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政工程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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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八册,包括: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并参考了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起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是以占主要材料百分比表示,编制招标标底或编制工程预算时,其他材料以定额项目主要材料费合计乘以其他材料所占比例确定.
2.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材料二次搬运在费用定额中考虑.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校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设计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定额中混凝土项目列有现场混凝土搅拌机和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拌合方式,采用预拌商品混凝上,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但需扣除每10m3混凝土用工3.5工日,混凝土搅拌机机械台班数量)。预制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桉现场预制编制,采用商品混凝土顸制构件时,不再套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
5.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和摊销计入定额内。
八、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包括了机械幅度差的内容。
2。本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辅助机械(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已包括在费用定额内。
九、本定额施工用水、用电是按现场有水、有电考虑的,如施工现场采用其他方法供水、供电时,其费用可按实调整;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册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二、本分册项目通用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册(专业册中注明不适用本分册的除外)。
三、本分册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分册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山东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2)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并按合理的施工工艺进行配备,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
册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二、本分册项目通用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册(专业册中注明不适用本分册的除外)。
三、本分册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分册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山东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2)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并按合理的施工工艺进行配备,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01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报告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干湿工程量分别计算。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采用降水后的挖土,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有关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木质垫板按30%摊销,钢质垫板按15%摊销.
五、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的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计算。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汁。定额中已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六、静态爆破定额中的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的。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八、机械挖土方包括挖沟槽地坑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的切边、修整槽壁、槽底用工已综合考虑.
九、挖土采用明排水法施工时,可增计排水费。湿土工程量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开挖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