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室 图书 馆 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 试行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模版一、入馆须知1.1 图书室、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阅读和学习资源的场所,以促进学习和知识获取。
1.2 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前,请携带学生证或借书证,并按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登记。
1.3 请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阅读。
1.4 不得吸烟、饮食和乱丢垃圾。
1.5 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和设备是公共财产,请爱护,并按规定使用。
二、借阅规定2.1 图书室、阅览室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图书和资料,供学习和娱乐阅读使用。
2.2 每位学生持学生证或借书证可借阅图书两本,借阅时长为两周。
2.3 借书期满后,如需要续借,请提前一天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最多续借一次。
2.4 过期未归还图书的,将会暂停借书权利,直到归还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2.5 如需借阅特殊分类的书籍,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三、阅览规定3.1 阅览室提供的电子设备供学生使用,如电脑、平板等,使用时需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3.2 请勿私自插拔和调整电子设备,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3.3 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浏览不良信息或违法内容,如发现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3.4 在阅览室内不得大声喧哗、聚众交谈,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阅读。
3.5 阅览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和乱丢垃圾,请保持卫生和整洁。
四、行为规范4.1 尊重他人,不得侮辱、歧视他人,维护图书室、阅览室的良好秩序。
4.2 不得在图书室、阅览室进行打闹、斗殴等违法行为。
4.3 不得在图书室、阅览室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私人招聘等行为。
4.4 不得随意涂抹、撕毁或污损图书和设备,如有损坏,请赔偿相应的费用。
4.5 不得私自带走图书室、阅览室内的书籍和设备,如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违规处理5.1 对于严重违反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的学生,将立即暂停其使用权,并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5.2 轻微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情节较重,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5.3 如有人员发现其他学生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工作人员举报,保持图书室、阅览室的良好秩序。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教育部2018年4月目录1.前言2.总体要求2.1建设目标2.2建设原则2.3建设模式2.4建设内容2.5建设流程3.用户信息素养3.1学生信息素养3.1.1研究态度与思想意识3.1.2研究方式与技能3.2教师信息素养3.2.1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3.2.2教学方法与技能3.3管理人员信息素养3.3.1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3.3.2教育领导与管理能力3.4技术人员信息素养3.4.1工作态度与思想意识前言数字校园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了规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提高用户信息素养,教育部制定了本规范。
总体要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应当贯彻以下总体要求:建设目标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目标是实现教育信息化与教育现代化深度融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建设原则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服务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
3.注重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隐私。
4.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建设模式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可以采取自主建设、委托建设、合作建设等模式,具体选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建设内容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教育信息资源建设3.教育教学应用系统建设4.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5.数字化教学环境建设6.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7.数字化校园文化建设建设流程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需求分析2.规划设计3.实施建设4.验收交付5.运行维护用户信息素养用户信息素养是指用户在使用数字校园时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应当注重用户信息素养的培养。
学生信息素养学生信息素养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研究态度与思想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数字化教学,培养学生自主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中小学各功能室管理使用办法整理汇总

中小学各功能室管理使用办法整理汇总音乐教室管理及使用办法音乐教室是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素养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专用教室器材、设备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有专用的音乐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教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
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4、教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
室内保持干净、明亮,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5、教育学生爱护并正确使用器材、设备。
教学时要细心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
6、器材的借还应有借还手续。
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
如确需借出,项目管理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7、及时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要经常进行检查,吹奏乐器要加强消毒卫生。
8、学校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开足开好音乐课,使现有的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益。
利用设备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艺术活动。
2022年3月美术教室管理及使用办法美术教室是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素养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专用教室器材、设备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2、教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实行帐册管理,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3、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柜定位。
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小学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教室的管理,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室,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三、教室管理原则1. 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保证其整洁、安静、安全。
2. 教室使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师生都能享有使用教室的权利。
3. 教室使用应遵循节约资源、高效利用的原则,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
4. 教室管理应以人为本,尊重师生意见,提高师生满意度。
四、教室使用规定1. 教室开放时间(1)上课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由班主任负责教室的开关门。
(2)课间休息时间:班主任应确保教室门窗开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放学时间:由班主任负责关闭教室门窗,确保教室安全。
2. 教室使用申请(1)非教学活动需使用教室,需提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教室使用申请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负责人等信息。
(3)申请使用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应保证活动内容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教室使用注意事项(1)使用教室前,应检查教室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2)保持教室卫生,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整洁。
(3)爱护教室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拆卸。
(4)活动结束后,由负责人负责清理教室,确保教室恢复原状。
4. 教室使用记录(1)学校教务处负责建立教室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教室使用情况。
(2)教室使用登记簿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单位、活动名称、负责人等信息。
(3)教室使用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
五、教室设施设备管理1. 教室设施设备由学校统一采购、安装、维护。
2. 教室设施设备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拆卸、改造。
3. 教室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4. 教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
六、教室安全管理1. 教室安全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教室安全。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小学图书馆、阅览室是学校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提供了积累知识、培养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能力的场所。
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学图书馆、阅览室,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图书馆借阅规定1. 学生借阅图书需要办理借阅卡,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
2. 学生每次最多借阅两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周。
3. 学生如果没有及时归还已借阅的图书,将无法继续借阅新的图书。
4. 图书馆内的参考书、工具书等仅限在馆内阅读,不得外借。
5. 学生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二、阅览室使用规定1. 阅览室内要维持良好的安静环境,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2. 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保持阅览室的整洁。
3. 阅览室内的座位请学生按照顺序坐好,不得搬动或随意占用其他人的座位。
4. 阅览室内禁止带入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免干扰他人阅读。
5. 学生在阅览室内阅读期间,要保持书籍的整齐放置,不得随意撕扯或涂写书本。
三、阅读活动规定1. 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阅读活动,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报名参加。
2. 学生参加阅读活动的成绩将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中。
3. 学生如有特殊阅读需求,可提前向图书馆管理员申请,学校将尽力满足。
四、图书捐赠规定1.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图书馆捐赠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图书,图书馆接受捐赠后将进行鉴定,符合要求的图书将被收入馆藏。
2. 捐赠图书的个人或单位可在书本内备注个人或单位信息。
3. 捐赠图书不能有涉及政治、宗教和暴力等不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内容。
五、图书馆管理员职责1.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的购买、分类、整理和管理,并及时进行盘点。
2.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学生借阅卡的办理和管理。
3.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类阅读活动。
4.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维护图书馆的设施和环境,及时修补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以上是一份关于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本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范本一、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和服务对象1. 图书室开放时间:- 平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周末:上午9:00至下午5:00。
2. 图书室服务对象:- 学校师生和教职工;- 家长和社会公众(需要经过登记和申请)。
二、图书室的管理人员和职责1. 图书室管理员:- 负责图书室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维护图书室秩序和设备设施。
2. 学校领导:- 监督和指导图书室工作;-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三、图书室的借阅规则1. 图书借阅:- 学生每人每次最多借阅两本书,借阅期限为两周;- 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每人每次最多借阅五本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2. 借阅手续:- 学生、教师和家长需要凭学生证、教师证或家长证进行借书;- 社会公众需要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借书。
3. 归还图书:- 学生应按时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者将被扣除借书权益;- 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应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归还图书,逾期者将被暂停借书服务。
四、图书室的秩序和行为规范1. 安静用书:- 图书室是学习和阅读的场所,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不得在图书室食用食品和饮料。
2. 爱护图书:- 借阅的图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弄丢、污损或私自改动;- 未经允许,不得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3. 维护设备:- 使用图书室的设备和设施时,要注意保持整洁和正确使用;- 若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四、图书室的特殊规定1. 阅览室使用:- 图书室设有阅览室供学生和教师阅读参考书籍,使用时需遵守安静用书规定;- 阅览室不得临时存放个人物品,离开时请随身携带。
2. 电子资源使用:- 图书室提供电子图书和电脑等资源供师生使用;- 使用电子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非法下载和传播。
五、图书室的安全管理1. 安全防火:- 禁止在图书室内吸烟、玩火、使用易燃物品等危险行为;- 发现火灾隐患或火警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并按指示疏散。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实验小学图书室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图书室的服务质量,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使用图书室的行为,包括借阅图书、进出图书室、维护图书设备等。
三、学校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借阅图书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一、学生在遵守借阅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从图书室外借图书。
二、学生外借图书时,应当与学校图书馆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填写借书单。
三、学生归还图书时,应将图书交由图书馆管理员检查,管理员确认无误后方可退还借阅证件。
四、借阅证件如遗失或损坏,学生需要及时向学校图书馆管理员报告并补办。
第六章 处罚措施
一、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图书馆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四、本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充分征求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并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以上为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章 图书室开放与关闭
一、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4:30,晚上6:30至8:30。周末和节假日暂不开放。
二、图书室在开放期间应由至少一名学校图书馆管理员在场进行服务管理。
三、在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图书室,并且要确保图书室门窗关闭,确保图书安全。
第三章 借阅图书
一、学生借阅图书需要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如学生校园卡。
二、学生借阅图书的数量和借阅时间应遵循学校图书馆的规定,并按时归还。
三、借阅期限为两周,可续借一次。超过期限未还书的,将暂停借阅和参与相关活动。
四、借阅的图书如有破损或遗失,学生需要按照图书价格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图书室秩序与行为规范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概述

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普实”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第一章总则1.0.1条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教育技术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普实”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特制定《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标准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简称建设标准)。
1.0.2条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主要是指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两方面。
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建设与配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地理室、科技活动室、劳动技术室、图书室(馆)、卫生室、音体美类和文科类专用功能教室等的建设与配备。
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配备是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现代化通讯等科学技术。
主要包含: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等专用功能教室和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1.0.3条“建设标准”是结合普通高中和九年义务教育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在进行充分调查、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既考虑到与“普九”“普实”标准的衔接,又考虑到我省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发展,参照GB102—2002国家标准而制定的。
该标准作为我省中小学进行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改建、新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既要满足现实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2.1.1条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 落实管理人员, 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馆(室)内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 但要以学生用书为主。
图书采购要遵循政治思想原则, 有目的、计划原则, 勤俭科学性原则, 选择政治思想性强、对学生有教育教学意义、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拓宽学生知识、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图书。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 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 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 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
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书刊分类。
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 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 小学设书名目录 , 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 可不采用卡片目录;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图书、期刊应每学年清理一次, 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 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
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 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 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
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 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
一般书刊按现价2 倍赔偿;珍贵书刊按 3-5 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以上规定赔偿。
对损坏程度轻微但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 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要设专人管理,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 ; 学校应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
学校各功能用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各功能用室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功能用室,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办公室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全校功能用室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班级和学生的使用。
2. 各功能用室的管理人员负责本用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规则的制定、卫生打扫、安全检查等。
3. 各部门、班级和学生对功能用室的使用负有责任,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合理使用,爱护设施设备。
四、管理制度1. 教室管理(1)上课前,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学生上课时,应按时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整洁,不得随意移动桌椅。
(3)下课铃响后,学生应迅速离开教室,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室大声喧哗。
(4)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如投影仪、电脑等,应由教师负责操作和维护。
2. 实验室管理(1)实验室内的设备、仪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拆卸。
(2)实验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3)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将实验器材归位,保持实验室整洁。
3. 图书馆管理(1)学生进入图书馆,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借阅图书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叠、涂写、撕毁。
(3)归还图书时,应确保图书完好无损。
4. 体育馆管理(1)体育馆内的设施设备,如篮球架、跑步机等,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2)学生在体育馆内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
(3)体育馆内不得吸烟、乱扔垃圾。
5. 食堂管理(1)学生进入食堂,应排队等候,保持秩序。
(2)用餐时,应文明就餐,不得浪费粮食。
(3)用餐结束后,应将餐具送至指定位置,保持食堂整洁。
6. 宿舍管理(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3)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 办公室管理(1)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

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为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各类教学仪器、图书和器材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和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艺体器材等在培养中小学生素质和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上述各类功能教室的作用,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艺体器材的使用效益。
第二条巴彦淖尔市教育信息中心是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自治区规定,制定中小学校实验用房、设施建设及有关仪器设备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提出各类中小学实验室人员的配备标准,组织、开展和指导对全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管理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习、培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体育、艺术、卫生器材、电教器材、图书等仪器设备和器材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以教育简报形式通报。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第七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完成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加强实验仪器购置管理,落实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计划、采购、到货验收、登记入账等管理要求。
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第九条加强仪器存放和保养的管理。
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统一编号,张贴标签;存放要做到科学分类,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有序。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一、图书室管理制度1. 图书馆开放时间图书室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5:00,周末及节假日不开放。
2. 人员管理a. 图书馆管理员有责任保持图书室的秩序和安全。
b. 每位读者进入图书室都需要出示有效的借阅证,并经过图书管理员的登记。
c. 读者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以免干扰其他人阅读。
d. 图书室禁止吸烟、吃东西等行为,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
3. 图书借阅a. 读者每次最多可以借阅3本图书,借阅期限为2周。
b. 借阅图书前需将借阅证和图书进行登记,以便管理和追踪借阅情况。
c. 图书到期借阅者需按时归还,逾期将扣除信用分,影响后续借阅权利。
d. 如需续借,请在到期前一天联系图书管理员办理续借手续。
4. 图书归还a. 读者需按时归还借阅的图书,归还时应进行还书登记。
b. 归还图书时请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需赔偿。
5. 图书室管理a. 图书采购由图书馆管理员负责,根据学生的阅读需求进行选择。
b. 图书室定期组织各类阅读活动,如读书分享会、图书讲座等,以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c. 图书室需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图书馆管理员会定期清理和整理图书。
二、图书室使用制度1. 入室须知a. 进入图书室前,请尽量保持安静,避免影响他人阅读。
b. 进入图书室前,请准备好有效的借阅证,以便图书管理员进行登记。
2. 预约使用a. 如需使用图书室进行研究、朗读或小组合作学习,请提前向图书馆管理员进行预约,以确保能够获得适当的学习空间。
b. 学生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使用图书馆,请提前向学校领导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3. 阅读规定a. 读者进入图书室后,请自觉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b. 读者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图书,尊重他人的阅读权利。
c. 读者要按时归还借阅的图书,确保图书室的图书资源能够供更多的读者使用。
4. 图书室设备使用a. 读者使用图书室设备时,请爱惜设备,切勿任意拆卸或损坏。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例文(2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例文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借还等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
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四、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五、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
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账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
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阅览室管理制度一、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二、要爱护报纸、杂志,取放有序,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照价赔偿。
三、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四、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五、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
二、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三、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四、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小学图书功能室规章制度

小学图书功能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持图书功能室的良好秩序,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本规章制度制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和教职工。
第二条:图书功能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7:30-17:30,周六、周日休息(节假日除外)。
第三条:进入图书功能室前,学生必须提前预约,领取阅读证并凭证方可进入。
第四条: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图书馆内奔跑、打闹。
第五条:学生应爱惜书籍,不得撕页、划线、涂抹、乱丢书籍。
如有损坏,需按图书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学生应保持图书馆整洁,离开时应将桌椅归位,保持环境卫生。
第七条:学生可借阅图书馆书籍,每次最多借阅3本,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逾期不还者将被处罚。
第八条:学生在图书功能室内应当遵守秩序,不得私自带食物、饮料等入内,不得在内吸烟。
第九条:学生如需讨论或交流可在指定区域进行,勿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
第十条:学生在使用电脑时应遵守规定,严禁浏览色情、暴力等有害网站。
第十一条: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利用图书功能室资源,提高阅读能力,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监督学生遵守规定,维护图书功能室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如发现其他读者有不当行为,可向管理员举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定者,管理员有权暂停其使用图书功能室的权利。
第十五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遵守社会公德,保持文明行为。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提前通知。
图书功能室是学校的一处重要场所,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图书功能室的良好秩序,努力提高阅读能力,丰富学习生活。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2000年3月颁发)在"普九"和"普实"工作的大力推动下, 我省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多功能教室的建配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为在中小学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一定的硬件基础。
根据原国家教委《"九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意见》、《全国中小学实践教学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现场会会议纪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普九"以后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加速我省中小学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步伐, 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在经过充分的调查测算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安徽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和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两个方面。
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图书馆(室)、劳动技术教室和科技活动室、音体美卫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文科类专用功能室等,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是指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不断优化配置各科先进实验(训练)仪器设备的过程。
除了在上述基础性专用功能室(馆)装备现代化仪器设备以外,主要应建配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演示教室、视听阅览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功能室和校园广播、校园通讯、校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
本标准包含了"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要求" 和"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目录"两个部分。
前者针对各级各类不同规模的学校,在上述各类专用功能室(馆)和校园网络系统的房舍建筑和仪器配备类别上提出了基本的装备要求;后者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按一、二、三类列出了详细的配备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照了近十年来原国家教委、教育部和省教委二十多份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关的文件和标准,即考虑到与“普九”和“普实”标准的衔接,也基本保证了与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和省级示范高中、初中和实验小学评估标准的基本一致性,同时还注重了即将颁发的新课程计划和信息技术课程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试行)

4.1 中小学校园广播室管理规则 - 25 -
4.2 中小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则 - 26 -
4.3 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 27 -
4.4 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工作规则 - 28 -
第5章 图书管理 - 30 -
5.1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规则 - 30 -
2.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仪器实际情况提出报废呻请。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仪器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自制教具应登记造册,列入实验室管理。
4.实验室现有仪器不能随便拆改,必须拆改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六)日常管理
1.经常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六)实验考查
1.学校每学期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进行一次实验开出率统计,作为检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2.有关学生实验能力和技能的考查,应着重考查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和操作技能。
(七)实验室开放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验活动,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和开展实验探究。
4.仪器保管要求:
(1)物清: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每学期核对一次;
(2)账清:及时登账、登表,准确核算,账表、账账、账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
(3)资料清:产品说明书集中装订,妥善保存;
(4)标志清:橱号、仪器分类、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
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5.仪器保养要求:
3.实验中,教师应要求学生按正确的实验步骤操作,仔细观察,探究思考,得出结论。
中小学图书阅览室制度范文(二篇)

中小学图书阅览室制度范文图书阅览室是中小学教育环境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是学生智育、品德、情操的重要培育场所。
为了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能力,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的图书阅览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套中小学图书阅览室制度范文,包括借阅规定、使用规定、管理规定和安全规定等内容。
一、借阅规定1. 学生借阅图书需要携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借阅卡,每人限借阅2本图书,不得转借或出借给他人。
2. 借阅期限为2周,逾期未还图书的,将暂停借阅资格,直至归还所借图书并缴纳逾期罚款。
3. 学生借阅图书时应当保持书籍整洁,不得随意涂写、划线或拆页,如造成损坏或遗失,应当赔偿图书。
4. 受限于图书馆藏书数量有限,如图书借阅量超过库存,可将未借阅的图书挂号登记,待图书归还后优先借阅。
二、使用规定1. 学生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2. 学生在阅览时可以自带耳机,听取相应的学习资料,但应注意音量不要过大。
3. 学生需爱惜图书馆设施设备,不得破坏、污损、乱扔物品等,保持环境整洁。
4. 学生在图书阅览室内不得食用零食或饮料,以免污染书籍或地面。
5. 学生在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时应自觉遵守相关使用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不良信息获取。
三、管理规定1. 在图书阅览室内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图书的管理、借还、维护和安全工作。
2. 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或解决疑惑。
3. 图书阅览室应定期检查图书的完整性和数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新。
4. 图书阅览室应当有详细的图书目录,方便学生查询和借阅图书。
5. 对于违反阅览室规定的学生,工作人员应当依规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借阅资格。
四、安全规定1. 图书阅览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在阅览室内的安全。
2. 学生在进入阅览室前需要经过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刀具、易燃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2篇)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一、读者入馆须知1、校图书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读者凭借其本人借书卡进入图书室。
2、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要在阅览区接听电话,维护馆内秩序,并将包等私人物品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也不能随意挪动或损坏阅览桌椅和休息椅等馆内设备。
3、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等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4、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在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破坏其电子设备。
5、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外。
6、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图书借阅规则1、凡持有我校本人校园卡的读者,均可在图书借阅室选借图书。
不得代借或将本人借书证转借他人,违反规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本人负责。
2、读者进入借阅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借阅。
若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主动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被涂写、污损、缺页、剪裁或内心与封面不一致的现象。
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相应页码加盖查核章。
如事先不提出,还书时被检查有以上情况,本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借书册数为每人最多2册,借书期限为一个月,教师每人最多10册,借书期限为两个月,到期要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过期停借。
另外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5、本室采取全开架式借阅,读者均可自由阅览,在室内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本并随即将代书板放在此书的位置上,阅后不需要的图书要放回原处并取下代书板,违者停借或没收借书证,并令其做检查。
6、服从管理,出门时待工作人员查清情况后方可出门。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学校图书资源,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在图书室的借阅和归还行为,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室实行借阅制度。
第二条所有学生都有借阅图书的权利,并对所借图书的保管和归还负责。
第三条学生在借阅图书室图书时必须填写借书登记表,提供真实有效的借书信息。
第四条学生借阅图书的期限由图书管理员根据需求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5天。
如需续借,需提前一天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章图书馆开放时间第五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借阅时间为下午2:00-4:00。
第六条开放时间以学校行事历为准,特殊情况下由学校管理员提前通知。
第七条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图书馆闭馆。
第三章图书的借阅第八条学生可在图书馆借阅系列图书和其他适合的图书。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借阅程序借阅图书,不能私自带出图书馆。
第十条学生可以自行寻找图书,也可以向图书管理员咨询和索取。
第十一条图书馆每位学生最多可以借阅2本图书,如需要借阅更多图书,需向图书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借阅期满后,学生应按时归还图书,逾期未还图书的学生,将被取消借阅资格。
第十三条如果图书出现损坏或遗失的情况,学生需要赔偿或补购同种图书。
第四章图书馆的管理第十四条图书馆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良好的秩序。
第十五条图书馆内禁止食品和饮料,禁止大声喧哗和乱丢垃圾。
第十六条图书馆有专门负责图书管理的工作人员,学生需要遵守其工作指导。
第十七条为保护图书资源,学生不得私自损毁、涂写或撕毁图书。
第十八条学生在图书馆读书时,应当注意保持书本整洁干净,不得在书本上乱涂乱画。
第十九条学生离开图书馆时,应当将座位整理妥当,离开图书馆前应当关闭灯光和窗户。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如果学生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给图书馆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借阅秩序的,将被取消借阅权利,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图书室的开放时间1. 图书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下午4:30,期间不得关闭或停工。
二、进出图书室的规定1. 只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可以进入图书室。
2. 进入图书室前,必须准确填写进出登记簿,并通过管理员检查。
3. 在图书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或做出影响他人的行为。
4. 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借阅或盗走他人书籍。
三、图书的借阅规定1. 每位学生可以借阅图书室内的图书,但每次最多借阅三本。
2. 借阅期限为一周,到期后可以续借一次,但不能借阅同一本书超过两次。
3. 借阅图书需要填写借阅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归还。
4. 若图书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图书价格的50%进行赔偿。
四、图书室的秩序规定1. 进入图书室的学生应保持安静并注意个人行为。
2. 在图书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奔跑或随意翻阅他人书籍。
3. 图书室内不得食用任何食品或饮料,以保持图书的整洁与安全。
4. 使用图书室内的电脑和其他设备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并保持设备的完好。
五、图书室的维护和管理1. 图书室由专门的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须遵从管理员的指示。
2. 在图书室举行活动前,需提前与管理员联系,并经过审批。
3. 图书室内的书籍、桌椅、设备等,应保持整齐干净,禁止损坏或移动。
4. 如发现图书室内的设施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图书室管理制度的学生,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恶意破坏图书室设施或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将依照校规和法律进行处理。
七、图书室管理制度的执行1. 图书室管理员应负责执行图书室管理制度,确保图书室的秩序和安全。
2. 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图书室管理制度的执行。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对维护图书室的环境和设施负责。
八、附则1. 图书室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有权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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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功能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为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各类教学仪器、图书和器材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和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艺体器材等在培养中小学生素质和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上述各类功能教室的作用,提高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艺体器材的使用效益。
第二条巴彦淖尔市教育信息中心是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自治区规定,制定中小学校实验用房、设施建设及有关仪器设备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提出各类中小学实验室人员的配备标准,组织、开展和指导对全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管理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习、培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体育、艺术、卫生器材、电教器材、图书等仪器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参与全市性的教学仪器和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学具活动。
第三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或指定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建设规范、标准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工作。
第四条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校长加强对本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教师积极使用本校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及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器材设备,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五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和艺体教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上述功能教室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每类实验室、图书馆(室)、体育器材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艺术教室根据学校规模应配备专(兼)职人员。
教学规模在12个教学班以下的学校,实验室可配备兼职实验教师。
配备上述功能教室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学校类别相适应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强调专业对口。
第六条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每年应把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艺体教室及其教学仪器、图书和艺体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使用效益评价,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督导评价和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以教育简报形式通报。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第七条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完成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开展第二课堂和课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第八条加强实验仪器购置管理,落实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计划、采购、到货验收、登记入账等管理要求。
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第九条加强仪器存放和保养的管理。
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统一编号,张贴标签;存放要做到科学分类,整齐美观,陈列有序,取用有序。
每次用毕仪器,都要对仪器及其零附件进行检查,并做好保养、清洁工作。
仪器设备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做好报损、销账工作,并及时上报采买补充,以确保各类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教学仪器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点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十条加强实验教学管理。
落实对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开出、实验教学准备和教师演示实验目标、学生分组实验目标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工作记录。
学校教务处、实验室、相关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开出率进行统计,作为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提供课外实验条件。
在教师和实验员指导下开展课外实验活动,指导学生自己设计实验。
第十二条加强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核工作。
考试着重加强对学生实验原理、实验能力和实验基础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并将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加强对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考核,督促教师提高教学仪器使用率。
第十三条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管理。
以预防为主,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毒、防水、防化学药品危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落实实验教学防护和保险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遇突发事件时做好急救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
实验室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注意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展览橱窗,摆放可定期更换的典型实验装置或标本、模型等,营造一个洁净、整齐、安全、有趣的实验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市教育局每年不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实验技能竞赛、实验优质课比赛、优秀实验论文评比、自制教具评比等活动。
第三章图书馆(室)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应用计算机管理图书馆,提高图书馆(室)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
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为主,兼顾教师。
第十八条图书馆(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
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着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
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中学图书馆(室)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可增设着者目录;小学图书馆要设分类目录或书名目录。
第二十条学生阅览室应保证每周开放10学时以上,中学图书馆(室)和条件较好的小学图书馆(室)应给三年级以上学生办理个人借书证,到2015年,达到70%以上的学生到馆(室)借书,90%以上的学生到馆阅览。
第二十一条要及时更换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应注意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资料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室)应做好图书的管理保护工作,对破损图书及时修补装订,对丢失或损毁严重的图书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和上报采买补充。
剔旧是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的重要手段,各学校应根据实际确定剔旧原则。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除配备必要的阅览、装订、安全等设施、设备外,还要有计划地配置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为发挥其作用提供条件保障。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进行或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开展馆际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配置的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书刊登记、保管、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图书馆(室)岗位职责。
加强安全管理,注意保持图书馆(室)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防尘等。
第四章艺体教室管理与使用第二十七条艺体专用教室(含音乐和美术教室、体育馆、器材室),要制定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条调入、购入、捐赠的艺体设备器材要按照教学设备管理规定登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各室(馆)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
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
第二十九条艺体器材存放应定位、定柜,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
对设备、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年限。
器材设备存放要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压等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
第三十条各室(馆)设备器材的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报废报损设备器材应建立报废登记制度。
第三十一条按课程标准和教材开足并上好艺、体课,使现有的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益。
使用时要注意人员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得让学生搬运。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师生员工要进行爱护设备器材的教育。
教学时要爱护器材设备,细心使用。
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创造条件组织校级乐队、舞蹈、合唱团。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艺体代表队,利用课余进行训练,形成传统。
每年应举行一次以上大型艺体活动,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艺体活动。
第三十四条市、旗县区教育局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调演活动和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对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学生升学时适当加分。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巴彦淖尔市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1:实验室、图书室和艺体教室管理制度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应专室专用,不得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凡入室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求实的精神进行教学和实验。
三、实验室的布局和室内设施应符合《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及《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齐必备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要经常保持健康、文明、整齐、清洁的教学环境。
六、实验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药品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
七、实验室必须完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保制度,各项安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八、实验室张贴相关工作制度和符合实验教育的用语。
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一、仪器室是存放仪器设备的专用场所,不得放置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他物品。
二、仪器室内柜厨的摆放要合理、规范,便于操作和管理。
三、仪器设备应按类别和序号,定柜、定位科学存放,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按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压、避光等项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四、仪器设备的领用、借还,必须按制度办理登记手续,非因教学需要不得将仪器设备交由私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