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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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一、病历的书写要求是什么?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二、病历书写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原则病历书写的原则是指导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则,并是评价临床医师病历质量的基本依据。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这12个字就是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客观客观就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映出来的内容。

从病史上来说,应当尽量根据病人描述的本来意思书写。

从体征来说,应该是医师亲自诊查所感受和检查到的一切阳性和重要的阴性结果,不能是听来的,或者主观臆测,或抄袭他人写的东西。

2.真实真实是医师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后,对病人陈述的病史和检查到的有意义的体征的分析结果在病历上的体现。

对病人陈述的病史、症状和自己检查到的体征,通过医师的分析和综合判断,用医学术语和医学理论表达出来,恰当地对号入座,从而使医师书写的病历能够真实地再现病人的疾病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程。

3.准确准确就是要求医师从病人提供的大量的关于疾病的陈述语言中找出与本次患病有关的内容,并进行加工和提炼。

对于查体,在要求检查技术熟练的同时,也力求准确。

对于疾病的诊断,也要求尽量准确。

4.及时及时指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病历内容的书写。

例如,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可以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完整就是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要详细、周全,病历中的所有资料不得丢失。

6.规范规范就是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对病历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

产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在于详细询问月经史、末次月经时间、本次妊娠过程,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情况,有无阴道出血、头痛、心悸、气短、下肢浮肿等症状;仔细检查胎儿及骨盆,估计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以优选分娩时间、分娩方式,为拟定诊疗计划创造条件。

产科病历一般为表格式,但对于可能危害母婴或导致难产的高危妊娠,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入院记录或在表格病历以外详加描述。

(一)病史:包括一般病史的基本内容和有关产科的特殊病史。

1.现病史: 要写明月经史,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有无早孕反应,何时胎动感,孕期(早、中、晚)全过程要有记录。

产前检验情况包括合并症、辅助检查、各种治疗等情况均需写明。

本次入院原因要详细记述。

具体内容包括:(l)孕次、产次、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何时开始腹痛、是否规律,何时开始阴道流血、流水等。

(3)有无早孕反应,程度,持续时间。

停经后几个月感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时间、量、是否伴有腹痛)。

停经后有无心悸、气短、头晕、下肢浮肿。

(4)产前检查有无异常,如骨盆异常,胎位异常,化验异常等。

(5)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6)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

2.过去史: 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等。

3.月经史: 初潮年龄,周期,持续时间,是否规律,经血量,有无痛经,白带多少、颜色、气味等。

4.婚姻生育史: 结婚年龄,爱人年龄及健康状况,是否近亲结婚。

妊次及产次,每胎均需详细记录分娩经过及产后情况,特别是难产史及产后出血史。

如为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要写明死亡原因。

现有子女数,避孕情况。

5、家族史:有无遗传病等病史。

(二) 体格检查:1.一般情况: 注意全身营养、发育、精神状态。

产科病历书写重点

产科病历书写重点

产科病历书写重点一、正常产科病历为表格式,其格式及容与住院病历基本相同。

二、病理产科病历书写格式及容与住院病历基本相同。

三、病理产科书写重点如下:(一)现病史1、末次月经,推算预产期2、妊娠过程:早孕反应:无、有(轻、重)、开始时间。

病毒感染、不良接触史、用药史。

初感胎动时间、胎动减少时间、胎动消失时间。

阴道流水:时间、量、性状(色、臭)。

阴道出血:诱因、时间、量、次数、虚脱症状与腹痛关系。

腹痛:部位、发生时间、性状(持续性、阵发性)腹围明显增大:时间浮肿:发生时间、程度头痛、头晕、眼花、胸闷:发生时间抽搐:次数、持续时间、用药、神志心悸、气促、不能平卧:发生时间、程度有无咳嗽、咳血丝痰:发生时间紫绀:发生时间、部位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腹胀、乏力:发生时间黄疽:发生时间、程度全身瘙痒:发生时间发热:时间、程度牙龈出血、皮肤瘀血斑:时间、程度多饮、多尿、多食、外阴瘙痒:发生时间、近期用药情况;多汗、消瘦、畏热、突眼、手颤:发生时间、近期用药情况。

产前检查次数、发现什么异常、接受过什么治疗,治疗效果如何。

(二)既往史:心、肺、肝、肾、高血压、贫血、甲亢史,过去妇科病史,手术史。

(三)系统回顾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造血系统分泌系统及代肌肉骨骼系统 (四)月经史:初潮年龄月经周期持续时间、末次月经、量、病经、前次月经。

(五)婚育史:结婚年龄、丈夫年龄、身体情况、有无近亲婚配。

足月产数、早产数、流产数、现存子女数、过去分娩顺产、难产、结局、产后出血及新生儿情况。

注明末产或末孕时间及情况。

(六)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病及可能与遗传有关的疾病,传染病。

(七)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浮肿、乳房、乳头。

心肺腹同科全身查体产科检查:1、腹围、宫高、胎位、胎心,预计胎儿体重。

2、外阴:发育、充血情况、分泌物、性质、量、色、味。

3、阴道检查:骨盆径线:正常与否;宫口大小,位置、质地、宫口开大程度、先露在棘上、下位置;胎膜:已破、未破、可疑。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5、宫口开大6cm,起点为小时 6、宫口开大7cm,起点为10小时 7、宫口开大8cm,起点为11小时 8、宫口开大9cm,起点为小时 9、宫口开大10cm,起点为12小时
二、产程经过记录
BP:1次/4-6小时,有妊高症者遵医嘱。 胎心音:宫口开大3㎝前,每隔1-2小时听1次,
宫口开大3㎝至开全,每隔15-30分钟听1次,第 二产程每5-15分钟听1次。 宫缩:要记录持续时间及间歇时间。 宫颈的位置、消退、质地:第一次要求必检,之 后可根据情况,如没有查可写未查。 宫口:潜伏期每4小时肛查1次,活跃期每小时查 1次,如出现宫缩过强过频及经产妇可缩短检查时 间。
诊疗意见:
(1)完善各项辅助检查。(2)加强产程 监护。(3)阴道试产,严密观察产程进展, 有异常及时处理。(4)产后预防感染,对 症、支持治疗。
8、产程图
产时应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 正确、及时。
相关表卡填写说明
一、头位伴行产程图 产程图起点的确定: 1、入院检查宫口开大2cm,起点为6小时 2、入院检查宫口开大3cm,起点为8小时 3、入院检查宫口开大4cm,起点为小时 4、宫口开大5cm,起点为9小时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优选产科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内容
一、主诉 是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持续时间),
要求简明扼要,要求在25个字以内,并要 求症状、体征、时间要完整,主诉要导致 第一诊断,但有不能以诊断代替主诉。 举例:停经9月余,下腹阵痛2小时
二、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主体部分,指本次疾病的 发生、演变、诊疗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 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 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 状,发病后的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等一 般情况的变化,以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 或阴性资料等。

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

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

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一、妇科病历书写现病史详细询问主要症状的发生、发展、起病后检查和治疗变化的全部过程。

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须详记初潮年龄、以往月经周期、出血量及出血持续时间,有无血块,痛经程度,出现时间及变化;末次月经情况,有何全身症状,有无鼻出血、皮肤紫癜等。

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臭味,有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泌尿系症状等),白带排出量与月经、孕、产关系等。

主诉腹部包块者:应记录发病时间、原发部位、大小、增长速度、活动度、硬度及压痛,月经变化,有无慢性或急性腹痛,有无膀胱、直肠或胸部受压迫症状,注意与妊娠、腹水及尿潴留等鉴别。

主诉腹痛者:详细询问发作时间、性质、程度、频率、发作诱因或其它症状(如:闭经、早孕反应等),腹痛发作部位、有无转移、伴发症状(如:发热、呕吐、晕厥、尿频、腹泻等),治疗情况,以及以往有无发作史或手术史。

病人如有其他专科伤病而未痊愈者,均应在现病史中另段扼要记述。

有无肺结核、阑尾炎、甲状腺肿、有无胃肠、心肾及血液系统疾病及接触有害物质史。

如曾行手术,须了解手术名称、效果及对麻醉药品的反应。

个人史1.月经史:初潮年龄、持续日数及周期,经血量,有无血块及痛经史。

末次月经及前次月经时间。

2.婚姻史:结婚年龄或再婚年龄、丈夫健康情况。

不孕症者,须了解性生活情况。

3.孕产史:初孕年龄、孕产次(包括足月产次、早产、流产、人工流产、现有子女数),及每次孕产期有无感染、难产、大出血等异常情况。

末次妊娠年月、曾否采用避孕措施,方法,效果如何,有无副作用或并发症。

家族史有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如畸形、高血压、糖尿病、癌肿、结核等。

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包括下腹部、外阴部及窥阴器检查,双合诊、三合诊或直肠指诊。

妇科检查需记录以下内容:外阴:婚型;产型;有无畸形;有无肿块、皮疹、皮损等。

阴毛分布:正常;异常。

阴道:黏膜情况;分泌物是否异常,其量、色、气味、性状、有无赘生物。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三.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主诉指对本次妊娠的停经时间及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的记录。

记录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 个字,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若有几个主要症状,须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现病史指对患者本次妊娠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详细情况的记录,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现病史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1)妊娠发生情况:末次月经情况、特殊妊娠方式、妊娠反应及其诊治、产前检查过程、胎动状况等。

2)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特点及其演变情况:要准确并具体地描写每个症状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

3)伴随症状:发生的时间、特点、演变情况及与主要症状的关系。

4)发病后诊治经过:发病后至入院前的诊治情况,包括外院的诊断结论、检查结果、用药等治疗情况以及疗效和反应等。

5)有重要意义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体重变化,放射线及有毒物质接触情况等。

7)与本次妊娠虽无密切关系,但在住院期间仍需给予治疗的其他疾病等情况,应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三)既往史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传染病史。

预防接种史。

手术、外伤和输血史。

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尤其是药物过敏者),应写明致敏原药名)、发生时间及症状。

对长期应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的药物,应当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四)个人史出生地、长期居留地。

有无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其他疫源接触史)。

特殊嗜好史(有不良嗜好者应记录其具体情况)及不洁性交史。

教育背景、职业。

婚姻家庭关系是否和睦。

五)婚姻生育史1)婚姻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及子女的健康情况等。

2)生育史:生育情况的记录方式如下: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生育的具体情况。

(六)月经史(1)记录方法如下:经期(天)初潮年龄月经周期(天)末次月经时间(2)还应询问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和白带情况。

产科病历

产科病历

第二十四节产科病历产科病历书写要求产妇入院后,应及时正确逐项填写产科入院记录表格。

如有异常情况,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病历或入院记录,一般项目中应添加丈夫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一)病史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开始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3.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4.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5.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采录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

6.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

7.月经史、婚姻史,包括是否近亲结婚,详询计划生育史。

8.妊娠及分娩史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症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家族遗传病史。

(二)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体态等。

1.腹部检查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位、胎心率。

2.骨盆测量髂棘间径(平均24)、髂嵴间径(平均26)、骶耻外径(平均19)、坐骨结节间径(平均9,<8时加测量骨盆出口后矢状径)。

3.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位坐骨棘水平为0,其上方1为-1、其下1为+1、余类推);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

(三)检验转抄孕期检验结果,如血型、血红蛋白、尿蛋白、等。

共存病所需的检验,孕期未查者应补查。

(四)入院诊断按下列次序排列:①妊娠周数(周数后加天数如39+1、37+3)、孕次、产次、胎方位、临产否;②产科异常情况;③其他科共存病。

(五)记录填写按要求填写待产记录、产时(临产)记录及产后记录等表格。

高危妊娠除填写表格外,要写入院记录和入院病历。

产科病历示范有表格式及文字叙述式两种,可酌情选用。

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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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历书写和要求

文字表述:产科病历 1.妊娠情况 现在妊娠的情况,早、中、晚期妊娠经过以及入院前情况(如妊娠反应、胎动出现时间,头痛、 头昏、水肿、气急、抽搐、阴道流血等的出现时间、性质)。 2.月经、婚姻、过去妊娠及生育史 同妇科病历。 3.过去史 有无心、肾、肝、肺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及外伤史。 4.围产保健、高危因素、实验室及特殊检查记录 5.家族史 有无遗传性疾病。 6.诊断 应包括: (1)妊娠×周,第×胎,第×产,胎方位。 (2)妊娠并发症。 (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 (4)其他诊断。 7.产程图 产时应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如需查看完整(带图片的资料请登陆医学生家园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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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

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

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妇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及范例一、妇科病历书写现病史详细询问主要症状的发生、发展、起病后检查和治疗变化的全部过程。

主诉阴道流血或月经异常者:须详记初潮年龄、以往月经周期、出血量及出血持续时间,有无血块,痛经程度,出现时间及变化;末次月经情况,有何全身症状,有无鼻出血、皮肤紫癜等。

主诉白带增多者:注意发病时间,白带性状、量、色、臭味,有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泌尿系症状等),白带排出量与月经、孕、产关系等。

主诉腹部包块者:应记录发病时间、原发部位、大小、增长速度、活动度、硬度及压痛,月经变化,有无慢性或急性腹痛,有无膀胱、直肠或胸部受压迫症状,注意与妊娠、腹水及尿潴留等鉴别。

主诉腹痛者:详细询问发作时间、性质、程度、频率、发作诱因或其它症状(如:闭经、早孕反应等),腹痛发作部位、有无转移、伴发症状(如:发热、呕吐、晕厥、尿频、腹泻等),治疗情况,以及以往有无发作史或手术史。

病人如有其他专科伤病而未痊愈者,均应在现病史中另段扼要记述。

有无肺结核、阑尾炎、甲状腺肿、有无胃肠、心肾及血液系统疾病及接触有害物质史。

如曾行手术,须了解手术名称、效果及对麻醉药品的反应。

个人史1.月经史:初潮年龄、持续日数及周期,经血量,有无血块及痛经史。

末次月经及前次月经时间。

2.婚姻史:结婚年龄或再婚年龄、丈夫健康情况。

不孕症者,须了解性生活情况。

3.孕产史:初孕年龄、孕产次(包括足月产次、早产、流产、人工流产、现有子女数),及每次孕产期有无感染、难产、大出血等异常情况。

末次妊娠年月、曾否采用避孕措施,方法,效果如何,有无副作用或并发症。

家族史有无遗传性或传染性疾病,如畸形、高血压、糖尿病、癌肿、结核等。

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包括下腹部、外阴部及窥阴器检查,双合诊、三合诊或直肠指诊。

妇科检查需记录以下内容:外阴:婚型;产型;有无畸形;有无肿块、皮疹、皮损等。

阴毛分布:正常;异常。

阴道:黏膜情况;分泌物是否异常,其量、色、气味、性状、有无赘生物。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一、产科病史记录(一)适用于下列情况1、正常临产2、胎膜早破3、妊娠水肿二、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用于下列情况1、临产伴有特殊高危妊娠疾病2、分娩期并发症3、病情危重在紧急情况下应首先填写产科病史记录(一),再书写产科住院病历,格式同住院病历。

三、病史的记录内容1、现病史:孕次、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临床症状、开始时间及性质。

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妊娠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可能或病史。

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

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

有无烟酒嗜好,有无吸毒史。

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征兆。

2、既往史:有无心、肺、肝、肾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史,有无出血倾向、药物过敏、手术史。

是否近亲结婚,计划生育情况。

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性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有无家族遗传病史。

3、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有无心、肝、甲状腺、乳房异常。

检查身高、体态等。

腹部应注意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率。

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径。

直肠指诊要注意估算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骶骨密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胎膜破否。

4、诊断(1)第×胎第×产妊娠××周胎方位(2)妊娠并发症(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4)其他诊断5、产程图产妇生产时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6、分娩记录、分娩手术同意书、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单。

产妇在产房生产过程中,产房医师、助产士应严密观察产妇各种异常变化,并根据产妇、胎儿的具体情况,向产妇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产妇及胎儿状况,需要何种方式助产以争取达到产妇及婴儿生命安全,在产妇家属在“分娩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争取相应措施后,进行相应方式助产,并根据不同方式填写不同的“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应逐项认真及时填写,在“分娩记录”印上新生儿脚印。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

产科住院病历及有关表格书写要求一、产科病史记录(一)适用于下列情况1、正常临产2、胎膜早破3、妊娠水肿二、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用于下列情况1、临产伴有特殊高危妊娠疾病2、分娩期并发症3、病情危重在紧急情况下应首先填写产科病史记录(一),再书写产科住院病历,格式同住院病历。

三、病史的记录内容1、现病史:孕次、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临床症状、开始时间及性质。

早孕反应与胎动开始日期。

妊娠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可能或病史。

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

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

有无烟酒嗜好,有无吸毒史。

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征兆。

2、既往史:有无心、肺、肝、肾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史,有无出血倾向、药物过敏、手术史。

是否近亲结婚,计划生育情况。

逐次妊娠、分娩或流产、早产史,产褥期情况,有无畸形儿、产伤儿、溶血性新生儿及子女存亡。

有无家族遗传病史。

3、体格检查:注意有无高血压、浮肿,有无心、肝、甲状腺、乳房异常。

检查身高、体态等。

腹部应注意腹形,宫底高度,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率。

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径。

直肠指诊要注意估算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骶骨密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胎膜破否。

4、诊断(1)第X胎第X产妊娠XX周胎方位( 2) 妊娠并发症( 3) 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 4) 其他诊断5、产程图产妇生产时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6、分娩记录、分娩手术同意书、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单。

产妇在产房生产过程中,产房医师、助产士应严密观察产妇各种异常变化,并根据产妇、胎儿的具体情况,向产妇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产妇及胎儿状况,需要何种方式助产以争取达到产妇及婴儿生命安全,在产妇家属在“分娩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争取相应措施后,进行相应方式助产,并根据不同方式填写不同的“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手术记录”,应逐项认真及时填写,在“分娩记录”印上新生儿脚印。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三.产科病历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主诉指对本次妊娠的停经时间及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的记录。

记录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个字,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若有几个主要症状,须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二)现病史指对患者本次妊娠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详细情况的记录,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现病史内容包括下列几方面:(1)妊娠发生情况:末次月经情况、特殊妊娠方式、妊娠反应及其诊治、产前检查过程、胎动状况等。

(2)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特点及其演变情况:要准确并具体地描写每个症状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

(3)伴随症状:发生的时间、特点、演变情况及与主要症状的关系。

(4)发病后诊治经过:发病后至入院前的诊治情况,包括外院的诊断结论、检查结果、用药等治疗情况以及疗效和反应等。

(5)有重要意义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睡眠、饮食、大小便、体重变化,放射线及有毒物质接触情况等。

(7)与本次妊娠虽无密切关系,但在住院期间仍需给予治疗的其他疾病等情况,应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1)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

(2)传染病史。

(3)预防接种史。

(4)手术、外伤和输血史。

(5)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尤其是药物过敏者),应写明致敏原(药名)、发生时间及症状。

(6)对长期应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的药物,应当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四)个人史(1)出生地、长期居留地。

(2)有无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其他疫源接触史)。

(3)特殊嗜好史(有不良嗜好者应记录其具体情况)及不洁性交史。

(4)教育背景、职业。

(5)婚姻家庭关系是否和睦。

(五)婚姻生育史(1)婚姻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及子女的健康情况等。

(2)生育史:生育情况的记录方式如下: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生育的具体情况。

(1)记录方法如下:初潮年龄经期(天)末次月经时间月经周期(天)(2)还应询问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和白带情况。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

表达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
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浚县中医医院。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1.现病史具体内容包括: (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何时开始腹痛、是否规律,何 时开始阴道流血、流水等,或为何入院。 (3)有无早孕反应,程度,持续时间。停经后几个月感胎动,有 无阴道流血(时间、量、是否伴有腹痛)。停经后有无心悸、气短、 头晕、下肢水肿。 (4)产前检查有无异常,如骨盆异常,胎位异常,化验异常等。 (5)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 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 无烟酒嗜好。 (6)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 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孕期保健情况,建卡时间、检查几次等。
2.既往史 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以及高血压、糖尿病 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等,有无输血史。 3.月经史 初潮年龄,周期,持续时间,是否规律,经血量,有 无痛经,白带多少、颜色、气味等。 4.婚烟生育史 结婚年龄,爱人姓名、年龄、职业及健康状况, 是否近亲结婚。妊次及产次,每胎均需详细记录分娩经过及产后 情况,特别是难产史及产后出血史。如为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 亡要写明死亡原因。现有子女数,避孕情况。 5.家族史 有无遗传病等病史。
(二)体格检查 1.一般情况 注意全身营养、发育、精神状态。仔细检查重要器官,有 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肾、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 体重、有无浮肿等。 2.腹部检查 腹形、宫高、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胎心率,先 露部(头、臀;浮、浅定、定)。 3.骨盆测量 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外结合径)、坐骨结节 间径(出口横径)(<8时加测量骨盆下口后矢状径),后矢状径等。 4.直肠指诊 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 开大厘米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 膜破否。何时破水,流出羊水量,羊水色泽,有无气味等。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要求

产科病历的书写要求一、产科表格病历(24小时完成)l.正常待产、早产临产、胎膜早破临产、子痫前期轻度者、24小时内分娩者无须书写首次病程录。

2.正常待产、子痫前期轻度、24小时未临产者则须书写首次病程录。

二、住院病历(24小时完成)1.工作年限<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完整病历,≥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入院病历,书写首次病程录。

2.确定诊断,3天内完成并签名及记录时间;补充诊断可在出院前及时记录,签名并记录时间,写在左下角。

3.要求书写住院病历的产科疾病<见附表>。

三、首次病程录(8小时完成)l.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2.书写日期到年、月、日、时、分。

3.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初步诊断、诊疗计划、记录人签名。

四、抢救记录(6小时完成)l.横条书写大、中、小抢救记录。

2.书写日期到年、月、日、时、分。

3.格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人院时间、入院诊断、抢救后诊断、抢救时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措施、抢救结果、参加抢救人员(姓名及职称)、记录人签名。

五、病历排版1.表格病历:产科病史记录(一)、待临产记录、阴道检查记录、分娩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临产记录(一)(二)、产后记录及出院志。

2.住院病历:首次病程录、病程录或待临产记录,阴道检查记录、分娩或手术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临产记录(二)、手术记录、产后及术后记录、出院记录。

3.可另列表格:阴道检查记录、分娩或手术志愿同意书,病情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手术记录、术后2、4、6小时记录,待临产记录(一)(二)。

4.病历中不可另列表格如下:催产素产表、术前小结记录、术后小结记录等。

5.病历中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二、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层次分明。

表达要明确、客观,不可含糊其辞或主观推断。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原笔双横线划在错字上,改动医师盖章,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三、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均须用正楷签署全名,不得用草书或外文签名,更不能只签一个姓代替全名。

四、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对病历修改一律用红笔,注明修改日期,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出院记录、死亡记
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签名。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五、对按照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本院主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知情选择书》中所确定的被告知者。

浚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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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病历书写要求一、病历的书写要求是什么?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二、病历书写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原则病历书写的原则是指导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临床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则,并是评价临床医师病历质量的基本依据。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这12个字就是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客观客观就是病人所患疾病实实在在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现象,是病人身上所反映出来的内容。

从病史上来说,应当尽量根据病人描述的本来意思书写。

从体征来说,应该是医师亲自诊查所感受和检查到的一切阳性和重要的阴性结果,不能是听来的,或者主观臆测,或抄袭他人写的东西。

2.真实真实是医师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后,对病人陈述的病史和检查到的有意义的体征的分析结果在病历上的体现。

对病人陈述的病史、症状和自己检查到的体征,通过医师的分析和综合判断,用医学术语和医学理论表达出来,恰当地对号入座,从而使医师书写的病历能够真实地再现病人的疾病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全过程。

3.准确准确就是要求医师从病人提供的大量的关于疾病的陈述语言中找出与本次患病有关的内容,并进行加工和提炼。

对于查体,在要求检查技术熟练的同时,也力求准确。

对于疾病的诊断,也要求尽量准确。

4.及时及时指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病历内容的书写。

例如,应当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而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可以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5.完整就是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要详细、周全,病历中的所有资料不得丢失。

6.规范规范就是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对病历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符合资质的相应医务人员书写完成。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取消医嘱用红色墨水笔标“取消”字样并签名。

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6.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7.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8.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般时间记录年、月、日、时,急诊病历、病危重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9.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姓名、病历号等),标注页码,排序正确。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等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10、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要按规定填写完整,不得空项。

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11.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三、产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产科病历书写重点在于详细询问月经史、末次月经时间、本次妊娠过程,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情况,有无阴道出血、头痛、心悸、气短、下肢水肿等症状;仔细检查胎儿及骨盆,估计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以优选分娩时间、分娩方式,为拟定诊疗计划创造条件。

产科病历一般为表格式,但对于可能危害母婴或导致难产的高危妊娠,则应按一般病历的要求书写入院记录或在表格病历以外详加描述。

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一)病史包括一般病史的基本内容和有关产科的特殊病史。

1.现病史要写明月经史,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有无早孕反应,何时胎动感,孕期(早、中、晚)全过程要有记录。

产前情况包括合并症、辅助检查、各种治疗等情况均需写明。

本次入院原因要详细记述。

具体内容包括:(1)孕次、产次、末次月经日期、预产期。

(2)临产症状、开始时间及性状。

何时开始腹痛、是否规律,何时开始阴道流血、流水等,或为何入院。

(3)有无早孕反应,程度,持续时间。

停经后几个月感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时间、量、是否伴有腹痛)。

停经后有无心悸、气短、头晕、下肢水肿。

(4)产前检查有无异常,如骨盆异常,胎位异常,化验异常等。

(5)孕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如流感、风疹、肝炎等,有无长期服用镇静药、激素、避孕药,有无接触大量放射线或其他有害物质,有无烟酒嗜好。

(6)孕期有无先兆流产、先兆早产或其他病史,记录起止时间、简要病情及治疗经过。

孕期保健情况,建卡时间、检查几次等。

2.既往史既往有无心、肺、肝、肾疾患,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有无出血倾向、过敏、手术史等,有无输血史。

3.月经史初潮年龄,周期,持续时间,是否规律,经血量,有无痛经,白带多少、颜色、气味等。

4.婚烟生育史结婚年龄,爱人姓名、年龄、职业及健康状况,是否近亲结婚。

妊次及产次,每胎均需详细记录分娩经过及产后情况,特别是难产史及产后出血史。

如为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要写明死亡原因。

现有子女数,避孕情况。

5.家族史有无遗传病等病史。

(二)体格检查1.一般情况注意全身营养、发育、精神状态。

仔细检查重要器官,有无高血压、浮肿和心、肺、肝、肾、甲状腺、乳房异常,并检查身高、体重、有无浮肿等。

2.腹部检查腹形、宫高、脐平面腹围、胎方位、胎心音最响部,胎心率,先露部(头、臀;浮、浅定、定)。

3.骨盆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外结合径)、坐骨结节间径(出口横径)(<8时加测量骨盆下口后矢状径),后矢状径等。

4.直肠指诊估测坐骨棘间径、先露位置;宫颈管消失度(%);宫口开大厘米数,同时了解骶骨弯度、坐骨切迹宽度、尾骨活动度,注意胎膜破否。

何时破水,流出羊水量,羊水色泽,有无气味等。

(三)辅助检查1.实验室检查:可转抄近期孕期检验结果,如血型、血红蛋白、尿蛋白、乙肝五项等。

2.根据需要做超声、心电图等。

(四)入院诊断按下列次序排列:1.妊娠周数(周数后加天数如39+1)、孕次、产次、胎方位、临产否。

2.主要诊断(妊娠主要并发症、合并症)。

3.其他产科异常情况。

4.其他科共存病。

四、病案首页书写要求。

(1)第一部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出生地、民族、国籍等项,其中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婴幼儿应记明月数及天数。

有医疗保险者应注明医疗保险号,非军人应注明身份证号。

本人常住地址及联系人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要详细明确。

注明人员类别、身份及付费类别。

记明入院方式、入院情况及接诊日期。

如入院后发现某项记载不合要求,经治医师应予及时纠正。

(2)凡是数字选择项目,应在有关数字上打勾。

(3)病区的各级医师姓名,应由个人亲笔认真清楚签署全名,主任医师应亲自签名。

(4)诊断:门诊或急诊诊断着重填写主要诊断。

入院初步诊断,指入院记录所记的诊断。

出院诊断,应记明住院期间曾发现并明确的一切疾病诊断及伤残名称,按主次顺序编排。

如先后住过2个科或2个以上的科,有几种主要病,可酌情按主要病发现先后排列,注意不要遗漏次要诊断,如肠寄生虫病、耳鼻咽喉科疾病或畸形等。

2002年起各种疾病诊断均应按ICD-10(部队医院仍按ICD-9)的要求进行编码。

(5)确诊日期、出院日期,应记明具体年月日。

确诊天数,指自此次入院之日起至明确主要疾病诊断所用的天数。

住房天数,入院出院合计1日。

(6)出院诊断中各项疾病的治疗结果、治疗天数应分别列入。

治疗结果根据情况分别写明:“1.治愈”、“2.好转”、“3.未治”、“4.无效”、“5.死亡”、“6.其他”等,记以阿拉伯代码。

治疗天数:各病治疗天数应分别计算,各病治疗天数之和不必等于总住院天数。

(7)损伤或中毒的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房子着火、撞车、服错药、服化学品自杀等,或被他人用匕首刺伤、被车门轧伤等,不可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

死亡病例应记明死亡原因,是否尸检。

(8)记明住院期间所施行的各种大小手术,包括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及其编码、手术名称、手术操作编码、手术类型、麻醉方式、切口类别及愈合等级等。

麻醉方法,记明何类麻醉,如气管内全麻、静脉麻醉、局部麻醉、硬膜外麻醉等。

(9)病理诊断,指活体组织检查或外科手术切除的脏器、或尸检所进行的病理组织学诊断。

(10)食物、药物过敏,应填写具体的食物、药物或化学品名称。

(11)危重情况,注明危重持续日数、抢救次数及抢救成功次数。

对于急、危重病人的连续抢救,使其病情得到缓解,按一次抢救成功计算;经抢救后病情平稳24小时以上后又出现危急情况,须进行再抢救者,按第二次抢救计算;如病人有数次抢救,但最后一次抢救无效死亡,则前几次抢救按成功计算,最后一次抢救为失败。

每次抢救除记入病程记录外,应有特别抢救记录(包括抢救的起始时间和抢救经过)。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临终前救护,不按抢救计算。

记录入住ICU、CCU 天数,特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天数,发生褥疮次数;注明病人血型、输血次数及输血总量,有无输血、输液反应及次数。

(12)院内感染及其他并发症应记明名称、发生日期、ICD-10(部队医院按ICD-9)编码、治疗结果及治疗天数。

其中较重要者应记入出院诊断项目内,并应记明其治疗结果及治疗天数。

(13)诊断符合情况分别五列,可按“1.符合”、“2.不符合”、“3.无对照”等分别打勾。

(14)住院费一栏由出院会计室负责填写,各类费用应分别开列,不得笼统、含糊。

(15)随访,应注明是否随访。

(16)病案质量评定,分甲、乙、丙三级,主要由主治医师负责评定,科主任审核。

五、病程记录除入院即顺产者,原则上均要有。

首次病程记录内容是摘要记述和分析孕产妇入院原因、疾病特征,提出诊断依据及诊断,制定诊疗计划,写明即予施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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