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规考试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民航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

2.航空活动活动的分类、民用航空分类。

3.《芝加哥公约》的相关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制定。

5.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定义。

6.民航法的萌芽时期的几件大事。

7.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限度空气空间最高界

8.空域管理的原则

9. 飞行规则

10. 《芝加哥公约》第七十七条规定

11. 融资租赁等航空器的租赁

12. 飞行事故的分类等方面的内容

13. 国航机组成员的值勤时间、飞行时间等专业术语

14. 为了防止相撞,规定航空器在相对飞行相遇时,各自向右转躲避对方;在同向飞行时,如果要超越前方的航空器等方面的规定

15.合格的航空乘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对国家行使领空主权限制的规定

17.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的受偿顺序

18. 机长的职责

19.空乘人员空中服务的要求

20.限制区、危险区、安全区、禁航区

21. 毗连区等的范围

22. 机长资格

23. 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24. 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意义及其管理的基本原则

25. 航空公司如何进行派班生产的

26. 机场航站楼的构成及功能

27. 我国机场建设发展方向

28. 大韩航空公司KE007号航班空难事故后公约有关修订内容

29.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制度

1.民航法的定义:民航法是指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航法的调整对象:民航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民用航空活动所涉及的各种社

会关系,同时应协调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特别是与

军用航空的关系。

2.航空活动: 民用航空,军用航空,公务航空

民用航空包括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

3.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为主体的序列。该公约是民用航空的宪章性文件,对国际法在航空领域的具体适用作了整体性规定。

4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由国家主席颁布,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民用航空的专项法律。该

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民用航空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5.

6 . 1.1783年11月21日,人们使用蒙哥尔菲埃气球首次载人飞行获得成功,这一成功象征

着人类开始征服空气空间,被载入了航空发展史册。

2.1784年,在巴黎便发布了治安法令,规定未经警察当局批准,禁止气球升空,这一法

令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

3.1889年,法国政府邀请欧洲19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了第一次讨论航空法的国际会议,

但由于各国对航空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意见分歧,这次会议及其后的几次会议均未产生任何成果。

4. 1902年,国际法学会的布鲁塞尔年会上法国著名法学家福希尔提出了人类第一部航空

法典的建议草案:《浮空器的法律制度》。

5. 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俩试验成功一种机动的重于空气的飞行器械——现代飞机的

雏形。1909年,在欧洲,布莱里奥驾驶第一架飞机飞越了英吉利海峡,震惊了世界。

6.1910年,欧洲19国又在巴黎开会讨论制定国际航空立法问题,但因对空气空间的法

律地位,即航空自由还是领空主权的问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未有成果

7.以靠空气为依托的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限度为空气空间最高界,—般离地(水)面约

30—40公里。

8.空域管理的原则:1.安全性2.主权性3.经济性

9 .

10. 芝加哥公约》第七十七条规定:“本公约不妨碍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组成航空运输的

联营组织或国际性的经营机构,以及在任何航线或地区合营航班”;“理事会应决定本公约关于航空器国籍的规定以何种方式适用于国际经营机构所用的航空器”。

11.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

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民用航空器租赁是指民用航空器出租人通过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航空器租予承租人。该航空器由承租人从制造人或者供应商那儿选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保持对该航空器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在一定的期间付给规定的租金,就可占有并使用该航空器

12. 特别重大飞行事故:一.40人及以上(有死亡人数)二.重大飞行事故:39

人及以下(有死亡人数)三.一般飞行事故:10人及以上(没有伤亡人数)13 . 1,“飞行时间”是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

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停止运动为止的时间。

2,“执勤时间”是指在执行由航空承运人安排的飞行和地面任务中所花费的时间,包

括航前准备时间、飞行时间、飞行后工作时间、中途经停站的过站时间、地面训练和其他工作时间。

3. 备份:为乘务员做好工作准备,并在客舱服务部楼内或指定休息地点等待可能

的航班任务。

4. 坐机:为乘务员根据公司指派乘坐飞机至某地,在机上没有进行乘务工作。

5. 晚签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1至5分钟(含5分钟)签到。

6. 迟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5至15分钟(含15分钟)签到。

7. 误机:晚于准备时间15分钟,未能按手册规定参加航前准备.误机者不得参

加飞行。

8. 跨分部飞行:为乘务员要求执行本分部以外的任务,须填写《亲属在外登记

表》及《跨分部飞行申请表》,经部领导、派遣室主任签批方可

执行。

9. 服务工作的四个阶段: 1.预先准备阶段2.直接准备阶段3.飞行实施阶段

4.航后讲评阶段

14. 为了防止相撞,规定航空器在相对飞行相遇时,各自向右转躲避对方,在同

向飞行时,如果要超越前方的航空器,后面的航空器要改变高度或从右侧超越;航向不同的航空器在空中交会时,左方的航空器要为右方的航空器让路。(左让右)

15. 空乘人员的基本条件(选择题)1、要身体好,有坚定的意志2、独立性强

3、适应能力强

16 .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17.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后发生的债权先受偿

18 机长的职责:

(1)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起飞。

(3)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

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4)民用航空器发生事故,机长应当直接或者通过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如实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5)机长收到其他遇险信号,或者发现遇险的船舶、航空器及其人员,应当将遇险情况及时报告就近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并给予可能

19 .空中服务的内容

1.根据旅客需要及时提供细微服务

2.头等舱、公务舱使用餐饮单订餐饮。

3.合理调节客舱温度和灯光,保持客舱清洁,环境舒适。

4.起飞落地和颠簸时,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5.主动为旅客发送报纸、杂志等读物。

6.按照服务计划提供餐饮服务,头等舱、公务舱应根据旅客的要求随时提

供餐饮服务

7.遇有飞机延误,应及时广播说明原因,并主动到客舱安抚旅客,视等待

时间酌情安排旅客餐饮。协助转机旅客得到地面服务人员的接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