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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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立户登记指南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申办模式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

办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与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受理部门应保持一致,且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办理档案商调手续,无档案保管权用人单位,如办理接收应届毕业生及调入干部或工人业务,须与我市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建立档案托管关系。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接收应届毕业生及引进在职人才业务,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机构为委托的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的档案保管单位。

(一)新立户

第一类:在深单位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信息)、单位社保号的,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可自动读取用人单位在我市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只需登陆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经系统比对通过后即可注册成功。

如系统不能正常注册成功,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信息)、2014年度纳税证明(需有纳税额,且不欠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承诺书(按要求签名盖章)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第二类: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及集团企业在深分支机构未在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社保帐户的,需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人才引进立户申请(不在深圳办理社保或组织机构代码的,需予以说明);

(2)上级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批准设立文件或者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同意所属在深分支机构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意见(加盖总公司公章)。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法人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检。

(5)2014年度纳税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需有纳税额,且不欠税;

第三类:子公司申请加入集团公司立户的,由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立户后,子公司在系统申请加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在系统中给予确认后,由集团公司提交以下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1)集团立户的申请(需说明集团单位间隶属关系);

(2)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同一法人的注册证书或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及所有子公司信息,变更信息等)。

(二)年度业务初始化

已办理立户登记的单位可登录系统,核实修改信息后直接进行年度业务初始化。需确认年度业务初始化相关选项(选择业务审批管理部门、选择登记签约代理机构、登记档案托管机构或确认档案保管权),无需再提交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三)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根据人事档案保管相关规定,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行立户登记后选择“申请档案保管权”,经系统确认后即获得档案保管权。

已立户法人类国有企业如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需提交如下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1、人事档案保管权审核表(法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关于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申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经办人社保卡(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5、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及所有子公司信息,变更信息)。

6、大股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用人单位档案保管权的说明(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7、投资方是企业大股东的,需同时提交大股东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大股东公章)和大股东有档案保管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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