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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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与重构

——当代书法的后现代选择

一、中国书法面临历史性的选择

书法的载体是文字,而文字是文明与文化的载体,同时是历史的重要分界线。有文字的时代称为“历史”,无文字的时代称为“史前”。世界的四大文明古国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及中国,均因其有文字而称为历史,又因其文字的失落而称历史断裂。中国自新石器时代开始,经历了近万年的民族、部落、方国、国家的各种分裂与组合,因为文字统一而从未断裂和变更,故称为世界惟一延续下来的古文明。而古巴比伦、古埃及,以及古印度的文字发生期未必比中国文字短,但均因其废除而文明毁灭。古埃及文字被称为最繁富华瞻,但毁灭于古罗马帝国时代,直到1500年后解读了亚历山大海边的“罗赛塔”石碑,才重新被人认识,但这已被称为死亡的文字和死亡的文明。

从河南舞阳贾湖裴里岗文化卦象文字的发现算起,中国已有近万年的文字发生、发展的历史可考。文字之始即书法之始。中国书法伴随着文字的发生与发展,也有近万年的书法艺术发生与发展史。在可以考鉴的历史中,中国文字所经历过的最大的一次危机,是上世纪初古汉语向白话文转换的时期。白话文是受西方语言文字影响所裂变出来的一种文字

语言。白话文吸收了大量外来语,包括日文、英文等外来语,打破了中国几千年文与言相对独立的文字语言模式,让文言死亡,让白话文全面代替了文言,使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相统一。而部分激进派人士主张用拉丁文取代中国汉字。甚至提出“汉字不亡,中国必亡”的极左口号。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也确立用拉丁文字最终代替汉字的目标。可以说,这近一个世纪,是中国近万年文字历史中最大的一次危机。直到王选先生发明五笔字形电脑录入法以后,才真正化解了这个危机。

语言虽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文字保存下来了,书法也保存下来了。但是,在以西方为中心的主流文化趋势下,中国的所有文化与艺术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选择。在艺术上被称为“三大国粹”的京剧、国画、书法中,京剧在人为的“拯救”,也就是说已人命危浅了,国画在向西方的光色技术靠拢,书法怎么办?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现代派书法”发生和兴起,让书法摆脱汉字字形字义束缚,走向纯抽象艺术的口号提出,主流书法也开始提出“创新”的口号,急速地往前推进。当然,中国书法最大的改变,还是它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巨变。几千年在士人——文人手中的文化工具与艺术,迅速变成接近全民的文化工具与艺术,这种通俗化的进程,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原有的精英文化与艺术的危机。一百年来,中国文化、中国书法在急速地通

俗化,同时又受到全球化——西化的强大压力。中国文化与艺术所面临的挑战,当然不仅仅是艺术家个体的事情。特别是由晋唐以来一千七百多年所发展构筑的人类艺术的高峰——文人书法这种精英文化的前途,面临着巨大的生命拷问:“活着,还是死去?”没有这种选择的意识,中国书法将会不知不觉地变质、变形而消解。它也许会演变成一种精致的手艺,但它必然失去原有的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的身份!

二、历史的经验:两次划时代的解构与重构模式

唐人孙过庭在《书谱》序中阐述的书法发展观是“驰腅沿革,物理常然”。所谓“沿革”,即有所沿袭、有所改革。中国书法自魏晋时代成熟以来,发生了两次重大的变革,这种变革即是有“沿”有“革”的发展,当代书法正处在第二次变革之中。

1.钟繇与王羲之确立了文人书法传统

汉末至东晋(200~350年),是中国书法经历了漫长的篆书、隶书阶段而成熟于楷书的时期。而这个成熟期的代表人物是钟繇与王羲之。钟繇是楷书的开创者,王羲之是楷书的完成者。这个过程在书法史上称为从古隶到今隶的成熟过程,即楷书书体完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成了书法艺术史上的分水岭。除了实用以外,书法艺术在前此阶段,其主要功能在于装饰,一般作品俱不具名;而后此阶段,其主要

功能在于表现,它以具名方式强调其创作主体的惟一性。从史前时期的大量陶文、甲骨文,特别是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从考古学风格分类中,能够大致分出贞人与刻手的类别,但这只是猜测,未经本人具名证实。贞人或刻手对甲骨文字书写美的追求,更多地在于装饰意义,而非自觉的表现意义,它不能体现作者的身份及其文化诉求。装饰当然也是艺术,但它是一种初级的、蒙昧状态的艺术,创作主体性被客体性所掩盖。就像我们今天所使用的各种生活用具,包括许多工艺美术品在内,虽然也给予我们各种艺术感受,这种感受有时甚至相当强烈,但我们很少去追问它的作者,关注作者的艺术行为。虽然在魏晋以前,也传说并相信秦《泰山刻山石》和秦《诏版》为李斯所作,或者《熹平石经》为蔡邕所书,但终归不能由作者具名确认。这一点有些像文学中的《诗经》和古歌行一样,它必然过度到作者具名所强调的创作主体性。东汉晚期碑刻中已有少数书者具名作品,这是具名作品的滥觞。书法理论界有一种主流意识,称魏晋时期是书法的自觉时期,其论据是有书论的产生。我认为,书论仅仅是“旁证”,而具名作品是“人证”与“物证”。

由是观之,以创作主体为中心的魏晋书法,是对前此几千年书法艺术的重大解构,它导致构成了经典作品在书法史上的选择标准,人们对书法艺术的关注聚焦于知名书法家本身及其作品上。以王羲之、王献之及其以后的颜、柳、苏、

米等为代表的经典书家与书作,构成了中国书法艺术与文化谱系。在书法艺术领域,人们不再过多去关注某件青铜器铭文,或某个碑刻书法,而把欣赏、取法的焦点聚集在经典书家与经典作品上。就像我们欣赏唐诗一样,我们欣赏李白、杜甫的诗歌,是把对李白、杜甫本人的行为欣赏相联系的。一旦离开了作者的确认,其作品美的欣赏必然大打折扣。

魏晋时期中国书法艺术发生这一重大的解构与重构过程,是源于社会政治结构的巨大变化。如果说以殷商甲骨文、青铜器铭文为标志的书法艺术体现了它对宗教的依赖性的话,秦汉时代简牍、碑刻则体现了书法艺术对政权与行政的依附作用。魏晋时代以门阀制度作为社会政治结构为基础,名人名家具有了艺术施展的社会政治条件。然后随着唐宋科举完善,形成了士人——文人社会身份的文人艺术。由孔子所奠定的“士”即文人的行为准则“志于道,依于仁,据于德,游于艺”充分体现于“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上。诗与书成为一切徘徊侧身于仕途内外的文人的必备修养与资质。于是,书法的艺术世界,必然为文人社会所占领。从羊欣(370~442年)的《采古来能书人名》,萧衍(464~549年)的《古今书人优劣评》,张怀鲳的《书议》、《书作》、《书断》所书写的书法史的经典作家与经典作品,可以清晰地看到文人对书法艺术的专擅。市民社会的非士人书法显然被排斥在书法史书写之外,而成为文人书法的附庸或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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