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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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竞赛保研加分项

哈尔滨工业大学竞赛保研加分项
25.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26.“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7.“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
28.“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9.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
30.“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31.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32.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5—
一、2012年新增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
1.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
2.“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3.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4.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二、2012年更改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
1.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ERP沙盘大赛”
2.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
(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大赛”和“全国高等学校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24.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
3.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城市设计”、“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规划设计”和“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竞赛”
三、2012年调整科技竞赛优秀加分分值项目
考虑美国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比例过高的情况,原特等奖(Out Standing)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Finalist)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加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
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研院发2018[38]号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我校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的有关规定如下:
1.直博生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选拔方式以学校当年的文件为准。

2.直博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

本科为本校的直博生可在本科生阶段提前选修部分博士生课程,并提前进入研究课题,其培养年限可提前到4年。

3.本校直博生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先期互选确定的优秀博士生导师。

在导师指导下,本校直博生在本科生阶段可提前选修部分博士生课程,并提前进入研究课题。

4.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生学籍,享受博士生待遇。

直博生在第5学年如未能按时毕业,可按规定申请学校的直博生津贴。

5.直博生在推免阶段确定资格时,可优先参评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具体奖学金额度及评定办法参见当年的相关规定。

6.直博生在完成各培养环节要求,并按规定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后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

如因考评不通过等特殊原因,可在第二学年结束时转为硕士生培养,有关要求如下:(1)直博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按硕士生学籍进行管理,自入学起培养年限为三年;
(2)直博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达到有关发表学术文章的要求(具体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8.直博生占用导师在学生入学年份的博士生招生名额。

本规定自2019年直博生起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8日。

哈工程保研细则

哈工程保研细则

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根据教务处文件《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见教务处网站),特制定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标准明确、程序严格二、推免的类型本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两种,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入选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必须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必修课(含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且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5%。

所学必修课课程(环节)的考核必须首次通过,按首次成绩与自主考试成绩中高分进行统计排名。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

综合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计算)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项目及标准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思维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工作表现、获得奖励、取得突出成果及专长等方面。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后,在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时,参考其它项目的加分进行排序,具体方法是:先按综合平均成绩的整数部分排名,再将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的学生按综合平均成绩的小数部分与附加分之和在相应分数段内排名。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三)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良好。

虽前六学期(四年制)或前八学期(五年制)考核曾出现过不及格,但累计未超过两门(每门考试或考查课均按一门计)且第一次补考合格;(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五)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七)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八)定向生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才可以参加推荐。

第二条推荐的基础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

被推荐学生名单最后经教务处、研究生院审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条对学生要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其中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

优秀加分分别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德育考核标准”。

第四条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只参加主修专业的推荐。

第五条综合考评后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综合考评总成绩的排序依次确定。

第七条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情况从入学统计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一)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按学生手册中《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第十条的公式计算。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70%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经教务处认定且备案的各级组织的竞赛中获奖者,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在平均学分绩上加分(同类竞赛的获奖不累计加分)。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根据《关于推荐2012 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1〕6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评审小组,负责我院的推免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领导、各相关办公室主任。

二、推免的类型本次推免分为学习成绩优异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

(一)学习成绩优异推免1、学术型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向本校推荐和外单位推荐两种。

2、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型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且经过相关专家认可或具有相关业绩证明的学生。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六)国防生推免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印发〈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政联〔2007〕3 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5〕3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学校和驻校选培办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推荐2、参加推免的国防生必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大单位干部部”的书面同意。

3、国防生一般应推荐到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研究生,也可推荐到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它普通高校。

4、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由录取单位办理入伍手续;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或者在校学习期间已经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的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应当确定接收单位,先到军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再以军队干部身份攻读研究生,工作期间有关招生单位保留新生入学资格(推免到本校的保留入学资格2 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公告•相关推荐3.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5[45]号)。

4.实行硕博连读的政策。

推免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先取得硕士学籍,考核合格后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有关政策详见《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3[51]号)。

5.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前进入课题研究工作,详见《关于鼓励推免生(含直博生)提前学习研究生培养计划中部分课程的办法》(研院发2015[46]号)。

6.推免生在录取结束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7.除为推免生设立高比例的一等基本奖助学金外,继续设立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并提高直博生的奖金额度,详见《201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2015[47]号)。

二、申请条件1.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

4.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完成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两天),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推荐度:点击下载文档下载文档д����ѯ。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2011]677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2011]677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我校的推免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推免生条件且在校学习成绩排名进入前50%及以内的学生,方可参与综合排名。

第三条随着全国科技类竞赛的不断深入与扩大,并结合我校各专业学生参与情况,2012年新增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五项、更名项目一项。

新增及更名科技类竞赛项目见附件。

第四条凡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文优生,与本专业学生统一排名,优秀加分项目认定见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补充办法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推免生的相关事宜,严格参照校研发[2011]391号文件、校教发[2011]353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六条本补充办法从2012年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补充及修改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补充项目为:1.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2.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3.“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5.“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更改项目为:1.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原项目“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大赛”,不再作为推免加分项目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方案一、优秀加分原则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方案必须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

二、优秀加分细则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中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模板】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为便于推免生申请,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安排如下:1、申请条件(1)在满足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基础上,毕业专业应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资源类、化工类、化学类、生物类相关专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8)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2、审核流程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1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1)7月13日起至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校本部的考生,可登录******或关注“**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

(2)预报名系统中的学科主要为我校2020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仅供预报名时使用。

2021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2021年公布的硕士招生目录为准,最终录取学科以学院预选拔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3)审核时间: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3批进行集中审核。

(4)通知形式:学院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及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分批次通知学生审核通过情况,具体通知时间:第一批:2019年8月18日第二批:2019年9月5日第三批:2019年9月22日(5)为确保录取秩序,通过预选拔的学生,需要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回传《推免生预接收确认个人承诺书》并进行预接收确认。

(6)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预接收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2小时),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

哈工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出新规

哈工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出新规

哈工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出"新规"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会议在行政楼113会议室召开。

会议就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的政策进行了说明强调,并就我校2010年推荐免试及复试工作进行了布置。

副校长周玉主持会议。

他就分别从推荐免试工作的重要性、改革举措、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说明,着重强调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并对如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研究生院副院长马广富、教务处处长李旦分别就本校推荐免试及接收外校推免生和本博连读生等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相关说明与布置。

记者在此次会议上获悉,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部自2009年起启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推动硕士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进行了变化调整:2010年推免生名额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在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并由我校为其出具《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证明书》,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另外,学校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以及文优生、体优生、"4+1"学生辅导员系列推免生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及申请流程解析
一、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推免条件较为严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具有优秀的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

2. 英语水平较高,能够通过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考试并取得较高分数。

3.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较高奖项,如数学建模、程序设计等。

4.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热情,并能够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材料。

二、哈工大研究生推免申请流程
1. 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推免申请截止日期和要求。

2. 在研究生招生网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英语水平证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明等。

3. 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面试,表现优异者将获得推免资格。

4. 推免生需要在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推免确认,并缴纳推免复试费用。

5. 推免生需要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优秀者将被正式录取。

三、总结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推免条件较为严格,需要考生具备优秀的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同时需要考生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材料。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面试。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一)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一)

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一)哈工大研究生推免条件什么是推免?推免是指在攻读本科学位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直接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不再需要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哈工大推免政策概述1.推免范围:适用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生,无论是具有本科毕业资格或未获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

2.推免学历要求:本科学籍,获得学士学位。

3.推免学科要求:只针对相关专业设置推免名额。

4.推免报名时间:一般在毕业前一个学期进行报名。

5.推免资格评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评定推免资格,需通过学校相关学科的推免资格筛选。

6.推免录取名额: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需求确定。

7.推免录取标准:根据推免资格评定结果,按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推免优势1.免除研究生入学考试:推免生无需参加繁琐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减轻了考生的压力和负担。

2.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推免生可以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省去了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再次参加本科阶段的学习。

3.加速深造进程:推免生可以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缩短了学习周期,加速了深造进程。

推免条件1.学业要求:推免生需在本科阶段成绩优秀,在所学专业中排名前列。

2.科研能力要求:推免生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表现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方面。

3.综合素质要求:推免生需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学术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推免申请流程1.查阅相关政策:提前了解学校对推免的政策和要求。

2.准备材料:按照学校要求准备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材料。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操作。

4.材料审核: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5.推免资格评定:学校根据材料审核结果进行推免资格评定。

6.录取结果公布:学校通知推免生录取结果。

7.办理相关手续:推免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推免政策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相关部门的官方发布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模板】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建筑学院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为利于推免生申请,特制定学院接收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具体安排如下:1、申请条件(1)建筑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土木工程五个一级学科。

在满足我校接收推免生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学生本科毕业专业应为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以及相关专业。

(2)其他要求见《**大学接收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42号。

2、审核流程(1)审核时间: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三批进行集中审核。

(2)通知形式:学院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及电话分批次通知学生审核通过情况,具体通知时间:第一批:2018年7月05日前第二批:2018年7月25日前第三批:2018年9月01日前第四批:2018年9月22日前3、面试安排我院各专业面试将根据报名人数集中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2018年7月15日之前第二批:2018年7月30日之前第三批:2018年9月10日之前第四批:2018年9月25日之前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所需携带材料请参见《**大学接收2019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42号。

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学院联系人:阚斌联系电话********邮箱:********@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大学建筑学院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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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我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本办法所称直博生,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各院(系)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的推免生工作。

威海校区及校本部各院(系)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工作。

我校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其中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主要由教务处负责,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主要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二章推荐第五条我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分为推荐到本校和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并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院(系)及威海校区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由教务处下达。

第六条推免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七条推免生资格主要依据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有关规定如下:(一)参加综合考评成绩排序的学生需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前六学期(四年制)或前八学期(五年制)考核累计未超过两门(每门考试或考查课均按一门计)不及格,且第一次补考合格,并且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二)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

(三)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四)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

(五)对于极少数在校期间艺术专长或体育专长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在综合考评中给予适当考虑,具体办法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后确定。

综合考评成绩的计算细则详见附件。

第八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在确定推免生资格时,可不受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限制,具体要求如下:(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的材料。

(二)需要有三名以上校内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三)必须经过所在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指定有关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

(四)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决定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第九条推免生在校内推荐原则上在本科专业所对应的一级学科内进行,对于不同院(系)相近或相关学科之间的推荐,必须经过推荐院(系)推免工作小组与接收院(系)推免工作小组的考核,并由研究生院审核决定是否允许跨学科推荐,跨学科申请的推免生需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向外校推荐(含直博生)占我校的推免生指标,这部分学生原则上在与我校签订交流协议的院校范围内进行推荐,协议院校每年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对外公布。

对于我校签订交流协议院校范围之外的其他高等学校,可在对等交流的前提下(没有本科生的科研院所除外)进行推荐,但一般应保留本专业外推指标的80%在协议内院校进行推荐,具体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对于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荐计划,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推荐原则和要求。

第十二条其他要求:(一)定向生在推荐时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国防生必须获得军队驻我校选培办的书面同意。

(二)选修双学位的学生,参加主修专业的推荐。

第三章接收第十三条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生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下达专门的招生名额用于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各院(系)应积极接收外校取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外校推免生需占用其本科所在学校推荐指标,具体申请办法每年由研究生院确定后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合格后将取得录取资格,具体要求如下:(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

7.身心健康状况。

(二)面试小组成员由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确定,一般不少于5人。

(三)面试可按时间分批次或者分不同小组进行,但同一学科的面试方式、考核时间、标准要统一,并妥善保存现场记录。

第十五条被校本部录取的校内外推免生,根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基本奖助学金等级,部分优秀者还可获得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校本部基本奖助学金和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每年由研究生院确定后对外公布。

第十六条被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录取的推免生,其奖助学金评定分别按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我校部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理学和工学学科,可接收校内外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规定,直接攻博的学生需占用其本科所在学校、院(系)的推免生指标,其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必须经过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指定的专家组和接收导师的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将取得博士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履行以下程序:(一)填写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该表由本科所在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推免生凭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下发的网报校验码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三)本科直博生需按照我校博士生的招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

未按要求完成以上程序的,推免生录取资格视为无效。

第四章其他第十九条我校的推免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推免生综合考评成绩(含各类加分)、推免生复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申请材料与考核结论、推免生录取名单等严格执行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进行公示的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第二十条对在推免生的推荐、接收、录取、入学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至其本科所在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已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如在本科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违法违纪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招生计划的落实、学校正常教学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秩序,已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能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统考、申请对外交流项目、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与联系就业单位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开始执行。

此前我校印发的有关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对于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之前的考试课程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认定。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70%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优秀加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方法如下:(一) 学生受表彰加分:1.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2. 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3. 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 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加分:1. 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 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5分,其他学生加 3分。

2. 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 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3分,其他学生加 1.8分。

3. 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 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1分,其他学生加 0.6分。

4. 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数计算平均学分绩的学期考查课不及格学分数-考试课程学分考试课程学分绩平均学分绩=∑∑∑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三、有关说明(一)学习成绩和获奖情况的统计时间从学生入学起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加分资格审核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二)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4.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6.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8.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9.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10.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11.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12.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1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1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15.全国大学生ERP沙盘大赛16.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17.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18.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19.“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1.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22.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大赛23.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规划设计”和“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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