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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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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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关注文学发展的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旨在推动学校文学事业的发展,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

第二条社的宗旨是:传承文学经典,培养文学创作能力,推动学校文学研究,开展文学沙龙,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围绕文学创作、文学研究、文学欣赏和文学交流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文学讲座、写作比赛、读书分享会、文学作品推荐等。

第四条社的工作目标是:打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推动学生的文学创作与研究,增进学生对文学的了解与热爱,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

第五条社的成员是全校在校的学生,招收对文学感兴趣、热爱文学的学生,欢迎各专业、各年级的学生加入。

第六条社的运行机制包括常委会、部门和小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社长为社的最高决策者。

第七条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员的自愿捐赠和学校的资助。

第八条社员应积极参与社的各项活动,并遵守社的章程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社的管理层共分为常委会、部门和小组三个层级。

第十条常委会由社长、副社长和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社的日常运行和决策。

第十一条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和编辑部,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小组由社员自愿组成,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设立不同的小组。

第十三条社员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不同的部门或小组,参与社的活动和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参与并提出关于社的各项事务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社员有义务积极参与社的各项活动,保护社的利益,维护社的声誉。

第十六条社员有义务遵守社的章程和规定,遵守社的工作安排和纪律。

第十七条社员有义务保护社的财产和设施,合理使用社的资源。

第四章纪律和奖惩第十八条社员在社内的言行举止应符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道德底线,不得损害社的声誉。

第十九条社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情况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社员如有杜撰、抄袭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社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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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文学艺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为学校注册社团,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以学校的指导和支持为基础。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倡导文学创作,推广优秀文学作品,培养学生的文学审美能力和创作才华。

第五条本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赛事、文学沙龙等。

第六条本社的会员资格面向全校学生,欢迎对文学感兴趣的同学加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社的组织结构包括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会员。

第八条社长是本社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社的各项活动。

社长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代理社长职责。

副社长由社长指定或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条部长负责本社的具体工作,包括文学创作指导、活动组织等。

部长由社长任命,任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代理部长职责。

副部长由部长任命或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本社的基础成员,享有参与本社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本社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资源和服务。

2. 参与文学创作指导和培训,提升文学创作能力。

3. 参与文学赛事,展示个人才华和创作成果。

4. 参与文学沙龙,与其他会员交流和分享文学作品。

第十四条本社的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维护本社的声誉和形象。

2. 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提升个人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

3. 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

4. 维护本社的内部团结和友好氛围,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攻击。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五条本社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部长和副部长组成。

常务理事会负责制定本社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预算等。

第十六条本社设立文学创作指导小组,由部长负责组建和管理。

文学社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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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学社社团的组织和管理,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一个独立的学生组织,旨在发展会员的文学才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培养会员的文学兴趣,促进文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高会员的文学修养。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范围限于校园内,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某某高中文学社”,以下简称“文学社”。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文学社设立主席团、编辑部、宣传部、活动部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部长等组成,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与决策。

第八条编辑部负责收集、整理和编辑会员的文学作品,组织出版文学刊物。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学社的活动,组织文学讲座、比赛等宣传推广活动。

第十条活动部负责组织文学沙龙、读书会、写作训练等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学交流和创作经验。

第十一条文学社设立指导教师,由学校指派一名教师担任,负责指导和协助社团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候补会员。

第十三条正式会员是指通过文学作品审核并参加入社考核合格的学生。

第十四条候补会员是指有意向参加文学社的学生,但尚未通过入社考核的学生。

第十五条正式会员享有社团资源的使用权,可以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利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六条候补会员有权参加社团的活动,但不具有管理和决策权。

第十七条会员必须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不得损害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正式会员和候补会员有权利向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利参与社团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九条文学社每学年制定一份活动计划,包括文学沙龙、读书会、写作训练、文学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条活动计划应提前向会员公布,以便会员合理安排时间并积极参与。

第二十一条活动部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活动部应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会员的需求制定活动内容,并及时公布活动信息。

文学社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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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与交流,搭建一个文学爱好者的交流平台,特成立本文学社。

第二条本文学社的名称为“XXXX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推广优秀文学作品,培养文学创作人材,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四条本社为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自愿参加、平等互助为原则,自行管理。

第五条本社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沙龙、文学比赛等。

第六条本社的活动宗旨是提供一个交流平台,鼓励会员创作优秀文学作品,提高文学创作水平。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本社的会员应具备文学爱好并遵守本章程。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类文学活动;(二)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创作项目;(三)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讲座和培训;(四)参预本社组织的文学比赛并获得奖励;(五)提出对本社活动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社的章程和规定;(二)积极参预本社的各项活动;(三)尊重他人的文学作品和创作成果;(四)保护本社的声誉和利益;(五)维护本社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管理第十条本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本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选举产生,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二)组织和协调本社的各项活动;(三)管理和分配本社的资源;(四)处理本社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会员投票决定,多数票决定。

第十四条本社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社的资金用于组织各类文学活动、购买文学作品、举办文学比赛等。

第十七条本社的资金由理事会负责管理和监督,每年应进行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允许,并报社员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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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青年学生的文学素质,提高文学创作水平,特成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是:推动文学创作,培养文学才华,传承优秀文学传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文学创作讨论、文学作品分享、文学研究交流、文学活动策划与组织等。

第六条本社团的成员以在校学生为主体,欢迎对文学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加入。

第七条本社团的管理机构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普通成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主席团是本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社团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社员大会有权选举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审议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立创作、研究、推广和活动四个部门,具体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本社团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讨论,分享文学创作成果。

(二)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社团事务的决策。

(三)参预社团内部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自身文学素质。

(四)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资源和服务。

第十四条本社团的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和讨论,共同推动文学创作的发展。

(三)保护社团的财产和设施,妥善使用社团资源。

(四)遵守社团的纪律和规定,维护社团的内部秩序。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五条本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员大会,审议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六条本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文学创作讨论会,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文学作品的平台。

文学社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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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交流和传承,搭建文学爱好者交流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展示文学作品的平台。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鼓励创作、传承文化,提升文学艺术水平,推动文学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预会员权益第四条文学社以自愿参加的方式组织会员,任何对文学有兴趣并接受本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文学社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创作讨论、作品展示、作品评选等;2.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培训和讲座,提升文学创作技巧和艺术修养;3. 发表个人作品,展示才华,与他人交流切磋;4. 参预文学社组织的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5. 参预文学社组织的决策和管理,共同推动文学社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六条文学社设立理事会,由会员推选产生,负责决策和管理社团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任期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条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文学社向外界发声,协调社团内外事务。

第九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有权参预社团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社团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文学社可以设立各类委员会,如创作委员会、活动策划委员会等,由会员自愿参预并推选产生。

第四章活动与管理第十二条文学社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讨论、作品展示、文学沙龙等。

第十三条文学社可以联合其他文学组织或者机构举办联谊活动、文学赛事等,拓展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文学社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会员管理、活动管理等,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会员的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文学社的解散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策,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以前的活动和事务不受影响。

文学社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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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提高学生的文学写作能力,建立文学社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是由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以文学创作、文学交流和文学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传承文学传统,激发文学创作热情,提升学生文学修养,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华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简称“文社”。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文学社社团设立社长一位,副社长一位,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八条社长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文学社社团的各项工作,代表文学社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联络机构交流合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组织,代理社长职务时行使社长职权。

第十条部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学社社团的各个部门,组织和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成员是文学社社团的基本组成单位,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干。

第三章入社与退出第十二条任何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文学社社团。

第十三条加入文学社社团的学生需要填写加入申请表,并经过社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四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文学社社团:自愿退出、违反社团章程、严重伤害社团利益等。

第十五条社长对于成员的退出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正式退出文学社社团。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文学社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等事项。

第十七条文学社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长会议,部长汇报部门工作发展情况,讨论和协调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文学社社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各类文学活动,如文学写作讨论会、文学作品展览、文学讲座、文学比赛等。

第十九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和社团成员自筹,使用经费需要经过社团成员大会或者部长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文学社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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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培养文学人材,建立一个文学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是由一群热爱文学、有创作潜力和文学才华的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英文名为“Literature Society”。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文学爱好者,推动文学创作,传承文化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文学人材。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宗旨是:开展文学创作、阅读分享、文学讲座、作品评选、文学交流等各类文学相关活动。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社员大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社团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八条社团设立以下部门:创作部、阅读部、外联部、宣传部、活动部、编辑部等,每一个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九条社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社团权益与义务第十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举办各类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社团享有在校园内宣传和展示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第十二条社团有权向学校申请场地、设备等资源的使用。

第十三条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社团应当保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交流环境。

第十五条社团应当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展示社团的风貌。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六条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社员大会,讨论社团事务,并对主席团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学讲座或者读书分享活动,邀请知名作家或者学者进行讲座或者指导。

第十八条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社员积极参预。

第十九条社团每周组织一次文学沙龙活动,提供一个自由交流和展示作品的平台。

第二十条社团可以组织参观、考察、交流等文学相关的外出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定期出版社团刊物,展示社员的作品和活动成果。

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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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章程是本文学社的根本组织章程,旨在规范文学社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

第二条本文学社的名称为“XX文学社”。

本文学社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推广和发展文学艺术,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促进文学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文学社设有主席团、理事会、部门、分会和会员。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文学社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文学社的重要干部担任,负责讨论和决定文学社的重要事务。

第七条部门设有文学创作部、活动组织部、宣传推广部、编辑部等,负责文学社的具体运行和活动策划。

第八条分会由不同学院的会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学院内的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会员是指加入文学社的学生,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和利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参与文学社活动、参加文学创作和交流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积极参与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保持社团内的秩序和团结。

第十二条会员应服从文学社的章程和组织决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第四章:活动和赛事第十三条文学社将不定期组织文学创作比赛、朗诵比赛和演讲比赛,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和提升技巧的机会。

第十四条文学社将组织文学论坛、读书会、作品展览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文学社可以与其他学校的文学社进行交流和合作活动,扩大社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六条文学社会定期举办一次社团大会,讨论并制定社团发展的规划和重要事务。

第五章:经费和资源第十七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的拨款和社员的会费。

第十八条文学社应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社团的经费。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解散第十九条文学社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条文学社的解散应由主席团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同时需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是一个学生自发组织的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社团,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倡导创新、鼓励创作、提高写作水平、传承文学经典、推动文学研究。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文学讲座、读书分享、文学赛事、文学研究等。

第五条文学社的会徽为一本书籍的图案,寓意着知识和智慧的传承。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文学社设有主席团和各部门,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文学社与学校及其他社团进行联系和交流。

第八条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创作部:负责组织文学创作活动,提供写作指导和创作平台,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并进行出版发行。

(二)交流部:负责组织文学讲座、读书分享等活动,邀请知名作家和学者来校进行讲座,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赛事部:负责组织文学赛事,如诗歌朗诵比赛、散文写作比赛等,提供展示和竞技的平台,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四)研究部:负责组织文学研究活动,开展文学经典的解读和研究,组织学术研讨会和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各部门的负责人由社员自愿报名,并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三章入会与退出第十条任何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文学社,经过社团成员的推荐和主席团的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正式社员。

第十一条社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享受社团提供的资源和平台,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社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保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社员可以自愿退出社团,需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即可退出社团。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社员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社员有权参加会议并行使发言和表决权。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计划的制定、经费的审批、社团事务的讨论等。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一个以提倡文学创作、传播文学知识、促进文学交流为宗旨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文学讲座、文学读书会、文学比赛等。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文学素质,促进学生的创作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文学社的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积极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文学社的会徽为一个打开的书本,寓意着开辟思维、开启智慧之门。

第六条文学社的口号为“用文字传递情感,用笔墨书写人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文学社设有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普通成员等职务。

第八条社长是文学社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策划。

第十条部长负责社团的具体工作领域,包括文学创作部、文学讲座部、文学读书会部等。

第十一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二条普通成员是文学社的基础力量,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文学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预社团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等。

第十四条文学社的成员应积极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服从社团的组织安排。

第十五条文学社的成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不得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

第十六条文学社的成员应保护社团的利益,不得伤害社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七条文学社的成员应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八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鼓励成员展示自己的创作才华。

第十九条文学社每月举办一次文学讲座,邀请专业作家和学者进行讲解和交流。

第二十条文学社每周组织一次文学读书会,成员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和体验。

第二十一条文学社每学期定期举办一次文学展览,展示成员的作品和成果。

第二十二条文学社可以组织成员参加校内外的文学比赛和活动,提升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章组织运作第二十三条文学社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社团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社团章程模板文学社

社团章程模板文学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社团成员的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成立文学社。

第二条文学社隶属于学校社团联合会,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条文学社以“繁荣文学创作,培养文学人才,提高校园文化品位”为宗旨。

第四条文学社坚持“团结、创新、求实、奉献”的工作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交流。

第六条文学社下设以下部门:1. 编辑部:负责社团期刊的策划、编撰、排版和发行;2. 创作部:负责组织文学创作活动,挖掘和培养文学新人;3.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升社团知名度;4. 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其他文学社团及机构的交流与合作;5. 财务部:负责社团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6. 秘书处:负责社团档案管理、会议记录和内部事务处理。

第七条社团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享有社团活动的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荣誉会员享有社团活动的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社团活动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八条文学社定期举办以下活动:1. 诗歌朗诵会:邀请校内外的诗人进行诗歌朗诵,分享创作心得;2. 小说创作比赛:鼓励会员进行小说创作,提升写作技巧;3. 读书分享会:组织会员交流读书心得,拓宽阅读视野;4. 文学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文学讲座,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5. 期刊发行:定期出版社团期刊,展示会员作品,传播文学思想。

第九条文学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其他文学活动,丰富社团成员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社团经费第十条文学社经费来源包括:1. 学校团委的资助;2. 社团成员的自愿捐款;3. 社团活动所得收入;4. 社团与其他机构合作所得。

第十一条社团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五章社团纪律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三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倡导文学创作,传承文化经典,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限定在校园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

第五条社团的运作遵循自治、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社团设立指导老师一名,由学校指定,负责对社团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社团设立主席一名,由社员自行选举产生,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八条社团成员分为正式会员和普通会员两类。

1. 正式会员是指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并经过社团成员推荐和社团主席审核通过的成员。

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普通会员是指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社团。

第九条社团成员有义务参与社团的活动和讨论,积极提供创作作品和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社团成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决策和选举,享受社团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活动机会。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十一条社团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文学创作比赛和评选活动,鼓励社员积极参与创作,展示个人才华。

2. 组织文学讲座和座谈会,邀请知名作家、学者等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3. 举办文学沙龙和读书分享会,促进社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 策划文学展览和演出活动,展示社员的作品和表演才艺。

5. 组织文学写作工作坊和训练营,提升社员的文学创作技巧和表达能力。

6. 发行社团刊物,定期出版社员的作品集和文学评论。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二条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 学校拨款。

2. 社团成员的会费和捐款。

3. 赞助商的赞助和捐赠。

第十三条社团的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用于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第十四条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社团事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五条社团应定期向学校和社团成员报告社团的活动和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估。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的文学素质,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才干和艺术修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文学社是由对文学艺术感兴趣的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依法登记并合法存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开展文学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文学创作能力和审美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文学修养。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为校内,但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开展校外活动。

第五条文学社的名称为“XX大学文学社”,简称“文学社”。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文学社设立主席团、部门和会员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文学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团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部门包括文学创作部、活动策划部、外联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任务。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注册会员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条文学社设立指导教师,由学校指派一位教师担任,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团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文学社会员分为注册会员和普通会员。

第十二条注册会员是指经过社团注册程序并被批准加入的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是指对文学社感兴趣并自愿参预活动的学生,享有参预社团活动的权利。

第十四条注册会员应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预社团活动,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提出社团建设和活动的建议,有权参预会员大会的讨论和表决。

第十六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的决议,积极参预社团的组织和活动。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七条文学社每学年制定一份活动计划,包括文学创作、读书分享、写作比赛等。

第十八条活动计划应提前发布,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参预活动。

第十九条文学社可以邀请专业作家、学者等进行讲座和交流活动,提升会员的文学素质和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文学社可以组织参观文学展览、观看文学电影等活动,丰富会员的艺术体验。

第二十一条文学社可以与其他学生社团合作举办文化艺术节、文学晚会等大型活动,展示会员的文学才华。

文学社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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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最新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社”。

1.2 目的:本社旨在提供一个交流、分享和发展文学爱好的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推动文学创作的繁荣发展。

1.3 宗旨:本社秉承开放、包容、创新的原则,鼓励会员积极参预各类文学活动,提高文学素质和写作水平,共同推动文学事业的进步。

二、组织结构2.1 主席团:本社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社内组织管理和活动策划。

2.2 部门设置:本社设立文学创作部、文学研究部、活动策划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任务。

2.3 会员:本社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普通会员享有参预社内活动和资源分享的权益,理事会成员负责社内重要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3.1.1 参预社内各类文学活动,如写作讨论、作品展示等;3.1.2 参预社内资源分享和学习交流,如文学作品阅读和评论等;3.1.3 参预社内组织的文学创作和研究项目,如合作创作、文学研究报告等;3.1.4 参预社内选举和决策,对社内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3.2 会员义务:3.2.1 遵守本章程和社内规定,维护社内秩序和团结;3.2.2 积极参预社内活动,发表自己的文学作品和观点;3.2.3 尊重他人的创作和观点,进行友善的交流和讨论;3.2.4 维护社内资源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滥用或者泄露社内信息。

四、活动与项目4.1 定期活动:本社将定期组织文学讲座、写作比赛、作品分享会等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学知识和经验。

4.2 项目开展:本社将组织文学创作和研究项目,如文学作品集的编纂、文学研究报告的撰写等,鼓励会员积极参预和贡献。

4.3 外联合作:本社将与其他文学组织或者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交流,举办联合活动和项目,扩大社内的影响力和资源。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本社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5.2 资金使用:本社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组织活动和项目开展,包括场地租赁、奖励经费、印刷费用等。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文学创作、提升文学素养,搭建文学交流平台,培养文学人才,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为非营利性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学术、文化、艺术为宗旨,自愿组成,自愿退出。

第四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但可以根据需要参与校外相关活动。

第五条本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社团委员会,下设主席团。

第六条本社团的章程是本社团的基本规范,全体成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七条本社团的成员分为正式成员和普通成员。

第八条正式成员是指经过选拔,具备一定文学创作能力或对文学有浓厚兴趣的成员。

第九条普通成员是指对文学有兴趣的成员,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第十条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并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成员有权利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十二条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本社团的活动,维护本社团的声誉。

第十三条成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本社团的决策。

第十四条成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本社团的利益。

第十五条成员有权利自愿退出本社团,但需提前书面通知社团委员会。

第三章社团组织第十六条社团委员会是本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正式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社团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四个职位组成,由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主席负责召开和主持社团委员会的会议,代表本社团向外界发表意见和声明。

第十九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二十条秘书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归档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费收缴、经费使用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社团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社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二十三条社团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部门,由成员自愿报名担任,负责社团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二十四条本社团每学年至少举办三次大型活动,包括文学创作比赛、读书分享会等。

文学社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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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会员文学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文学创作交流,特成立文学社。

第二条文学社以“传承文学精神,培养文学人才,服务校园文化”为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接受学校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全面工作。

第五条文学社下设以下部门:1. 编辑部:负责社刊的编辑、排版、发行等工作。

2. 创作部:负责组织文学创作活动,征集优秀作品。

3.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活动的宣传、推广及对外联络。

4. 组织部:负责文学社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

5. 策划部:负责文学社各类活动的创意策划。

6. 财务部:负责文学社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条文学社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七条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类活动;2. 向社刊投稿;3. 对文学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获得文学社提供的各类资料和书籍。

第八条荣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普通会员享有的一切权利;2. 参加文学社举办的各类文学讲座、研讨活动;3. 在社刊上发表作品,享有稿酬。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九条凡热爱文学、具有一定文学素养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

第十条申请加入文学社的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文学社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文学社有权予以除名: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3. 拖欠社费,经催缴后仍不缴纳;4. 严重违反文学社章程,损害文学社形象。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二条文学社定期举办各类文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文学讲座、研讨活动;2. 诗歌朗诵、散文演讲比赛;3. 社刊征稿、文学创作比赛;4. 读书会、文学沙龙等。

第十三条文学社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会员可根据自身兴趣和时间安排参加。

第五章社费制度第十四条文学社设立社费制度,用于保障文学社的正常运转。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是一个由热爱文学、追求文学艺术的学生自发组成的学术性社团。

第二条文学社的宗旨是:推动校园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

第三条文学社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校园内,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活动。

第四条文学社的管理机构包括社长、副社长和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文学社的会员资格仅限于全日制本科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招新。

第六条文学社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相关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文学社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工作,代理社长职责。

第九条文学社设文学创作部、文学评论部、文学研究部等部门,每个部门设一名负责人。

第十条文学社设顾问一名,由指导老师担任,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的日常活动。

第十一条文学社成员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各个部门,也可以通过选拔进入。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十二条文学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会员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如文学讲座、创作沙龙等。

2. 参与创作和发表的权利:会员有权参与社团组织的文学创作活动,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作品。

3. 获得指导和培训的权利:会员有权获得社团指导老师和部门负责人的指导和培训。

4. 参与社团管理的权利:会员有权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文学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规定:会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规定,尊重社团的决策和管理。

2.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

3. 尊重他人的创作和意见:会员应尊重他人的创作成果和意见,建立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4. 维护社团形象和利益:会员应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不得从事损害社团声誉的行为。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四条文学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活动,如文学讲座、文学沙龙等。

第十五条文学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讨论社团事务和会员创作成果。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交流,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开展文学创作活动,组织文学交流与分享,激发学生的文学创造力和表达能力。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主要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创作比赛、读书分享会、文学讲座等。

第五条社团的管理机构包括社长、副社长和部长,由社员通过选举产生。

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管理和活动策划,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部长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执行。

第六条社团的会员资格对全校学生开放,欢迎对文学感兴趣的同学积极参与。

第七条社团的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拨款和社员的会费。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社团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第九条社长由全体社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副社长由社长提名,并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与社长相同。

第十条社团设立文学创作部、文学交流部、宣传推广部等若干部门,具体部门的设立和职责由社长根据社团的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部长由全体社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部长负责组织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策划,协助社长和副社长的工作。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十二条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文学创作比赛,以鼓励社员积极参与文学创作。

比赛的主题和形式由社长和部长共同确定。

第十三条社团每月组织一次读书分享会,提供一个交流和分享的平台,激发社员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思考。

第十四条社团每学期至少邀请一位知名作家或文学评论家进行文学讲座,增加社员对文学的了解和认识。

第十五条社团可以组织参观文学展览、举办文学沙龙等活动,丰富社员的文学知识和阅读经验。

第十六条社团可以与其他学校的文学社团进行交流和合作,开展联合活动,提升社员的交流和合作能力。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十七条社团的会员资格申请由社团部长负责审核,通过后由社长签发会员证。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社团章程是为规范和指导文学社社团的组织与活动,促进社团成员的学术交流和文学创作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文学社社团章程适合于文学社社团的所有成员,包括社团会员、干事和顾问。

第三条文学社社团的宗旨是提高社团成员的文学素质,促进文学创作与交流,培养社团成员的文学才干和创作能力。

第四条文学社社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讲座、写作比赛、文学沙龙、作品展览等。

第五条文学社社团的运营宗旨是公平、开放、民主和协作。

第六条文学社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简称“文社”。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文学社社团由社团会员、干事和顾问组成。

第八条社团会员是指积极参预社团活动并遵守社团章程的注册成员。

第九条干事是由社团会员中选举产生的,负责组织和推动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顾问是由指导老师或者校外专业人士担任,负责提供指导和支持,协助社团的管理和发展。

第十一条文学社社团设立常务委员会,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和执行社团的重要事务。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社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2. 参预社团的管理和决策;3. 参预社团的干事选举;4. 参预社团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社团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和组织纪律;2. 积极参预社团的活动,并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3. 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4. 遵守社团的决策和指导。

第四章干事职责和选拔第十四条干事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推动社团的各项活动;2. 协助顾问进行社团的管理和发展;3. 组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社团成员的文学素质;4. 协助社团会员解决问题和难点。

第十五条干事的选拔方式为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经社团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顾问职责和任命第十六条顾问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文学创作和学术指导;2. 协助社团的管理和发展;3. 监督社团的活动和执行。

第十七条顾问由指导老师或者校外专业人士担任,由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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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的文学素质和创作能力,搭建学生交流文学作品的平台,增强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培养学生的文学鉴赏能力,特设立本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文学社”,以下简称“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和文学鉴赏能力的培养,丰富学生
的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活动,以学校为基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五条社团的组织形式为学生自治,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社团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社团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文学,具有一定的文学素质和创作能力;
2. 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
3. 积极参预社团活动,有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社团委员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社团委员会成员由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
1. 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代表社团向学校和其他社团组织沟通;
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负责社团的宣传和推广;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社团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
1. 社长和副社长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各部门负责人由社长提名,经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后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社团委员会成员有权利参预社团的决策和管理,有义务履行社团委
员会的决议,对社团的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第十二条社团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活动内容
第十三条社团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文学创作比赛,鼓励社员积极参预文学创作;
2. 组织文学讲座和读书分享会,提高社员的文学鉴赏能力;
3. 举办文学沙龙和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社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参预学校和社区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展示社团的风貌;
5. 组织文学作品的出版和发行,提升社团的影响力。

第十四条社团的活动计划由社团委员会制定,经全体社员讨论通过后执行。

活动计划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充分考虑社员的意见和需求。

第十五条社团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多样性原则: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满足不同社员的需求;
2. 公平公正原则:活动的参预和评选应公平公正,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
3. 安全保障原则:活动的组织和进行应保证社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效果导向原则:活动的组织和进行应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社员的满意度和参预度。

第四章组织运作
第十六条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1. 学校的经费拨款;
2. 社员的会费;
3. 社团的赞助和捐赠。

第十七条社团的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理规划原则:经费使用应合理规划,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公开透明原则: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员的监督和审查;
3. 节约高效原则:经费使用应节约高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安全保障原则:经费使用应保证社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对社团的经费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十九条社团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社团的活动、成员情况和文学作品进行记录和保存,保证社团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第二十条社团应积极与学校和其他社团组织合作,共同举办文化活动和文学创作比赛,促进社团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提升。

第五章纪律和处分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社团的成员有以下违纪行为的,社团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1. 擅自改变社团活动计划或者违规组织活动的;
2. 损坏社团设施或者财产的;
3. 严重违反社团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第二十三条社团委员会对成员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警告;
2. 记过;
3. 降职;
4. 开除社团成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委员会所有,社团委员会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社团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修改和补充的章程应经全体社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社团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处理。

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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