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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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印度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最新印度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最新印度城市规划收费标准背景近年来,印度的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规划和管理面临了巨大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政府决定实施最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旨在促进城市发展和提高城市规划的效率。

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最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以下几个方面将收取费用:1. 土地使用权费用:根据土地用途和所在地区的市场价值,决定收取土地使用权费用。

这一费用旨在鼓励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开发,避免滥用资源。

2. 建筑许可费用:根据建筑的类型、规模和所在地区的市场价值,决定收取建筑许可费用。

这一费用用于管理和监督建筑项目,确保建筑安全和符合规划标准。

3. 城市基础设施费用:根据城市基础设施的规模和需求,决定收取城市基础设施费用。

这一费用用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4. 环境保护费用:根据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和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决定收取环境保护费用。

这一费用用于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建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支付方式和期限根据最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收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支付:1. 线上支付:可以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在线支付收费。

2. 线下支付:可以通过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收费。

收费期限一般为建筑项目获得许可之后的一定时间段。

如果逾期未支付收费,将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监管和执行最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管和执行。

他们将会对收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未支付或逾期支付的建筑项目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论最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旨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的效率和质量,并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它将为城市管理和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加强对土地和建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是有关最新印度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内容。

根据具体情况,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和修改,请随时关注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和通知。

(字数:256)。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十四、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城市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城市20以下3.52中等城市20-503.03大城市50-1002.54特大城市100以上2.0注:1、本次总体规划收费标准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乡镇规划;2、表中人口规模已规划期末人口为准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确定收费标准,按实际规划建成区面积计算规划费;4、本收费标准不含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定额的50%记取设计费;6、城市总体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40万元/个;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警醒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特大城市为30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为10万元/个;8、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为30%;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如由委托方组织的,则由委托方承担,如由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二、城市分区规划序号项目类别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新区2.52旧城区3.0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标准收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标准收费;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所惊醒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收费标准进行;3、分区规划最低设计收费基价为15万元/个;4、分区规划工作量划分为:现状调研20%,方案阶段为50%,成果制作阶段为30%;三、详细规划设计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25002城市一般地段30003城市重点地段3500注:1、表中收费标准不含酚图则,如增加分图则,则令增加500元/公顷;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增加2000元/公顷;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低设计基价10万元/个;4、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量划分建成区为:现状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35%;新区为:现状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为现状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40%;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1500023-1012000310-2011000420-3010000530-509000550以上8000注:1、最低设计费基价按5万元/个;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作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记;3、委托方如要求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加收30%的规划费用;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2城市一般地段序号用地规模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1600023-1014000310-2012000420-3011000530-5010000650以上9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5万元/个;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方如要求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型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重点地段160002大型公建18000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18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6万元/个;2、大专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费;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4、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5、委托方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加收50%的规划费用;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收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1-1012000210-209000320-308000430-507000550以上6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5万元/个;2、委托方如要求做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四、风景区规划一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公里收费单价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于505000250-10040003100-20035004200-50025005500以上15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2、风景区规划大纲收费标准为单独编制大纲标准;二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公里收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小于101.6210-201.4320-501.2450-1001.05100以上0.8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2、风景区总体规划收费标准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三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收费单价万元/公顷备注1小于2011000220-5010000320-10090004100-20080005200以上6000注:1、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万元/个;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收费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贬值则按城市总体规划收费的30%收取;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20万元/个;六、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收费单价万元/万人备注130-501.1250-601.0360-700.95470-800.9580-900.85690-1000.87100-2000.75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收费标准进行;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的,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省城和区域按30万元/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个,大城市为2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个,小城市10万元/个;4、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20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七、城市发展战略规划1、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进行;2、收费标准按同等城市总体规划的40-50%收取;3、有些非城市地区发展规划按所规划范围中的规划建设用地的1万元/平方公里计算;4、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八、概念规划1、概念规划收费标准按其相应阶段规划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2、概念规划的规划费用如小于15万元,则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九、环境景观规划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收费标准的30-40%收取;3、景观设计详细规划按详细规划收费标准执行;4、景观设计收费最低基价为8万元/个;十、城市设计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收费标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期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50-80%收取;2、如在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则收费标准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50%收取;十一、小城镇总体规划1、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城镇体系规划;2、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公里收取;3、本收费标准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4、镇区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5、设计收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6、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5-20万元/个;7、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收费,收费标准为5万元/个;十二、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交通轨道、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标准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1.02中等城市20-501.0-0.83大城市50-1000.8-0.6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及省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对于单项专业规划委托方委托时如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6、专业规划根据该表中的收费标准,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消防、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道路工程为1. 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则为1.5;其他为1.0;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收费单项收费标准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十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收费标准万元/万人备注1小城市20以下1.02中等城市20-501.0-0.83大城市50-1000.8-0.64特大城市100以上以60万元为技术,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设计费注: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以国家及省交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最低基价为15万元/个;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本收费标准未包括委托方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6、委托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收费标准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十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1万元/平方公里收取;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为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历史文化遗迹为市级以上保护的;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及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5、规划设计收费最低基价10万元/个;十五、旅游业规划1、按规划期末旅游人数收取,标准为15000元/万人;2、省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120万元;3、市域旅游发展规划基价为50万元;4、如增加旅游产业规划,则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0%;十六、咨询收费1、咨询收费之从事各类规划咨询收费,工程类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2、咨询收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收费的30%记取;3、专家咨询:教授级高工按5000元/工日记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记取,工程师按3000元/工日记取;十七、编制标书收费1、编标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它业主进行规划表书制定等服务项目;2、编制标书收费按所编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收费;十八、规划标底费的规定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2、规划标底费按照该项目规划设计收费的30-40%收取,不得低于30%,不符合规划标底费要求的招投标项目,各规划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十九、电子文件收费1、电子文件收费指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成果出院时将电子成果版权转让给委托方进行的收费行为;2、电子文件收费标准按所规划项目设计费的10%收取;。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城市规划设计是指对城市空间的布局、功能分区、交通组织、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设计和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的收费标准是指对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规范和制定,以保障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在城市规划设计领域,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既要考虑到设计单位的成本和利润,也要兼顾用户的支付能力和服务质量需求。

2.透明公开原则,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透明公开,设计单位应当向用户公布收费标准,并接受用户监督。

3.差异化定价原则,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技术难度、服务内容等因素,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差异化定价,以体现服务的价值。

4.市场调节原则,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行业竞争状况,避免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

二、收费标准的内容。

1.设计费,设计费是指设计单位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提供的设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难度、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定价。

2.咨询费,咨询费是指设计单位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提供的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内容。

3.监理费,监理费是指设计单位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提供的监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等内容。

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材料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

三、收费标准的制定方法。

1.成本法,根据设计单位的成本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等。

2.市场调研法,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结合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3.效益法,根据设计单位为用户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定价,体现服务的价值。

四、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1.执行,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价格的一致性。

城市规划设计编制与收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编制与收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与收费标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与收费标准(2002年5月1日)城市规划设计与收费标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与收费标准(2002年5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市总体规划 (5)第四章村镇规划……………………… (6)第五章城市分区规划………………………14第六章专项规划……………………… (16)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6)2.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8)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专项规划 (19)4.城市防灾系统专项规划 (20)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1)6.旅游规划……………………………………23第七章风景名胜区规划 (25)第八章控制性详细规划 (27)第九章城市设计……………………… (29)第十章修建性详细规划 (31)1.居住区详细规划 (31)2.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 (31)3.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 (32)4.新区详细规划 (35)5.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规划 (36)6.公园绿地规划与设计 (37)7.景观规划 (38)8.城市工程管线专项详细规划 (39)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40)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划设计各项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提高规划质量,规范收费标准,特制定《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技术审查与收费的依据。

第二条各项城市规划编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该符合国家和各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试行。

(1)城镇体系规划第五条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则两个部分。

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

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应该附有基础资料汇编。

第五条城镇体系规划规划文本1、综合评价区域和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4、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职能分工;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结构;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10、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更新版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更新版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 (3)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4)1.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 (4)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 (4)三、城市总体规划 (5)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5)2.城市总体规划 (5)四、分区规划 (7)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7)1. 小城镇总体规划 (7)2.镇区详细规划 (7)3. 新农村规划 (7)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7)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10)1. 居住区 (10)2. 城市地段 (10)3. 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11)九、风景区规划 (12)1. 风景区规划大纲 (12)2. 风景区总体规划 (12)3. 风景区详细规划 (12)十、旅游规划 (14)1.旅游发展规划 (14)2. 其他旅游规划 (14)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5)十二、环境景观设计 (16)十三、城市设计 (17)十四、专业规划 (18)十五、专项规划 (19)十六、城市交通规划 (20)十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规划 (22)十八、规划咨询 (23)十九、编制标书 (24)二十、规划标底 (25)二十一、电子文件 (26)二十二、系数参考 (27)二十三、附则 (28)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 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DOC)(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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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2008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 (3)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3)三、城市总体规划 (5)四、分区规划 (7)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7)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8)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8)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9)九、风景区规划 (10)十、旅游规划 (12)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2)十二、环境景观设计 (13)十三、城市设计 (13)十四、专业规划 (14)十五、专项规划 (15)十六、城市交通规划 (16)十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规划. 17 十八、规划咨询 (17)十九、编制标书 (18)二十、规划标底 (18)二十一、电子文件 (18)二十二、参考系数 (18)二十三、附则 (19)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2]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2]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22修订稿一、总则1、本指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城市规划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秩序,保障城市规划设计质量,制定的。

2、本指导意见合用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批准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收费。

本指导意见不合用于国际招标、竞赛等方式确定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收费。

3、本指导意见所称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资源能源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方向、范围、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建设控制等内容,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的专业技术活动。

4、本指导意见所称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服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指导意见所称委托单位,是指依法委托或者批准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的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单位。

6、本指导意见所称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是指委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支付的用于补偿其提供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的费用。

7、本指导意见所称计费基价,是指按照一定标准确定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收费的基础价格。

计费基价包括计费单价和计费基数两个部分。

计费单价是指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范围等因素确定的每一个计量单位的收费价格。

计费基数是指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范围等因素确定的收费计量单位的数量。

8、本指导意见所称计费系数,是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对计费基价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费系数包括地区系数和时间系数两个部份。

地区系数是指按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对全国统一计费基价进行调整的系数。

时间系数是指按照不同年度物价变动情况确定的对当年计费基价进行调整的系数。

9、本指导意见所称附加费用,是指除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以外,由委托单位向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支付的与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支出。

南昌市房地产业相关税费一览表

南昌市房地产业相关税费一览表

南昌市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行政性收费菜地开发基金收费标准:30000元/亩收费依据:市人大常委会第23号公告收费依据:赣府发[1995]63号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1、城市规划区内20元/㎡(25元/㎡)2、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15元/㎡3、城市规划区外13元/㎡4、城市规划区外的建制镇10元/㎡5、城市规划区内的开发区20元/㎡7、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10元/㎡6、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农民建住房按以上标准减半计征,建造其他房屋的按以上标准计征。

收费依据: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赣价经字[1997]39号、赣财综字[1997]135号划拨土地收益金收费标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地上有房屋的按房屋租金的15%缴纳,地上没有房屋的按租金的30%缴纳收费依据:省人大[95]9号公告;省物价局赣价经字[97]8号;《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晒图费收费标准:75元/张收费依据:土地出让项目收费收费标准: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出让合同规定的地价款标准全额收取出让金。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按评估价减去地上、地下建筑物重置价扣除折旧后的余额的50%收取。

收费依据:《南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办法》(洪府发[1997]48号、58号文)收费依据: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

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个人(普通)5元/每证;单位(普通)10元/每证;国家特制证书20元/每证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734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64元/平方米南昌市湾里区48元/平方米收费依据:财建[2007]861号鱼塘(含水面)开发基金收费标准:10000元/亩收费依据: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占用林业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1—4元/㎡收费依据:赣府发[1996]30号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征(占)地总费用的4%收费标准:市政府25号令市政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按建筑平方米65元/㎡(出让土地免交)收费依据:洪发[2001]19号教育附加费收费标准:5%土建总投资收费依据:赣府厅[1997]45号,(市发改委计划为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2200元/㎡收取收费依据:《关于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2]136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1534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10元/㎡征收收费依据:赣财综[2008]72号文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费标准:按建筑工程规划面积的1.5元/㎡收费依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赣财综[2002]48号城市管线规划费收费标准:85元/工日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96]价费168号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新建房屋白蚁危害预防标准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1.5元/㎡砖混结构2.0元/㎡砖木结构2.5元/㎡原有房屋白蚁危害灭治标准:4-5元/㎡收费依据:《关于制定房屋建筑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1999]第1号、赣财综价[1999]第31号)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3元/㎡(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减半计收)存量房:6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住房租赁:100元/套(由出租人承担)住宅互换:面积差×6元/㎡备案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3元/㎡,备案其它房屋按成交价×0.5%非住宅二级市场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成交价×0.25%存量房:成交价×1%(交易双方各承担50%)房屋买卖:评估价×2%(双方各交50%)房屋租赁:租金(年租金(不足一年按实际收取租金计算))×1%(双方各交50%)房屋交换:评估价(价值相等部分之和+差额部分)×0.5%(双方各交50%)房屋赠与:评估价×2%(受赠方)房屋继承:评估价×1%(继承方)房屋分割:评估价×0.5%(分割方各自份额比例负担)房地产兼并:评估价×0.5%(兼并方)国有三改企业房屋权属转移:评估价×0.25%(新企业)包括交易过程上所需要发生的签证费、审核、立契手续、表格工本费等各项费用。

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深圳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深度与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报批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二000年十月目录一、总说明 (2)第一章背景 (2)第二章依据和原则 (3)第三章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体系(层次、项目和任务) (4)二、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收费标准 (7)说明 (7)第一章城市交通整体研究 (9)第二章停车需求及对策研究 (11)第三章轨道交通长期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一 (12)第四章干线道路网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二 (13)第五章道路公共交通规划—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之三 (14)第六章客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 (15)第七章货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 (16)第八章次区域或分区道路交通规划 (17)第九章片区交通规划 (17)第十章交通影响分析 (19)第十一章居民出行调查 (20)三、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21)说明 (21)第一章枢纽交通概念设计 (23)第二章干线道路概念设计 (24)第三章轨道线路场站详细规划及场站周边地区交通与土地发展大纲规划 (26)第四章区域交通综合改善研究 (28)第五章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综合设计 (30)附件1 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1)(一)收费标准形式 (32)(二)交通规划研究一:政策、长期策略与枢纽收费说明 (33)(三)交通规划研究二:分区、片区交通规划与单体交通影响分析收费标准说明 (34)(四)交通规划设计一:详细规划与概念性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6)(五)交通规划设计二:改善研究与综合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38)一、总说明第一章背景1. 目前,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993,以下简称“规划收费标准”)文件中,交通规划设计的项目,只有城市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3项,而且对规划内容、深度未作明确规定,已远远满足不了大城市的城市与交通建设对交通规划设计研究的要求。

2. 1995年建设部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了《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但由于新的收费标准出台要经过很长的编审过程,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难以正式颁布。

全国设计收费标准制定(新)

全国设计收费标准制定(新)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2003年12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由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

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本标准。

九、执行本“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必须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

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

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由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

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文件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需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

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需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需支付相应费用。

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汇总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汇总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汇总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2008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 (3)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3)三、城市总体规划 (5)四、分区规划 (7)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7)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8)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8)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9)九、风景区规划 (10)十、旅游规划 (12)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2)十二、环境景观设计 (13)十三、城市设计 (13)十四、专业规划 (14)十五、专项规划 (15)十六、城市交通规划 (16)十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规划 . 17十八、规划咨询 (17)十九、编制标书 (18)二十、规划标底 (18)二十一、电子文件 (18)二十二、参考系数 (18)二十三、附则 (19)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2008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

(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

(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

以中心城区规划为100%,以下中心城区规划中各分项内容的分配比例为:① 性质规模占5-10%;② 空间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包括:空间管制、村镇发展与控制、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及控制要求等)占25-30%;③ 住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占5%;④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占5-10%;⑤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占3%;⑥ 历史保护占5%(历史文化名城可适当增加8%);⑦ 旧城改造与地下空间规划占5%;⑧ 市政设施规划、环保环卫规划、防灾规划等占20-25%;⑨ 近期建设规划、空间发展时序、规划措施与政策建议等占10%;⑩ 本分项中各内容均包括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文号:鲁价费发[2001]396号日期:2001-12-28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核准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的报告》(鲁建规字1号) 收悉。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我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服务时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一、适用范围凡依法取得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接受委托提供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时,可按规定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二、服务范围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选址、定点, 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建设项目的验线、复验,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存储检索等技术服务性工作。

三、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单位的级别和项目的性质、规模收取技术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级别收费标准类别甲级乙级丙级备注建设用地 2.10 1.80 1.50 按用地面积计算单位:元/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 3.20 2.90 2.60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元/平方米工业厂房 2.60 2.30 2.00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元/平方米住宅 2.30 2.00 1.70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元/平方米铁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等 1.60 1.30 1.00 按铁路、道路或管线长度计算单位:元/米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0.1% 0.08% 0.06% 按工程设计概算总额计算注: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后, 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四、下列建设项目减免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教育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军事战备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家属宿舍);敬老院等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灾工程免收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只收取技术资料工本费100元。

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

收费单位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2008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

(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

(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汇总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汇总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万元/公顷)
1
20以下
2.2
2
20-50
2.0
3
50-100
1.5
4
大于100
1.2
(万人或平方公里)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或
(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20以下)
3.0
2
中等城市(20—50)
2.8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20以下)
5
2
中等城市(20—50)
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 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
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
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
序号
城市规模
(平方公里)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20以下)
3.0
2
中等城市(20—50)
2.8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设计取费标准(最高限价)

设计取费标准(最高限价)
1、大于15万平方小于20万平方:收费下浮10%
2、大于20万平方米 :收费下浮20%
2、大于120公顷:收费下浮20%
景观设计收费(最高限价)
类别
景观设计面积
单价
总价
元/M2
方案
扩初
施工图
现场服务
住宅区
3万M2≤
7
5
7
1
20
10万M2≤
5
5
5
1
16
15万M2≤
5
3
5
1
14
20万M2以上
具体洽谈
公园
5公顷以下
5
4
5
14
5公顷以上
4
4
4
12
10公顷以上
具体洽谈
风景区景点设计
15
按项目规模下浮标准:
建筑设计收费(最高限价)
多层住宅
方案户型
扩初
施工图
合计(元/m2)
经济适用房
16
非经济适用房ຫໍສະໝຸດ 20会所32健康中心、老年社区(按国际标准)
56
小高层住宅
12层以下
25
18层以下
28
高层住宅
18层以上
32
33层以上
72
酒店
3星级
40
4星级
45
5星级
56
别墅
国内设计师
5万/户型
1.5万
按国内标准收取
套用户型按40%收取
公司内部评估为16万/幢
外籍设计师
18万/户型
3.5万
按国内标准收取
套用户型按40%收取
公司内部评估为32万/幢
商业建筑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城乡规划设计是指在城市和乡村土地利用、建设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以实现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设计的计费标准是指对城乡规划设计服务的收费标准,是规范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秩序、保障设计质量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一、计费依据。

城乡规划设计的计费依据主要包括项目规模、难易程度、设计内容和服务范围等因素。

项目规模是指规划设计项目的总体规模和建设规模,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口规模等;难易程度是指项目的技术难度和设计复杂程度;设计内容是指规划设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城市设计、乡村规划、环境评价等;服务范围是指规划设计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成果交付等。

二、计费方式。

城乡规划设计的计费方式主要包括定额计费、按比例计费和谈判计费三种方式。

定额计费是指按照规划设计项目的规模和难易程度确定固定的计费标准;按比例计费是指按照规划设计项目的总投资额或总建筑面积等指标的一定比例确定计费标准;谈判计费是指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协商确定计费标准。

三、计费标准。

城乡规划设计的计费标准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应当包括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规划设计服务的基本费用,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深化设计等基本环节的费用;附加收费是指规划设计服务中的额外费用,包括项目变更、加急服务、成果交付等额外环节的费用。

四、计费程序。

城乡规划设计的计费程序应当包括项目委托、计费协商、合同签订、服务实施和费用支付等环节。

项目委托是指委托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计费协商是指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计费标准的协商和确定;合同签订是指设计单位和委托单位根据协商确定的计费标准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服务实施是指设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服务;费用支付是指委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规划设计费用。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3•【字号】黄政办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为规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收费行为,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确保收费事项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按照建设单位的性质和项目用途,结合我市实际,将基本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一)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仓储物流企业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企业科研、食堂、办公、非成套职工集体宿舍等用房。

(二)产权为学校(含收归市政府所属投资平台管理的学校)的校内职工宿舍;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军事用房;人防、环保、环卫、福利、文化体育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用房;除第四类以外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四)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高中、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用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租房;医院、养老院办公、诊疗、教学用房;科研及办公用房。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的社区用房);经营性用房以及前四类未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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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2008年07月23日)目录一、城镇体系规划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注:(1)计费基价为30万;(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注:(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

(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

(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

以中心城区规划为100%,以下中心城区规划中各分项内容的分配比例为:① 性质规模占5-10%;② 空间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包括:空间管制、村镇发展与控制、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及控制要求等)占25-30%;③ 住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占5%;④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占5-10%;⑤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占3%;⑥ 历史保护占5%(历史文化名城可适当增加8%);⑦ 旧城改造与地下空间规划占5%;⑧ 市政设施规划、环保环卫规划、防灾规划等占20-25%;⑨ 近期建设规划、空间发展时序、规划措施与政策建议等占10%;⑩ 本分项中各内容均包括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四、分区规划注:(1)城市中心区、改造更新地区增加系数1.2-1.5。

(2)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方案阶段60-70%,成果制作阶段15-20%。

(3)计费基价为40万元。

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1. 小城镇总体规划(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期末建设用地5万元/平方公里计取,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2.镇区详细规划(1)按规划面积计费,参见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

(2)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 新农村规划(1)如为村(镇)域规划,视同小城镇总体规划收费;如为详细规划,参见镇区详细规划收费。

(2)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60-10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 计费基价为30万。

七、控制性详细规划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

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①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② 新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1. 居住区注:(1)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费用另计。

(3)制作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4)增加规划方案时,按30%的规划费用计增。

2. 城市地段注:(1)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

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费用另计。

(3)制作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4)增加规划方案时,按30%的规划费用计增。

(5)涉及旧城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或历史地段保护更新时,提高30%收费。

3. 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制作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3)专类公园乘系数1.3-2.0;绿地设计收费为造价的7%-12%。

(4)增加规划方案时,按30%的规划费用计增。

九、风景区规划1. 风景区规划大纲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

2. 风景区总体规划注:(1)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2)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 风景区详细规划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十、旅游规划1.旅游发展规划注:根据等级及复杂程度乘以1.0-1.5的调整系数。

2. 其他旅游规划旅游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收费以面积为基准,参考风景名胜区、公园、景观规划收费,在此基础上增加30%-50%的旅游策划费。

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 规划建成区,计费单价1.5-2万元/平方公里,计价30万元;2. 市域/县域,按规划范围面积大小收取设计费,分类如下:(1)规划面积小于1000k㎡,计费30万元;(2)规划面积1000~2000k㎡,计费50万元;(3)规划面积2000~3000k㎡,计费70万元;(4)规划面积大于3000k㎡,计费100万元;注:规划深度参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十二、环境景观设计1.环境景观设计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设计。

2.环境景观设计按15-60元/平方米收取。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40万元。

十三、城市设计1. 单独编制城市设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2.5万元/平方公里计费;详细规划阶段,按2.5万元/公顷计费。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规划设计费: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增加30-50%设计费;控规阶段增加80-100%设计费;修规阶段增加50-80%设计费。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涉及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地段提高30%收费。

十四、专业规划序号专业规划项目计费单价(元/平方公里)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给水工程150004000 2排水工程180006000 3环境卫生工程60003000 4电力工程100004000 5电信工程100004000 6供热工程150004000 7燃气工程150004000 8水系工程1500050009水利工程15000500010环境保护18000600011消防10000400012防空8000400013防震8000400014防洪工程10000400015管线综合1500元/km1800元/km规划综合的各种管线的累计公里数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十五、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特指照明规划、广告规划、服务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等,则偏重于产业规划基础上的空间落实。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人口规模。

(4)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十六、城市交通规划序号专业规划项目人口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基价(万元)1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小城市(20以下) 2.130中等城市(20-50)1.8大城市(50-100) 1.5特大城市(100以上)1.22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小城市(20以下) 3.550中等城市(20-50)3.0大城市(50-100) 2.5特大城市(100以上)2.0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小城市(20以下) 1.830中等城市(20- 1.5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城市交通安全规划50)大城市(50-100) 1.2特大城市(100以上)1.04交通组织方案城市重点地段、交通枢纽、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4.0万元/平方公里20城市一般地段 3.0万元/平方公里205交通影响评价城市重点地段、交通枢纽、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0城市一般地段 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56交通节点规划5万元/个交叉口15(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3)本计费未包含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

(4)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城市交通安全规划必须有先期编制的综合交通规划作为依据和基础,如尚未编制,需要进行相应的交通调查和规划研究,所增加的工作量与费用另计。

十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规划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以名城(名镇)范围内用地面积为准,按3.5万元/平方公里计费;计费基价为30万元;2. 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以历史街区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为0.6万元/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为3.5万元/公顷,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十八、规划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如为个人,教授级高工8000元/工日,高工6000元/工日,工程师4000元/工日;如为项目团队,则教授级高工团队为1.5万元/工日,高工团队为1.2万元/工日,工程师团队为8000元/工日。

团队一般由3-8人组成。

十九、编制标书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

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按5%计取。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5万元。

二十、规划标底2.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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