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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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1.03.04•【文号】上证公字[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11〕5号)各上市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现予发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一年三月四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同时在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A股或B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应同时遵守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关联交易。

简单来说,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这些关联人可能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或者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其他企业等。

那么,为什么要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呢?这是因为关联交易如果不加以规范和监管,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问题。

比如,上市公司可能会通过关联交易将优质资产低价转让给关联方,或者以高价从关联方购买劣质资产,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指引》对关联交易的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

对于每一种类型的关联交易,《指引》都规定了相应的披露要求和审批程序。

在披露要求方面,上市公司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的类型、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等。

如果关联交易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也应当对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包括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等。

在审批程序方面,《指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关联交易需要经过不同的审批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即可;对于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批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以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此外,《指引》还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进行了规范。

上市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关联交易的定价可以参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或者协议价格等,但应当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指引

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指引

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行为指引上证上字〔2008〕94号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现予以发布,请自即日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相关股东"),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行为,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相关股东应当在首次增持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日发布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内容至少包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后该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比例、性质,以及相关股东是否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等。

第四条相关股东首次增持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拟继续增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公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后续增持计划,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的主体。

(二)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安排:应当披露拟继续增持比例(与已增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期限(首次增持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价格区间和投入金额区间等。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方式和条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经行政许可、股价范围等。

后续增持计划设定了实施条件的,应就若设定的条件未达成,后续增持计划是否予以实施进行说明。

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

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

知识答案格式: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在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重要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则和要求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就其深度和广度展开讨论。

一、了解规则背景我们需要了解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的背景和出台目的。

这些规则是如何制定的?有什么样的考量和需要促使了这些规则的出台?通过对规则背景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规则的出台意义和影响。

二、主要规定和要求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和要求包括哪些方面?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和限制?这些规定和要求在实践中又有哪些具体的影响和作用?通过深入了解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对规则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规则实施效果分析我们需要对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这些规则的实施对于市场和公司有什么样的影响?在实践中是否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或者效果?通过对规则实施效果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规则的实际作用。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们可以共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对于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我认为……(在此处详细阐述个人观点和理解)。

总结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是一个重要的市场规范和监管要求。

通过对这些规则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其背景、规定和要求,以及实施效果和个人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和启发。

以上就是对于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的全面评估和讨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的全面评估和讨论在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中,有一些重要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我们深入了解。

这些规定和要求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约束力。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就上交所关于主板公司股份增持减持规则进行全面的评估,并扩展讨论其实施效果、行业影响以及个人观点和理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4.09.22•【文号】上证发[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58号)各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本指引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节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第五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的,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应当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并在本所网站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如有)。

第六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最低持股期限(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管理模式;(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五)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如有);(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九)员工出现不适合继续参加持股计划情形时,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同时在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A股或B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应同时遵守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的规定。

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违反本指引规定的,本所视情节轻重按《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第七条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十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交易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上交所发布了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规范投资者的增持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增持股份的定义和范围增持股份是指持有某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在其发行的股票上增加持有量的行为。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适用于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

二、增持股份的条件和程序在增持股份之前,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和自有资产。

增持股份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公告。

投资者应当向上交所提交增持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上交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资产状况、交易计划等内容。

一旦审查通过,投资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增持交易。

三、增持股份的义务和责任增持股份的投资者应当遵守股份增持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以下义务:1.保护投资者权益。

投资者应当尊重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通过内幕信息等不合法手段获得不当利益。

2.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投资者应当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信息披露,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促进公司的良好治理。

3.合规经营。

投资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保持正确的投资态度。

四、增持股份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增持股份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当有所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控制投资风险。

2.关注市场变化。

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3.合理分散投资。

投资者应当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股票和行业,降低单一股票和行业带来的风险。

通过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增持股份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增持股份的义务和责任,有效防范增持股份的风险。

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积极遵守市场规则,提高投资意识,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实用版】目录1.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操作概述2.增持股份行为的种类3.增持股份行为的合规要点4.违规增持股份行为的处罚措施5.案例分析正文一、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操作概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以下简称董监高股东)与持股 5% 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因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知悉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其股份变动历来被监管部门重点监管。

近年来,由于境内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监管部门对董监高股东、大股东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一直严密监管,处罚了多起股东违规减持行为。

对于股东增持股份行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操作主要包括爬行增持、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二、增持股份行为的种类1.爬行增持:指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每笔不超过 50 万股的方式增持股份。

2.大宗交易:指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单笔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 1% 以上的股份交易。

3.协议转让:指股东之间通过协议方式,以单笔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 以上的股份交易。

三、增持股份行为的合规要点1.增持股份行为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增持股份行为不得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3.增持股份行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4.增持股份行为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和披露相关信息。

四、违规增持股份行为的处罚措施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增持股份的行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对于增持股份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等行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对于拒不履行报告、披露义务的股东,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五、案例分析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未报告的情况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增持该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达到 5%。

在监管部门的调查过程中,该大股东未能提供有效的增持依据,且未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7.05.27•【文号】上证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上证发〔2017〕24号各上市公司:近期,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根据该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公司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规定。

特别应当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二、在本所完成与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联合调试前,本所将根据相关临时安排,为股东办理其按照《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业务。

三、本所对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行为进行监管,发现违规的,将按业务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四、《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咨询本所。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引言概述: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行为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原则。

该指引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引导股东的增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1.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背景和意义1.1 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1.2 增持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3 引导市场行为的重要性2.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主要内容2.1 增持的定义和范围2.2 增持的限制和要求2.3 增持的程序和流程3.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实施和效果3.1 增持行为的规范和引导3.2 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3.3 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4.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影响和展望4.1 增强市场信心和投资者保护4.2 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成熟4.3 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5.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完善和改进5.1 根据市场实践和经验的总结5.2 完善制度和规则的不足之处5.3 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总结:上交所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引导股东的增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增持的定义和范围、增持的限制和要求、增持的程序和流程等。

指引的实施和效果主要体现在增持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以及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等方面。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和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成熟,并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然而,指引的完善和改进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根据市场实践和经验的总结,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则的不足之处,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以确保指引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一、《实施指引》的出台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日益频繁。

然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利益输送、财务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为了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了这一实施指引。

二、《实施指引》的主要内容1、关联人的界定《实施指引》明确了关联人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转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这一界定有助于全面识别和监控可能影响公司决策和利益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的类型实施指引详细列举了常见的关联交易类型,如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担保、资金往来等。

对于每种交易类型,都规定了相应的披露和审批要求,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关联交易的披露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定价依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同时,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的不同,关联交易需要经过不同的审批程序。

一般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则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批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以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5、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定价方法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或者合理的成本加成等。

如果定价不公允,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调整。

三、《实施指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施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防范内部人控制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同时在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A股或B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应同时遵守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的规定。

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违反本指引规定的,本所视情节轻重按《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第七条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十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关联交易。

简单来说,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这些关联人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等。

关联交易在商业活动中是常见的,但如果不加以规范和监管,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实施指引》对关联交易的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主要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这些交易类型涵盖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了对各类关联交易的全面监管。

在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方面,《实施指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一般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即交易金额较大或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审议程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未结算项目的金额等。

定价政策是关联交易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实施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合理的定价方法确定交易价格。

如果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或者合理的定价方法,应当按照成本加成法、协议定价等方法确定价格,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充分说明定价的依据和合理性。

这样可以避免关联方通过不合理的定价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为了防止关联交易中的利益冲突,《实施指引》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这些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充分的监督和审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摘要:一、引言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规则1.适用对象2.增持股份的程序3.信息披露要求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监管1.监管措施2.违规处理的办法四、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行为日益增多。

为了规范这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文将对《指引》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以供投资者参考。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规则1.适用对象《指引》适用于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是指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东、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人以及其他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主体。

2.增持股份的程序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提前披露增持计划: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向上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增持股份的目的、数量、价格区间、期限等。

(2)实施增持:在披露的增持计划范围内,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展增持活动。

(3)完成增持后披露:增持完成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增持情况,包括实际增持数量、价格、比例等。

3.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股份过程中,应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透明。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监管1.监管措施上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管,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对披露的增持计划和实际增持情况开展审查,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加强市场监控:对异常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进行严密监控,维护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一、概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权力掌控者,直接决定着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本指引,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二、持股比例变动报告义务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2.持股比例变动幅度超过5%或变动后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披露并说明变动原因;3.持股比例变动后应当郑重考虑是否需要披露股权出质情况。

三、不得滥用控制权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不得违法买卖公司股份,通过操纵股价牟利;3.不得将上市公司纳入自己的私人帐户,损害公司的财产安全。

四、不得侵犯上市公司利益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尊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2.不得侵吞公司的财产,损害公司的利益;3.不得挪用公司的财产为自己谋取私利。

五、不得隐瞒关联关系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向交易所报告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2.应当积极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尽可能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和影响。

六、不得违反股东会决议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尊重股东会的决议,不得违反;2.不得擅自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干扰公司正常的治理机制。

七、不得涉嫌内幕交易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证券法》有关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2.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上七点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希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义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关于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行为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10〕46号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行为,切实爱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行为指引》,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行为指引第一章总则1.1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的行为,切实爱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2 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适用本指引。

本所鼓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形,完善有关行为规范。

1.3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1.4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益,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共同进展。

1.5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不得滥用权益,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上市公司治理2.1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确立有关人员在从事上市公司有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从其规定。

2.2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应当爱护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

2.2.1 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投入或转让给上市公司资产的过户手续。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12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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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文号:上证公字[2010]46号日期:2010-07-26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通知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一章总则1.1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2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相关行为规范。

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上市公司治理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制度,明确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确立相关人员在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授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从其规定。

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投入或转让给上市公司资产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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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而一致行动人则是指与股东共同协商、一致行动的人。

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一致行动人之中,增持股份行为是一种重要的投资行为,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投资收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相应的指引,以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的指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披露、法律法规遵循、交易方式和市场透明度。

首先,指引要求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在进行增持股份行为时,必须遵循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

在增持之前,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增持的目的、方式、数量等。

同时,他们也需要在公开场合对增持行为进行说明,以便投资者对其行为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

其次,指引明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进行增持股份行为时,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他们必须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增持操作。

同时,他们也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增持信息,以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三,指引还规定了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进行增持股份的交易方式和
市场透明度的要求。

增持股份行为可以通过买入现有股份、认购新股、行使限制性股票权益等方式进行。

而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通过交易所
公告、公司公告、信息披露平台等途径进行信息披露,以便投资者及
时了解增持情况和市场走势。

同时,增持行为也应当遵循交易所的规
则和程序,不得对市场造成异常波动或扰乱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股份行
为制定了详细的指引,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在这些指引
的基础上,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增持股份。

只有在公平透明的市
场环境下,投资者才能真正了解市场动态,公司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因此,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应当密切关注指引的更新和完善,并与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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