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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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施工技术资料”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是“施工资料”的一种,施工资料又是“工程资料”的一种。

1 什么叫“工程资料”:

“资料管理规程”第二章术语 2.0.1 这样定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定义很概括。

2 工程资料的分类

根据工程资料的性质、收集和整理单位的不同,共分五类。

(1)基建文件 (A类):分八个分项,五十六个子项。

(2) 监理资料 (B类):分四个分项,十六个子项,四种表格。

(3) 施工资料 (C类):分八个分项,三十三个子项,一百另五种表格(不含质量评定部分)。

施工资料分项和子项分布表

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子项数/表格数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子项数/表格数

施工管理资料/C1 7/7 施工记录/C5 3/19

施工技术资料/C2 3/5 施工试验记录/C6 7/43

施工物资资料/C3 5/22 施工验收资料/C7 4/5

施工测量记录/C4 4/4 质量评定资料 10个分部若干分项

施工资料 (C类) 总计: 8个分项;33个子

项; 105种表格

“施工资料”共有资料105种,资料类别有八类( (1)施工管理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3) 施工物质资料;(4) 施工测量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记录;(7) 施工验收记录;(8)质量评定资料等。所涉及的范围有承包单位的管理机关;项目部;各分承包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加工单位;测量部门;检测试验单位或部门;监理单位;监督机构等。这些单位或部门活动的结果都有文件或资料记录。它们或是指导性的,或是记载活动的状态,或是物质或工程的质量合格证据。

由此可见,上述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文件或资料,通过收集汇编,形成的“工程资料”要耗费多少单位、多少部门、多少人的心血;才能完成交付一个合格工程,更高标准的优良工程更不用说了。可见“工程资料”是何等的重要。如果一个工程完成交付后,没有这些“工程资料”,有谁敢使用这工程?

就“工程资料”的作用而言,可归纳为:(1)“工程资料”是过程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是对责任的澄清;(2)是工程维修、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3)信息的来源,提供可查阅、可利用性;(4)是评价工程质量(包括长城杯和鲁斑奖)、验收和移交的主要依据。

3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3.1工程技术文件

(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审批。

(2)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保送和审批工作。

(3)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按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

(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5)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3.2技术交底记录(表C2-1)

详见(十)

3.3设计变更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表C2-2)

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3.4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3.5工程洽商记录

详见(十一)

3.6北京对工程资料有关规定

(1)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工程资料必须由城建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工程资料采用分级管理,工程资料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保存时限进行保存。

分级管理的含义:工程资料的分级管理是根据保存单位和时限由相应的单位进行保存和管理,具有两层含义。广义上,工程资料由工程资料的产生单位、批准单位或使用单位各自进行保存、管理和传递。各负其责,职责明确;狭义上,与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施工质量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监理、建设、城建档案馆保存证明其质量合格和重要的过程文件资料。对于工程物资资料则由供应单位、加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现场只保存供应单位、加工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分级管理明确了工程资料的质量责任和保存管理责任,大大

减少了现场资料的繁多和凌乱,减少了使用频率较低的资料由多家保存带来的繁琐问题。

(3)工程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由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

(4)施工物资资料(C3)

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资料管理和档案的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宜采用缩微品。

4.术语:“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区别

4.1工程资料Engineering Data

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2 基建文件Capital Construction Data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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