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角度看发改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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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ppp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银行ppp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银行ppp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向您汇报银行PPP工作的开展情况。

自从我们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PPP项目投入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推进情况。

银行PPP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金融优势,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业合作,加大项目对接力度。

目前,已成功对接了多个PPP项目,涵盖了基础设施
建设、环保、交通等多个领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风险控制情况。

在PPP项目开展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工作。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加强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项目风险,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应对各类风险,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资金支持情况。

为了支持PPP项目的顺利进行,银行加大了对PPP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融资服务等方式,为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了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四、社会效益情况。

银行PPP项目的开展不仅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还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也为当地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与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健进行。

以上就是银行PPP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银行PPP项目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本级人民政府1.1授权项目实施机构;1.2审核完善后的、最终的项目实施方案;只有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项目实施机构才能按照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1.3批准PPP项目合同;“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1.4审核中期财政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1.5审核预算草案;1.6指定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机构临时接管PPP项目。

只有人民政府才有权决定临时接管PPP项目,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上一级机构,以及PPP工作领导小组都无权决定。

2财政部门2.1总的职责: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前期论证审查程序。

项目实施不得采用建设-移交方式。

”2.2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2.2.1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2.2.2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统筹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并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性和PPP项目开发计划后,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发改与财政系统PPP项目操作实务与注意要点

发改与财政系统PPP项目操作实务与注意要点

发改的资质要求需要在编制可研时候,实施专章90号,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发改对竞争性磋商抱有不支持态度。
谢谢观看
经营性PPP
收益能覆盖投资成本加利润如:污水处理厂
准经营性PPP
有收益但不能覆盖投资成本加利润如:学校
非经营性PPP
无收益如:市政道路
①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②竞争性磋商比较灵活潜在供应商少于两家的解释
③邀请招标
采购主体(实施机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意程序及审批环节集中式采购、分散式采购
发改、财政系统PPP项目操作实务与注意要点
PPP
一、PPP是全方位服务:设计、咨询、工程、金融、财务、法律、运营、税务、土地政策、产业导入、创新等。二、政府角度1、规避法律风险;2、规避程序风险;3、选择合适投资人。三、社会资本方角度1、用法律保障投资安全:纳入中长期预算;人大决议。2、测算赢利点:施工利润;利差收益;运营期成本节约。3、降低企业负债率:借通道,结构性融资等。
⑤竞争性谈判
最低价成交
④单一来源 有前置条件
预审:财库215第五条。
后审:财库215第十二条。
政府购买服务于PPP发改与财政概念不统一,财政部并行发布;发改委PPP指明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
发改委PPP”两论“发改2231号文,未提及两论证,在特许经营管理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由财政部门负责,须做“两论”。

商业银行介入PPP项目操作流程商业银行投融资

商业银行介入PPP项目操作流程商业银行投融资

商业银行介入PPP项目操作流程商业银行投融资1.项目准备阶段:在PPP项目准备阶段,商业银行通常需要执行以下工作:-评估项目可行性:商业银行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市场需求、资金回报、风险评估等。

-参与项目谈判:商业银行可能与政府和其他合作方一起进行项目谈判,确定项目的具体条款、条件和融资计划。

2.项目融资阶段:商业银行在PPP项目的融资阶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支持项目方融资,包括:-提供贷款:商业银行可以向项目方提供贷款,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

贷款金额和条件通常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合作方的资信状况而定。

-发行债券:商业银行可以帮助项目方发行债券来融资。

债券可以由项目方或商业银行提供担保,以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资本市场筹资:商业银行可以协助项目方通过股票发行、IPO等方式进行资本市场筹资。

3.项目监管阶段:商业银行在PPP项目的监管阶段需要履行以下责任:-监督资金使用:商业银行需监督项目方按照融资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借款或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风险控制:商业银行需要对项目方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风险。

例如,商业银行可能要求项目方提供担保或保函。

-监督项目运营:商业银行会对项目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运营,以保证还款能力。

总之,商业银行介入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包括项目准备、项目融资和项目监管等阶段。

商业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发挥贷款提供、债券发行、风险控制等角色,为PPP项目的成功实施和运营提供支持。

PPP项目操作流程示意图及职责分工

PPP项目操作流程示意图及职责分工

PPP 项目操作流程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二)按照财政部要求落实政策指引、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主要工作。

(三)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各项PPP政策文件的上传下达和县区指导工作。

岗位职责管理岗:1、负责学习培训工作。

组织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政策知识,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负责项目筛选工作。

配合市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项目筛选识别工作,根据识别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开发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工作进度。

信息岗职责:1、负责宣传推广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做好PPP 模式的宣传、推广工作。

2、负责项目征集工作。

健全项目征集报送制度,落实征集报送工作,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委部门对接,指导项目征集和存量转换工作。

3、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库信息平台管理,落实常态化报送、动态化管理要求,及时更新项目进展信息。

指导县区项目库管理工作,建立联络制度和周报制度。

4、负责项目推介。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推广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

综合岗1、负责咨询服务工作。

做好咨询机构、PPP 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利用省级咨询机构库、专家库,为项目建设招才引智,提高中心咨询服务能力。

2、负责沟通协调工作。

协调沟通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主动汇报工作进展。

3、负责项目指导工作。

指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联络制度,及时传递PPP政策信息,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跟进、协助督促项目实施机构科学规范运作。

文秘岗1、承办组织PPP会议。

适时组织项目讨论会、论证会、推介会,做好组织实施、专家接待、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2、负责政策收集和下达工作。

配合市财政局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印刷、下发工作。

3、负责PPP文秘工作。

PPP工作的信息、简报、纪要、请示、汇报、讲话稿等公文的写作与处理。

PPP模式下财政局财政职能的实现与角色转换研究

PPP模式下财政局财政职能的实现与角色转换研究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PPP模式下财政局财政职能的实现与角色转换研究张少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摘要:本文主要针对PPP模式下财政局财政职能的实现与角色转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在此基础上可以对经济结构进行有效的完善,从而对目前财政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解决。

关键词:PPP模式;财政局;财政职能实现;角色转变目前,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部门所面临的债务压力不断增加,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债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加强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工作,并在目前的经济结构基础上进行升级。

通过对PPP模式的有效应用,不但可以实现财政局职能的有效转变,并且还能对目前所面临的债务压力问题实现合理解决,使财政局的服务工作效率实现明显的提升。

一、PPP模式下财政局资产的转变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将PPP 模式应用于财政局管理工作中,政府部门已经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出了相应的管理方案。

比如,地方政府没有对原本的投资方向进行改变,而是对管理工作进行了不断的优化,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加大了设备资金的投入。

基于PPP模式下所形成的资产渠道主要涉及到了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允许经营配置的情况下形成无形资产,并且通过PPP模式的应用,政府部门不具备相应的管理权力;第二,在资产形成过程中,主要是在投资基础上获得的,在形成相应的公共投资项目之后,财政局采用多种方式将资产项目转移到项目公司中。

如果是从表面上进行分析,PPP 模式属于一种融资方式,并且也具有一定的管理作用。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对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负债情况引起高度的重视。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共财政项目融资过程中,预算工作还需要实现进一步的完善。

二、PPP模式下财政局财政职能的实现如今,在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

互联网技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普及,这对于银行未来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28•【文号】财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出台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PPP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各界树立正确的理念认识,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预期,积极稳妥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切实推动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顺利实施。

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

三、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要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确保合理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项目决策后,选择条件成熟、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依法选择社会资本方,加快前期工作。

四、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本级人民政府1.1授权项目实施机构;1.2审核完善后的、最终的项目实施方案;只有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项目实施机构才能按照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1.3批准PPP项目合同;“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1.4审核中期财政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1.5审核预算草案;1.6指定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机构临时接管PPP项目。

只有人民政府才有权决定临时接管PPP项目,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上一级机构,以及PPP工作领导小组都无权决定。

2财政部门2.1总的职责: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前期论证审查程序。

项目实施不得采用建设-移交方式。

”2.2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2.2.1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2.2.2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统筹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并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性和PPP项目开发计划后,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工作分配与协调

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工作分配与协调

PPP项目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工作分配与协调作者:杨学华来源:《世界家苑》2017年第11期摘要:本文作者根据最近参与的PPP项目,对项目过程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工作分配和协调进行了一些整理,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PPP;工作分配前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转向中高速增长,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速也呈现下行趋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

为此,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推广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势在必行。

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指导我国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

这是对于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新的尝试,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完善公共事业建设投融资模式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本文作者将根据最近参与的浙江某PPP项目,对项目过程政府社会资本的工作分配和协调做相应介绍。

1基础资料介绍1.1 工程概况浙江某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位于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根据项目所在县板块划分为 2个板块,分别为城北工业新城和城西北工业新城。

同时根据各板块内实施的内容划分为道路工程、房建项目、绿化工程和市政工程四个区块主要项目内容为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城市公园、文体中心等项目,总投资约为38.3725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25.3408亿元,前期费约 13.0317亿元)。

该项目合作期为14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4 年,运营期10年,项目分项工程预计于 2016 年陆续开工,整个项目建设拟在4年内完成,即 2019年全部完工。

该项目选用的PPP模式为BOT-ROT综合型(即建设-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

1.2 合同文件摘要(1)合作范围某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休闲旅游、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生保障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以经批复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PPP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本级人民政府1.1授权项目实施机构;1.2审核完善后的、最终的项目实施方案;只有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项目实施机构才能按照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1.3批准PPP项目合同;“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1.4审核中期财政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1.5审核预算草案;1.6指定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他机构临时接管PPP项目。

只有人民政府才有权决定临时接管PPP项目,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或其上一级机构,以及PPP工作领导小组都无权决定。

2财政部门2.1总的职责: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前期论证审查程序。

项目实施不得采用建设-移交方式。

”2.2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2.2.1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2.2.2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统筹本级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PPP项目的各年度支出责任,并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性和PPP项目开发计划后,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工作心得:完善PPP模式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工作心得:完善PPP模式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工作心得:完善PPP模式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一、PPP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存在的问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

截至2016年年底,财政部入库项目总投资额达13.5万亿,国家发改委推介的项目总投资达6.4万亿,这20万亿的PPP项目投资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发展,也将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

但PPP的主管部门职责分工问题,一直以来是影响我国PPP模式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主管权的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极大地掣肘了PPP的发展。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各有一套PPP模式实施制度(“发改投资〔2016〕2231号”“财金〔2014〕113号”)、各有一套合同指南(“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金〔2014〕156号”),而且两部委都有各自的项目库和专家库;在PPP项目的操作流程方面,两部委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重复建设,更由于标准的不一致,让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所适从,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避免麻烦,防止上级部门问责,干脆弃PPP模式不用。

例如,笔者在某地调研时,地方政府领导和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PPP只是政府一种新的融资手段,流程复杂,要求又不统一,不如“政府购买服务”来得快,基本不做PPP;相反,某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政府财力有限的地区,则更愿意用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其次,2016年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暂时将发改委和财政部在PPP事务上的主导权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分工依据,发改委负责基础设施,财政部负责公共服务。

不过,无论从国外的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是国内的现实情况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个领域都无法割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没有提供服务的实体基础设施没有存在的意义;“公共服务”则是以“基础设施”为载体,实体基础设施是提供服务的支撑和前提。

ppp实施方案责任分工

ppp实施方案责任分工

ppp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在PPP实施方案中,责任分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只有合理的责任分工,才能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对PPP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

首先,作为PPP项目的发起方,我们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

政府部门需要承担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管等职责,而企业方则需要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职责。

在责任分工上,政府和企业需要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PPP项目的实施。

其次,责任分工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的安排。

不同的PPP项目,在责任分工上会有所不同。

例如,基础设施类项目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建设和运营的责任,而公共服务类项目则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服务提供的责任。

因此,在责任分工上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安排,确保各方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

另外,责任分工还需要考虑到风险的分担。

在PPP项目中,风险是无法回避的,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承担风险。

因此,在责任分工上需要明确各方在风险管理上的责任,确保风险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

最后,责任分工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确保各方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各自的职责。

同时,还需要建立项目的绩效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确保PPP项目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PPP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只有合理的责任分工,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和安排,确保各方能够共同推动PPP项目的实施,取得良好的效果。

PPP项目投资者及分担

PPP项目投资者及分担

PPP项目投资者及分担一、PPP项目投资者的角色和责任PPP(政府和私人合作伙伴关系)项目投资者是指参与合作伙伴关系的私人机构或个人。

他们在PPP项目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

PPP项目投资者的角色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提供资金:投资者需要提供资金来支持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设备采购和运营管理等方面。

2. 分担风险:投资者和政府将合作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包括技术、市场、政策等风险。

投资者应承担其在项目中承担的风险份额,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风险。

3. 提供专业能力:投资者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他们应提供技术、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4. 遵守合同:投资者需要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约定,包括项目时间表、质量要求、运营管理和收益分享等方面。

他们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二、PPP项目分担方式在PPP项目中,投资者和政府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担协议,确定各自的分担方式。

常见的分担方式包括:1. 资本投入比例:按照投资者和政府的资本投入比例确定各自的投资份额。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会承担较大的投资份额。

2. 收益分享比例:按照投资者和政府的收益分享比例确定各自的收益份额。

根据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可以从项目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3. 风险承担比例:按照投资者和政府的风险承担比例确定各自的风险份额。

投资者应承担其相应的风险,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以上分担方式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变化。

在确定PPP项目的分担方式时,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各方的权益。

三、PPP项目投资者及分担的意义PPP项目投资者的参与和分担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1. 资金支持:投资者提供的资金能够弥补政府财政短缺,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分散风险:投资者的参与能够将项目的风险分散到不同的方面,减轻政府的负担,增加项目的成功率。

3. 专业能力:投资者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可以为项目提供专业支持和优化方案,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浅谈政府在PPP模式中的职责

浅谈政府在PPP模式中的职责
2.2 ?我国为了更好地推进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应用,于2014年成立了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并赋予了国家发改委对于PPP推广过程中的监督职能。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职权交叉的问题。使得PPP的监管机构在履行职能时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我国的政府部门作为PPP项目的参与方之一,要承担PPP项目带来的风险并享受相应的收益,同时,政府部门又是PPP项目的监管者,要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很容易使政府部门在实践过程中模糊了自己的职责。
36加强监管将政策落到实处政府应继续加强ppp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将ppp项目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都纳入监管范围防范内部腐败的发生建立一个适合ppp项目长期发展的程序和相应的监管规则并进一步建设项目有效期内的风险追踪和调控机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依法开展检查验收和责任追究等活动建立健全私人资本投资公共项目的信用记录充分发挥政府作为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职能
浅谈政府在PPP模式中的职责
摘要:1997年Windhoek在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会议上首次提出了“PPP”概念。PPP,即公私合作制,是指政府部门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时,为了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而与私人部门进行的长期合作。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一般是通过正式的协议来确立。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时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并且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3.6加强监管、将政策落到实处
政府应继续加强PPP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将PPP项目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都纳入监管范围,防范内部腐败的发生,建立一个适合PPP项目长期发展的程序和相应的监管规则,并进一步建设项目有效期内的风险追踪和调控机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依法开展检查、验收和责任追究等活动,建立健全私人资本投资公共项目的信用记录,充分发挥政府作为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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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角度看发改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
2016-10-28
原题:试论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从银行分工角度
来源:PPP知乎
作者:张继峰,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拥有10余年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经验,7年PPP(BOT、项目融资)相关业务投融资工作经验,运作多个PPP项目和PPP产业基金、地方发展基金经验。

PPP的主导权问题,一直以来是影响PPP模式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今年7月初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将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在PPP实务上的主导权,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分工依据。

据此,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分别于8月10日和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对各自“负责”的领域PPP工作作出了安排。

不过,现实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个领域,能否有效区分?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来看一下国外PPP理论和实务界的认识。

英国学者达霖·格里姆赛(Darrin Grimsey)和澳大利亚学者莫文·K·刘易斯(Mervyn K. Lewis)在其合著的《PPP革命: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一书中,介绍了国外对“基础设施”的几种定义,“大部分观点将基础设施定义为有形的资产,如桥梁、公路、街道和隧道,而其他一些观点则认为这个定义英国更宽泛一些。

通常,基础设施被分为‘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两类,每一类中又分为‘硬’(实体形式)基础设施和‘软’基础设施(非实体形
式)。

据此,基础设施可以分为四类:硬经济基础设施、软经济基础设施、硬社会基础设施、软社会基础设施。

”“经济基础设施向工商业界提供关键的中间业务,其主要功能是提高生产率,推动自主创新。

‘硬经济’设施包括道路、高速公路、桥梁、港口、铁路、机场、公共交通、电信以及电力和燃气的生产、传输和配送。

‘软经济’基础设施包括职业培训、商业金融服务(付款、信贷、股权、衍生品、风险资本等)、研发促进和技术转让,以及鼓励出口的组织和个体与实体间的生产合作”。

“社会基础设施向居民提供基础服务,其主要作用是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及福利,特别面向哪些资源贫乏的人群。

‘硬社会’基础设施包括医院、教育和培训大楼、水贮存和处理设施、住房、排水管道、儿童保健机构、养老机构和监狱。

……‘软社会’基础设施包括社会保障系统、各种社区服务以及环保机构。

许多服务被社会认为是‘必须的’,并且倾向于具备‘公益品’的特征”。

“至于这些分类的重要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硬经济’结构(如公路和铁路网络、水路和港口、机场、能源和水公用事业、电信)描述为‘核心’物质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如教育和健康服务,或无形的投资)相区别。

”“‘经济’(硬或软)和‘社会’(硬或软)基础设施的区分对于分析基础设施政策或许是有用的,不过这些分类也有部分重合。

有些形式的社会基础设施,如提升劳动力技能、健康、生产率、道德和生活质量的一些设施,就与作为经济结构的工业生产率有很大关联。

经济基础设施,如道路和交通网,对生活质量也有较大影响。

”[1]
从国外对基础设施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出,基础设施,分为硬和软两类,“”硬更多地是实体形式,类似于我国上述分类中的“基础设施”;“软”更多地是非实体形式,接近于我国的“公共服务”。

同时,国外学者认为“硬基础设施”和“软基础设施”很多时候会有重合,很多时候“硬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提供“软基础设施”,没有提供服务的实体基础设施没有存在的意义;“软基础设施”(如健康、生活质量的改善)则是以“硬基础设施”(如医院、养老机构大楼)为载体,实体基础设施是提供服务的支撑和前提。

因此,我们认为,简单地将PPP的领域分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似乎并不可行。

那么,如何区分PPP主管部门的权限呢?
在这一问题上,笔者从多年的银行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尝试提出按流程(或环节、职责)划分两部门职权责的思路,供决策部门参考。

发改部门在PPP事务上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发展目标和规划,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审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从而达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家经济改革发展目标的目的。

这一职责的特点,是按照总体目标制定并贯彻经营和管理方针,推动业务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

如果拿其与银行的业务部门相比较,类似于银行的前台经营部门(即负责业务开发和拓展,经营银行的存贷款、表内表外业务,完成经营发展目标任务的“价值创造部门”);
而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账房先生”,其在PPP事务上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政府的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编制年度政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PPP项目中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财政公共支出(例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管理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规模,防范过度负债的风险。

因此财政部门职责的特点是守住政府的“钱袋子”,是管好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控制财政和债务风险,这一特点更像是银行的后台信贷审批部门或风控部门(即负责审核审批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批部门和负责防范各类信贷风险、法律风险的“风险控制部门”)。

按照银行的经验,经营部门和风控部门必须目标一致,利益相关,否则会导致互相掣肘。

经营部门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业务的拓展和目标任务的实现,但同时要兼顾风险的防控,如果风控不到位,资产质量下降,经营部门的收益也会受较大影响;而风控部门的收益主要来源于风险的防控效果,但如果仅仅风控到位,市场份额没有提升甚至下降,其收益同样上不去。

根据上述的比较分析,我们建议:PPP事务的主管部门,按照PPP项目的流程和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在PPP事务中的主要职责,可以区分如下:发改部门负责PPP的项目入库、推广实施、项目立项审核等“前台”工作,目的是推广PPP,拓宽PPP的适用领域和适用范围,使其更好地为经济服务;而财政部门对于发改部门推广、立项、审核的PPP项目,本着财政可承受、物有所值、债务风险可控和规范运作等原则,进行财政支出审批或曰债务风险防控审批等“后台”工作。

“PPP项目库”可由发改部门建立,发改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主动营销”,鼓励各地上报PPP项目并筛选项目进行PPP推广工作;当然,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风控要求和审批标准”向发改部门提出“业务发展风控指引”,指引“营销部门”怎样在风险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选择项目;相反,财政部门作为风控部门,对于经过“营销部门”初步审
查通过并上报的PPP项目进行“贷款审查和风控审核”,只有符合“风控要求和审批标准”且通过了财政部门财政支出审批的项目,方可按照PPP模式操作运行。

发改部门管“冲”,财政部门管“控”;发改部门管“上项目”,财政部门管“防风险”。

当然,与银行前后台利益相关原则相同,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在PPP事务上应确保目标一致,利益相关,上级主管机构(如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在考核两部门PPP政绩时,应根据各自主要职责,结合PPP推广效果和风险防控水平,统筹考核,使二者利益密切相关,目标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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