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下)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 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阿根廷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 U?A-ARGENTINA”的字样。
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ARGENTIN A-ARTESANíA”标签。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许多美丽的、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代替的一部分,为了我们这一代的今后世世代代,必须加以保护;意识到,从美学、科学、文化、娱乐和经济观点看,野生动植物的价值都在日益增长;认识到,各国人民和国家是,而且应该是本国野生动植物的最好保护者;并且认识到,为了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和植物物种不致于由于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进行国际合作是必要的;确信,为此目的迫切需要采取适当措施。
同意下列知条款:第一条定义除非内容另有所指,就本公约而言:1、“物种”指任何的种、亚种,或其他地理上隔离的种群;2、“标本”指:(1)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2)如系动物,指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的部分,或其衍生物;(3)如系植物,指附录一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二、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3、“贸易”指出口、再出口、进口和从海上引进;4、“再出口”指原先进口的任何标本的出口;5、“从海上引进”指从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种标本输入某个国家;6、“科学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科学机构;7、“管理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管理机构;8、“成员国”指本公约对之生效的国家。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附录一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
这些物种的标本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格的管理,以防止进一步危害其生存,并且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进行贸易。
(二)附录二应包括:1、所有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2、为了使本款第1 项中指明的某些物种标本的贸易能得到有效控制,而必须加以管理的其它物种。
(三)附录三应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华盛顿公约(CITES)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1]目录1公约历史2公约主要物种2.1 附录Ⅰ2.2 附录Ⅱ2.3 附录Ⅲ3公约条文3.1 第一条定义3.2 第二条基本原则3.3 第六条许可证和证明书3.4 第八条成员国应采取的措施3.5 第九条管理机构和科学机构3.6 第十条与非公约成员国贸易3.7 第十一条成员国大会3.8 第十二条秘书处3.9 第十三条国际措施3.10 第十六条附录三及其修改3.11 第十七条公约之修改3.12 第十八条争议之解决3.13 第十九条签署3.14 第二十条批准、接受、核准3.15 第二十一条加入3.16 第二十二条生效3.17 第二十四条废约3.18 第二十五条保存国1公约历史华盛顿公约(CITES)标志因为该条约系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廿一日在美国首府华盛顿所签署,所以世称:华盛顿公约。
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
至一九九五年二月底共计有一百二十八个缔约国。
该公约的成立始于国际保育社会有鉴于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对部分野生动植物族群已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而为能永续使用此项资源,遂由世界最具规模与影响力的国际自然保育联盟(World ConservatⅠon UnⅠon, ⅠUCN)领衔,在一九六三年公开呼吁各国政府正视此一问题,着手野生物国际贸易管制的工作。
历经十年的光景,终于催生出该公约。
该公约的附录物种名录由缔约国大会投票决定,缔约国大会每二年至二年半召开一次。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
华盛顿公约(CITES )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缔约各国认识到,许多美丽的、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代替的一部分,为了我们这一代和今后世世代代,必须加以保护;意识到,从美学、科学、文化、娱乐和经济观点看,野生动植物的价值都在日益增长;认识到,各国人民和国家是,而且应该是本国野生动植物的最好保护者;并且认识到,为了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和植物物种不致由于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进行国际合作是必要的;确信,为此目的迫切需要采取适当措施。
同意下列各条款:第一条定义除非内容另有所指,就本公约而言:1.“物种”指任何的种、亚种,或其地理上隔离的种群;2.“标本”指:(1)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2 )如系动物,指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3 )如系植物,指附录一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二、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3.“贸易”指出口、再出口、进口和从海上引进;4.“再出口”指原先进口的任何标本的出口;5.“从海上引进”指从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种标本输入某个国家;6.“科学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科学机构;7.“管理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管理机构;8.“成员国”指本公约对之生效的国家。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xx,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xx物种名后括号xx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xx有分布记录。
)1xx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ÑAARGENTINA”的字样。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中文版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文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法律框架。
该公约于1975年签署,旨在防止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推动保护濒危物种的措施,并促进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华盛顿公约的附录是重要的参考文献,其中包含了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三个不同类别。
这三个类别分别是“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
这些附录是根据各物种的濒危程度和贸易风险而设立的,对于国际贸易具有指导性意义。
首先,附录I列出的物种被认定为处于高度濒危的状态,其国际贸易受到严格限制。
这些濒危物种的进出口交易仅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被允许,且仅限于科学研究、教育或保护目的。
附录I物种的保护需要全球合作,各缔约国需要共同制定措施,阻止物种大规模灭绝。
其次,附录II列出的物种被认定为面临濒危威胁,但其国际贸易一般是允许的。
然而,这些物种的贸易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和监控,以确保其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附录II物种的贸易需要获得出口和进口国的许可证,同时需要确保物种的来源合法,不会对该物种的生存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附录III列出了一些需要得到缔约国全面保护但并未受到全球贸易限制的物种。
这些物种可能受到某些地区的过度利用或非法贸易的威胁。
列入附录III对涉及国家的贸易提供了更多的监管措施,以预防非法贸易和物种消失的风险。
华盛顿公约及其附录的执行需要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
缔约国需要采取措施确保相关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并在贸易过程中加强监控和执法。
此外,科研合作、公众教育以及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也是保护物种的重要因素。
华盛顿公约附录中列出的物种和分类是根据科学研究和实证数据确定的,具有指导性依据。
通过遵守公约和附录的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确保它们在地球上的生态系统中得到恢复和保持。
总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附录为全球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1阿根廷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ARGENTINA”的字样。
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ARGENTINA?ARTESAN?A”标签。
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2玻利维亚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及由其制成的织物及其制品,包括高档的手工艺品和针织品的国际贸易。
服装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BOLIVIA”的字样。
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BOLIVIA-ARTESAN?A”标签。
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3 智利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及由其制成的织物及其制品,包括高档的手工艺品和针织品的国际贸易。
服装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CHILE”的字样。
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CHILE?ARTESAN?A”标签。
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5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下列目的的贸易:a) 非商业目的的狩猎纪念物贸易;b) 依据Conf. 11.20号决议的定义,为津巴布韦和博茨瓦纳种群及纳米比亚和南非的就地保护项目,向适当的和可接受的目的地开展活体动物贸易;c) 皮贸易;d) 毛发贸易;e) 皮革制品贸易: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和南非的可用于商业或非商业目的,津巴布韦的用于非商业目的;f) 纳米比亚的经逐件标记的且带有证明的被镶入首饰制成品中的象牙块的非商业性贸易,及津巴布韦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象牙雕刻;g) 已注册的生象牙(指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的整根象牙和象牙片段)贸易须遵守下列规定:i) 象牙标本只能是原产于上述国家,已注册的政府所有的库存(不包括罚没所获的和来源不明的象牙);ii) 仅允许销往经秘书处同常委会协商后核实的贸易伙伴国,这些国家必须具有完善的国家立法和国贸易控制措施,以确保进口的象牙不会再出口,并能依照关于象牙国生产和贸易的Conf.10.10号(Rev. CoP12)决议的全部要求进行管理;iii) 在秘书处对预期进口国及已注册的政府所有的象牙库存进行核实之前,不得进行贸易;iv) 生象牙依照第12届缔约国大会批准的、政府所有的已注册象牙库存进行有条件销售,限额分别为20,000千克(博茨瓦纳)、10,000千克(纳米比亚)和30,000千克(南非);v) 除第12届缔约国大会批准的数量外,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注册并经秘书处核实的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政府所有的象牙可以与以上g) iv)项所述象牙一起贸易或调派,在秘书处的严格监督下对每一目的地进行一次性销售;vi) 贸易的收益只能用于大象保护工作和大象分布区或周边的社区保护与发展项目;及形目PICIFORMES须科Capitonidae黑颈阿拉卡Pteroglossus aracari 番红巨嘴鸟i(绿阿拉卡Pteroglossus viridis栗耳阿拉卡Pteroglossuscastanotis (阿根廷)#4 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a) 种子(包括兰科植物的种荚),孢子和花粉(包括花粉块)。
cites公约水生动物附录
cites公约水生动物附录CITES公约指的是《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是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而制定的一个国际条约。
它的目标是通过对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进行限制,控制过度捕杀、非法交易和栖息地的破坏,以保护地球上许多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物种。
CITES公约分成三个附录,分别是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每个附录对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都不一样。
首先,附录Ⅰ包含了那些高度濒危的动植物种类。
在这个附录里列出的动物和植物物种都被确定为濒危,需要严格控制其国际贸易。
这些物种一旦被列入附录Ⅰ,就意味着它们的国际贸易受到极大限制,进口和出口都需要经过CITES公约许可证的审核。
因此,几乎所有列入附录Ⅰ的物种在国际市场上都很难获得。
其次,附录Ⅱ包含了那些受到威胁的动植物种类。
这些物种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需要有限制,以帮助其更好地保护。
这些物种的贸易需要一份CITES公约的许可证,并且必须遵循条约上的约束和规定,以确保贸易不会对物种的生存和繁殖产生不良影响。
在这个附录里列出的物种是受到威胁的,但其地位比附录Ⅰ中的物种低。
最后,附录Ⅲ包含了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动植物物种。
如果一个国家认为有某个动植物物种需要额外的保护或监管,可以将其列入附录Ⅲ。
在这个附录中,每个物种都与一个或多个国家有关,这些国家必须同意国际贸易限制法规的实施。
当使用CITES公约注册许可证时,这些物种得到的控制程度可能不如附录Ⅰ或附录Ⅱ中的物种。
综上所述,CITES公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条约,旨在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的野生动植物物种。
不同的附录列出不同的物种,这些物种的国际贸易需要遵循条约上的规定。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控制贸易,防止野生动植物灭绝,并为未来保留地球上的多样性。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为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而制定的国际法律文件,也被称为“华盛顿公约”。
公约于1975年生效,旨在防止野生动植物物种因国际贸易而濒临灭绝,并促进可持续利用。
公约将各参加国野生动植物种类分为附录条款,其中附录I包括濒危物种,附录II包括受限制的物种,附录III包括需要合作控制的物种。
在水生动物物种方面,公约将一些重要的水生动物物种列入附录,将其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
濒危水生动植物物种包括海龟、巨蛸、鲸鲨、鲸鱼、珊瑚等,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严格保护。
公约要求各参加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这些濒危水生动物物种的贸易是合法的且不致危害其生存的。
公约的核心原则是可持续利用。
虽然公约对一些濒危水生动物物种的贸易进行了限制,但也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合法的贸易。
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一个国家可以证明从其管辖区域内获得的水生动物物种来源是合法的且不会危害其生存,那么该国家可以允许出口这些物种。
为了确保可持续利用,公约建立了一系列保护和管理措施。
首先,各参加国需要制定和执行科学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监测机制、制定捕捞限额和保护区划等。
其次,各参加国需要制定和实施打击非法贸易的措施,包括加强执法、打击走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
此外,公约还鼓励各参加国加强科学研究,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水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公约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公约需要各参加国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
由于水生动植物物种的分布跨越多个国家,因此保护这些物种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共同制定并执行保护和管理措施。
其次,公约的执行需要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持。
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人力和财力不足的困境,这限制了公约的有效执行。
因此,国际社会应该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帮助这些发展中国家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公约对于濒危水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濒危水生动植物物种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包括了全球濒危动物和植物种类,涉及国际贸易限制和管理机制。
附录I列出了超过3500种全球最濒危的动物和植物,它们是非常珍贵的物种,拥有特殊的保护价值。
《CITES》附录二包括全球600多种较为濒危的动物和植物,需要对其运输或国际贸易进行特殊管理和限制。
附录II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严格的管理来防止这些物种的过度滥用和野生动物贸易的不规范。
因此,国家在允许这些物种的国际贸易的同时,也加强了相关的管理。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05年1月12日起生效说明1.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特指的部分。
2. 缩写“spp.”指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种以下的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体外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列入附录Ⅱ或III的一种或一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随之出现的数字,是表示按照《公约》的原则针对其规定的部分和衍生物所做的详细说明:#1 系指其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a) 种子、孢子和花粉(包括花粉块);b) 体外培养的、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幼苗或组织培养物;和c) 人工培植植物的切花。
#2 系指其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a)种子和花粉;b)体外培养的、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幼苗或组织培养物;c)人工培植植物的切花;和d) 化学衍生物和医药制成品。
#3 系指其根的整体、切片和部分,不包括经加工的部分及衍生物,如粉末、丸片、提取物、滋补品、茶类饮品及糕点制品。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xx,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xx物种名后括号xx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xx有分布记录。
)1xx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ÑAARGENTINA”的字样。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完整版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有分布记录。
)1阿根廷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cites公约附录一兰科植物
cites公约附录一兰科植物附录一兰科植物是指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的附录一对植物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措施。
CITES公约是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贸易的国际公约,于1975年生效,至今已有183个缔约方加入。
附录一是公约中最严格保护的附录之一,其中包括了一兰科植物。
一兰科植物是一类原产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的植物,包括了许多种类,如兰花、兰科植物等。
由于其美丽的花朵和独特的形态,一兰科植物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然而,由于过度采集和非法交易,一兰科植物的数量急剧减少,面临着濒危甚至灭绝的风险。
为了保护这些珍稀植物的生存环境,CITES公约将一兰科植物列入了附录一,并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根据CITES公约,附录一的植物受到严格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贸易。
这意味着任何人在进行一兰科植物的国际贸易时都需要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或证书。
这些证书包括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和复出许可证等,旨在确保植物的合法来源和合规交易。
CITES公约还鼓励各缔约方加强一兰科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各国应制定和实施适当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非法采集、非法交易和非法运输一兰科植物的打击力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一兰科植物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除了国际层面的保护措施,个体和社会也应该积极参与一兰科植物的保护工作。
通过加强对一兰科植物的科学研究和保护教育,提高公众对一兰科植物的认识和意识,促进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
附录一兰科植物是CITES公约中受到严格保护的植物之一。
通过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保护一兰科植物的生存环境,防止其濒临灭绝。
同时,个体和社会也应该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共同守护一兰科植物的美丽和生态价值。
华盛顿公约附录完整版
华盛顿公约附录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缩写“ssp.”指亚种,b)缩写“var(s).”指变种。
5.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阿根廷种群(列在附录II):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
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ARGENTINA”的字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锯 鳐 科 Pristidae ★锯鳐科所有种 Pristidae spp. ( 除 小齿锯鳐 Pristis microdon ( 仅用 被列入附录 II 的物种 ) 于以保护为根本目的,向适合的和 可接受的水族馆开展活体动物国际 贸易) 辐鳍亚纲 ACTINOPTERYGII
鲟 形 目 ACIPENSERIFORMES
★鲟形目所有种
ACIPENSERIFORMES spp. ( 除被 列入附录 I 的物种 ) 鲟 科 Acipenseridae
短 吻 鲟 Acipenser brevirostrum
波罗的海鲟 Acipenser sturio
鳗 鲡 目 ANGUILLIFORMES
鳗 鲡 科 Anguillidae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附录一、附录
(下)
欧洲鳗鲡Anguilla anguilla ( 推迟
18 个月,于2009 年 3 月13 日生效)
鲤形目CYPRINIFORMES
胭脂鱼科Catostomidae
内达华州呵吸鲤Chasmistes cujus
鲤科Cyprinidae
朱林氏原鲃Probarbus jullieni 盲鲃Caecobarbus geertsi
骨舌鱼目OSTEOGLOSSIFORMES
骨舌鱼科Osteoglossidae
美丽硬仆骨舌鱼Scleropages 巨骨舌鱼Arapaima gigas formosus
鲈形目PERCIFORMES
隆头鱼科Labridae
★波纹唇鱼(苏眉) Cheilinus undulatus 石首鱼科Sciaenidae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Totoaba macdonaldi
鲇形目SILURIFORMES
鱼芒科Pangasiidae
★巨无齿鱼芒Pangasianodon gigas
海龙鱼目SYNGNATHIFORMES
海龙鱼科Syngnathidae
★海马属所有种Hippocampus spp.
肉鳍亚纲SARCOPTERYGII
角齿肺鱼目CERATODONTIFORMES
角齿肺鱼科Ceratodontidae
澳洲新角齿肺鱼Neoceratodus forsteri
腔棘鱼目COELACANTHIFORMES
附录I
附录II
附录III 矛尾鱼科Latimeriidae
矛尾鱼属所有种Latimeria spp.
棘皮动物门PHYLUM ECHINODERMATA
海参纲HOLOTHUROIDEA
楯手目ASPIDOCHIROTIDA
刺参科Stichopodidae
暗色刺参Isostichopus fuscus (厄瓜多尔)
节肢动物门PHYLUM ARTHROPODA
蛛形纲ARACHNIDA
蛛形目ARANEAE
捕鸟蛛科Theraphosidae
墨西哥白头捕鸟蛛
Aphonopelma albiceps
墨西哥灰捕鸟蛛Aphonopelma pallidum
短尾蛛属所有种Brachypelma spp.
蝎形目SCORPIONES
蝎科Scorpionidae
独裁巨蝎Pandinus dictator
冈比亚巨蝎Pandinus gambiensis 将军巨蝎Pandinus imperator
昆虫纲INSECTA
鞘翅目COLEOPTERA
锹甲科Lucanidae
考锹甲属所有种Colophon spp.
(南非)
鳞翅目LEPIDOPTERA
凤蝶科Papilionidae
女王亚力山大巨凤蝶斯里兰卡曙凤蝶Atrophaneura Ornithoptera alexandrae jophon
吕宋凤蝶Papilio chikae 印度曙凤蝶Atrophaneura 荷马凤蝶Papilio homerus pandiyana
科西嘉凤蝶Pap ilio hos piton ★褐凤蝶属所有种Bhutanitis
spp.
巨凤蝶属所有种Ornithoptera
spp. (除被列入附录I 的物种)
★阿波罗绢蝶Parnassius apollo
★喙凤蝶属所有种Teinopalpus spp.
乌凤蝶属所有种Trogonoptera spp. ★翼凤蝶属所有种Troides spp.
环节动物门PHYLUM ANNELIDA
蛭纲HIRUDINOIDEA
无吻蛭目ARHYNCHOBDELLIDA
医蛭科Hirudinidae
附录I
附录II
附录 III 欧洲医蛭 Hirudo medicinalis 软体动物门 PHYLUM MOLLUSCA
双壳纲 BIVALVIA
贻 贝 目 MYTILOIDA
贻 贝 科 Mytilidae
Conradilla caelata 阿氏强膨蚌 Cyprogenia aberti
Dromus dromas 行瘤前嵴蚌 Epioblasma 冠前嵴蚌 Epioblasma curtisi rangiana 普通石蛏 Lithophaga lithophaga
珠蚌目 UNIONIDA
蚌科
Unionidae
雕刻射蚌 走蚌
闪光前嵴蚌Epioblasma 棒形侧底蚌Pleurobema clava florentina
沙氏前嵴蚌Epioblasma sampsonii
全斜沟前嵴蚌Epioblasma sulcata perobliqua
舵瘤前嵴蚌Epioblasma torulosa gubernaculum
瘤前嵴蚌Epioblasma torulosa
膨大前嵴蚌Epioblasma turgidula
瓦氏前嵴蚌Epioblasma walkeri
楔状水蚌Fusconaia cuneolus
水蚌Fusconaia edgariana
希氏美丽蚌Lampsilis higginsii
球美丽蚌Lampsilis orbiculata orbiculata 多彩美丽蚌Lampsilis satur
绿美丽蚌Lampsilis virescens
皱疤丰底蚌Plethobasus
cicatricosus
古柏丰底蚌 Plethobasus cooperianus
柱状扁弓蚌 Toxolasma cylindrella
V 线珠蚌 Unio nickliniana 德科马坦比哥珠蚌 Unio tampicoensis tecomatensis 横条多毛蚌 Villosa trabalis 满侧底蚌 Pleurobema plenum 大河蚌 Potamilus capax 中间方蚌 Quadrula intermedia 稀少方蚌
Quadrula sparsa
帘蛤目VENERIDA
砗磲科Tridacnidae
★砗磲科所有种Tridacnidae spp.。