酱
途食品除外)
的。
強化剤
母乳替代食品
调配成标准配方奶 浓度时,以锌计 6.0mg/L(在厚生省 部长批准的配方奶 粉中使用时,除外。

保健功能性食品 以锌计 15mg/该食品 1 日摄入目标量
酸化剂
強化剤
以钙计 1.0%(特殊用 不可用于营养以外目
途食品除外)
的。
颜色稳定 橄榄
以铁计 0.15g/kg
調味料 強化剤
調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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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钙
製造用剤
肉桂酸 肉桂酸乙酯
香料
肉桂酸甲酯 酮类
香叶醇 优质次氯酸盐
殺菌剤 漂白剤
琥珀酸 琥珀酸一钠
酸味料 調味料
琥珀酸二钠 胆钙化甾醇(维生素 D3)強化剤
硫酸软骨素钠
醋酸 乙酸异戊酯 醋酸乙酯
成品前分解或除去
鲱鱼的调味制品 0.50g/kg 浸漬液 (干鲱鱼及冷冻 鲱鱼除外) 生食用蔬菜类 蛋类(仅限蛋壳 部分。)
製造用剤 whipped cream (搅打起泡沫的 稀奶油,用于点 心上的装饰)
酸化剂
发色剂
肉类产品 鲸鱼培根
以亜硝酸根计的最 大残留量
0.070g/kg
鱼香肠 鱼火腿
0.050g/kg
不能用于:海带类、肉 食、鮮海鲜(包含鯨 肉)、茶、海苔類、豆 類、蔬菜和裙带菜类。 保存标准:存于避光、 充满惰性气体的密封 容器中。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1.0g/kg
以柠檬酸单异丙酯 (クエン酸イソプ ロピル)计 0.10g/kg
以钙计 1.0%(特殊用 途食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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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替代食品
強化剤 断奶食品
孕产妇、哺乳期
妇女用奶粉
強化剤
母乳代替食品
调配成标准配方奶 浓度时,以铜计 0.60mg/L(在厚生省 部长批准的配方奶 粉中使用时,除外。

保健功能性食品 以铜计 5mg/该食品 1 日摄入目标量
酸化剂
調味料 強化剤
調味料 調味料
以钙计 1.0%(特殊用 途食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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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硫氰酸盐类(通常认为 高毒的品种除外。)
异硫氰酸丙烯酯(丙烯芥 油)
异丁醇
异丁醛
异丙醇
L -异亮氨酸
調味料 強化剤
5' -肌苷酸二钠
調味料
抑霉唑
防霉剂
吲哚及其衍生物
香料
柑橘类(蜜柑除 外)
香蕉
最大残留量 0.0050g/kg
0.0020g/kg
5' -尿苷酸二钠 γ-十一碳酸内酯
糖化用木薯淀 <0.25g/kg 粉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淀粉糖浆
<0.20g/kg
starch syrup
天然果汁(供饮 <0.15g/kg 用的稀释 5 倍以 上的果汁)
甜纳豆
煮豆
<0.10g/kg
虾 冷冻生蟹
<0.10g/kg(去壳)
其他食品
<0.030g/kg
(蜜制樱桃用的
樱桃、啤酒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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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味料 強化剤
阿斯巴甜
甜味剂
醋磺内酯钾(Acesulfame Potassium)
甜味剂
砂糖替代食品 15g/kg
口香糖
5.0g/kg
馅类
2.5g/kg
糕点(除口香糖)
带馅的日本点
心.
冰激凌類
1.0g/kg
果酱類
沙司(酱油)、
酱菜
冰点心
面酱
营养功能性食品 6.0g/kg (仅限片剂)
果酒、杂酒 软饮料 乳飲料 乳酸飲料 发酵乳 (稀释后的饮用 水)
果酒(制造果酒 <0.35g/kg 用的酒精体积含 量 1%以上的果 汁及其浓缩汁除 外) 杂酒
蜜制樱桃 糖浆
<0.30g/kg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不可用于芝麻、豆类及 蔬菜。
“其他食品”制造中使 用了葫芦干、干果等左 侧列举食品的,当“其 他食品”的二氧化硫残 留量超过 0.030g/kg 时, 则该“其他食品”的二 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 过其所使用食品的规 定限量。
保水剤
酸化剂 香料
蛋黄酱 调味汁 (dressing)
鱼香肠
香料 乙醇 製造用剤 酵母提取物
醋酸乙烯树脂
2.0%
不可用于母乳替代食
(和微粒二氧化硅并 品及婴儿食品中。
用时,为其之和)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20g/kg 3.0g/kg
保存标准:存于避光、 充满惰性气体的密封 容器中,阴冷处保存。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但是,以下使用醋酸乙 酯的场合除外。 用于以下这些乙醇变 性目的使用醋酸乙酯 的场合:柿子除涩味时 使用的乙醇、生产结晶 果糖时使用的乙醇、香 辛料颗粒或片剂的制 造中使用的乙醇、魔芋 粉制造中使用的乙醇、 作为丁基羟基甲苯 (BHT)或丁羟基大茴香 醚(BHA)溶剂使用的乙 醇、或作为食醋酿造原 料使用的乙醇。
其他的罐藏或瓶 0.25g/kg 藏食品
醚类
香料
异抗环血酸
抗氧化剂 鱼饼(鱼糜除外) 面包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仅可用作口香糖基础 剂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成品前,乙二胺四乙酸 二钠必须转化为乙二 胺四乙酸钙二钠。
不可用于增香以外目 的。 用于鱼饼(鱼糜除外) 和面包中时,不可作为 营养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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