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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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金融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地方性金融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放 贷款 08 .9亿元 。 三是运 用贴 息政策支持
企 业 上市 的 若 干 意见 》 怀政 办 发 [0 9 ( 20 ] 2 1号) 等文件 , 并通过 目标管理 考核 、 门 部 联 动 等方 式 抓 紧落 实。 三是 提供 优 惠 扶
持, 鼓励 发展 。如 怀化市 设立 8 o万元 中 0
构分 担风 险损 失。
到 6 %用 于 当地发 放贷 款的标 准。四是执 0
行利 率偏 高。银行 出于 中小企 业、 三农 ” “
贷款 风 险较高 的考虑 , 在利 率执 行 上较 大
企 业、 目贷款 高 , 项 特别 是 农村 信用 社 , 一 般在基 准利 率基础 上上浮 一定 比例。调 查 4 5家 中小企 业 中,有 1 9家企 业 申请贷款 利 率执 行水 平 为上浮 1 — 0 0 3 %,有 5家 为 上 浮 3 —0 0 5 %。五是 贷款授 信 审批 时间过 长 。调 查 7 3户 申请过 贷款 的农 户 中, 5 有
套。 如人行 长 沙 中支 下发 《 于进 一 步加 关 大金 融支 持 力度 推 动 文化 产 业加 快 发 展 的指 导 意 见》 长 银 发 (0 9 6 ( 2 0 6号 ) 怀 化 J ,
市未 搭建起 文 化产 业投融 资平 台、 建立 文 化产 业投 资基金 和 融资担保 、 险 补偿机 风 制 , 制定 专利 权 、 权等 无形 资产 评估 、 未 版 质押 、 登记 和 流 转 管理 办 法 , 金 融支 持 使 文化 产业政 策无 法 落实 ; 中小企 业 贷款 激 励约 束机 制不健 全 , 影响 对 中小企 业 的信 贷支持 。三是 优 惠扶 持 欠到位 。如 因地 方 财力有 限 等原 因, 化市及各 县 ( 没有 怀 市) 建 立 中小 企 业融 资风 险补 偿机 制 和 农 业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指导金融服务加快乡村振兴,以建设现代化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理念,深化金融发展本指导意见强调了“服务三农”的理念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核心,要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金融生态体系向农村和农业延伸,满足乡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本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指导意见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政策性银行和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本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引进优秀金融人才到乡村金融机构工作,推动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能力。

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本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化和产品的数字化升级,搭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提升乡村金融服务水平。

五、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本指导意见强调了要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

指导意见建议要加强金融机构“一县一行”工作,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六、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本指导意见强调了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的必要性。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加强对农村金融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确保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此次指导意见通过加强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等多种措施,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于推进金融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金融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金融改革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然而,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加快金融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制定出一系列科学、系统的指导意见。

首先,我们要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创新性也不断增强,金融风险的隐患和传染性也不容忽视。

因此,我们要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掌握金融市场的信息,做好金融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其次,要推动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金融创新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金融创新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我们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性业务,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促进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再次,要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合作。

金融市场的开放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推动金融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加大对外金融开放的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国际接轨。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金融挑战,推动构建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国际金融体系。

最后,要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金融改革的推进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来保障。

我们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鼓励他们在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要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进入金融行业,为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总之,推进金融改革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坚持科学的、稳健的、开放的发展思路,不断完善金融法制环境,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合作力度,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才能够实现金融改革的目标,推动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08.02.04•【字号】银银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银发〔2008〕35号)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宁夏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宁夏分行,交通银行银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宁夏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将《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城市信用社。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金融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经济金融共同发展的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感2007年,我区90%以上的县(市)经济增长速度超过10%,县域经济进入了全面提速、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各银行类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基础和优势,在支持自治区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大部分县(市)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在新农村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城市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也得到长足发展。

但总体来看,对县域经济信贷投入仍然不足。

截止2007年末,我区县及县以下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仅占全区的21.5%。

在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3•【字号】九府厅发[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九府厅发[2007]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2007年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2007年,是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新跨越、建设新九江的关键之年。

全市金融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九江实际,围绕“四个打造”和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货币信贷政策,深化金融改革,保持全市经济与金融的同步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到2010年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存贷余额比力争达到70%;--不良贷款率下降10个百分点;--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票据融资业务有较快发展,余额每年增长30%以上;--力争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保持辖内金融稳定,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政策引导,调整信贷结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从九江实际出发,调整信贷结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1、全市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的精神,突出市政府“八个策应”的工作要求,即策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策应工业园区发展;策应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策应投融资平台建设;策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策应交通大发展;策应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策应中小企业发展。

加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地方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银行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进一步加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制定一系列指导意见。

首先,要加强金融监管,严禁银行业违规行为。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政策,做好反洗钱、反腐败等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银行违规成本,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要加强银行业对地方经济的金融支持。

地方经济是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客户,要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加大对优质企业的贷款支持,提供低息贷款和无还本续贷等金融产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的融资能力。

三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通过设立专项信贷、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等方式,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

第三,要加强银行业对地方政府的金融支持。

地方政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导者,银行业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融资支持,帮助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困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具体做法包括:一是鼓励银行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升。

二是推动银行业与地方政府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四,要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

银行业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确保金融服务的稳健性和安全性。

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提高对地方经济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二是加强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业务流程和操作风险的监控,防止内部失控风险的发生。

总之,加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推动金融服务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金融业作为支撑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加快金融业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指导金融业的改革发展,特制定了以下指导意见:一、坚定不移地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1. 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确保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合理适度,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和调控机制,提高宏观经济调控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降低经济波动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3.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范金融风险。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1. 深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改革,推动其转变经营模式,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弥补金融市场短板的能力。

2. 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机制,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

3. 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

三、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秩序1.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市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 强化信息透明度和市场公开,保障金融市场的公正竞争和有序运行,提升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健康发展。

3. 搭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加强对金融市场的全面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金融风险。

四、促进金融业开放,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1. 放开金融市场准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国际化。

2. 推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高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3. 推动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标准国际化,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如何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如何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如何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摘要:地方金融组织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金融服务质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提出了一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地方金融组织;实体经济;监管;创新;服务地方金融组织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力量,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何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经济循环中金融的作用在经济循环中,金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储蓄、汇集和分配功能,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中,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支持。

其次,金融机构通过向企业提供借贷服务,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升级技术设备、创新产品等,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此外,金融机构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促进商品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为实体经济提供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另外,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使得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有效地实现供求匹配。

总之,金融在经济循环中扮演着资金储蓄、资金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多重角色,为实体经济运行提供支持,推动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

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方法(一)促进地方金融实体经济发展要促进地方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地方金融机构应根据当地实体经济的需求,设计和开发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如贷款、保险、投资等,以满足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加强与实体经济的合作,地方金融组织应与当地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提供定制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同时,通过提供金融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优化金融环境和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出针对性的金融政策,为地方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鲁发〔2002〕3号)及《补充规定》(鲁发〔2003〕14号),改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山东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

民营经济能够迅速把握市场变化、适应市场需求,往往成为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的推动力量,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推进市场竞争,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对于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各金融机构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银行加强与民营经济合作的重要意义。

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的要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地方民营经济发展。

转变经济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因此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既是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商业银行优化资产结构、控制市场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强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加强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加强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加强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地方金融的发展也愈发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许多不稳定因素,如金融风险、非法集资、不当抵押等等。

因此,为了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需要共同努力,制定合适的指导意见。

一、建立监管机制合理、到位的监管机制是加强地方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

具体而言,各地金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相应惩戒和补偿机制;同时,要依托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活动的监测和风险评估。

二、强化信贷管理信贷管理是地方金融发展的核心。

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管理,对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设置合理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防止信贷授信过度,进而导致金融风险。

三、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小微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严格的信贷政策和融资难题则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更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支持。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更灵活的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注重金融创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金融机构应该不断创新业务。

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应严格按照法律和监管规定,遵循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

同时,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推进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五、建立风险防控体系金融风险的防控是地方金融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控,提高金融风险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融入机制内。

六、加强政策沟通和资源整合在加强地方金融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沟通的重要性不可被忽视。

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合作,统筹协调金融资源,确保资金利用效率。

对有望成长为龙头企业的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举行更多的产业高投资配套促进会议,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服务。

加强地方金融的健康发展,不仅能带动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也能为全国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意见

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意见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意见一、会议回顾1.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年××月××日至××日在××市召开。

2. 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来金融领域的工作,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二、宏观经济政策1. 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提高政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维护宏观经济稳定。

2. 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积极推进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配合,确保国民经济保持合理增长。

三、金融风险防范1. 加强金融监管,严格监管规定的执行,督促各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2. 完善防范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四、深化金融改革开放1. 推动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2. 加快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积极吸引外资参与金融领域的合作与竞争。

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 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

2. 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六、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1. 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2. 建立健全金融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1.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督机制,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行为合理、理性,防范金融风险。

八、总结1. 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对金融领域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是指导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地落实会议的各项要求,确保金融领域的健康稳定发展。

论述: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意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是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成银发[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成银发〔2012〕36号)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四川一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省级机构,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及代表处,四川省银行卡业协会,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四川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实现全省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结合四川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求(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任务落实。

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贯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坚决抑制金融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支持四川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和通报。

(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按照总行要求,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协调运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合理运用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河北省银监局关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银监局关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银监局关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北省银监局关于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信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行,石家庄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深入落实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引导我省银行业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省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域经济占据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地位,壮大县域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省“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银行业市场拓展的广阔空间。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深刻意识到县域市场对业务发展的战略意义,牢牢抓住城乡统筹发展的大格局,增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以支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适应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金融服务,在全省经济战略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继续优化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一)完善基础金融服务设施。

在全省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物理网点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推广银行卡、电子银行、自助银行等,加快推进县域金融服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进程,更好地满足农民和县域中小企业更多的金融需求。

创新金融服务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金融服务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关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江苏银保监局贯彻落实“六稳”要求,支持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应有之义。

要坚持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创新力度,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江苏银行业保险业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实体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盯住重点抓监管促发展。

一要以重大战略引领金融发展方向。

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产业政策导向等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全省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截至2019年末,江苏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13.52万亿元,同比增长14.79%;保险业全年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合计324.7万亿元,同比增长61.5%。

二要以监管鞭策推动服务质效提升。

加强对小微民营、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指导,并注重通过监测通报、监管会谈、现场督查等手段,强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普惠金融服务持续增量扩面降成本。

截至2019年末,江苏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5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1.31%。

三要以金融需求促进信贷结构优化。

督促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积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征和融资诉求,进一步优化融资期限管理,不断加大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

2019年11月末江苏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1.93万亿元,连续31个月保持正增长。

把准实际谋创新趟新路。

一要突出百行进万企“润物有声”。

作为全国最大试点省份,要深化拓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专题活动成果,扎实推动全辖银行机构主动访企业、摸实情、解诉求、送服务,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增进银企互信,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截至2019年12月,银行已经实地走访15.87万户企业,已获授信企业1.64万户,授信金额366.98亿元。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19.01.08•【文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中发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系统金融服务规范发展,根据党和国家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发展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中发11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信用合作、融资担保、保险代理等金融服务,在打通金融惠农“最后一公里”,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制度建设滞后、经营管理粗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服务功能整体偏弱、有效监管缺失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信用合作组织设立登记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亟需加强规范引导。

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和实力的需要,是破解农村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促进乡村振兴的需要,是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实现长治久安的需要。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对金融安全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推动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一)指导思想。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29•【文号】银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证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

2020年以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脱贫攻坚。

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要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

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1 4 . 保监会发布 《 关于保险业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的指导意 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 中央 、国务 院关于金 融服 务实体 经济 的决策部署,引导保险业充分发挥 风险管理和 保障功能 ,拓 宽保 险资金支持 实体经 济渠道 ,5月 4日, 中国保监会发布 了 《 关于 保险业支持 实体经济 发展 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 指 导意见 》 ) 。《 指 导意见》提出 了保险业服
1 1 4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总第 6 6期
保障项 目合法合规 ;二是 强化投 资计划 管理,明确受托人管理职责 ;三是建立 外部 专家风 险评 估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 ,充分揭 示、披 露和监测投资风险 。下一步 ,保监会将进一 步完善相关
的投资 比例 、偿付能力等配套监管标准 ,推动相关政策更好地 发挥 效果。
质量和效率 。
资料来源:美 国财政部、美国众议院金融 服务委员会 、美 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美 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美 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美 国金融业监管局 、美 国众议 院金融服务委员会 、欧洲银行业 管理局 、中国人 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官方 网站 。
务实体经济 发展 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服务 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的导 向:二是坚持
改革创 新的理念 ;三 是坚持发挥 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 的决定性 作用 。《 指导 意见》提 出了四方面 重 点政策措施 。一是构筑实体经济 的风险保障体系 ;二 是引导保险资金服务 国家发展战略 ;三 是创新保 险服 务实体经济形式 ;四是持续改进监管工作 。下一步,保监会将始终把服务实体经 济作为保 险业 发展 和改革的 出发点和落脚 点,进一步抓好 《 指 导意见》的具体落实工作 ,抓紧 研 究制定保 险资金 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系列具体政策 ,不 断提升 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的

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银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其发展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银行业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

首先,银行业应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实体经济是国家经济的基础,银行业通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来促进经济繁荣。

银行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其提供更多的贷款和融资服务。

同时,银行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创新,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其次,银行业应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银行要加强对金融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金融科技的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的金融服务。

同时,银行要积极拓展金融科技在风控、数据分析、客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促进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再次,银行业应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

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银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和交易者,应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和服务功能。

银行要加强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同时,银行要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创新建设,推动金融市场的市场化、信息化和法制化进程,提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性,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

最后,银行业应加强对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支持。

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纲领性文件,银行业要精准把握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金融服务结构,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同时,银行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战略性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银行业的指导意见应包括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和支持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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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为促进全县经济金融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兴山县2016年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产业政策取向,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要求,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全县经济金融稳健可持续发展。

2016年,全县存贷款总量增长15%以上,其中:信贷投放增量不低于上年,贷款总量增长15%以上,“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县域存贷比稳步提升;金融风险得有效控制,全县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实现双降;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在辖内得到有效落实,金融生态持续向好,继续保持“金融信用县”荣誉称号。

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要求,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准确把握政策意图,增强改革创新发展动力。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面临的压力较大,金融风险暴露增多的形势下,辖内金融部门要深刻领会宏观调控政策内涵,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核心任务,继续优化金融服务,着力创新融资机制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稳健发展。

2.多渠道增加信贷投入,确保信贷总量实现较快增长。

一是金融机构要按照稳健货币政策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科学制定全年信贷投放计划,通过积极增加存款,争取上级行信贷规模倾斜,引入县外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途径,切实增加对地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

二是支持金融机构用活表外融资工具,增加票据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融资总量,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

三是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支持实体经济占比高、效果好的金融机构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利率定价水平合理、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大额存单,增加其信贷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构建多重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银政企合作共赢。

一是通过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银政座谈会、工作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进银政企互信合作,积极研究解决当前金融发展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为全县金融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部门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是持续开展“早春行”银政企对接签约活动,围绕全县经济发展重点优选合作项目,建立签约落实督导和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提升签约履约率,切实提高银政企对接合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完善对地方经济信贷投入正向激励机制,将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主体、贫困地区情况、开展直接融资、信贷风险化解处置等纳入奖励考核范围,并在财政金融合作上对支持效果好的金融机构予以优惠政策倾斜,多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4.落实好差别化的信贷支持政策。

一是制定全县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操作流程,加大对全县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技术升级、绿色环保等产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金融机构要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对有色、建材、煤炭等过剩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停贷,继续运用转贷基金平台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对不符合国家节能、绿色、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三是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推动社会消费成为经济金融发展的新引擎。

四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金融支持,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等新兴服务业发展。

5.加大对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我县精细化工、绿色经济产业园、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香溪河国际生态旅游区等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的支持;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重点产业和项目,引导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方式给予支持。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委托贷款,吸引保险资金、信托资金、金融租赁和ppp模式等多种途径支持兴山重点项目和支柱产业发展,2016年全县重点项目、支柱产业贷款均增长15%以上。

6.推进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县域金融服务。

一是继续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县域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工业主导型、商贸带动型、现代农业型、旅游休闲型小城镇加快发展二是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体系,积极布局县域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拓展县域合格信贷主体,稳步提高县域企业信贷覆盖面。

三是人民银行继续组织实施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优惠政策,引导信贷资源回流县域。

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7.发展壮大金融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一是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

二是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治理机制建设,找准市场定位,提高竞争能力,巩固支农主力军地位。

三是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稳步壮大全县金融服务主体。

8.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一是完善直接融资重点企业后备库名录管理制度,支持县域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新三板”上市融资,2016年力争1—2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

二是争取政策性增性和补贴等支持措施,加强银行间市场合作,引导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债券、定向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产品。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提升“短板”金融服务9.加大对现代农业支持力度。

一是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培植活动。

二是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农村产权评估、登记、抵押、流转规范化操作,为盘活农村资产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三是大力发展财政金融相结合的“助农贷”、保险与信贷相结合的“保证保险贷款”等涉农信贷创新产品,积极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服务,有效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10.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一是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贷客户培植主办行制度,建立培植企业档案库,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审批和考核机制,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和团队建设。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广纳税信用贷、互助基金贷款、助保金贷款、产业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产品,切实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是引导银担深化合作,发挥好担保机构融资中介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11.加大精准扶贫支持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由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扶贫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金融扶贫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推动落实增信担保和风险补偿措施,促进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对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运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做好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文化教育扶贫、绿色生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政策对接和金融支持服务工作,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水平。

三是探索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导向评估,开展持续监测和督办通报,强化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在全县贫困村建设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金融资源精准对接搭建平台,力求金融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12.落实好惠民金融政策。

一是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支持再就业人员、妇女、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创业展业。

二是推动助学贷款稳步增长,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轮驱动,确保贫困大学生能安心读书。

三是规范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促进民族企业发展。

力争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总量增长10%以上。

优化金融生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二是加快建立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农户信用档案系统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是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整合共享。

14.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发展。

积极培育各类信用中介机构,强化征信市场监管,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两类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15.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

一是继续推进五大信用评级工程,扩大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农户覆盖面。

二是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

三是建立对企业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失信惩戒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切实防控金融风险,有效维护辖内金融稳定16.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继续完善风险巡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做好产能过剩、问题突出行业及重点企业的风险监测和排查;建立风险防范的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实施金融风险预防、预警、预演、处置的风险防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17.积极处置化解信贷风险。

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办法,明确进度规划,加快完成处置化解;对于已经形成的信贷损失,金融机构要争取上级行政策,采取核销、出售、置换等多种办法化解处置存量不良资产,确保我县信贷风险控制在合理适度区间。

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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